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账不平,发现数据库中总账表有记录,明细表没有记录,我把总账表里的纪录删除后,总账期初余额对账不平,资产和负债数字一样却对账不平,怎么解决
2017-5-20 0:0:0 wondial对账不平,发现数据库中总账表有记录,明细表没有记录,我把总账表里的纪录删除后,总账期初余额对账不平,资产和负债数字一样却对账不平,怎么解决
对账不平,发现数据库中总账表有记录,明细表没有记录,我把总账表里的纪录删除后,总账期初余额对账不平,资产和负债数字一样却对账不平,怎么解决拜托你看下方向@范二强: 就是,谢谢@吴国锋:您好,数据库的表与表之间是有勾稽关系,您直接删除总账的,这样是不行的,建议您提交我们支持网,让我们后台服务工程师看下您的数据。
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可以到 T+搜索>>上找一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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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友U8.52应收中收款单无法自动递增单据编号U8.52应收中收款单无法自动递增单据编号
U8.52-应收中收款单无法自动递增单据编号
自动编号: | 12363 | 产品版本: | U8.52 |
产品模块: | 应收应付 | 所属行业: | 通用 |
适用产品: | U851----应收款管理 | 关 键 字: | 应收中收款单无法自动递增单据编号 |
问题名称: | 应收中收款单无法自动递增单据编号 | ||
问题现象: | 填制收款单时,提示单据号重复,修改最大单据号表也无效。 | ||
原因分析: | 同解决方案 | ||
解决方案: | 请将ufsystem数据库中ua_account_sub表中应收应付系统2003年的年结标志(bclosing)改为1即可 执行如下语句: use ufsystem update dbo.UA_Account_sub set bclosing=1 where cacc_id='888' and iyear='2003' and csub_id='AR' 温馨提示: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欢迎进入用友云基地。 |
用友U8.52无法引入帐套U8.52无法引入帐套
U8.52-无法引入帐套
自动编号: | 13673 | 产品版本: | U8.52 |
产品模块: | 系统环境 | 所属行业: | 通用 |
适用产品: | 8.52 | 关 键 字: | 无法引入帐套 |
问题名称: | 无法引入帐套 | ||
问题现象: | 引入帐套后uferpact.lst 文件丢失 | ||
原因分析: | 由于用户登陆操作系统时的用户名为中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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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友采购发票拷贝入库单完毕希望不显示采购发票拷贝入库单完毕希望不显示
知识库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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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供应链系统所有单据无法记帐 年初供应链系统所有单据无法记帐
问题号: | 7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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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状态: | 最终解决方案 |
软件版本: | 8.50 |
软件模块: | 总账 |
行业: | 通用 |
关键字: | 无法记帐 |
适用产品: | 85X |
问题名称: | 年初供应链系统所有单据无法记帐 |
问题现象: | 年初供应链系统所有单据无法记帐 |
问题原因: | 由于2005年数据并不是2004年数据结转过来,而是清空了期末数据重新输入了起初数据 |
解决方案: | 方法一,在ACCINFORMATION和ACCOUNT_SUB表中模块的启用日期改为2005年,方法二:新建另外一套帐,将原帐套ZT2005复制到新建帐套下,以后在新建帐套下进行业务工作 |
补丁编号: | |
录入日期: | 2016-03-16 15:23:45 |
最后更新时间: |
收款单据过帐,几张单的时候正常,单据多的时候会显示程序无响应,又要重新启动后才能过帐!无响应时直接结束进程会不会影响软件错乱! 收款单据过帐,几张单的时候正常,单据多的时候会显示程序无响应,又要重新启动后才能过帐!无响应时直接结束进程会不会影响软件错乱![]
您好,电脑是什么系统,软件具体是哪个版本?数据库安装时什么版本的?再服务器上也如此吗?您详细说明下@服务社区李珊:WIN7 32位 T1 V11.5 应该是2005的数据库@纸在乎你:服务器上也是如此现象吗?是win7家庭版还是旗舰版?是否安装了2005数据库补丁了?@服务社区李珊:什么是服务器上,是旗舰版,补丁在哪里下载!@纸在乎你:打开数据库企业管理器之后,若是显示的是9.0.1399就是未安装补丁的,您直接百度下载sql2005数据库补丁,先备份好账套数据之后再进行安装补丁。@服务社区李珊:哪里找到数据库企业管理器!可以发一下链接吗?@纸在乎你:没有连接的,如下如图,就是sql2005的企业管理器。@服务社区李珊:我这里显示和你的不一样,可以发补丁链接给我打一下补丁就行了!@纸在乎你:我们也没有该补丁连接,您直接百度下载一个即可。
t6如何结转年度账
一、操作流程:
1、先做数据备份
2、新建年度帐
3、结转上年数据
二、具体步骤:
1、数据备份:
系统管理→系统→注册→用户名admin 密码为空→确定→账套→备份→选择要备份的账套→确定→选择备份路径→完成备份
2、新建年度帐(以2016年结转到2017年为例):
系统管理-系统-注册-用户名是您自己的名字如demo密码demo-选择帐套001-年度2016-确定-年度帐-建立-2017年年度帐-确定-关闭系统管理
3、结转上年数据:
系统管理-系统-注册-用户名是您自己的名字如demo密码demo-选择帐套-年度2017-确定-年度帐--结转上年数据-总账系统结转-选择结转方式-明细方式-错误结转科目为0说明结转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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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升级账套出错:升级超时,线程超时,请重新登录再次升级@服务社区刘佳佳 @服务社区刘小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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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要应交税费下设一个应交增值税的二级科目,不需要下面的进项销项之类三级的,但是填制凭证时就是自动会跳出来三级科目,怎么取消呢?否则填不了凭证了啊! 我们是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要应交税费下设一个应交增值税的二级科目,不需要下面的进项销项之类三级的,但是填制凭证时就是自动会跳出来三级科目,怎么取消呢?否则填不了凭证了啊![]
在科目中把不需要的三级科目删除选择新增科目,如下图@畅捷通_郑学滢:不行啊他会说和已有科目重名@愛喝養樂多:可以删除的?在哪?我找不到删除这个选项啊?如果和已有科目重名,很有可能之前已经添加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你把列表往下拉找找@畅捷通_郑学滢:是的,这是一个二级科目,是原来就有的,但问题就是这个二级科目下面还有三级科目——进项、销项等,填制凭证的时候后面的三级科目就连带出来了,没法去除掉。但是小规模纳税人不需要后面的三级科目,只要到“应交增值税”这里就可以了……就是想问下这个问题怎么解决?你看我前面发的那两个截图,进项销项那个是3级科目了,但你仍可以再新增科目,新增一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二级科目,在应交税费下新增。如果这样还提示有重复,说明已经新增过了,下拉列表看看,下面应该就有了@畅捷通_郑学滢:你的意思是像图一那样吗?这样是可以新增了,但相应的是填制凭证的时候,就像图二那样,应交税费在科目名称里出现了两次在你的截图中,科目名称里只需填写应交增值税就可以了@畅捷通_郑学滢:但是这样就和科目222101重名了,不能新建。科目222101的名字就叫“应交增值税”,但是下面有很多三级科目,填制凭证的时候必须选择其中某一项的三级科目才行,如图所示,不能选择222101这个二级科目本身明白您的困惑了。上面给您的截图里,操作成功是在演示账套里。而在非演示账套里,无法那样新增,目前软件还无法指选择“应交税费_应交增值税”一项,您暂时只能捎带选择某个三级科目。您的问题,我会反映给相关负责人。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报实务分析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报实务分析 一、适用范围 《弥补亏损明细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居民人填报。凡当年盈利,即主表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为正数,按规定可弥补以前年度结转亏损额的纳税人,应填报本表;对当年主表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为0或负数的纳税人,不需要填报此表。 二、申报表填报与政策 (一)第1列“年度”:填报公历年度。第1至5行依次从第6行往前倒推5年,第6行为申报年度。如申报年度为2010年,则往前推的5个年度分别是2009年、2008年、2007年、2006年、2005年,分别填入第五年、第四年、第三年、第二年和第一年。 《企业所得》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原《企业所得税暂行 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发生亏损,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一年弥补不足的,可以逐年连续弥补,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这5 年内无论盈利还是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年限计算。这里包含两层意思:一是亏损弥补期必须自亏损年度的下一个年度起连续5年不间断计算;二是连续发生年度亏 损,自第一个亏损年度起,先亏先补,按顺序连续计算亏损弥补期限。 (二)第2列“盈利额或亏损额”:填报主表的第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的金额(亏损额以“-”表示)。 根据《关于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总局公告2010年第20号文件明确规定,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前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 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凡企业以前年度发生亏损、且该亏损属于企业所得税定允许弥补的,应允许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弥补该亏损后仍有余额 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本规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执行,同时规定,以前(含2008年以前)没有处理的事项按此规定执行。 (三)第3列“合并分立企业转入可弥补亏损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企业合并、分立允许税前扣除的亏损额,以及按照税收规定汇总纳税后分支机构在2008年以前按照独立纳税人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尚未弥补完的亏损额(以“-”表示)。 《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文件规定,企业符合特殊重组的条件,可以享受特殊重 组的。企业重组符合规定条件的,交易各方对其交易中的股权支付部分,可以按以下规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企业合并,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合并发生时取 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以及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可由合并 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利率。同时规定,本通知自2008年1月 1日起执行。 (四)第4列“当年可弥补的所得额”:填报第2列和第3列的合计数。 (五)第5列至第9列“以 前年度亏损弥补额”:填报本年以前的各亏损年度已弥补亏损额,其中第9列为合计数。年度为盈利的,即该行的第4列为正数,则该行的第5列至8列数据为空。 如项目“第一年”为亏损年度,即第1行4列为负数,则1行5列、6列、7列8列和第1行10列分别反映该亏损年度在以后5年的弥补亏损额;如项目“第二 年”为亏损年度,即2行4列为负数,则第2行6列、7列、8列和2行10列,分别反映该亏损年度在以后4年的弥补亏损额,尚未弥补的亏损可急转下一个年度 弥补;如项目“第三年”为亏损年度,即3行4列为负数,则第3行7列、8列和3行10列,分别反映该亏损年度在以后的得弥补亏损额,尚未弥补的亏损可结转 下一个年度弥补,依次类推。 (六)第10列“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本列第1行至第5行填报本年以前年度的亏损在本年 的可弥补金额,本年的主表第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不足弥补的,按亏损年度的顺序弥补。本列6行“本年度可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等于本列1行至5行的 合计数,该合计数不得超过本年的第6行第4列的填报数(即主表第23行加本年合并分立企业转入的可弥补亏损额)。 (七)第11列 “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本列第2行至第5行填报前4个年度的亏损额被本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第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的数据依次弥补 后,各亏损年度仍未弥补完的亏损额。由于“第一年”的亏损额在《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中已经反映了后5年的弥补情况,因此,该年度即使有尚未弥补的 亏损额,也不得结转以后年度继续弥补,即11列1行不得填写数据。同样,如果“本年”为盈利年度,因此,11列6行也不填数据。第11列7行“可结转以后 年度弥补的亏损额”填报第11列第2行至第6行的合计数。 三、《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报分析 A 公司2005年至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主表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分别为-50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180万元、200万元 和400万元。2006年度被税务机关查增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2008年从被合并企业转入亏损额80万元(剩余弥补期3年。该公司合并,符合财税 [2009]59号文件规定的特殊重组的条件。),2009年度被税务机关查增应纳税所得额60万元。试分别填制A公司2008年、2009年和2010 年的“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为简化起见,金额单位为万元)。 (一)A公司2008年“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的填制 A公司2008年实现盈利180万元,《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制如下: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一)(见附件) 报表填制分析: 1、A公司2005年、2006年、2007年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分别反映亏损500万元、100万元和200万元,2005年的亏损额可以用 2006年至2010年的盈利弥补,2006年的亏损额可以用2007年至2011年的盈利弥补,2007年的亏损额可以用2008年至2012年的盈利 弥补。A公司2008年当年可弥补的所得额100万元,可用于弥补本年以前5年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并按顺序计算弥补。 2、本年为 2008年,依次往前推第五年为2007年,第四年为2006年,第三年为2005年,分别填入第1列的5行、4行、3行。A公司2008年当年盈利 180万元,在2列6行填入180;同年,经税务机关确认,从被合并企业转入亏损额80万元,在第3列6行填-80,合计100填入第4列6行。2007 年的亏损200万元在2列5行填入-200;2006年申报表反映亏损100万元,但税务机关在2007年实施税务稽查时,发现A公司2006年度少计应 纳税所得额50万元,应调减当年的亏损,因此,在2列4行填入-50;2005年为亏损500万元,在2列3行填入-500,并且2005年的亏损未在 2006年弥补,因此,在8列3行填入0. 3、按亏损的弥补顺序,先用2008年的盈利弥补2005年度的亏损100万元,在本表 的10列3行填入100,2005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400万元,在本表11列3行填入400;2006年度经调整后的亏损50万元、2007年的亏损 200万元在2008年不足以弥补,分别在本表的10列4行、5行填入0、本表的11列4行、5行填入50和200.在本表的10列6行填入合计数 100,并将该数据填入主表的24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在本表的11列7行合计数650. (二)A公司2009年“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的填制 A公司2009年盈利200万元(即主表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100万元),可用于弥补2009年以前5年尚未弥补的亏损,并按顺序弥补。《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制如下: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二)(见附件) 报表填制分析: 1、本年为2009年,依次往前推第五年为2008年,第四年为2007年,第三年为2006年,第二年为2005年分别填入第1列的6行、5行、4 行、3行、2行。A公司2009年当年盈利200万元,在2列6行填入200;2008年申报表反映盈利180万元,同年,经税务机关确认,从被合并企业 转入亏损额80万元,且剩余弥补期为3年,因此,分别在2列5行填入180,在3列5行填入-80,合计100填入4列5行。将2007年、2006年、 2005年的盈利或亏损分别在2列4行填入-200、在2列3行填入-50,在2列2行填入-500. 2、A公司2005年的亏损 500万元未在2006年、2007年弥补,在2008年弥补100万元,在2009年弥补200万元。因此,在第二行的6列、7列、8列分别填入0、 0、100,2行9列合计为100;A公司2006年的亏损50万元尚未弥补,在3行的7列、8列里,以及9列合计数均为0;A公司2007年亏损200 万元,在第4行的8列、9列均应填0;2008年为获利年度,不存在弥补情况,因此,该行9列的数据为空。 3、按亏损的弥补顺序, 先用2009年的盈利200万元弥补2005年度的亏损400万元,在本表的10列填入200,2005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200万元结转下一年继续弥 补,在本表的11列2行填入200.2006年的亏损50万元、2007年的亏损200万元,在2009年不足以弥补,分别在本表的10列3行、4行填入 0、在本表的11列3行填入50、4行填入200. 在本表的10列6行填入合计数200,并将该数据填入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申 报表主表的24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在本表的11列7行填入合计数450,包括2005年尚未弥补的亏损200万元、2006年尚未弥补的亏损50万 元和2007年未弥补亏损200万元。 (三)A公司2010年“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的填制 A公司2010年实现盈利400万元,《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制如下: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三)(见附件) 报表填制分析: 1、本年为2010年,依次往前推第五年为2009年,第四年为2008年,第三年为2007年,第二年为2006年,第一年为2005年,分别填入第 1列的6行、5行、4行、3行、2行、1行。A公司2010年当年盈利400万元,在2列6行填入400;2009年申报表反映盈利(纳税调整后所 得)200万元,加上2010年税务稽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0万元,因此,在2列5行应填入合计数260.将2008年、2007年、2006年、 2005年的盈利或亏损额分别在2列4行填入180、在2列3行填入-200、在2列2行填入-50、在2列1行填入-500.另将2008年从被合并企 业转入的亏损额80万元,在3列4行填入-80,合计100填入4列4行。 2、A公司2005年的亏损500万元,未在2006年、2007年弥补,在2008年弥补100万元、在2009年弥补260万元。因此,在1行的5列、6列、7列、8列分别填入0、0、100、260,1行9列合计360. A公司2006年的亏损50万元,尚未弥补,在2行的6列、7列、8列以及9列合计数,均为0. A公司2007年亏损200万元,尚未弥补,该行的7列、8列、9列的数据均为0. A公司2008年的合计盈利额100万元,不存在被弥补的情况,因此,该行的8列、9列、10列、11列均为空。 A公司2009年盈利260万元,不存在被弥补情况,因此,该行的9列、10列、11列均为空。 3、按亏损的弥补顺序,首先,用2010年的盈利400万元弥补2005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140万元,在本表的10列1行填入140.至此,2005 年度的亏损500万元,分别在2008年弥补100万元、2009年度弥补260万元、2010年度弥补140万元,未超出5年得弥补期限(假设2005 年的亏损在第五年没有弥补完,也不得结转以后年度继续弥补,即11列1行不得填写数据)。其次,用2010年盈利补亏余额260万元(400-140), 计算弥补2006年的亏损额50万元,分别在本表的10列2行、11列2行填入50和0.再次,用2010年剩余的盈余额210万元(260-50),计 算弥补2007年亏损200万元,分别在本表的10列3行、11列3行填入200和0.这样,2006年度亏损50万元、2007年度的亏损额200万元 弥补完毕。 在本表的10列6行填入合计数390,并将该数据填入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主表的24行“弥补以前年度”,在本表的11列7行填入合计数0.至此,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全部得以弥补,2010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填入主表的第25行。 需要指出的是,根据《关于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0号)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 的规定,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前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凡企业以前年度发生亏损、且该亏损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应允许调增的 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弥补该亏损后仍有余额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对检查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应根据其情节,依照《税收征收管理 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处罚。上述规定自2010年12月1日开始执行,以前(含2008年度之前)没有处理的事项,也按《公告》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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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装系统再入变成这样了,请问如何? 重装系统再入变成这样了,请问如何?
您是2G还是4G记账宝?@服务社区李珊:4G记帐宝@张珍1465956236:您参照下面的步骤,将程序替换下再重新操作:
更换程序的方法请按照如下步骤来操作:
1、将我的电脑--可移动磁盘--记账宝文件夹里所有的ZT开头的文件夹及ZWSET.MDB的文件拷贝出来,保存在您的桌面或本地磁盘;重要!
(或将我的电脑--可移动磁盘--记账宝文件夹整个复制下来,也保存在自己的其他本地磁盘中;重要!)
2、请从以下链接下载记账宝4G程序:链接: http://dad.chanapp.chanjet.com ... 5.rar
3、将记账宝的可移动磁盘右键格式化(请确认没有您自己有用的数据保存在U盘里,有请剪切到其他磁盘),将下载下来的程序双击打开,点中记账宝文件夹,选择解压到您的可移动磁盘中;
4、将您拷贝出来的ZT开头的文件夹及ZWSET.MDB文件,重新复制粘贴到您的可移动磁盘记账宝文件夹中,如有提示覆盖,请点击是;
5、将本地磁盘C盘中的记账宝文件夹删除,再从可移动磁盘中运行记账宝。请问是重新下载再导入?@张珍1465956236:是的,您参照步骤一步步操作下@服务社区李珊:已按步骤操作,但依然是不行@服务社区李珊:还是跟之前一样无法识别@张珍1465956236:好的,接下来,您将office软件卸载,重新安装完整版office2007或office2010,安装时选择自定义,将全部功能都勾选上再进行安装
office安装程序可以直接百度下载安装@服务社区李珊:请问有没有下载地址?我怕下错@服务社区李珊:请问可以电脑远程帮我吗?@张珍1465956236:抱歉,社区是在线服务,不能直接远程。若是需要远程服务,需要经销商帮您处理。您直接百度下载安装即可。这个没关系的。@服务社区李珊:现在变这样了[/大哭]@张珍1465956236:您将记账宝U盘下的zwset.mdb和该账套zt***下年度文件夹下的zw.mdb拷贝到桌面双击打开,看下zwset.mdb里面表g_account该账套对应科目级次是什么,例如是 422,再打开zw.mdb,看下g_code表,例如100101001,就代表是 423,若是两者不一致,将zwset.mdb里面表g_account该账套对应科目级次改为zw.mdb的g_code中一致。为避免误操作损坏数据,操作前先将 zwset.mdb和所有zt开头的文件夹先复制一份到其他磁盘备份之后在操作。
关联方往来的损失究竟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关联方往来的损失究竟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关联方往来的损失究竟能否在税前扣除 在宁波地税2013年所得税政策问答中关于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中有一个问题非常典型: 50、问:在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损失能否税前扣除?根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45条规定:“企业向关联企业提供借款、担保而形成的债权损失,准予扣除”。同时第四十六条又规定“企业发生非经营活动的债权不得作为损失在税前扣除”。如何把握和理解“非经营活动的债权”? 对于企业和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发生的损失,究竟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在2008年以前的内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下,国家总局是专门发过文件明确的。最先开始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文第四十八条规定:人发生非购销活动的应收债权以及关联方之间的任何往来账款,不得提取坏账准备金。关联方之间往来账款也不得确认为坏账。根据这个文件,关联方之间不管是经营性往来还是非经营性往来,发生坏账都不允许确认损失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但是,后期国家税务总局在2000年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发生坏账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945号)规定:为了防止关联企业间转移利润,逃避,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关联企业之间的往来账款不得确认为坏账。考虑到实际经济活动中,关联企业之间存在大量的正常交易,为了实事求是地解决问题,总局意见:关联企业之间的应收账款,经法院判决负债方破产,破产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的负债部分,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应允许债权方企业作为坏账损失在税前扣除。在945号文中,对于关联方往来确认坏账损失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放宽,但仍有很强的限制条件:第一必须是关联方因为经济业务往来形成的应收账款损失,其他往来款损失不能税前扣除;第二即使是应收账款损失,也只有在负债方经法院判决破产,破产企业不能清偿的部分才能确认损失在税前扣除。其他情况的应收账款,只要关联方不破产,即使收不回来,内部核销也无法确认损失在税前扣除。 但是,在新企业所得下,特别是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颁布后,该公告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引起了大家的关注。第四十五条规定:企业按独立交易原则向关联企业转让资产而发生的损失,或向关联企业提供借款、担保而形成的债权损失,准予扣除,但企业应作专项说明,同时出具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 由于该条提到了企业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向关联方提供借款的损失,符合条件也可以税前扣除。这里就出现了很大的放宽,第一是关联方之间的坏账损失不再仅限定于应收账款,其他往来也可以;第二是可以扣除的条件不再现定于关联方破产,只要符合25号公告损失确认的条件就可以。同时,在25号公告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各类垫款、企业之间往来款项)等货币性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以及债权性和股权(权益)性投资。企业之间的往来款项也是符合25号公告可以确认损失在税前扣除的资产。 结合25号公告第二条和第45条规定,是否可以认为关联方之间的往来款应该符合条件也可以确认损失在税前扣除,是否已经有很大的政策上的放宽呢,立法者的意图是否是这样。这里,我们可以再参考一下《中国税务》发表的一篇文章《总局所得税司拟文者解读新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中国税务杂志编者按: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以下简称25号公告),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本刊邀请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相关人士从公告的制定原则和背景出发,对其进行全面解析。因篇幅所限,本刊将分两期刊登,敬请读者关注!从编者按可以看出,这篇文章应该在一定程度上是反映了立法者的意图。该文章中写道:“88号文(国税发【2009】88)对各类投资损失认定的证据材料,大多数要求提供资产清偿证明。考虑到我国目前法律制度尚不健全,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完善,国有企业改革也未到位,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许多问题尚未得到解决,因此,许多企业无法按《公司法》或《破产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清算。这一情况导致企业在多数情况下无法取得资产清偿证明或遗产清偿证明。针对这种状况,25号公告简化了债权投资损失的核销程序,对于不能提供资产清偿证明或遗产清偿证明,且超过三年以上的,或债权投资余额在三百万元以下的,如果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材料,也可在税前扣除”。从这段话可以看出,在25号公告下,关联方的坏账损失不再局限于关联方破产的情况才能税前扣除,关联方不破产,只要符合25号公告损失确认的条件也可以税前扣除。同时,该文章对于关联交易进一步写道:“随着资本市场运作力度不断加大,关联方交易,尤其是关联交易问题逐渐突出,而现行政策缺乏相关规定。对关联方资产转移形成损失进行界定,能够防止关联方之间不合理交易,有利于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25号公告第四十五条规定,企业按独立交易原则向关联企业转让资产而发生的损失,或向关联企业提供借款、担保而形成的债权损失,准予扣除,但企业应作专项说明,同时提供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从这段话可以看出,放开对于关联方之间借款损失税前扣除,一方面是为了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另一方面25号文规定也要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来防范关联方之间以此来避税。 虽然25号公告提到了企业之间往来款是符合确认损失税前扣除的资产,45条也说了关联企业提供借款确认损失可以税前扣除。但是,当关联方真的就关联方往来损失到税务机关进行专项申报时,往往和税务机关的理解上发生争议。税务机关有时仍是不允许企业关联方往来确认损失在税前扣除。而税务机关的依据就是宁波地税这个问题中所反映的情况,就是在25号公告第四十条六进一步规定了“企业发生非经营活动的债权”是不能确认损失在税前扣除的。同时,税务机关另一个观点就是,虽然45条说了关联方担保可以确认损失在税前扣除,但是这个担保必须是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因为44条就说明了这一点:企业对外提供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担保,因被担保人不能按期偿还债务而承担连带责任,经追索,被担保人无偿还能力,对无法追回的金额,比照本办定的应收款项损失进行处理。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担保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与本企业应税收入、投资、、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担保。因此,税务机关的意见就是,关联方之间的往来款,如果不是和生产经营相关的,仍然是不能确认损失在税前扣除的。 那我们的问题在于,究竟何种关联方往来是属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呢,或者何种往来属于经营活动债权呢,这个经营活动债权是否仅包括应收账款呢,其他往来款是否也包括?这是整个问题的关键。 对于这个问题,宁波地税的答复是:总局公告第二条中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各类垫款、企业之间往来款项,解决了以往企业用于经营管理活动的各类垫款、企业之间往来款项因为属于其他应收款、难以在税前扣除的问题。但需要注意的是定语“用于生产经营相关”,而不是企业的所有其他应收款项都可以税前扣除。相关性原则是指,企业可扣除的资产损失必须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具体判断资产损失的相关性,必须从损失发生的根源和性质方面进行分析,而不能仅仅依据是否取得应税收入。常见的企业之间的互保行为、按独立交易原则计算和收取利息收入的借款、代理服务中的临时代垫款项,由此引起的债权损失原则上可视同与生产经营有关。 另外, 在《总局所得税司拟文者解读新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这篇文章中也强调了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总体原则中有一个“合法性原则”。因此有些税务局可能会进一步提出,企业和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如果没有贷款资格),是违法的,因此,这种借款损失即使与经营相关也不允许扣除。这个问题,个人认为在这个问题上税务局不应过分纠缠。首先,如果企业和企业之间借贷违法本身就不能扣除,总局25号公告就没有必要说企业向关联企业提供借款可以税前扣除这句话。其实,对于企业和企业之间的借款是否在司法层面一律认定为违法而确认合同无效,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在《当前商事审判中需要注意的几个法律适用问题》也给我们一些新的信息,对我们认识这个问题会有很大帮组:在商事审判中,对于企业间借贷,应当区别认定不同借贷行为的性质与效力。对不具备从事金融业务资质,但实际经营放贷业务、以放贷收益作为企业主要利润来源的,应当认定借款合同无效。在无效后果的处理上,因借贷双方对此均有过错,借款人不应当据此获得额外收益。根据公平原则,借款人在返还借款本金的同时,应当参照当地的同期同类贷款平均利率的标准,同时返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对不具备从事金融业务资质的企业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所进行的临时性资金拆借行为,如提供资金的一方并非以资金融通为常业,不属于违反国家金融管制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不应当认定借款合同无效。 如果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这一段关于民间借贷司法审判的法律适用后,我想我们对于关联方借款的损失能否在税前扣除应该有更加清晰的认识: 第一,关联方之间基于业务往来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损失,符合条件肯定可以确认损失在税前扣除;而且这个损失确认是不是根据25号公告的第45条进行申报,而是根据第22、23、24条进行申报。 第二,关联方之间其他借款和往来款,如果关联企业间是为生产经营需要所进行的临时性资金拆借行为,提供资金的一方并非以资金融通为常业,即在司法审批层面认可的借款应该就不属于我们25号公告所指的损失不能税前扣除的非经营活动的债权。企业可按25号公告第45条应作专项说明,同时出具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可以税前扣除。所以,这里企业的核心在于向税务机关提供资料证明两方面问题:第一,这样的资金拆解有合理商业目的和生产经营的需要;第二,我本身不是以贷款作为自己的常业。 当然,在以上基础上,后期在政策上最好考虑对于关联方借款损失税前扣除再加一把锁,即和《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衔接,如果关联方(金融企业除外)的债资比例超过2:1,且按照规定借款人超过部分支付的利息不允许税前扣除,此时贷款人对于超过部分的关联贷款本息损失即使符合25号公告的条件,也最好同样不允许税前扣除,以强化121号文对于资本弱化的反避税效果。
我零售批量出库,不能生成零售出库单,生成不了成本,现在又急着出报表,该怎么操作,使报表数据准确。 我零售批量出库,不能生成零售出库单,生成不了成本,现在又急着出报表,该怎么操作,使报表数据准确。[]
此种情况 不能生成数据准确的报表。我手工做张类似零售出库单生成的凭证,然后做张其他出库单,不生成凭证,这样可以吗?(主要是有对应的零售结算单,就是没有零售出库单。)真不是这样来可以的。有数据问题,需要支持网后台来及时反馈处理。
用友U8.52升级工资提示INSERT 语句与 COLUMN FOREIGN KEY 约束U8.52升级工资提示INSERT 语句与 COLUMN FOREIGN KEY 约束
U8.52-升级工资提示INSERT 语句与 COLUMN FOREIGN KEY 约束
自动编号: | 17576 | 产品版本: | U8.52 |
产品模块: | 系统环境 | 所属行业: | 通用 |
适用产品: | 812升级普及版 | 关 键 字: | 升级 |
问题名称: | 升级工资提示INSERT 语句与 COLUMN FOREIGN KEY 约束 | ||
问题现象: | 812升级工资提示 INSERT 语句与 COLUMN FOREIGN KEY 约束 'FK__WA_psn__cDept_nu__45151B8A' 冲突。该冲突发生于数据库 'UFDATA_004_2005',表 'Department', column 'cDepCode'。 | ||
原因分析: | 经过查询,原数据库当中的WA_GZDATA和WA_psn中有的记录中部门档案对应的编码在Department中不存在 | ||
解决方案: | 在Access库的WA_GZDATA和WA_psn中,把不存在的部门编码对应的纪录删除即可。 温馨提示: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欢迎进入用友云基地。 |
- 你好,电脑插上狗后,打开T3主页面登录不上去,打开系统管理,页面都是灰的,之前使用都正常,最近才出现这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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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3标准版卸载装T1普及版,装过T1普及版提示数据库是否要覆盖。 如果覆盖标准版与普及版又数据格式不一样怕出问题,不覆盖也怕出问题。怎么样卸载标准版才比较彻底,在安装后普及版不会出现要问覆盖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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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可以做了业务部分,但是不生成凭证,该部分业务凭证直接根据手工汇总表做到总账里面 可不可以做了业务部分,但是不生成凭证,该部分业务凭证直接根据手工汇总表做到总账里面[]
可以的,只是这样操作业务单据跟凭证没有关联关系。
项目咨询不可忽视前期的调研项目咨询不可忽视前期的调研
咨询工作是一项艰苦而充满挑战的工作。无论是企业的战略咨询,还是企业流程优化咨询,以及企业信息化建设咨询,为了做好咨询工作,都需要进行大量而充分的项目调研工作。
几年的咨询项目工作经验,加上在元年诺亚舟研究院对于咨询项目的一段研究,我得到了一个很具有普遍规律的启示和经验,就是项目前期的准备工作,以及调研工作越细致,对咨询本身就越有帮助,咨询项目就能够比较顺利。
咨询项目的前期工作一般包括:客户企业资料的收集、研读;对客户企业现状的调查,以及针对特定问题的访谈。更具体的内容为:1)资料研读;2)发放调查问卷;3)进行访谈;4)小型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