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1普及版进不了系统》提示:服务器连接失败,请重新登录是
2019-4-23 8:0:0 wondialT1普及版进不了系统》提示:服务器连接失败,请重新登录是
T1普及版进不了系统》提示:服务器连接失败,请重新登录是[]您好,先检查下插了加密狗的服务器电脑是否可以正常登录进去,若是服务器电脑也不行,您先看下您电脑右下角是否有套接字服务器,如下图,有的话,双击打开看下左上角的端口号是不是211,除了211还有其他的吗?若是没有的话,您在开始--所有程序--启动中点击该图标或是在安装路径下服务器文件夹中点击该图标启动即可。
具体操作步骤您可以参考学堂—文库 中的服务器连接失败的解决方法:
http://www.kuaiji66.com/t1/shiyongjiqiao/cfr0o9kh54167.html
没有这个图标我之前打了一个电话,加了一个qq,她的头像显示是你们用友软件技术部李工,然后他要远程操作我的电脑你们平时的技术操作是这样的嘛@郑女士1470037336:那你想怎样的服务?你们有没温州这边的代理电话,我可以电话咨询一下啊啊@郑女士1470037336:没有此图标,请按照我说的步骤将这个图标打开就可以了
若是需要代理商服务,您是否还可以联系到您之前的经销商,若是可以联系,您先联系您之前的经销商,若是联系不上了,您可以将您的联系方法(联系人,联系电话,办公地址,加密狗号)发送到我的邮箱 [email protected],我们可以给您派单,有您当地授权经销商为您服务。@可加QQ1358556964:然后我大意了一下就同意远程了,她说搞不起来,然后说需付200费用才会搞起来。,所以我一下子想到是不是骗人的了你我想还是你们派单吧,先电话联系我们15857786986,温州鹿城区桥儿头稻香春3栋4号,加密狗12090603@郑女士1470037336:哦,那便宜吖。什么意思@郑女士1470037336:当我没说--@可加QQ1358556964 这个是谁她为啥会出来回答@郑女士1470037336:我也是代理商@郑女士1470037336:社区是一个开放的平台,任何人都可以在上面畅所欲言。提交问题,帮忙解答问题。[/微笑]@郑女士1470037336:这个本来就是给代理商学习及回答的地方,也不知道你跑来干啥@郑女士1470037336:您的信息已经反馈。社区是一个公共平台,您的信息他人也可以看到的。涉及到您的私人信息请通过邮件发送给我们吧。
ps,您刚刚发送的邮件我们也受到了。[/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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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信息
销售单上使用预收账款后会有什么效果 销售单上使用预收账款后会有什么效果
问题号: | 40164 |
---|---|
适用产品: | T十系列 |
软件版本: | T+ 11.5 |
软件模块: | 销售管理 |
问题名称: | 销售单上使用预收账款后会有什么效果 |
问题现象: | 销货单上使用预收后会有什么结果 |
问题原因: | 见问题答案 |
关键字: | 使用预收 |
解决方案: | 销货单立账,销货单上使用预收,销货单保存审核后,会自动生成一笔“预收冲应收”的往来冲销单 |
行业: | 通用 |
补丁编号: | |
解决状态: | 临时解决方案 |
录入日期: | 2016-03-16 15:23:45 |
最后更新时间: |
登陆UFO报表提示演示版,没有超过站点数,服务器和客户端都出现这个问题,其他模块均正常,请问是怎么解决啊? 登陆UFO报表提示演示版,没有超过站点数,服务器和客户端都出现这个问题,其他模块均正常,请问是怎么解决啊?[]
财务报表演示版解决方案如下:
方案一:进行财务报表服务器设置(在软件安装目录下的ufo文件夹下面双击selsrv.exe,在“当前”输入服务器的计算机名称或者ip地址,如果是单机版可以输入127.0.0.1);
方案二:删除windows目录下的ufow2000.ini文件;
方案三:修改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文件,用记事本打开,在最后添加一条记录,把服务器的IP地址和机器名字写入并保存。
方案四:关闭杀毒软件、防火墙。(特别是卡巴斯基),刚刚关闭后第一次登录财务报表仍可能报错,关闭软件重新登录即可。@服务社区刘明新:怎么查询软件安装目录?@qiaoli:鼠标右键程序,点击属性进行查看@服务社区刘明新:请问是这个吗@qiaoli:这个是设置报表服务器@服务社区刘明新:“当前”输入服务器的计算机名称或者ip地址,就可以了是吗?@qiaoli:是的@服务社区刘明新:删除windows目录,怎么查询这个文件@qiaoli:C盘中搜索那个文件,然后删除@服务社区刘明新:把这个删掉是吗?@qiaoli:是的@服务社区刘明新:删除之后重新打开软件出现这个,现在软件要怎么打开?@qiaoli:请安装完整版的office软件,然后再使用软件@服务社区刘明新:装完整版的office软件,跟登陆UFO报表提示演示版,有关系是吗?@qiaoli:跟软件使用有关系的;@服务社区刘明新:可是以前用的好好的,@服务社区刘明新:现在把ufow2000.ini文件删掉,然后在装完整版的office软件就不会在出现登陆UFO报表提示演示版的问题了是吗?@qiaoli:这个不能百分百确定,如果按照要求操作,一般的都可以解决问题@服务社区刘明新:好的,谢谢@qiaoli:不客气,祝您新年快乐![/微笑]
U8普及版以admin登陆系统管理时提示-sa口令被更改,系统将自动退出-U8普及版以admin登陆系统管理时提示"sa口令被更改,系统将自动退出"
U8普及版-以admin登陆系统管理时提示"sa口令被更改,系统将自动退出"
自动编号: | 1196 | 产品版本: | U8普及版 |
产品模块: | 系统环境 | 所属行业: | 通用 |
适用产品: | U8普及版 | 关 键 字: | sa口令 |
问题名称: | 以admin登陆系统管理时提示"sa口令被更改,系统将自动退出" | ||
问题现象: | 安装软件后以admin登陆系统管理时提示"sa口令被更改,系统将自动退出" | ||
原因分析: | 操作系统故障 | ||
解决方案: | 尝试各种方法均无法解决,建议用户重新安装操作系统,问题解决 温馨提示: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欢迎进入用友云基地。 |
老师我的是T1商贸宝批发零售版,进货商品通过导入模版,但总失败显示 老师我的是T1商贸宝批发零售版,进货商品通过导入模版,但总失败显示
这是什么原因电脑装的办公软件是office的吗?什么版本的?@畅捷服务左美清:office2010但是兼容模式@畅捷服务左美清:office2010但是兼容模式更换计算机名为全英文,如果还是不行请重装office,最好装2007版计算机名为全英文那就要重装office了明白了谢谢了
t6建年度账用admin
一、操作流程:
1、先做数据备份
2、新建年度帐
3、结转上年数据
二、具体步骤:
1、数据备份:
系统管理→系统→注册→用户名admin 密码为空→确定→账套→备份→选择要备份的账套→确定→选择备份路径→完成备份
2、新建年度帐(以2016年结转到2017年为例):
系统管理-系统-注册-用户名是您自己的名字如demo密码demo-选择帐套001-年度2016-确定-年度帐-建立-2017年年度帐-确定-关闭系统管理
3、结转上年数据:
系统管理-系统-注册-用户名是您自己的名字如demo密码demo-选择帐套-年度2017-确定-年度帐--结转上年数据-总账系统结转-选择结转方式-明细方式-错误结转科目为0说明结转成功
- t3无意间把库存现金改成了银行存款下的二级科目,现在所有现金科目都变成了银行存款下的二级科目,我要怎么改回去,直接改科目名称已经改不了了。
- 做材料出库单时,无法更改里面的明细,有修改的办法吗。
- 希望T+的下个补丁能够处理下面一些需求:(1)存货中心——业务情况没有“出入库流水账”,查询比较麻烦,还有返回去 存货核算——出入库流水账 那里一个字一个字打出该存货然后查询流水账,操作麻烦,12.1(包括12.1)之前的版本也是,希望以后改进。(2)系统之间ctrl+c和ctrl+v不能好好实现,而且没有右键的复制和粘贴的,操作麻烦,希望能改进。
- T+升级账套出错:升级超时,线程超时,请重新登录再次升级@服务社区刘佳佳 @服务社区刘小艳
- T66.1产品,1-4月份固定资产与总帐对帐正常,5月份固定资产与总帐对帐时,固定资产中原值和累计折旧均为0,服务工程发一个“t6按照折旧信息表重算fa_total”语句,执行后固定资原值数是对的了,但累计折旧仍为0,并且本月结帐后下月计提折旧后发现本月折旧与累计折旧均为同一个数(一个月的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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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工资的时候个税金额算不来,请教怎么回事,公式没设置错啊 急……
- T+升级账套出错:升级超时,线程超时,请重新登录再次升级@服务社区刘佳佳 @服务社区刘小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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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垫供应商的费用要在哪张单据新增啊?之后也要在供应商对账单里面体现出来 代垫供应商的费用要在哪张单据新增啊?之后也要在供应商对账单里面体现出来[]
填写费用单,业务类型选择往来业务。@服务社区刘佳佳:红字的还是蓝字的?之后这代垫的费用收回来怎么操作?@淡淡的qEr:
(1)、增加一个费用档案,隶属于“其他费用”。
(2)、科目设置中,该费用对应的科目为“现金”。
(3)、发生该代垫费用时,填制一张红字费用单,冲减某供应商的“应付账款”。
(4)、该费用单生成凭证的时候,把现金借方红字修改为贷方蓝字。
(5)、查看供应商往来明细账,一条红字记录,应付余额减少。之后按照余额付款核销即可。@淡淡的qEr:
(1)、增加一个费用档案,隶属于“其他费用”。
(2)、科目设置中,该费用对应的科目为“现金”。
(3)、发生该代垫费用时,填制一张红字费用单,冲减某供应商的“应付账款”。
(4)、该费用单生成凭证的时候,把现金借方红字修改为贷方蓝字。
(5)、查看供应商往来明细账,一条红字记录,应付余额减少。之后按照余额付款核销即可。@服务社区刘佳佳:公司其他费用也是从费用单这边走么?比如说报销的,工资,等等一系列的费用。还是在直接在总账那边填制凭证?@服务社区刘佳佳:公司其他费用也是从费用单这边走么?比如说报销的,工资,等等一系列的费用。还是在直接在总账那边填制凭证?@淡淡的qEr:直接在总账做凭证。@服务社区刘佳佳:有关于往来的才在费用单里面做是么?其他的直接在总账做凭证就可以了是么???@服务社区刘佳佳:实际支付运费的是做费用单蓝字的,现结金额要填,这样子么???@服务社区刘佳佳:然后在做一张红字的费用单往来费用,现结金额不用填???@服务社区刘佳佳:我们实际帮供应商代垫支付出去的运费在总账上直接填制凭证?还是做一张费用单蓝字的业务类型为现金费用???
- T+12.0标准版销货单查询提示102数据库错误,请重试。附近有语法错误。最新补丁已经打入。还是同样问题。查询销货单明细列表正常,采购单查询正常。
- T+12.1打了最新的产品补丁,打印模板就取不到数据了 。。。。无敌了,默认模板可以,另存为新的 可以,明细里改了下字段就不行了。。。。
- 加密狗注册成功,但是T3软件进不去,麻烦各位有知道原因的么?
- 怎样完全卸载T3
- 你好!我用友T3多站点版,完全重新安装并安装升级包后,进入设置备份计划时,显示-增加不上账套
- 老师你好!客户用的T3 现在只剩下admin 底下文件 ,客户帐套号和启用时间都记不清了。现在数据怎么恢复
- 今天,市场的变化越来越快,客户在生产制造方面的需求也越来越多,U8+在这方面作了哪些改进?
- 用友的SQL数据库服务突然无法启动,错误提示1053
- 请教一下,为什么用友T+12.1在录制单据的时候,输入法用不了,只出现小点符号“.”,按一下空格键才会出来要打的字,在其他正常使用下是没有的,只有在这个财务软件才出现这种现象,谁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帮忙一下!!!谢谢!!!
- 请问我WIN10的版本对装T3 10.8puls1的软件系统有什么冲突吗?装软件时候需要注意一些什么问题吗?能否详细具体些,谢谢(我的是客户端电脑,不是服务器上的)
房屋、建筑物改扩建的涉税处理及案例分析房屋、建筑物改扩建的涉税处理及案例分析
关于房屋、建筑物改扩建的涉税处理,主要有两个法律政策依据:一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题目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4号公告);二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该两个文件对房屋、建筑物改扩建中的折旧计算和发票引起的企业所得税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具体分以下五方面来进行税务处理。
一是推倒重置的房屋净值计入新资产计税成本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企业对房屋、建筑物固定资产在未足额提取折旧前进行改扩建的,如属于推倒重置的,该资产原值减除提取折旧后的净值,应并入重置后的固定资产计税成本,并在该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的次月起,按照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一并计提折旧。
【例】某房屋价值1000万元,已计提并扣除折旧800万元,净值200万元。企业推倒重置在原地投资2000万元新建了一幢生产车间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规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该房屋原有净值200万元需要有相应的补偿,此项补偿可以理解为竣工结算前必须发生的支出,则该生产车间的计税成本应该是2000+200=220(万元)。
进入T3时提示数据库没有安装 进入T3时提示数据库没有安装
问题号: | 38255 |
---|---|
适用产品: | T3系列 |
软件版本: | T3-用友通标准版10.8plus1 |
软件模块: | 基础设置 |
问题名称: | 进入T3时提示数据库没有安装 |
问题现象: | 服务器一切正常,但是客户端进入T3时提示连接不到服务器,重新安装客户端的T3软件,重新设置hosts文件、服务器的IP和名称,进入T3时又提示数据库没有安装 |
问题原因: | 系统环境问题 |
关键字: | 登录T3提示数据库没有安装 |
解决方案: | 如果客户端提示数据库没有安装,说明T3在重新安装的时候以前安装过的没有卸载干净,建议T3卸载后,删除目录、删除注册表中带UFIDA、UFSOFT、用友字样的字段,然后再重新安装就可以正常进入了 |
行业: | 通用 |
补丁编号: | |
解决状态: | 临时解决方案 |
录入日期: | 2016-03-16 15:23:45 |
最后更新时间: |
流转环节道道征税 链条机制环环相扣
解读条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直销企业增值税销售额确定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号)
文件摘要:一、直销企业先将货物销售给直销员,直销员再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的,直销企业的销售额为其向直销员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直销员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时,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直销企业通过直销员向消费者销售货物,直接向消费者收取货款,直销企业的销售额为其向消费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专家解读:根据国务院2005年颁布的《直销管理条例》,经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直销企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据了解,直销企业的经营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直销员按照批发价向直销企业购买货物,再按照零售价向消费者销售货物。二是直销员仅起到中介介绍作用,直销企业按照零售价向直销员介绍的消费者销售货物,并另外向直销员支付报酬。
第一种直销模式下,货物的所有权已经由直销企业转移给了直销员,符合现行增值税关于销售货物的规定,直销企业的销售额应按照其向直销员收取的价款确定;第二种模式下,直销员仅相当于推销员,在直销企业和消费者之间起到中介介绍作用,直销企业和直销员之间并未发生货物所有权的有偿转移,直销企业应以向消费者收取的货款确认销售额。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因此第二种营销模式下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可以区分为工资和职工福利费支出,直接将营销员界定为企业雇佣的非正式员工。
营改增全国推广 原政策推陈出新
解读条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
文件摘要: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
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陆路运输服务征收增值税。
设计服务,是指把计划、规划、设想通过视觉、文字等形式传递出来的业务活动。包括工业设计、造型设计、服装设计、环境设计、平面设计、包装设计、动漫设计、展示设计、网站设计、机械设计、工程设计、广告设计、创意策划、文印晒图等。
经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银监会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扣除由出租方承担的有形动产的贷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关税、进口环节消费税、安装费、保险费的余额为销售额。
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专家解读:与之前试点政策相比,财税〔2013〕37号文新增“广播影视服务”作为部分现代服务业税目的子目,并规范了相关税收政策,完善了征管办法。前期的“营改增”试点应税服务范围主要是在“1+6”个行业中进行。即“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中的“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和“鉴证咨询”。在此次下发的财税〔2013〕37号文中,在“部分现代服务业”中增加“广播影视服务”子目,将在全国开展的“营改增”试点的应税范围扩大成“1+7”个行业。
试点行业营业税差额纳税政策废止,但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可扣除代收代垫金额。按照此前下发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规定,试点纳税人计税依据原则上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全部收入。但因考虑到营业税与增值税、试点地区与非试点地区政策的衔接问题,前期“营改增”试点政策针对一些按照营业税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收营业税的试点纳税人,规定在接受非试点地区提供应税服务计算销售额时允许继续采取差额计算的方法。即允许其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由于此规定既涉及原营业税政策,又与现行增值税规定不一致,导致实务中无论是税务机关,还是纳税人都难以把握,也是试点地区的征管难点。而随着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这个问题将不复存在。
也就是说,从2013年8月1日起,试点纳税人发生的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以及广告服务业务,其销售额中不得再扣除支付给同行业纳税人的金额,而是统一按照增值税计税方法计税。即使这部分纳税人截至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仍有尚未扣除的部分,也不得在计算试点纳税人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后的销售额时予以抵减,但可以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还营业税。
财税〔2013〕37号同时明确,经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银监会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可在扣除由出租方承担的有形动产的贷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关税、进口环节消费税、安装费、保险费后,以其余额做为销售额。但对于在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租赁合同,财税〔2013〕37号规定在合同到期日之前,仍应继续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缴纳营业税,不适用此项规定。
前期试点政策中沿用了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政策规定,无论是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试点一般纳税人购入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对于试点一般纳税人将其作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的运输工具和租赁服务标的物的除外。这一规定有鼓励纳税人租赁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使用之嫌。为保证增值税的不偏不倚的中性原则,此项规定在财税〔2013〕37号中予以取消。这就意味着从今年8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的进项税额均可抵扣,但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除外。
试点纳税人经常遇到的又一个难点问题是发生业务时,无法判断哪些凭证可抵扣税款,在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计算上原试点政策规定的也不明晰。财税〔2013〕37号在明确规定增值税扣税凭证的种类的同时,也相应规范了可抵扣税额的金额和计算方法:
1、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特别提示,原《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交通运输业服务,按照从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而新《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对于进行重大调整,即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试点小规模纳税人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再计算。而直接按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4、接受铁路运输服务,按照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5、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另外应注意以下两点:
1、明确广告代理归入广告服务子目;广告的设计、策划调整到设计服务子目。则上述收入不再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2、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中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税优惠范围扩大到所有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注册在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试点纳税人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中提供的应税服务自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均统一适用免征增值税税优惠。
小规模开三只能抵三,营改增征管新规出台
解读条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9号)
文件摘要:(一)自本地区营改增试点实施之日起,增值税纳税人不得开具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服务接受方索取货运专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填写《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税务机关在代开货运专票时,货运专票税控系统在货运专票左上角自动打印“代开”字样:“税率”栏填写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税额”栏填写按照应税货物运输服务项目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计算得出的增值税额:“备注”栏填写税收完税凭证号码;其他栏次内容与本条第(二)项相同。
专家点评:37号文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本公告中相应明确,自2013年8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从事机动车(旧机动车除外)零售业务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使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以下简称机动车发票税控系统)。
试点纳税人使用的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为金税盘和报税盘,纳税人应当使用金税盘开具发票,使用报税盘领购发票、抄报税;货运专票税控系统和机动车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为税控盘和报税盘,纳税人应当使用税控盘开具发票,使用报税盘领购发票、抄报税。
针对前期部分试点地区反映,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中实地核查工作量大、影响办税效率以及部分税务机关审批过严、影响纳税人发票使用问题,为进一步做好纳税服务工作,保障试点实施顺利,纳税人发票正常使用,本公告将实地核查的必经程序调整为: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申请以后,根据需要进行实地查验。实地查验的范围和方法由各省国税机关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同时明确: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和销售情况进行审批,保证纳税人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
一般纳税人不重复认定 货物、劳务、服务销售额分别适用
解读条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3号)
文件摘要: 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的纳税人,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应税服务销售额分别计算,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
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且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非企业性单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专家点评:适应营改增和税收管理的需要,财税[2013]37号对可以不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情况作出例外性规定,与实施细则相关类似规定存在区别,主要体现在非企业性单位上:实施细则规定,只要是非企业性单位,即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财税[2013]37号文件则将范围收窄,只有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非企业性单位,才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在以上2条规定并行的情况下,为消除税收实践中税企双方理解上的偏差,有必要发布政策性公告,以明确纳税人在该政策适用上的区别与衔接。
纳税人按不同类别,分别适用不同的政策规定:
第一类: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纳税人,进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时,其小规模纳税人资格适用条件,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二十九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规定执行。
第二类:提供应税服务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进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时,其小规模纳税人资格适用条件,按照财税〔2013〕37号附件1《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三款:“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非企业性单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规定执行。
第三类: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的纳税人,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应税服务销售额分别计算,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
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且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非企业性单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小微企业再获利好,适用起征点优惠范畴
解读条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
文件摘要: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专家点评:小微企业最困难的其实是融资难的问题,而我国的融资担保业又没有得到充分的发展,因此在“输血”问题得不到缓解的情况下,降税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小微企业发展的问题,但是降总比不降好,财税〔2013〕52号文件在减税指向可能要比减税效果要说明问题。
打击骗税再出重拳,先比对后抵扣地区扩围
解读条文:《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1号)
文件摘要:一、自2013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需经税务机关稽核比对相符后,其增值税额方能作为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自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逾期未申请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三、税务机关通过稽核系统将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数据,按日与进口增值税入库数据进行稽核比对,每个月为一个稽核期。海关缴款书开具当月申请稽核的,稽核期为申请稽核的当月、次月及第三个月。海关缴款书开具次月申请稽核的,稽核期为申请稽核的当月及次月。海关缴款书开具次月以后申请稽核的,稽核期为申请稽核的当月。
四、稽核比对的结果分为相符、不符、滞留、缺联、重号五种。
相符,是指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其号码与海关已核销的海关缴款书号码一致,并且比对的相关数据也均相同。
不符,是指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其号码与海关已核销的海关缴款书号码一致,但比对的相关数据有一项或多项不同。
滞留,是指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在规定的稽核期内系统中暂无相对应的海关已核销海关缴款书号码,留待下期继续比对。
缺联,是指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在规定的稽核期结束时系统中仍无相对应的海关已核销海关缴款书号码。
重号,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纳税人申请稽核同一份海关缴款书,并且比对的相关数据与海关已核销海关缴款书数据相同。
五、税务机关于每月纳税申报期内,向纳税人提供上月稽核比对结果,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查询稽核比对结果信息。
对稽核比对结果为相符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在税务机关提供稽核比对结果的当月纳税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六、稽核比对结果异常的处理
稽核比对结果异常,是指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重号、滞留。
(一)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于产生稽核结果的180日内,持海关缴款书原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修改或者核对,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属于纳税人数据采集错误的,数据修改后再次进行稽核比对;不属于数据采集错误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核对,主管税务机关会同海关进行核查。经核查,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的,纳税人应在收到主管税务机关书面通知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二)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重号的海关缴款书,由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查。经核查,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的,纳税人应在收到税务机关书面通知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三)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滞留的海关缴款书,可继续参与稽核比对,纳税人不需申请数据核对。
七、纳税人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用于核算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纳税人取得海关缴款书后,应借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贷记相关科目;稽核比对相符以及核查后允许抵扣的,应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专栏,贷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经核查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额”,红字贷记相关科目。
八、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税务机关“一窗式”比对项目的调整
(一)自2013年7月1日起,纳税人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表二“待抵扣进项税额”中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栏。
(二)自2013年8月1日起,海关缴款书“一窗式”比对项目调整为:核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表二第5栏税额是否等于或小于稽核系统比对相符和核查后允许抵扣的海关缴款书税额。
九、本公告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专家点评:自2013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需经税务机关稽核比对相符后,其增值税额方能作为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抵扣范围的缴款书,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自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逾期未申请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税务机关通过稽核系统将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数据,按日与进口增值税入库数据进行稽核比对,每个月为一个稽核期。海关缴款书开具当月申请稽核的,稽核期为申请稽核的当月、次月及第三个月。海关缴款书开具次月申请稽核的,稽核期为申请稽核的当月及次月。海关缴款书开具次月以后申请稽核的,稽核期为申请稽核的当月。
稽核比对结果分为相符、不符、滞留、缺联、重号五种。
相符,是指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其号码与海关已核销的海关缴款书号码一致,并且比对的相关数据也均相同。
不符,是指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其号码与海关已核销的海关缴款书号码一致,但比对的相关数据有一项或多项不同。
滞留,是指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在规定的稽核期内系统中暂无相对应的海关已核销海关缴款书号码,留待下期继续比对。
缺联,是指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在规定的稽核期结束时系统中仍无相对应的海关已核销海关缴款书号码。
重号,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纳税人申请稽核同一份海关缴款书,并且比对的相关数据与海关已核销海关缴款书数据相同。
税务机关于每月纳税申报期内,向纳税人提供上月稽核比对结果,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查询稽核比对结果信息。
对稽核比对结果为相符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在税务机关提供稽核结果的当月纳税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稽核比对结果异常,是指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重号、滞留。
(一)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于产生稽核结果的180日内,持海关缴款书原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修改或者核对,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属于纳税人数据采集错误的,数据修改后再次进行稽核比对;不属于数据采集错误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核对,主管税务机关会同海关组织核查。经核查,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的,纳税人应在收到主管税务机关书面通知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二)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重号的海关缴款书,由主管税务机关会同海关组织核查。经核查,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的,纳税人应在收到税务机关书面通知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三)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滞留的海关缴款书,可继续参与稽核比对,纳税人不需申请数据核对。
营业税主体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
解读条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食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7号)
文件摘要: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属于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
专家点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食品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62号公告)下发以后,由于对《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9条的规定理解不同,各地执行不尽一致。本公告是对62号公告的进一步明确,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的主业为提供住宿、饮食服务,其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属于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可以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9条的规定,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
外包劳务视同自产 公司农户再获支持
解读条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8号)
文件摘要:目前,一些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属于公司),农户饲养畜禽苗至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公司将回收的成品畜禽用于销售。在上述经营模式下,纳税人回收再销售畜禽,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专家点评:基层税务机关反映,一些从事畜禽饲养的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按照该模式销售委托代养回收后的畜禽,是否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请总局予以明确。
随着社会化分工的发展,传统的牲畜饲养行业经营模式已经发生了改变。据了解,“公司+农户”经营模式已经被普遍采用,公司将生产环节外包给农户,负责销售与服务环节,承担农产品的大部分风险,农户完全解除了技术与市场之忧,双方组成相对完整、独立的经营模式。鉴于畜禽养殖的风险绝大部分留在企业本身,与企业自产农产品无本质区别,因此,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从农户手中回收再销售畜禽产品,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应根据现行增值税的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投资行为不征营业税,提供劳务方征营业税
解读条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投资政府土地改造项目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5号)
文件摘要:一些纳税人(以下称投资方)与地方政府合作,投资政府土地改造项目(包括企业搬迁、危房拆除、土地平整等土地整理工作)。其中,土地拆迁、安置及补偿工作由地方政府指定其他纳税人进行,投资方负责按计划支付土地整理所需资金;同时,投资方作为建设方与规划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协助地方政府完成土地规划设计、场地平整、地块周边绿化等工作,并直接向规划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支付设计费和工程款。当该地块符合国家土地出让条件时,地方政府将该地块进行挂牌出让,若成交价低于投资方投入的所有资金,亏损由投资方自行承担;若成交价超过投资方投入的所有资金,则所获收益归投资方。在上述过程中,投资方的行为属于投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其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征收营业税;规划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提供规划设计劳务和建筑业劳务取得的收入,应照章征收营业税。
专家点评:投资方向政府土地改造项目投入资金并承担项目风险和损益的行为,属于投资行为,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投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因此,投资方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应征收营业税。投资方在协助政府完成土地规划设计、场地平整、地块周边绿化整治等工作的过程中,与规划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并直接支付设计费和工程款,并未提供规划设计劳务和建筑业劳务,对规划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取得的设计费和施工费应照章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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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妙在表格两侧任意绕排文字 巧妙在表格两侧任意绕排文字 【实现目标】 为简历表格设置“文字环绕”版式后虽然可以在表格两侧排列文字,但整个表格只有左对齐、居中对齐与右对齐3种方式,可以通过隐藏部分单元格边框线的方法将表格置于水平方向的任意位置。 【操作方法】 其具体操作如下: (1)在插入表格时为表格多添加两列。 (2)分别选中表格的第一列与最后一列,选择[表格]4[合并单元格]菜单命令分别将其合并为大单元格。 (3)调整这两列表格的宽度至所需位置,并在其中输入所需的内容。 (4)选中表格的第一列单元格,然后选择[格式]4[边框和底纹]菜单命令,打开“边框和底纹”对话框。 (5)在“设置”栏中选择“自定义”样式,在“应用范围”下拉列表框中选择“单元格”选项,然后在“预览”栏中单击相应的按钮取消该列单元格的左边框、上边框与下边框。 (6)单击“确定”按钮。然后用同样的方法取消最后一列单元格的右边框、上边框与下边框,然后单击“确定”按钮。隐藏部分单元格边框后,在“页面”视图中这些边框仍以灰色显示,但不会被打印出来。当切换到“打印预览”视图中时,便可看到表格一侧多排,一侧少排文字的效果。 【实现目标】 为简历表格设置“文字环绕”版式后虽然可以在表格两侧排列文字,但整个表格只有左对齐、居中对齐与右对齐3种方式,可以通过隐藏部分单元格边框线的方法将表格置于水平方向的任意位置。 【操作方法】 其具体操作如下: (1)在插入表格时为表格多添加两列。 (2)分别选中表格的第一列与最后一列,选择[表格]4[合并单元格]菜单命令分别将其合并为大单元格。 (3)调整这两列表格的宽度至所需位置,并在其中输入所需的内容。 (4)选中表格的第一列单元格,然后选择[格式]4[边框和底纹]菜单命令,打开“边框和底纹”对话框。 (5)在“设置”栏中选择“自定义”样式,在“应用范围”下拉列表框中选择“单元格”选项,然后在“预览”栏中单击相应的按钮取消该列单元格的左边框、上边框与下边框。 (6)单击“确定”按钮。然后用同样的方法取消最后一列单元格的右边框、上边框与下边框,然后单击“确定”按钮。隐藏部分单元格边框后,在“页面”视图中这些边框仍以灰色显示,但不会被打印出来。当切换到“打印预览”视图中时,便可看到表格一侧多排,一侧少排文字的效果。
T+12.0标准版,打印凭证的时候提示错误。页面缺少脚本。系统是xp,用的IE8浏览器。 T+12.0标准版,打印凭证的时候提示错误。页面缺少脚本。系统是xp,用的IE8浏览器。
12.0最佳实例需要运行在win7以上的操作系统版本。
xp环境会导致此类脚本错误。@畅捷支持侯椿寳1976:恩,知道了,最佳实例是win7.要是客户出现这种情况,除了换系统,还有什么好的办法没?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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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ervice.chanjet.com/chanjet/T3
自建商品房转自用是否缴所得税? 自建商品房转自用是否缴所得税?
问:我是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财务人员,近日,公司将一栋自建的商品房转作了自用办公楼。请问,是否应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缴纳?
答:根据国家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一条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下列情形的处置资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1.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2.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3.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4.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5.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6.其他不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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