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已经建立2016年新账套,由于2015年原材料期末数有误,我想把2015年的账套反开账,出现如图所示,老师,我想把2015年修改过的数重新备份,然后放在2016年新账套里行不行????
2017-7-9 0:0:0 wondial老师,我已经建立2016年新账套,由于2015年原材料期末数有误,我想把2015年的账套反开账,出现如图所示,老师,我想把2015年修改过的数重新备份,然后放在2016年新账套里行不行????
老师,我已经建立2016年新账套,由于2015年原材料期末数有误,我想把2015年的账套反开账,出现如图所示,老师,我想把2015年修改过的数重新备份,然后放在2016年新账套里行不行????您好,已经做了业务单据不可以直接反开账的。如果您做的业务单据不多,您可以先备份好数据,打开您的经营历程,将业务单据--点击高级操作复制,全部复制了之后,点击维护中心--系统重建,重建完会回到期初的状态就可以期初应收应付或是库存数量了。如果业务单据做了很多了,不建议您这样操作。直接通过业务单据--库存单据里面的单据进行调整或是通过钱流单据下的调账单据进行调整--就是您已经做账了,就是不可以直接反开账了。业务单据很多了,不建议您直接反开账去修改,您通过上条答复的后面的方法通过调整单据进行调整。老师,我的业务单据,都是2015年一年的单据呀,怎么叫已经做了业务单据不可以直接反开账????老师,我怕我搞不定,数据丢失呀?--您不要反开账去修改期初了,都已经过了一年了,您只要确认现在的库存余量和16年期初库存是正确的就可以了。软件中只要开账后做了业务单据就不可以反开账了,不用一直纠结于这个信息。--老师,我是不是需要把2016年新账套重新在建--可以不用的,您只要检查下16年期初余额是否都正确 ,正确的话就不用去修改了好的,谢谢老师--恩恩,不客气的,祝您工作愉快![/可爱]老师,我想问一下,我扎帐的话能不能扎到2015年12.25号的,如果可以的话,25号以后做的收款单,付款单,是不是需要作废,放在2016年新账套中重新录入????--您可以将12.25号之后的单据全部复制到草稿之后,再做年结,然后在将之前存入草稿的单据过账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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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货单设计 发货单设计
问题号: | 2339 |
---|---|
适用产品: | 用友通 |
软件版本: | 用友通标准版10.1PLUS2 |
软件模块: | 销售管理 |
问题名称: | 发货单设计 |
问题现象: | 发货单设计时:[IF([表体数据."仓库编号"]=01,A,B)],预览时,多了一个[],结果是[A] |
福利费税前扣除问题 福利费税前扣除问题 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国家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年3号)第三条列举了一下福利费内容: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注:含独生子女费,不含地区补贴、物价补贴和误餐补助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明确要求企业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职工福利费核算 企业关心的是上述的列举是部分列举还是全部列举,这关系到企业发生的不在列举范围内的属于福利费的支出是否能税前扣除的问题。 从“《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这句话的表述看,应当是部分列举,如果是全部列举应该这么表述“《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以下内容:”3号文用了“包括”二字,应当理解为部分列举。正如总局所得税司巡视卢云在2012年4月11日在线访谈中指出:没有列举的费用项目如确实是为企业全体属于职工福利性质的费用支出目的,且符合《》规定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以及对支出税前扣除合法性、真实性、相关性、合理性和确定性要求的,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企业在发放职工福利时,应当注意福利费的普惠性原则。为少部分人专有的、专享的,即使是属于福利费列举的内容,也不属于福利费扣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