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6人事通10.3客户端连接问题。服务器设置里面已经连接成功,但是点完成没反应
2017-5-3 0:0:0 wondialT6人事通10.3客户端连接问题。服务器设置里面已经连接成功,但是点完成没反应
T6人事通10.3客户端连接问题。服务器设置里面已经连接成功,但是点完成没反应操作系统是什么版本的,点击完成没有反应需要稍微等一下,若还是没有反应考虑是系统环境的问题。客户端的操作系统是win7 x64的@翟艳宁yMZ:不支持64位系统
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可以到 T+搜索>>上找一下
相关阅读
- T6设置账龄区间图文教程2021-1-9 14:4:5
- T6如何设置工资项目公式图文教程2021-1-9 13:59:24
- T6如何设置指定科目图文教程2020-12-25 17:2:11
- T6填制凭证技巧图文教程2020-12-23 15:33:35
- T6如何新增会计科目图文教程2020-12-23 15:20:46
- T6如何生成资产负债表图文教程2020-12-23 15:15:30
- T6销售订金业务图文教程2020-12-21 11:54:12
- T6如何新增固定资产类别图文教程2020-12-18 14:3:27
- T6银行对账单录入提示日期超出范围图文教程2020-12-16 12:14:15
- T6如何设置合并凭证显示打印图文教程2020-12-16 12:1:38
最新信息
U8.52银行对帐单取消对帐到期初并切期初平衡但是余额调节表显示不平U8.52银行对帐单取消对帐到期初并切期初平衡但是余额调节表显示不平
U8.52-银行对帐单取消对帐到期初并切期初平衡但是余额调节表显示不平
自动编号: | 958 | 产品版本: | U8.52 |
产品模块: | 总账 | 所属行业: | 通用 |
适用产品: | u8 | 关 键 字: | 银行对帐单 |
问题名称: | 银行对帐单取消对帐到期初并切期初平衡但是余额调节表显示不平 | ||
问题现象: | 银行对帐单取消对帐到期初并切期初平衡但是余额调节表显示不平 | ||
原因分析: | 取消对帐完后,余额调节表未更新 | ||
解决方案: | 重新进行银行对帐即可 温馨提示: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欢迎进入用友云基地。 |
U8.52业务余额表列表项目是英文显示U8.52业务余额表列表项目是英文显示
U8.52-业务余额表列表项目是英文显示
自动编号: | 16524 | 产品版本: | U8.52 |
产品模块: | 应收应付 | 所属行业: | 通用 |
适用产品: | U852----应收款管理 | 关 键 字: | 业务余额表 |
问题名称: | 业务余额表列表项目是英文显示 | ||
问题现象: | 在应收管理中查询业务余额表列表项目是英文显示 | ||
原因分析: | 数据库错误 | ||
解决方案: | 数据经检查发现,在2005年度的数据库里有三张表有问题(Rpt_FldDEF,Rpt_FlTDEF,Rpt_GLBDEF) ,先从2005年度的数据库的备份这三张表后再删除,从演示帐套999的数据库里导入这三张表,再在应收管理中查询业务余额表就显示正常没有问题了。 温馨提示: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欢迎进入用友云基地。 |
钢结构厂房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钢结构厂房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根据《河北省国家局关于若干问题的公告》(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7号)规定: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范围问题
(三)一般人购入下列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包括:
1.各种冶炼炉、烧制窑、电缆输电线路;
2.以机器机械和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为载体的信息系统、照明、消防、给排水、通风、电气(含弱电)设备和配套设施;
3.与生产设备相连接的金属支架。
间接股权转让税收问题的最新进展 间接股权转让税收问题的最新进展 自从印度沃达丰间接股权转让的争议以及中国698号文关于间接股权转让征税问题的公告颁布以后,对于间接股权转让的税收问题已经引起了国际界的广泛关注。作为世界上重要的财组织-国际财税法协议(IFA)自然也对这个问题给予了高度的关注。无论是在其今年早些时候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举行了关于国际税收最新进展的会议中还是在本次在北京举办的中国国际税务高峰论坛中,这一问题都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 在IFA哥本哈根会议上,作为IFA特约观察员的Kaka就和大家分享了印度最新的关于间接股权转让的新案例Sanofi-Merieux case (India, Andhra Pradesh High Court, 15 February 2013)。这个案例的情况是,一家法国公司(A)持有另一家法国公司(B)的股权,而另一家法国公司(B)直接持有印度公司(C)的股权。案件争议的焦点在于当这家法国公司(A)通过直接转让法国公司(B)的股权,从而间接转让其持有的印度公司(C)的股权而实现的资本利得,根据印-法税收协定的规定,印度是否享有征税权。印度法院认为,法国公司(A)实现的这一收益不应在印度,并拒绝税务机关适用穿透原则。因为,印度法院认为,法国公司(B)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和实质经营内容,不应被穿透。Kaka强调了印度法院这一判决的重要意义,因为其彰显了印度司法体系的运转良好和独立性。另外,Utumi也提供了相关信息,目前智利和秘鲁也颁布了针对间接股权转让的征税规定。Owens也观察到,越来越多的国家,包括OECD和一些欠发达国家都开始跟随印度和中国,开始对间接股权转让征税。这一趋势可能会对OECD以及UN的税收协定范本产生一定的影响。国际组织可能需要对这一问题提供了一个指导性的框架去进行国际税务实践的协调。 在本次IFA2013中国国际税收高峰论坛上,间接股权转让自然也成为了与会者热烈探讨的话题之一。
一) 间接股权转让的征税原则 原先,在面临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国际税务界关注的主要问题是跨国双重征税的问题。因此,这个问题主要是通过税收协定来解决的。但是,由于国际税收和国内税收体系上存在的差异,以及各国税制间相互协调的问题,加之各种避税港的存在,双重不征税这一不公平的税收现象越来越引起了各国的关注,特别是在OECD关于《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报告中,对tax gap(双重不征税问题)更是给予了额外的关注。因此,间接股权转让的征税机制应该是在依法合理的原则基础上,不是为了解决避税双重征税的问题,而是为了防范双重不征税而确立的原则。 真是基于这一原则,实际上在间接股权转让征税规定中引入的穿透原则,穿透的实体主要是位于一些避税地的空壳实体,这些实体一般有如下几方面特征: 1、 仅在所在国注册登记,不从事制造、经销、管理等实质性经营活动; 2、 通常没有或仅有少量的人员 3、 其资产仅为对另一国的股权 4、 其收入主要来自另一国企业的股息分配 5、 在注册地所在国不缴或只缴很少的 正是由于在间接股权转让中,被穿透的实体应具有上面所述的特征。因此,一般而言,间接股权转让不会导致双重征税的情况。就比如,当A转让B的股权时,由于B公司所在国不会A的股权转让征税,因此,当C公司所在国对A转让B股权征税,在这一层面并不会导致重复征税的情况。 实际上,中国的698号文在确立间接股权转让的征税规则时,对于穿透实体B公司所在国特征的表述,也是基本坚持这一原则的。698号文第五条规定:境外投资方(实际控制方)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如果被转让的境外控股公司所在国(地区)实际税负低于12.5%或者对其居民境外所得不征所得税的,应自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被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资料:(一)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二)境外投资方与其所转让的境外控股公司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的关系;(三)境外投资方所转让的境外控股公司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情况;(四)境外投资方所转让的境外控股公司与中国居民企业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的关系;(五)境外投资方设立被转让的境外控股公司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说明;(六)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但是,毕竟间接股权转让征税的规则在国际上还未被普遍认可,同时这一规则确立时间也不长,实际执行中必然会衍生出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因此,大家主要就间接股权转让征税规则在执行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在理论和层面进行了探讨。 (二) 间接股权转让中重复征税问题的讨论 我们在上面讨论过了,由于一般被穿透的实体主要属于在避税地设立的实体。因此,穿透B,不会在B国层面发生重复征税的问题。但是,在A公司所在国层面就会产生问题。如果A公司所在国是在一个高税率的国家,比如美国,美国肯定会对美国的A公司转让B公司股权在美国征收企业所得税。此时,如果C公司所在国,假设是中国也对A转让B股权在中国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话,那么在美国和中国之间就会存在双重征税的问题了。 对于这种双重征税问题,如何进行解决呢?一种意见认为,这种类型的双重征税应该通过在中美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中去协调解决。但问题可能不会这么简单。由于间接股权转让的征税原则显然是对于作为资本输出国的发达国家不利的。因此,部分发达国家目前是不认可间接股权转让的征税原则的。比如,如果美国不认可中国对于美国A公司转让B公司股权在中国征税,此时的问题就不仅是什么双重征税的问题了,这涉及到中、美双方对于征税权利的划分问题。这种涉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征税权划分的重大问题,可能就需要在OECD和UN在协定范本中去确立相关的原则来协调解决了。 (三) 间接股权转让中计税基础的结转问题 这一问题实际也很重要。当A转让B公司股权时,如果C公司所在国对A的股权转让征收了企业所得税。那么,在后期如果B公司再转让C公司股权呢,此时股权转让的成本是B公司初始的投资成本呢,还是应该以A公司上次股权转让的收入作为B本次股权转让的成本。 这一问题,从合理性的角度分析,大家还是比较认可这种观点的,即如果对于上层控股方(A)在间接股权转让时已经征收了企业所得税的话,其下层控股方(B)后期直接转让(C)股权时,应以上层控股方(A)转让时的售价作为本次转让的成本价。 但是,即使明确了这个原则,实际操作中也并不如此简单。因为,我们上面这个案例只涉及一个穿透实体(B),如果在A和C之间涉及多个可穿透实体,这些多个可以穿透实体中既有法人实体,也有信托实体和合伙实体,合伙实体中既有企业又有个人。此时,如何进行穿透,计税基础如何在各个实体间进行结转则并非一个容易解决的问题。在部分国外投行转让中国金融机构的股权的案例中就会涉及类似的问题。 (四)间接股权转让环节税收协定的适用问题 当A转让B股权时,如果C公司所在国引用间接股权转让的穿透原则,忽略B公司的存在,任何是A直接转让C的股权。此时,A公司能否适用A公司所在国和C公司所在国签订的税收协定呢?这个问题,在698号文中并没有涉及。不过,从大家的讨论来看,初步认为,既然是穿透了B,就是忽略了B的存在。因此,C公司所在国对A转让B股权征税时,可以适用A公司所在国和C公司所在国签订的税收协定。 但问题可能并非如此简单。比如,一家香港公司A通过100%控股的设在BVI的B公司持有中国境内C公司24%的股权。此时,当A转让B公司100%股权时,中国在对A征税时,如果适用香港和内地签订的税收安排,由于A实际持有中国公司股权不足25%,中国不征税。但此时,香港也不征税。双重不征税的情况还是发生了。所以,正如OECD在BEPS报告中所说的,解决双重不征税的问题并非如此简单,国际间的税制协调真的非常重要。 (五) 间接股权转让与受益所有人规则的协调问题 在间接股权转让的原则下,B公司作为穿透实体被忽略了。那么此时,当A公司向B公司进行股利分配时,是否也适用穿透原则,认为是C直接将股利分配给A呢?此时,这里就不是用穿透原则来解决了,而是用现行协定范本以及我国税法中已经确立的实际受益所有人的概念(国税函【2009】601号)去解决这一问题了。但这里同样有一个问题在于,如果我们认为B公司不是股息的实际受益所有人,在C将股息分配给B时,不能适用B国和C国的税收协定。那么,此时能否适用C国和A国的税收协定呢(如果B取得股息后,并没有立刻将股息分配给A)?这个问题还不明确。因此,这里既涉及到受益所有人的问题,也涉及到和CFC规则的协调问题。 (六) 特定情况下的股权转让涉及的税收问题 这里,特定情况下的股权转让涉及的间接股权转让的征税问题主要包含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当A公司和B公司之间发生特定的股权转让,如折股、减资和股权回购等情况,这些交易是否属于698号文所股权的间接股权转让应征税的情况,从而需要申报纳税呢?这一问题在会议上并未有过多的讨论。 二是当A公司转让B公司股权属于在集团内部由于业务重组所发生的股权转让,此时,能否按照财税【2009】59号文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呢?这个,大家还是意见还是基本一致的。即如果跨境重组中的间接股权转让符合59号文的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规定,应该是可以适用的。但问题在于59号文对于跨境重组中的股权比例要求过高,都是100%的控股比例,这个在实务中很多情况很难达到。因此,讨论的关键在于能否适当放宽控股比例,比如90%或者80%等,这个可能有进一步调整的空间。但同时也强调了,即使控股比例放宽,对于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重组仍应要求未造成以后股权转让的实际所得税税负减少,并要防范境外企业滥用税收协定的情况。 (七) 对个人间接股权转让征税案例的探讨 2011年,媒体报道了全国首例非居民个人间接转让中国境内企业股权追征1368万元日前在深圳市地税局入库,从而结束了长达半年跨境税款追踪,实现了非居民个人在境外直接转让母公司股权间接转让境内子公司股权征税个案突破,为拓宽反避税视角作出了有益探索。这个案例的大概情况是:一香港人在港注册一家典型“壳公司”,注册资本仅有1万港币,2000年该公司作为投资方在深圳注册一家法人企业,专门从事物流运输,同时置办大量仓储设施,经过近10年的经营,子公司已经形成品牌企业,经营前景十分看好,而且由于近些年房地产市场一直处于上升趋势,公司存量物业市场溢价很大。2010年,通过香港某中介公司从中撮合,这名港商在境外将香港“壳公司”转让给新加坡某公司,深圳公司作为子公司一并转让,转让价格高达2亿多元。从形式上看,本案是直接转让香港公司股权,而实质上却是由于境内子公司超常溢价带来的市场效应促成了本案交易结果。对于港商个人取得的转让收益是否征税,税企之间存在很大分歧。深圳地税局认为,本案转让标的为香港公司和深圳公司,标的物业为深圳公司的资产,转让价格基础是深圳公司资产市场估价。鉴于香港公司在港无实质性经营业务,其转让溢价应大部分归属深圳公司资产增值。这种形式上直接转让香港公司股权,实质上是间接转让深圳公司股权,存在重大避税嫌疑。但由于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关于反避税的规定尚未完善,因此决定请示总局。2011年1月,总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该案件股权转让协议中的标的包括香港公司和深圳公司的资产,该股权转让中涉及转让深圳公司部分所得为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从而为本案征税提供了有力依据,为顺利追征税款提供了有效保障。 但是,这个案例还是引起了四大师事务所以及跨国公司的广泛关注。大家争议的焦点在于,698号文是针对非居民企业而非个人的文件,能否直接讲698号文的原则直接适用个人所得税。其二,对于一般反避税的规则也只存在于企业所得税,在个人所得税法中并无穿透原则,税务机关是否有权在《个人所得税法》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将一般反避税规则延生到个人所得税上。 不过,案例的具体情况在会议上并没有详细的披露和讨论。从可获得的信息来看,比较明确的是,深圳这个案例最终征税时,税务机关肯定不是依据698号文进行的,而是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进行的,这个也体现在了总局对深圳地税的文件答复中。其次,这个只是一个个案。后期,中国也有可能在《个人所得税法》或《税收征管法》中引入一般反避税规则,以更好的在法律层面解决这一问题。 (八) 间接股权转让与居民身份认定问题 另外一个中国税务机关近期处理的类似于间接股权转让的征税案例同样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案例的具体交易结构如下:
- 单核算模快,采购入库单的可用量和收发存汇总表的现存量对不上,整理过了
- T3升级到G6产品,2016年正常使用,2015年以前年度报错“此帐套行业性质与科目设置中的科目分类不符,请调整”,点确定后提示没有设置数据库连接
- 现在代理商的技术支持网怎么登陆不了呢,我需要提交数据问题
- T3标准版,卸载后,删除哪几个注册表,在什么地方-
- 如何删除T3系统固定资产模块结转的凭证?
- 咨询一下老师,畅捷通T3数据库中没有账套和UFsystenm数据库,为什么T3中账套能登进去呢
- 你好,我买的T3用友软件按照安装说明装完以后,启动T3图标没有显示初始化以后没有账套信息和会计年度,无法登录,请问这要怎么处理?
- 用友T6应收款管理操作流程
- 销售统计表和发货统计表数据不一致
- 用友软件清除异常
- 凭证打印时别的都能正常打印,由固定资产生成的凭证打印时提示打印机缺纸,错误号1001
- 销售出库单 记账失败 提示 单据号“00000001” 记账失败
- 提示此帐套行业性质与科目设置中的科目分类不符这么怎么办
- 11.5客户端登录一直这样,服务器可以打开,地址可以ping通,端口也可以
- t3安装到最后一直不提示重新启动,强制重启后,服务里没有T3,这是怎么回事啊-电脑装的是WIN7 32位的
- T3 10.8.2 反记账按CTRL+H没 反应 反结账可以
- T3普及版10.8puls1 民间非盈利组织 选择10月现金流量,现金流量表的累计算到11月份。这是怎么回事,11月份算过了,但是往回查选择10月份,不会算到10月份,算到11月份。
- 反结账、反记账快捷键没有任何反映(fn+Ctrl+shift+F6),请问怎么处理?
- 变动单点击没有反应是什么原因?
- 我想要修改7月份调拨生成的凭证,怎么个操作步骤?已经结账到10月了
U8.61生产订单关闭时,“产品材料定额每月变动表”计算逻辑有错U8.61生产订单关闭时,“产品材料定额每月变动表”计算逻辑有错
U8.61-生产订单关闭时,“产品材料定额每月变动表”计算逻辑有错
自动编号: | 2649 | 产品版本: | U8.61 |
产品模块: | 总账 | 所属行业: | 通用 |
适用产品: | U861--管理会计--成本管理 | 关 键 字: | 日常操作 |
问题名称: | 生产订单关闭时,“产品材料定额每月变动表”计算逻辑有错 | ||
问题现象: | 成本管理中定义在产品成本分配率为“材料倒挤”时,当生产订单关闭时,“产品材料定额每月变动表”计算逻辑有错。比如说:客户有一张9月份下达的生产订单数量为100PCS,9月份领出100PCS所有的材料,9月份入库10PCS,10月份入库90PCS,此时生产订单自动关闭,10月15号进行9月份成本核算作业,执行“产品材料定额每月变动表”,发现10PCS产成品消耗了100PCS的材料,查询该张生产订单成本时,发现材料成本惊人,而在计算10月份成本时,发现此张生产订单产品90PCS,而材料成本没有,成本为0,这样的 | ||
原因分析: | 同解决方案 | ||
解决方案: | 您好, 我这里测试的结果,产品成本分配率为“材料倒挤”,1月份领20材料,1月份产品材料定额每月变动表为10,1月份完工10个,2 月份完工10个,在二月份自动关闭订单,再用一月份的日期登陆成本计算1月份的成本,根据 电话沟通结果,使用卷积计算,也不会出现该问题。系统按产品材料定额每月变动表中的数 据10计算。 已经安装了sp1、packB补丁及后续所有的成本补丁,我这里安装到476前的所有正式对外开发的补丁。 温馨提示: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欢迎进入用友云基地。 |
U8.61期初合同U8.61期初合同
U8.61-期初合同
自动编号: | 2583 | 产品版本: | U8.61 |
产品模块: | 劳动合同 | 所属行业: | 通用 |
适用产品: | U861--供应链--合同管理 | 关 键 字: | 日常操作 |
问题名称: | 期初合同 | ||
问题现象: | 在做了期初合同的结算单后,期初合同变为日常合同,这是个明显的bug,因为期初合同和日常合同将没有任何区别,请做补丁解决。 | ||
原因分析: | 同解决方案 | ||
解决方案: | 期初合同在做了变更生效或做了结算单后,则期初合同为从事正常的业务流程,也就认为期初合同为正常的日常合同,只有在除去变更生效和结算单后,不再从事正常的业务流程,才恢复原来的状态 温馨提示: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欢迎进入用友云基地。 |
- 客户重装操作系统后自行安装T3普,但将“UFSMART”改为“T3普及版”,软件出错,为其卸载,在控制面板--程序里、开始菜单用友自己的卸载、360等其他第三方工具都卸载不了。现在停止数据库后,直接删除了安装目录,但点击安装后还是提示删除T3,但又删除不掉
- 用友T1商贸宝批发零售版
- 用友T6企业管理软件
- 用友软件U8
- 用友T3标准版
- 不能打印总帐及明细帐
- 实施用友软件U8+CRM的成功率目前是多少,是否像ERP那么低?
- 实时错误339 _0
- 11月份做账的时候红冲了一笔数,影响了利润表的数,导致与资产负债表中的利润期末数不一致。除了反记账到9月份改之外,还有什么办法是在11月份可以红冲而不影响利润表的吗?
- admin 密码忘了从数据库哪能看来?
这个是什么原因,一直这样,其他的客户端就没有 这个是什么原因,一直这样,其他的客户端就没有
您好:配置一下hosts文件试试,hosts文件的方法,以记事本的方式打开系统目录system32\drivers\etc下的hosts文件,最下面一行为服务器的ip和服务器的计算机名称,如果没有的话,令起一行增加服务器的ip和服务器的计算机名称。好的,谢了@我心依旧1434334811:不客气。
失业保险费的费率是多少 失业保险费的费率是多少
问:失业保险费的费率是多少?
答:缴费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为2%;缴费个人为1%。
运维服务
更多热点文章
培训教程
-
用友软件怎么设置合并打印分录
用友软件怎么设置合并打印分录
在打印凭证界面设置合并打印分录
标题:在打印凭证界面设置合并打印分录问题现象:打印凭证时需要合并打印分录,但是打印凭证界面没有“合并打印分录”选项,如何设置?
原因分析:见问题答案问题答案:点击“总账”--“设置”--“选项”,勾选“合并凭证显示、打印”,再进入凭证打印界面可以看到“合并打印分录”选项,勾选即可。
-
用友软件如何删除T3 、T6 年度账
用友软件如何删除T3 、T6 年度账用友如何删除T3 、T6 年度账?
当删除年度账不成功时,可以用如下方法
用友热销产品
使用技巧
-
进入固定资产提示未启用模块
进入固定资产提示未启用模块
原因分析:此问题是由于数据库中UA_Account_sub这张表中有些字段对应的值不正确造成的
问题解答:需要在企业管理器中打开ufsystem中的UA_Account_sub这张表,如果问题帐套的帐套号是005,那么找到cAcc_id=005,iYear=9999,cSub_id=FA这一行,把这一行对应的dSubSysUsed字段改成2005-01-01,然后退出,再到软件中点击固定资产就没问题了。按照上述方法可以解决,请在执行操作前备份好帐套。
-
T3标准版如何设置自动备份
T3标准版如何设置自动备份
1.软件提供手工备份和自动备份两种方式,自动备份可以按照用户设定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点自动备份账套数据。
2.要实现自动备份需要自行设定备份计划,点这里为您呈现自动备份计划设置步骤哦!
- 最新文章排行
- 热门文章排行
知识库
-
用友T6软件如何计提折旧?
用友t6软件如何计提折旧?
如何计提折旧?
如何计提折旧?
原因分析:见问题答案。问题解答:点击“固定资产”-“处理”-“计提本月折旧”,屏幕出现提醒对话框,点击‘是’按钮,再点击‘是’,屏幕出现计提折旧过程界面,直至折旧计提完毕。
-
用友T6软件出现零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