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菜单没有反应
2017-7-9 0:0:0 wondial点击菜单没有反应
点击菜单没有反应您好,请先新建一个账套,看看是账套问题还是环境问题,如果是账套问题,请发送数据到支持网处理,如果是环境问题,请做下数据备份,把T6软件全部卸载,然后删除c盘windows下的ufcomsql文件夹和安装路径下的T6SOFT文件夹,再重新重新安装软件,如果仍然不行,只能重新安装系统了。
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可以到 T+搜索>>上找一下答案
相关阅读
- T3银行对账单录入图文教程2020-7-1 9:25:2
- 用友T3如何按供应商进行账龄分析图文教程2020-6-29 10:3:26
- 用友T3供应商往来设置账龄区间图文教程2020-6-29 9:58:33
- 用友T3对照式审核图文教程2020-6-21 18:2:5
- 用友T3部门总账设置固定查询条件图文教程2020-6-19 11:21:20
- T3明细账查询累计数图文教程2020-6-10 20:7:27
- T3个人余额表设置固定的查询条件图文教程2020-6-9 9:0:3
- T3库存相关基础档案录入图文教程2020-6-3 8:53:42
- T3银行对账单录入提示日期超出范围图文教程2020-6-2 8:15:6
- T3如何切换采购流程图文教程2020-5-29 9:21:28
最新信息
#财税实务# @赵树峰 请问百度推广费如果计入营业费用-服务费 所得税汇算用调整吗 我很纠结这个事 ,我们每月将近20万 ,他开来费发票写的是技术服务费或者服务费 _0#财税实务# @赵树峰 请问百度推广费如果计入营业费用-服务费 所得税汇算用调整吗 我很纠结这个事 ,我们每月将近20万 ,他开来费发票写的是技术服务费或者服务费[]
这个不能我说了算,因为分析这个“百度推广费”其实是有点类似于广告费的吧,但是开的是技术服务费,从技术服务的角度说这个没有扣除限制,但从广告费角度分析,这个有扣除限制。看看当地税局有没有明确规定。销售费用-服务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个人认为:这类费用应计入销售费用--广告宣传费,税前扣除肯定受限制。如果调增的话 ,我们交所得税, 这一年下来将近服务费200万 我想在没做12账之前就合理避税,以便计入后税前抵扣有比例,+-*/。@随心1435564768:“我想在没做12账之前就合理避税,以便计入后税前抵扣有比例”这个是什么意思?百度推广费是不是计入宣传费,你们有这个费吗 14年谁有这方面的费用 请指教 ;@赵老师 ;我的意思那我推广费就不用发票,不计入费用‘ 我计算所得税时不用调增,@随心1435564768:其实开技术服务费双方既有避税之嫌,从票上看,觉得也可以规避广告宣传费用。我就是这个意思,百度写服务费那我就计入营业费用-服务费,那样就没有税前扣除限制@随心1435564768:恩,话是这么说,但是如果税局查账,认定这个是广告业务宣传费的性质,那也没办法,还是要调增,只不过就是查不到不调而已。不知道可否 ?是不是有点税务风险老师们,谁有这方面经历 ,急已经说啦,风险就是一旦查账税局认为这是告业务宣传费的性质的,那就涉及纳税调增。@随心1435564768:装...卖...,一般没事儿,坦荡荡.....。@赵树峰:老师汽车上牌800元,机动车行驶证120元,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80元,一共1000元在一张单据上,入固定资产科目吗?@秦语:可以入固定资产。
#财税实务#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上年度的纳税所得为19万多。今年的季度所得税填报时纳税所得小于30万,请问减免税额应该怎么计算的?请教各位老师各位同行。 _0#财税实务#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上年度的纳税所得为19万多。今年的季度所得税填报时纳税所得小于30万,请问减免税额应该怎么计算的?请教各位老师各位同行。[]
盈利小于30万,按照20%缴纳企业所得税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今年全年利润额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10月1日之前执行 财税〔2015〕34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0月1日之后执行 财税[2015]9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 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1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5-09-10
字体: 【大】 【中】 【小】
为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02次常务会议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等规定,现就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实施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均可以享受财税〔2015〕99号文件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以下简称减半征税政策)。
二、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自行申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汇算清缴时,小型微利企业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所属行业、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
三、企业预缴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查账征收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分别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1.按照实际利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不超过30万元(含,下同)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2.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预缴时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二)定率征收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预缴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三)定额征收企业。根据优惠政策规定需要调减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程序调整,依照原办法征收。
(四)上一纳税年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预缴时预计当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五)本年度新成立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四、企业预缴时享受了减半征税政策,但汇算清缴时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税款。
五、小型微利企业2015年第4季度预缴和2015年度汇算清缴的新老政策衔接问题,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下列两种情形,全额适用减半征税政策:
1.全年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
2.2015年10月1日(含,下同)之后成立,全年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
(二)2015年10月1日之前成立,全年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大于2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分段计算2015年10月1日之前和10月1日之后的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10月1日之前的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简称减低税率政策);10月1日之后的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适用减半征税政策。
2.根据财税〔2015〕99号文件规定,小型微利企业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的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15年10月1日之后的经营月份数占其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的比例计算确定。计算公式如下:
10月1日至12月31日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全年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2015年10月1日之后经营月份数÷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
3.2015年度新成立企业的起始经营月份,按照税务登记日期所在月份计算。
六、本公告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9月10日
- 房产企业收入利润会计核算
- 用友软件如何查看加密狗号
- 用友软件T3恢复账套数据的三种方法
- 用友T3用友通系统重装后,没有账套备份,如何恢复账套--用友T3用友通系统重装后,没有账套备份,如何恢复账套
- 用友T3库存管理操作流程
- 用友T3b
- 用友T3销售环节操作流程
- 工资银行代发输出的文件,其加密后的文件是什么__
- 环境:服务器惠普服务器,操作系统为windows2003企业版,数据库SQLserver2005企业版,安装T6 6.0用友软件。出现的问题是:客户端(windows7旗舰版)登录时,出现“未找到提供程序,该程序可能未正确安装。资源库丢失,请于供应商联系(LossDatabase)"关闭该软件时,出现:”运行时错误‘91’ 未设置对象变量或withbiock变量”,主机运行正常,无以上情况。
- 环境:服务器惠普服务器,操作系统为windows2003企业版,数据库SQLserver2005企业版,安装T6 6.0用友软件。出现的问题是:客户端(windows7旗舰版)登录时,出现“未找到提供程序,该程序可能未正确安装。资源库丢失,请于供应商联系(LossDatabase)"关闭该软件时,出现:”运行时错误‘91’ 未设置对象变量或withbiock变量”,主机运行正常,无以上情况。
用友T3打开基础档案报错用友T3打开基础档案报错 打开存货档案、客户档案或供应商档案等基础档案时,提示:“不能打开数据库C:\windows\system32\ufinit0589031399.mdb,应用程序可能无法识别该数据库或文件可能损坏。经过分析,存货档案、客户档案等基础档案中,在打开档案时,都有创建此mdb文件的动作,此mdb为临时生成,用于打印与上下翻页等动作,关闭档案时删除此文件。提示此信息是由于此文件没有创建成功、文件被损坏、或被杀毒软件锁定或占用(正在扫描没有释放)等。此问题已经确认原因,是由于金山等杀毒软件将相应的mdb临时文件隔离导致的,关闭或卸载杀毒软件即可正常。
对“解析常见的税务风险点”的理解和补充(五) 对“解析常见的税务风险点”的理解和补充(五) (二)进项税额类 48.非油气田企业的非应税劳务取得的进项不得抵扣,未作进项转出。如接受技术服务、装卸、含油污泥处理和废催化剂处理等劳务,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进项税等科目,审核相关劳务合同等资料,对不属于增值税劳务范围内的其他劳务抵扣的进项税不得抵扣。 49.购进材料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不得抵扣,未作进项转出。如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加油站所购进的彩钢瓦、涂料、地砖、铝塑板、卫生洁具、墙面漆等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等科目,审核erp系统的“ps模块”(在建工程)核算的材料领用情况,将应作进项税转出而实际未转出的材料费进行归集。 政策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主管部门规定的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货物的运输费用。 《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 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 前款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第二十二条 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第二十三条 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本细则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 前款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50.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取得的进项不得抵扣,未作进项转出。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 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进项税额、固定资产等科目,审核安装合同等,对于不符合抵扣规定的,应作纳税调整。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113号)《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 增值税转型改革实施后,一些地区反映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范围不够明确。为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二款所称建筑物,是指供人们在其内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的房屋或者场所,具体为《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代码前两位为“02”的房屋;所称构筑物,是指人们不在其内生产、生活的人工建造物,具体为《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代码前两位为“03”的构筑物;所称其他土地附着物,是指矿产资源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 …………………… 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51.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不得抵扣进项,未作进项转出。如职工食堂耗用的食用油和液化气等。 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进项税科目,有无将业务招待用食品、厨房设备、厂区公寓维修、职工食堂耗用的食用油和液化气等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购进货物抵扣增值税。审核erp系统的“pm模块”(维修工单)核算用于福利设施的材料领用情况,将应做进项税转出而实际未转出的材料费进行归集,不得抵扣。 政策依据: 《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 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 (三)其他 52.适用税率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正列举了适用低税率货物,除此之外的其他货物应当区分具体情况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如:企业销售自产水蒸汽、加工水(例如:冷凝水、循环水、除氧水、化学水、盐水等)。 核查建议核查其他业务收入,审核其他业务收入凭证,有无按照适用税率计提增值税。 政策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明确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 对个别企业存在的下述风险,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67号)等消费税文件的规定作纳税调整。 对于有关涉及消费税的经济事项应按文件确认的以下意见处理: 文件确认: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67号),除汽油、柴油、航空煤油、溶剂油、润滑油外,对以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于化工原料的各种轻质油均属于石脑油征收范围,对各类重油、渣油均属于燃料油征收范围。凡在产品特性上符合成品油税目注释规定的,无论取何种名称,都应征收消费税。 53.个别应征消费税产品未计提消费税。 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消费税等科目,审核“报表系统”中的“BLBH”等专项报表,查看是否有应征消费税产品未计提消费税的情况。 54.石脑油对外销售,未取得《石脑油免税证明单》应计提未计提消费税。 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消费税等科目,审核“石脑油证明单”核销情况,对不符合政策的外售石脑油征收消费税。 55.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职工福利、作为燃料耗用或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等其他方面,没有计算缴纳消费税。 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消费税等科目,审核“报表系统”中的“BLBH”专项报表及装置投入产出报表,结合生产物料移送情况,对应征消费税的成品油征收消费税。 56.部分产品改变名称后应计提未计提消费税。 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消费税等科目,审核企业提供的未征消费税产品合格证、化验单与应税消费品的合格证、化验单进行比较,查询erp系统“sq01”(发票模块),对比争议产品与应税产品的价格、归集物料组、货物流向等信息,进一步约谈企业生产技术人员和报表管理人员,对产品特征属成品油范畴的产品征收消费税。 57.消费税成品油子税目和税率适用错误。 核查建议核查应交税金-消费税等科目,审核企业提供的产品合格证、化验单,查询erp系统“sq01”(发票模块),对比产品价格,约谈企业生产技术人员,对应税产品应属成品油种类进行界定,按照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5号发布 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费税。 第二条 消费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消费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消费税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四条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第五条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第七条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第八条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 ÷(l-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第九条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完税价格+关税) ÷(1-消费税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1-消费税比例税率) 第十条 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计税价格。 第十一条 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免税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二条 消费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 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三条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第十四条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第十五条 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第十六条 消费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58.股份公司将自有资金(不含下属分、子公司)提供给成员企业使用收取的利息,未申报缴纳。 核查建议核查内部往来、上级拨款、内部存款、财务费用、其他业务收入等明细账发生额,查看此项收入是否缴纳营业税 政策依据: 1、国税函发[1995]15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 [条款失效] 十、问:非金融机构将资金提供给对方,并收取资金占用费,如企业与企业之间借用周转金而收取资金占用费,行政机关或企业主管部门将资金提供给所属单位或企业而收取资金占用费,农村合作基金会将资金提供给农民而收取资金占用费等,应如何征收营业税? 答:《营业税税目注释》规定,贷款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的征收范围,而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2、《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五)利息收入; 59.取得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税款手续费收入,未计算缴纳营业税。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 核查建议从银行存款、现金、营业外收入等明细账入手,查看手续费收入是否缴纳营业税。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3]149号《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部分条款失效]其中: 七、服务业 服务业,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其他服务业。 (一)代理业代理业,是指代委托人办理受托事项的业务,包括代购代销货物、代办进出口、介绍服务、其他代理服务。 1.代购代销货物,是指受托购买货物或销售货物,按实购或实销额进行结算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2.代办进出口,是指受托办理商品或劳务进出口的业务。 3.介绍服务,是指中介人介绍双方商谈交易或其他事项的业务。 4、其他代理服务,是指受托办理上列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的业务。 取得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税款手续费收入属于应计缴营业税的范围。 60.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收取的延期付款利息,未计算缴纳营业税。 核查建议核查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等明细账,查看企业提供营业税劳务时,向接受劳务方另外收取手续费、延期付款利息、补贴、基金等价外费是否缴纳营业税。 政策依据: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明确: 条例第五条所称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一)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三)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五、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61.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同时未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核查建议核查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金额与适用税率计算后是否与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相匹配。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发[1985]19号)其中: 第二条 凡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三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第四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 2、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 (1986年4月28日国务院发布 根据1990年6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05年8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的决定》第三次修订)其中: 第二条 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通知》(国发〔1984〕174号文)的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都应当依照本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 第三条 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除国务院另有规定者外,任何地区、部门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教育费附加率。 第六条 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按照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 企业缴纳的教育费附加,一律在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中支付。 第十条 凡办有职工子弟学校的单位,应当先按本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教育部门可根据它们办学的情况酌情返还给办学单位,作为对所办学校经费的补贴。办学单位不得借口缴纳教育费附加而撤并学校,或者缩小办学规模。 第十一条 征收教育费附加以后,地方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不准以任何名目向学生家长和单位集资,或者变相集资,不准以任何借口不让学生入学。 对违反前款规定者,其上级教育部门要予以制止,直接责任人员要给予行政处分。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缴。 六、印花税 62.企业以订单、要货单等确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各方责任、据以供货和结算的业务凭证,未按规定贴花。 核查建议逐项翻阅订单、要货单等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根据所载金额计算应缴纳印花税,与已缴纳印花税比对,查看是否足额缴纳印花税。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帐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第三条 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 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 第四条 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 第五条 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 为简化贴花手续,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 第六条 印花税票应当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由纳税人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画销。已贴用的印花税票不得重用。 第七条 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第八条 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第九条 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税票。 第十条 印花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 2、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0]994号)《关于各种要货单据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 江苏省税务局: 你局苏税三(90)025号请示收悉。关于外贸企业在国内组织货源开具的各种要货单据和商业企业组织货源开具的要货成交单据是否应贴印花税票的问题,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外贸企业开具的各种要货单据,是按照有关部门的供需计划,以对外贸易合同为依据,与供货单位订立的购销合约。有些要货单据,虽然在填制和使用上,形式不够规范,条款不够完备,手续不够健全,但具有合同的性质和作用。因此,外贸企业开具的各种名称、各种形式的要货单据,均应按规定贴花。 二、商业企业开具的要货成交单据,是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以明确供需各方责任的常用业务凭证,属于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贴花。 3、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1]155号)《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 [条款失效]》 该文第十一条被财税[2006]162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废止。 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以来,我局相继作了一些具体规定。近据各地反映,经研究并多方面征求意见,现将有关政策问题解释和规定如下: 一、对工业、商业、物资、外贸等部门使用的调拨单是否贴花? 目前,工业、商业、物资、外贸等部门经销和调拨商品物资使用的调拨单(或其他名称的单、卡、书、表等),填开使用的情况比较复杂,既有作为部门内执行计划使用的,也有代替合同使用的。对此,应区分性质和用途确定是否贴花。凡属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贴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可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实际,对各种调拨单作出具体鉴别和认定。 二、对印花税施行细则中所指的“收购部门”和“农副产品”的范围如何划定? 我国农副产品种类繁多,地区间差异较大,随着经济发展,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也有所变化。对此,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具体划定本地区“收购部门”和“农副产品”的范围。 三、对以货换货业务签订的合同应如何计税贴花? 商品购销活动中,采用以货换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是反映既购又销双重经济行为的合同。对此,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计税贴花。合同未列明金额的,应按合同所载购、销数量依照国家牌价或市场价格计算应纳税金额。 四、仓储保管业务的应税凭证如何确定? 仓储保管业务的应税凭证为仓储保管合同或作为合同使用的仓单、栈单(或称入库单等)。对有些凭证使用不规范,不便计税的,可就其结算单据作为计税贴花的凭证。 五、我国的“其他金融组织”是指哪些单位? 我国的其他金融组织,是指除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以外,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领取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书的单位。 六、对财政部门的拨款改贷款业务中所签订的合同是否贴花? 财政等部门的拨款改贷款签订的借款合同,凡直接与使用单位签订的,暂不贴花;凡委托金融单位贷款,金融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应按规定贴花。 七、对办理借款展期业务使用的借款展期合同是否贴花? 对办理借款展期业务使用借款展期合同或其他凭证,按信贷制度规定,仅载明延期还款事项的,可暂不贴花。 八、何为“银行同业拆借”?在印花税上怎样确定同业拆借合同与非同业拆借合同的界限?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所说的“银行同业拆借”,是指按国家信贷制度规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相互融通短期资金的行为。同业拆借合同不属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贴印花。 确定同业拆借合同的依据,应以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0]62号《关于印发<同业拆借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为准。凡按照规定的同业拆借期限和利率签订的同业拆借合同,不贴印花;凡不符合规定的,应按借款合同贴花。 九、对分立、合并和联营企业的资金账簿如何计税贴花? 企业发生分立、合并和联营等变更后,凡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法人登记的新企业所设立的资金账簿,应于启用时按规定计税贴花;凡毋需重新进行法人登记的企业原有的资金账簿,已贴印花继续有效。 对企业兼并后并入的资金贴花问题,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中“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如何划定? “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十一、 [本条款失效]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书据(合同)是否贴花? 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书据(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贴印花。 十二、出版合同是否贴花? 出版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贴印花。 十三、银行经理或代理国库业务设置的账簿是否贴花? 中国人民银行各级机构经理国库业务及委托各专业银行各级机构代理国库业务设置的账簿,不是核算银行本身经营业务的账簿,不贴印花。 十四、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签订的代理合同,是否属于应税凭证? 在代理业务中,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贴印花。 十五、怎样理解印花税施行细则中“合同在国外签订的,应在国内使用时贴花”的规定? “合同在国外签订的,应在国内使用时贴花”,是指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征税的合同在国外签订时,不便按规定贴花,因此,应在带入境内时办理贴花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6]162号)《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 为适应经济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完善税制,现将印花税有关政策明确如下: 一、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二、对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内部各级电网互供电量除外)签订的购售电合同按购销合同征收印花税。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三、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四、对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5、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25号)《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按照“两则”及有关规定,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新,统一更换和账簿后,不再设置“自有流动资金”科目。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税目税率表中“记载资金的账簿”的计税依据已不适用,需要重新确定。为了便于执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二、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本通知自1994年1月1日起执行。
- 月末在产成品批量录入中没有产成品的明细,之前做过产成品入库单也都审核记账了
- 核算管理单据记账有好多单据提示“记账失败”,是什么原因呢-有些单子能正常记账,把单子删除了重新做也还一样的提示!系统只启用了总账和核算管理模块,
- 1、销售订单保存时提示这个。-2、发货单审核时提示如图:-最大单据工具执行过,还有单据还原工具也操作过。-看看是什么原因,谢谢!
- T3 10.3 版本 支持当产成品入库单的入库数量已经超过计划生产单的数量时还可以再用计划单领料生产!但升级为11.0版本的就不行了。这个应该是写在某个存取过程中判断的,现在我想在后台掉这个验证,麻烦大神们指点指点
- 业务员在T+下单手机端下销货单,业务员下单后 后台数据客户带不出业务员的信息,之前只有个别业务员操作出现这种情况, 昨天升级补丁后,没有做任何操作设置,现手机端全部带不出业务员信息
- 用用友财务软件后,再用T3 软件,注册信息会关闭,然后提示未注册,这是盗版软件,但软件狗灯是亮的,必须手动注册后和能使用,每次都是这样
- 电脑系统坏了 没有自动备份 账套数据是DBSERVER下面的物理备份,总共5个 有4个附加后都可以用 第5个账套附加成功后打开了 怎么看不到总账那些模块呢?
- 请大师们帮我看看这是什么问题?一:有采购入库,却在存货档案里库存信息没显示最新成本,在同一张卡片价格信息里有显示最新进价和售价。-二:销售单上有成本,为什么毛利预估没显示呢?
- 有没有物理文件删除T3软件的方法-
- 用友T3财务分析功能
这个是什么问题看下图片提示 这个是什么问题看下图片提示
好像内存满了,你清除下备份文件您先做一张其他单据看下,若是都不行,则先检查服务器电脑上的C盘和安装路径磁盘可用空间是否足够,至少保留2G以上内存大小。若是空间足够,则先备份好数据之后,卸载当前数据库,安装更高版本数据库之后再新建账套恢复数据再操作
t3软件备份时提示错误,怎么解决?t3软件备份时提示错误,怎么解决?
用友软件出现备份失败,其实引起备份失败的原因有很多,不过大致分以下几种:
1、客户机器名或数据库实例名含有非法字符(数字开头、有中文或带“-”)
2、客户登陆操作系统的用户名为中文,备份的临时路径是C: DocumentsandSettings 用户名,这样此路径含有中文,会造成路径判断错误而中断备份。
3、客户手动删除或清理垃圾文件的软件工具清理过temp目录,造成临时路径找不到而备份失败。
解决方法:1、更改掉相应的非法字符
2、使用英文名称的操作员备份
3、根据提示错误的路径,手动的创建相应的路径,在最后的目录里建一个ufdata.bak空文件,问题解决。
t3标准版帐套升级为T6报错t3标准版帐套升级为T6报错
t3标准版帐套升级为T6报错原因:
1、首先要保证你的T3打上补丁
2、在T3升级工具中通帐套引入(注:这时已经报了好多错,你不用去管它,实际你已经把帐套引入过了)
3、在SQLserver的查询分析器中执行(注:这点很重要)
把T3系统管理输出的U6中的那个*U6.sql文件里所有行拷贝出来,粘贴在查询分析器里,选中要升级的数据库,执行
4、再把如下语句执行一遍:
--ALTERTABLEVendoraltercolumncVenAbbNamevarchar(60)notNULL
dropindexVendor.cVenAbbName
ALTERTABLEVendoraltercolumncVenAbbNamevarchar(60)notNULL
CREATEUNIQUEINDEX[cVenAbbName]ON[dbo].[Vendor]([cVenAbbName])ON[PRIMARY]
--ALTERTABLEBankaltercolumnCBAccountvarchar(50)NOTNULL
dropindexBank.CBName
ALTERTABLEBankaltercolumnCBAccountvarchar(50)NOTNULL
CREATEUNIQUEINDEX[CBName]ON[dbo].[Bank]([CBName])ON[PRIMARY]
--ALTERTABLEPersonaltercolumncPersonNamevarchar(20)NOTNULL
dropindexPerson.cPersonName
ALTERTABLEPersonaltercolumncPersonNamevarchar(20)NOTNULL
CREATEUNIQUEINDEX[cPersonName]ON[dbo].[Person]([cPersonName])ON[PRIMARY]
--ALTERTABLEWA_psnALTERCOLUMNcPsn_NameVARCHAR(40)NOTNULL
altertableWA_psndropconstraintaaaaaWA_psn_PK
ALTERTABLEWA_psnALTERCOLUMNcPsn_NameVARCHAR(40)NOTNULL
ALTERTABLE[dbo].[WA_psn]ADD
CONSTRAINT[aaaaaWA_psn_PK]PRIMARYKEYNONCLUSTERED
(
[cGZGradeNum],
[cPsn_Num],
[cPsn_Name]
)ON[PRIMARY]
ifexists(select*fromdbo.sysindexeswherename=N\'UnionKey\'andid=object_id(N\'[dbo].[LockVouch]\'))
dropindex[dbo].[LockVouch].[UnionKey]
GO
Select*intoaFromVoucherNumber
deleteFromVoucherNumber
go
ALTERTABLE[dbo].[ReportInfo]DROPCONSTRAINT[PK_ReportInfo]
GO
5、再到T3升级T6工具中执行sqlserver数据升级,基本上能完成升级(如还不能大部分都是数据库主键的事,进入企业管理器中,打开表的设计,把主键给去掉就OK了)
这样几本t3标准版帐套升级为T6报错的问题就解决了
- 如何删除T3系统固定资产模块结转的凭证?
- T3升级到G6产品,2016年正常使用,2015年以前年度报错“此帐套行业性质与科目设置中的科目分类不符,请调整”,点确定后提示没有设置数据库连接
- 其中一个账套,点击正常单据记账后点击确定,出现的界面是未记账单据一览表,
- 反结账反不了提示:当前月必须大于存货启用月才能恢复月末结账
- G3重装后提示出错-
- G6登录显示003-2016行业包设置与安装的行业包不一致
- T+12.1 开始作了一张进货单存货西瓜数量为104公斤,后来又删除此张进货单,月底的时候发现现存量里还显示这个存货数量104公斤,查看台帐页显示这个纪录,但是进货单列表里已经没有此张单据了,请问什么原因呢-
- 盘点时 如图提示 。
- 11.5客户端登录一直这样,服务器可以打开,地址可以ping通,端口也可以
- 卸载T3时总是提示安装,无法卸载是怎么回事呀?
用友T3软件出库单带入入库单价格出库单带入入库单价格
出库单带入入库单价格原因分析:第一个问题可以用个别计价法仓库,这个在正常单据记帐后系统会自动将入库时该存货该批次的价格带入出库单。如果不做采购发票也可以,但是暂估回冲方式建议选择单到回冲,如果选择月初回冲,系统会不断产生红蓝回冲单。问题解答:第一个问题可以用个别计价法仓库,这个在正常单据记帐后系统会自动将入库时该存货该批次的价格带入出库单。如果不做采购发票也可以,但是暂估回冲方式建议选择单到回冲,如果选择月初回冲,系统会不断产生红蓝回冲单。
尊敬的易代账您好!明明一张纸可以打出来的内容,为什么非得折成多张打印呢? 尊敬的易代账您好!明明一张纸可以打出来的内容,为什么非得折成多张打印呢?[]
[/强]亲易代账第一年是竖版 ,好多用户说账本是横的,非要横的,今年横了,又要竖版,亲们,不要这么任性好吗? 新的打印模板正在开发中
进入“工资类别”时点击“工资变动”时报错 “运行时错误?-2147220991(80040201)?:the column prefix ?WA_GZData? dose not match with a table name or alias name used in the query”问题描述:进入“工资类别”时点击“工资变动”时报错“运行时错误?-2147220991(80040201)?:thecolumnprefix?WA_GZData?dosenotmatchwithatablenameoraliasnameusedinthequery”竟查明原因为工资项目中的名称有“10%”的字样,其正好被退休工资类别使用,修改为中文汉字即可。 解决方法:经查明原因为工资项目中的名称有“10%”的字样,其正好被退休工资类别使用,修改为中文汉字即可。
用友软件核算模块反结账时提示“已有单据处理不能反结账”核算模块反结账时提示“已有单据处理不能反结账” 原因分析:1.反结账月份之后的月份已有票据记账 2.本月已有购销单据制单问题解答:1.取消反结账月份之后月份的单据记账,核算-核算-取消单据记账2.删除本月的购销单据制单,核算-凭证-购销单据凭证列表
- 实物返利所得税如何核算
- 用友T3连续打印总账、明细账方法?
- 您好,请问下,T3普及版,客户端打开程序时提示如图,是什么原因?
- 您好:我想重装T3标10.8.2 。但卸载都卸载不了。双击T3安装程序,提示是否删除相关所有组件。确定后提示完成,是否重新启动计算机。但重启计算机后T3软件还是没有被卸载掉,再次双击安装程序又是重复的操作。在控制面板-程序里卸载也是一样的,用360软件管家下载也卸不掉。是什么原因呢????急!!!!!!
- 你好,咨询一下,我电脑重装系统之后,之前的账套怎么恢复?谢谢
- 你好,我财务电脑有问题,先从安装后出纳显示“系统未发现与总账对应的出纳帐套,是否要新建一个出纳帐套” _0
- 用友财务软件年末结转的具体操作步骤
- 年结时提示,[DBNETLIB][ConnectionOpen(connect())]SQL Server不存在或访问被拒绝_
- 用友T3软件如何连续打印总账、明细账?
- 用友软件T3工资管理操作流程
你好,客户需要把T+跟她们的会员读卡器对接一下,然后会员的消费记录可以同步到T+上,这样的功能可以实现吗,可以的话大体说说怎么连,谢谢辣 你好,客户需要把T+跟她们的会员读卡器对接一下,然后会员的消费记录可以同步到T+上,这样的功能可以实现吗,可以的话大体说说怎么连,谢谢辣[]
这是需要二次开发对接数据。
需要联系供应商代理 咨询 T+开发者社区,进行业务洽谈。
http://tplusdev.chanjet.com/@畅捷支持侯椿寳:那如果只连POS机是不是就不用做借口了,也是需要做接口。
数据库不同,数据存储方式不同。
都需要接口处理。@畅捷支持侯椿寳:那就是说正常的情况下,T+只要是想跟POS机连接,除了硬件匹配和软件设置外,还必须通过第三方开放接口对接?普通的实施人员无法直接装上POST+跟POS连接 是自带集成的模块。
T+是有零售收银端程序。@畅捷支持侯椿寳:嗯,这个我知道,pos机呢,不做接口的话连上能用?不需要做其他接口,这是已呈现并提供的功能。@畅捷支持侯椿寳:ok
你好,我重装了电脑操作系统,再重装T3,登录后点“总账系统”,出现红色“X”,再点“确定”按扭时,则出现“登录子系统失败”。请问:这是什么问题呢?是什么原因出现这样的问题?如何解决?-我用的是T3标准版。所出现错误提示如下: 你好,我重装了电脑操作系统,再重装T3,登录后点“总账系统”,出现红色“X”,再点“确定”按扭时,则出现“登录子系统失败”。请问:这是什么问题呢?是什么原因出现这样的问题?如何解决?我用的是T3标准版。所出现错误提示如下:
检查计算机名称是否含有特殊字符像‘-’等,如果有,请修改为纯英文名称,修改完成之后请重启电脑;或者更改系统环境变量中用户变量的Tmp变量值。具体方法:首先在C盘下建立一个空文件夹,更名为temp,然后在‘我的电脑处’单击鼠标右键,属性里点高级页签,然后点‘环境变量’,将temp和tmp的值都修改为c:\temp(通过点‘编辑’按钮进行修改;然后再重新登录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