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友T3-用友通标准版采购发票“无法复核”。
2019-1-11 12:25:12 wondial(1)以admin登入系统管理,点击“权限”-“权限”(2)选择需要设置权限的账套,并点击需要增加权限的操作员。?(3)点击“增加”按钮,双击选择“应付管理”,授予操作员该权限。?(4)重新登入软件,对采购发票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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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媒体上正在热烈讨论这个“三流合一”的问题。你问的问题很时尚啊[/龇牙]只要能够证实你的交易是真实的就可以可参考: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 第一条(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2、5月26日总局视频会政策问题解答(政策组发言材料)
第二个问题是说纳税人取得服务品名为住宿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住宿费是以个人账户支付的,这种情况能否允许抵扣进项税?是不是需要以单位对公账户转账付款才允许抵扣?
其实现行政策在住宿费的进项税抵扣方面,从未作出过类似的限制性规定,纳税人无论通过私人账户还是对公账户支付住宿费,只要其购买的住宿服务符合现行规定,都可以抵扣进项税。而且,需要补充说明的是,不仅是住宿费,对纳税人购进的其他任何货物、服务,都没有因付款账户不同而对进项税抵扣作出限制性规定。
貌似很矛盾的说法,主要是看第1项中“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怎么理解其实我觉得,还要看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来对待问题,有的时候真的很能说的通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应该是理解为实际收款单位,比如1.集中资金支付 2.委托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