用友软件首页

对税务机关的加罚不服该向谁讨说法

2017-3-19 0:0:0 wondial

对税务机关的加罚不服该向谁讨说法

对税务机关的加罚不服该向谁讨说法

我是一家私营饲料添加剂生产厂的法定代表人。我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0年11月,由于我厂的主管会计一时疏忽,将2000年10月份的一笔10万元的销售收入(不含税价)漏申报,当月少申报增值税17000元。2001年3月10日,我县国税局在对我厂进行2000年度增值税常规检查时发现了这一问题,定性为偷税,并于3月15日向我厂下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要我厂补缴增值税17000元。同时还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说要对我厂的偷税行为处8000元的罚款。我虽然感到很委屈,但经过请教内行的朋友后,也就只好认倒霉了,于是赶紧要会计将税款和罚款一起缴了。可国税局的同志说:17000元的税款现在可以缴,而8000元的罚款要等《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后再缴。我们只好先将17000元的增值税税款缴了。

  谁知,就在这时我远在上海的母亲突然病重,我赶紧飞到上海,这一去就是一个多月。5月10日,在我回到厂里的第二天,县国税局的同志送来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我赶紧缴纳8000元的罚款,并要我从3月21日开始至缴纳入库为止,按8000元每日加收3%的罚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签发日期为3月20日。县国税局的同志说:他们已经来了好几次,因我不在厂里,所以《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一直未能交给我,也没有交给我厂其他人员。

  我于当天就缴纳了8000元的罚款,但我对县国税局要我从3月21日至5月10日间按日加收3%的罚款很有疑义:我并不是有意想拖欠罚款。因为3月20日我便要同增值税款一起缴纳罚款,只因当时《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下达,所以当时没能同税款一起缴纳。后来,我确实是有特殊情况且我并不知道要我什么时候缴纳罚款,再加收罚款没有道理。

  前天,我请了几个朋友来帮我出主意,看对此事应该如何处理。有的朋友说这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而有的朋友则说,这必须先向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否则法院不予受理。就向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问题,也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种认为应该向县国税局提出复议申请;一种则认为应该向县国税局的上一级税务机关——市国税局提出复议申请。

  请问:县国税局对我厂进行税收加罚合法吗?我们究竟应该向哪家机关讨个说法?

  答:首先,你县国税局对你厂进行加罚是完全错误的。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但对“到期”的解释《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也就是说,只有当事人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十五日后仍未缴纳罚款的,行政机关才能对当事人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而你是5月10日才接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虽然它是3月20日签发的,但是你3月21日并没有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由于你厂的这件事是发生在2001年5月1日,所以应适用未修订前的《税收征管法》和《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未修订前《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二条规定:“税务机关送达税务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法人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第七十三条:“送达税务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并由受送达人或本细则第七十二条规定的其他签收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即为送达。”所以,县国税局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时间不应该从3月21日算起,加收罚款是不合法的。第二,你们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国税发1999177号《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试行)》第十四条规定:“申请人对本规则第七条第(一)项以外的其他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七条第(一)项规定:“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包括:1.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2.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征收的单位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行为。”加收罚款不属于征税行为,所以,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三,你们也可以选择向你县国税局的上一级机关——市国税局提出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九条规定:“对省级以下各级国家税务局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所以,你厂对县国税局作出的加罚行为不服,应向你市国税局申请税务行政复议,而不能向县国税局申请税务行政复议。

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可以到 T+搜索>>上找一下

分享到:

微博关注

bj用友软件

最新信息

求T+呆滞存货分析、存货周转率的公式设置逻辑 -文档有没有?

求T+呆滞存货分析、存货周转率的公式设置逻辑 -文档有没有? 求T+呆滞存货分析、存货周转率的公式设置逻辑 ?文档有没有?[]

呆滞存货分析:查询条件里录入一个呆滞标准天数,即确定多少天没有出入库才算呆滞。报表查询结果里查询出来的是超过呆滞标准天数没有发生业务的数据。
库存周转率分析表内的实际周转天数算法:此分析期间内天数/周转率 ;标准周转天数:对应存货档案里的标准周转天数;周转率算法:按数量分析时,周转率=(分析期间内的材料出库数量+分析期间内的销售出库数量)/平均库存数量;
按金额分析时,周转率=(分析期间内的材料出库成本+分析期间内的销售出库成本)/平均库存成本;
平均库存数量=(首天期初的一半+中间每天(包含首日不含末天)结存数量+末天结存的一半)/天数;
平均库存成本=分析期间内每天库存成本平均值之和/该分析期间的天数。
@服务社区刘佳佳:[/抱拳]

发货单开票收款勾对表,按发货记录查询 _0

发货单开票收款勾对表,按发货记录查询 _0发货单开票收款勾对表,按发货记录查询

U8知识库
问题号:9859
解决状态:临时解决方案
软件版本:8.52
软件模块:销售管理
行业:通用
关键字:发货单开票收款勾对表
适用产品:U852—-销售管理
问题名称:发货单开票收款勾对表,按发货记录查询
问题现象:您好: 一客户用U852,财务业务一体化,现结销售的业务在“销售管理”模块中的“发货单开票收款勾对表”中显示的不正确。按客户—货物—业务员等多条件统计汇总时,发货记录和回款记录不在一行上显示,如附图所示,这样就不能清楚看出哪笔发货已经回款,哪笔没有回款。 演示账套也是这样。
问题原因:查询条件使用错误。
解决方案:1、首先请在帐表界面上恢复隐含列【发退货单号】; 2、查询时欲查询哪笔发货是否回款信息,应在汇总条件中仅选择按发退货单号进行分组汇总查询。
补丁编号:
录入日期:2016-03-16 15:23:45
最后更新时间:

问题解答

  • “营改增”后支付境外商标使用费应代扣增值税

    “营改增”后支付境外商标使用费应代扣增值税

    “营改增”后支付境外商标使用费应代扣增值税 “营改增”后支付境外商标使用费应代扣增值税 甲公司是一家位于“营改增”试点地区的药品生产企业,属于一般人。几天前,该公司与一家境外企业签订了一份商标使用权转让合同,即境外企业将商标提供给甲公司使用,在合同期内甲公司每年向其支付一定数额的商标使用费,涉及的相费由转让方承担。   现在,甲公司作为“营改增”试点企业,企业不知道支付商标使用费需要扣缴还是增值税,所以打电话向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   坐席员答复,《部、国家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附件1《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实施办法)规定,本办法适用于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向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服务的境外单位和个人。试点实施办法所附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规定,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指转让商标、商誉和著作权的业务活动。   因此,境外企业给试点地区的甲公司提供商标使用权,属于应税服务范围,甲公司应按“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扣缴增值税,税率为6%,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另外,甲公司凭通用缴款书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试点实施办定,纳税人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凭通用缴款书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坐席员提醒纳税人,上述境外企业转让商标使用权收入,属于特许权使用费范畴,为法第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所得,所以支付人甲公司在扣缴增值税的同时要扣缴企业所得税,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为此,甲公司应将合同价款换算成不含增值税价格计算应扣缴的所得税。

  • 用友t6怎么反结账

    用友t6怎么反结账

    用友t6怎么反结账

    【用友软件U8/T6/T3反结账反记账方法】U8/T6/T3如何取消结账、取消记账(限于篇幅,此处仅以T3为例,U8/T6步骤相同);

    一、反结账步骤:

    ①点击总账下面的期末,选择“结账”



解决方案

  • 用友U8 仓库(A、B)计价方式:移动平均 存货X在仓库A的结存单价为0 存货X在仓库B的结存单价为5 操作如下:做调拨单从A到B,记账后,其他出库单单价为0,而其他入库单单价为5,不是为0 补充:存货选项中的入库金额和零出库金额选择为结存成本

    用友U8 仓库(A、B)计价方式:移动平均 存货X在仓库A的结存单价为0 存货X在仓库B的结存单价为5 操作如下:做调拨单从A到B,记账后,其他出库单单价为0,而其他入库单单价为5,不是为0 补充:存货选项中的入库金额和零出库金额选择为结存成本

    用友U8 仓库(A、B)计价方式:移动平均 存货X在仓库A的结存单价为0 存货X在仓库B的结存单价为5 操作如下:做调拨单从A到B,记账后,其他出库单单价为0,而其他入库单单价为5,不是为0 补充:存货选项中的入库金额和零出库金额选择为结存成本

    用友U8 仓库(A、B)计价方式:移动平均 存货X在仓库A的结存单价为0 存货X在仓库B的结存单价为5 操作如下:做调拨单从A到B,记账后,其他出库单单价为0,而其他入库单单价为5,不是为0 补充:存货选项中的入库金额和零出库金额选择为结存成本问题原因:同解决方案  解决方法:客户调拨的存货X是赠品,出入库金额应该是0。如果采用特殊单据记账,则即使在调拨单上录入金额0,记账时入库金额仍然为5,无法使入库金额为0。所以,对于这种赠品存货,您可以先在调拨单上录入金额0,并使用正常单据记账,这样其他入库单的入库金额就会取它单据上录入的金额0。
    解决方案:
    问题原因:同解决方案  解决方法:客户调拨的存货X是赠品,出入库金额应该是0。如果采用特殊单据记账,则即使在调拨单上录入金额0,记账时入库金额仍然为5,无法使入库金额为0。所以,对于这种赠品存货,您可以先在调拨单上录入金额0,并使用正常单据记账,这样其他入库单的入库金额就会取它单据上录入的金额0。

    www.kuaiji66.com 天龙瑞德

  • 用友U8 软件无法登陆,在管理工具的服务中发现SQL无法启动,提示可能是WINDOWS错误

    用友U8 软件无法登陆,在管理工具的服务中发现SQL无法启动,提示可能是WINDOWS错误

    用友U8 软件无法登陆,在管理工具的服务中发现SQL无法启动,提示可能是WINDOWS错误用友U8 软件无法登陆,在管理工具的服务中发现SQL无法启动,提示可能是WINDOWS错误问题原因:环境问题  解决方法:将用友软件的文件夹拷贝出来,卸载软件和数据库并重新安装,将以前备份导入,然后把以前文件夹帐套文件夹里05年的数据库文件替换新产生的文件,登陆就可以了
    解决方案:
    问题原因:环境问题  解决方法:将用友软件的文件夹拷贝出来,卸载软件和数据库并重新安装,将以前备份导入,然后把以前文件夹帐套文件夹里05年的数据库文件替换新产生的文件,登陆就可以了

  • 最新文章排行
  • 热门文章排行

产品资讯

  • T3标准版,在打开“系统管理”的时候提示运行时错误-2147319779 automation错误

    T3标准版,在打开“系统管理”的时候提示运行时错误-2147319779 automation错误

    T3标准版,在打开“系统管理”的时候提示如图错误,请各位老师帮忙解决一下。

    image

    检查计算机名称是否含有特殊字符像‘-’等,如果有,请修改为纯英文名称,修改完成之后请重启电脑;或者更改系统环境变量中用户变量的Tmp变量值。具体方法:首先在C盘下建立一个空文件夹,更名为temp,然后在‘我的电脑处’单击鼠标右键,属性里点高级页签,然后点‘环境变量’,将temp和tmp的值都修改为c:\temp(通过点‘编辑’按钮进行修改;还有检查系统日期格式是否符合下面的要求:短日期格式:yyyy-MM-dd,长日期格式:yyyy'年'M'月'd'日'。(检查方法:点击”开始菜单“-”控制面板“,依次找到”时钟、语言和区域“-”设置时间和日期“-”更改日期和时间“-”更改日历设置“-”日历设置“-【日期】页签中进行查看和修改。)
    然后再登录操作
    你好,按您的回复进行操作,还是一样的提示。
    --按您的回复进行操作,还是一样的提示。
    把账套的物理文件拷贝出来保存好,卸载软件,然后重新安装。账套物理文件恢复数据的方式请参照文档中的方法二或方法三:
    http://www.kuaiji66.com/t3/yongyout3/dVP5Lgy86944.html

  • t3固定资产制单删除

    t3固定资产制单删除

    t3固定资产制单删除

    用友T3软件固定资产生成的凭证如何删除?

    固定资产生成的凭证如何删除?

    问题模块: 固定资产

    关键字:删除凭证

    问题版本:用友T3-用友通标准版10.8plus2

    原因分析: 进入固定资产模块,找到对应的凭证点击删除即可。

    适用产品:T3系列



关于我们 | 公司动态 | 获奖记录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用友产品中心 | 用友云基地
Copyright ©  www.kuaiji6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天龙瑞德
京ICP备11046295号-1 技术支持 北京天龙瑞德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海淀上地十街辉煌国际大厦3号楼6层 总机:010-59798025   售后:4009908488
北京天龙瑞德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