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8其他结存已为0的存货期末处理系统为什么又自动生成了一张调整单?
U8其他结存已为0的存货期末处理系统为什么又自动生成了一张调整单?
U8其他-结存已为0的存货期末处理系统为什么又自动生成了一张调整单?
自动编号: | 7317 | 产品版本: | U8其他 | 产品模块: | 存货核算 | 所属行业: | 通用 | 适用产品: | u821 | 关 键 字: | U816期末处理 | 问题名称: | 结存已为0的存货期末处理系统为什么又自动生成了一张调整单? | 问题现象: | 2003年有存货如0301018007,2003-04结存已为0,但2003-12期末处理系统又自动生成一张调整单0301018007,导致数据不对。 | 原因分析: | 原因是该存货在2003年ia_summary表中四月份发出金额翻倍,结果数量已为零但仍有结存金额,导致期末处理自动生成了调整单, | 解决方案: | 建议在2003年的ia_summary表中将错误记录调整过来后重新做期末处理即可。若今年仍有类似现象发生则可先恢复单据记帐后重新记一次,也可检查ia_summary表中是否存在相同错误调整过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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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申报错了交了税,怎么办?能退回来吗? 地税申报错了交了税,怎么办?能退回来吗?[]
你看下申报状态已经扣款了没,如果没扣款你看申报界面上有无可退回的操作,如果没有联系税局,从后台帮你操作。@戴崇恩:已经扣款成功了[/撇嘴]@飞翔的土豆芽:多报多少了,不多的话,用来抵2016年的税吧扣款了可能得去大厅了@飞翔的土豆芽:那只能抵下期或者办税税了。多吗?@戴崇恩:将近300,我是小规模纳税人,能抵下期吗?具体怎么操作?@飞翔的土豆芽:看你怎么错的。
无法按自定义项目查询 无法按自定义项目查询
U8知识库问题号: | 124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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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状态: | 临时解决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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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版本: | 8.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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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模块: | 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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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 | 通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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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 无法按自定义项目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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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产品: | 8.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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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名称: | 无法按自定义项目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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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现象: | 在卡片中增加了自定义项,但在卡片管理自定义查询中却无法参照出自定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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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原因: | fa_ItemsOfQuery固定资产查询项目表 却少自定义项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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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案: | 根据fa_Items中的相应记录在fa_ItemsOfQuery表中增加却少的自定义项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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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丁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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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日期: | 2016-03-16 15:2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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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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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友U8 销售报价单不能保存,提示单据号重复!用友U8 销售报价单不能保存,提示单据号重复!
问题原因:销售报价单不能保存,由于客户恢复数据是系统表中的最大单据号记录没有导入正确。因此在保存报价单时提示错误! 解决方法:1、数据备份。2、进入数据库中查明销售报价单表中的最大单据号码。3、在UFSYSTEM库中,调整最大单据号表中对应报价单的最大单据号!测试正确。 解决方案: 问题原因:销售报价单不能保存,由于客户恢复数据是系统表中的最大单据号记录没有导入正确。因此在保存报价单时提示错误! 解决方法:1、数据备份。2、进入数据库中查明销售报价单表中的最大单据号码。3、在UFSYSTEM库中,调整最大单据号表中对应报价单的最大单据号!测试正确。
用友U8 报告“XX存货暂估处理失败”用友U8 报告“XX存货暂估处理失败”
问题原因: 解决方法:修改了核算方式,将数据恢复到期初,并且存货期初也要重新记帐,之后,数据正常. 解决方案: 问题原因: 解决方法:修改了核算方式,将数据恢复到期初,并且存货期初也要重新记帐,之后,数据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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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证打印预览时没有制单人 凭证打印预览时没有制单人
通知识库问题号: | 13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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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产品: | 用友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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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版本: | 用友通标准版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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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模块: | 总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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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名称: | 凭证打印预览时没有制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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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现象: | 非套打界面凭证打印预览时没有制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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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原因: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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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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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案: | 进入 总帐-〉凭证-〉选项 在凭证页中把打印凭证页脚姓名复选框选中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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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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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丁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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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状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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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日期: | 2016-03-16 15:2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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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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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证录入时更新支票信息 凭证录入时更新支票信息
通知识库问题号: | 415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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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产品: | G9系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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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版本: | G9-综合计划财务管理系统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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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模块: | 合并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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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名称: | 凭证录入时更新支票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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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现象: | 如何设置凭证录入时更新支票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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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原因: | 见问题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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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 更新支票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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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案: | 点击【系统管理】下的【参数设置】,在账务管理页签下,凭证录入是否更新支票选择更新支票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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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 | 通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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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丁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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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状态: | 最终解决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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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日期: | 2016-03-16 15:2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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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T3标准版10.8.2产品 服务器系统win7旗舰版32位-客户在查询明细账的时候,部分科目不显示金额,但是凭证中有,已安装最新补丁,但是没有解决 请教:T3标准版10.8.2产品 服务器系统win7旗舰版32位客户在查询明细账的时候,部分科目不显示金额,但是凭证中有,已安装最新补丁,但是没有解决
您可以使用特殊字符检测工具处理一下,一定要做好数据备份。检测空格和尾部控制字符。对Gl_accvouch表检测,检测出来后替换掉。工具下载地址:http://service.chanjet.com/too ... 0cc67
服务性企业营业税的理税顾问 服务性企业营业税的理税顾问
营业税是对提供交通运输、建筑等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一、营业税纳税人 按照规定,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服务企业以提供旅游、饮食、娱乐、租赁等各种服务为其主要经营业务,因而自然是营业税的纳税人,需要按规定缴纳营业税。
电梯保养业务收入应纳何种税? 电梯保养业务收入应纳何种税?
问:某公司从事电梯销售、安装和保养业务。国税局告知该公司的所有业务收入都应缴纳增值税,而地税局却告知电梯保养业务收入应缴营业税。问:电梯保养收入到底该缴增值税还是营业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梯保养、维修收入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390号)规定:电梯属于增值税应税货物的范围,但安装运行之后,则与建筑物一道形成不动产。因此,对企业销售电梯(自产或购进的)并负责安装及保养、维修取得的收入,一并征收增值税;对不从事电梯生产、销售,只从事电梯保养和维修的专业公司对安装运行后的电梯进行的保养、维修取得的收入,征收营业税。
对我国融资租赁行业“营改增”实现路径的建议 对我国融资租赁行业“营改增”实现路径的建议
自2012年1月1日,上海试行“改征”的改革中,租赁行业从征收营业税到改征收增值税后,这一重大的政策变化引起了行业内以及机关的高度关注。由于融资租赁行业本身的特殊性,该行业营改增遇到了很多意想不到的问题,融资租赁行业的营改增政策也经历了从财税【2011】111号文到财税【2013】37号文以及到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财税【2013】106号文三次的政策变迁的过程。但是,即使最新出台的财税【2013】106,融资租赁行业的“营改增”问题还是没有完全得到妥善解决。这就要促使我们要思考,我国融资租赁行业“营改增”究竟应该采取哪条路径去实现,才能保证融资租赁行业“营改增”的顺利推行。个人认为,我们要首先要回顾深入回顾一下“营改增”前,融资租赁业政策规定及其实施效应。其次,我们要客观分析,现行融资租赁“营改增”政策中存在的关键问题在哪。最后,在分析问题的基础上,抓住问题的关键,正本清源,寻找该行业“营改增”的最佳实现路径。 一、“营改增”前融资租赁业税收政策效应分析 在融资租赁行业实行“营改增”前,我们在分析融资租赁业税收政策的效应时,大体应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在2009年1月1日我国实施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全面转型前(这里忽略前期在东三省和中部提前实施的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政策试点);第二阶段是2009年1月1日以后到2012年1月1日,融资租赁行业实施“营改增”改革之前。 第一阶段:2009年1月1日之前 在2009年1月1日之前,经人民银行、商务部、银监会批准设立的融资租赁公司,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是征收营业税的。政策上是根据财税【2003】16号文的规定,即经中国人民银行、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除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以上所称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包括由出租方承担的货物的购入价、、增值税、、运杂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贷款的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从16号文的规定来看,对于融资租赁业,在征收营业税时,我们并没有按照其销售设备的表象去征税,而是还原其业务的实质即融资租赁公司实质从事的是贷款业务,应该其实际取得的利息征税。因此,“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除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实际就是其取得的利息,同时16号文还给予融资租赁公司扣除贷款的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因此,相对于其他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而言,融资租赁公司从事的贷款业务还可以享受转贷的差额征税政策。这个一方面是对融资租赁公司的政策扶持,另一方面可能也是弥补融资租赁公司不能向银行一样吸储(金融融资租赁公司也只可以吸收股东存款)的不足。由于当时,我国仍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企业购买的固定资产不能抵扣进项税(这里也只涉及固定资产,因为银监会和商务部关于融资租赁公司的管理规定中只允许以固定资产为标的),融资租赁公司按照收取的款项向承租方全额开具营业税发票。但此时,发票的意义也并非承租方设备入账的依据,也非出租方交税的完全依据。比如,融资租赁公司出租一台设备为B公司,每年收取租金100万,共三年。此时,融资租赁公司是按年分次开100万的营业税发票给B公司。但是,B公司在承租取得固定资产的当时就按照的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同时,在上,根据《企业所得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也就是说,此时,虽然融资租赁公司是按年开具发票给B公司的,但B公司无论在会计和企业所得税上,都是按合同约定的未来租金总额作为租入资产的会计入账价值和税法的计税基础,和融资租赁公司每年开具的发票无太大关系。同时,融资租赁公司也并非按每年开具的100万发票缴纳营业税,而是在合同确立当初,就按财税【2003】16号文的规定,直接把利息计算出来,分期缴纳营业税了。这里,就可以看出,在2009年1月1日前,融资租赁业征收营业税时,融资租赁企业开给承租方的发票的作用是很有限的。 第二阶段:2009年1月1日以后到2012年1月1日之前 由于我国在2009年1月1日开始实行生产型增值税全面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型,企业购买的固定资产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了。此时,由于融资租赁公司仍然征收营业税,其在购买设备环节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无法顺利流转到下一道承租方进行抵扣。而下家很多承租方是增值税一般人,需要取得增值税进项税发票。因此,正是这次增值税转型,使融资租赁公司的商业模式受到了很大的挑战。为应对这个问题,中国的外资融资租赁业协会积极和财政部沟通,我们终于看到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13号)。这个公告较好的协调解决了融资租赁行业仍征收营业税与承租方需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矛盾。即将原来的直租模式转变为回租模式,先由承租方购买设备,然后销售给融资租赁公司,再从融资租赁公司回租。这里,我们要看到,在回租模式下,增值税进项税抵扣的问题由承租方直接购买设备方式解决了。而融资租赁公司也要按实际取得的利息征收营业税,则通过销售后回租,同时13号公告对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来完美解决了 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当时,对于融资租赁行业而言,在开展业务时,有两条路径可以选择。即,如果承租方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要发票抵扣进项税,则采用回租模式。如果承租方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需要抵扣进项税,则直租模式和回租模式都可以。 二、“营改增”后融资租赁增值税政策中存在的问题 “营改增”后,国家将融资租赁行业纳入改征增值税试点,希望通过将融资租赁业由于原先征收营业税导致抵扣链条断裂而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因此,从当时的改革政策来看,大家将融资租赁和一般的设备销售看成一类,只不过一个是一次性收款,一个是分期收款问题。因此,融资租赁业营改增后增值税税率直接定位17%。但是,融资租赁行业的行业属性并非生产型企业和零售型企业,其商业模式,成本构成、利润来源方式都和一般的生产型企业和零售型企业不一样,其实质还是从事借贷业务的金融企业。因此,直接按17%税率征税,融资租赁公司的增值税税负增加太多。这样,在财税【2011】111号文改革之初,就给予了融资租赁公司增值税实际税负超3%即征即退的问题。但是,如何计算增值税税负,一直是问题的关键。原先征收营业税时,税收政策上直接是按其取得的利息征收5%的营业税。因此,营业税税负的分子是缴纳的营业税,分母只是利息,而非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在“营改增”后,增值税的实际税负计算中,分子是企业缴纳的增值税,但分母却是融资租赁公司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由于这个分母基数的扩大,融资租赁公司基本无法享受到实际税负超3%即征即退,实际就是利息按照17%征收增值税了。如果承租方不是一般纳税人,融资租赁公司难以转嫁增值税税负。即使下家是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转嫁了,但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还是增加了。无论后期财税【2013】37号文还是财税【2013】106号文对融资租赁业增值税政策的调整,还是没能有效解决行业营改增的问题。不考虑融资租赁行业的行业特点,直接适用17%的税率,然后给予实际税负超3%即征即退,即使辅之于一定的“扣额”方法,可能很难有效解决融资租赁行业存在的问题。比如,对于融资租赁企业从事的直租业务,在“营改增”后,取取得的设备本金以上三个文件都是不允许企业从营业额中扣除的,只能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但是,对于从事农机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而言,由于从事农机批发零售的企业是免征增值税的,这里就出现了增值税链条断裂,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此时既不能扣额,又不能扣税,税负增加巨大。因此,现行融资租赁业的营改增方法可能需要全面的进行反思。我们应该着眼于融资租赁“营改增”的目的,在还原融资租赁企业业务实质的基础上,探索该行业“营改增”的实现路径。 三、融资租赁行业“营改增”的实现路径 (一)融资租赁营改增需要解决的问题 融资租赁行业本质上还是一个从事借贷业务的金融企业,这个从银监会颁布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可以看得出来。因此,个人认为,我们对于融资租赁行业的营改增应该关注以下两方面问题: 1、 解决原先融资租赁征收营业税导致的增值税抵扣链条的断裂问题 2、 还原融资租赁公司业务实质的基础上,将融资租赁公司作为金融业“营改增”试点,为后期金融业“营改增”进行探索 对于第一个问题,我们可以看到,实际上,对于原先融资租赁业征收营业税导致的增指数抵扣链条的断裂问题,在原先融资租赁公司征收营业税下,由于有13号公告,已经通过回租的方式很好的解决了。因此,现在问题的核心是大家要统一对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实质的认识,将整个融资租赁行业按照金融行业进行增值税改革试点,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可能的实现路径。 (二)融资租赁“营改增”实现路径的建议 融资租赁公司面临的承租方就是两类,要么是需要抵扣设备进项税的一般纳税人,要么是不需要抵扣进项税的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此,链条抵扣的问题是一般纳税人关心的问题。而对开展业务实际取得的利息征税问题则是融资租赁公司关注的问题。我们可以看到,在原先营业税下,回租模式由于有13号公告的配合,已经解决了链条抵扣的问题。而且,至今,13号公告仍然是有效的。结合现行的税法制度和体系,个人建议融资租赁“营改增”在还原融资租赁公司业务实质的情况下,可按如下路径实施: 一、凡是承租方是一般纳税人的,融资租赁公司仍然通过回租模式进行运作。此时,在政策上,13号公告仍然适用。同时,融资租赁公司在回租环节只按实际取得的利息向承租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租方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利息的进项税。此时,在税率层面一并考虑。不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划为一类适用17%的税率,取消实际税负超3%即征即退的政策。重新考虑新的税率,比如6%还是11%,同时,对于融资租赁公司支付的利息是否能扣除也一并考虑,从而先以这个行业来探索后期我们对于“金融保险业”贷款业务的增值税改革探索。 二、凡是承租方是非一般纳税人,融资租赁公司则通过直租模式进行运作。此时,国家在政策上直接规定,融资租赁公司开展直租业务,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同时,融资租赁公司的直租业务,在增值税计算方式上回到原先营业税差额征税的“扣额”方法上,以其开具的租金发票扣除其取得的设备发票以及利息等差额征收增值税。税率同第一条中一并考虑,并取消实际税负超3%即征即退政策。 三、经营性租赁和融资租赁在增值税的区分上,不以会计准则为标准,仍然以公司资质为划分标准。即只有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银监会等批准设立的融资租赁公司可享受这一政策,其他公司则按经营租赁处理。
企业连锁经营的增值税会计核算 企业连锁经营的增值税会计核算
连锁经营的增值税核算近几年来,企业连锁经营在我国发展迅猛,据不完全统计,全国连锁企业已有400多家。预计到2000年,我国的连锁企业将发展到1500多家,各种类型的连锁店6万多家,年销售额1200亿元,占社会商品零售额的15%. 为了促进企业连锁经营的健康、有序发展,规范和加强企业连锁经营财务管理,财政部印发了《企业连锁经营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暂行规定》,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连锁经营企业增值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等规定,现就企业连锁经营有关增值税的会计核算简介如下:
数据库有这个提示请问是怎么了? 数据库有这个提示请问是怎么了?
可能sql服务没有启动!或者有多个实例名,没有输入对!登陆时用户名输一个 .按楼上大神的先排查 1、重启数据库服务; 2、检查数据库密码是否正确,使用windows身份验证登陆,修改sa密码;搞掂了,谢谢。@湛江市诚友软件有限公司:[/强]
三个月之前,试用了好会计。前几天花498购买了,怎么没收到激活码?-现在开通了一个新的账套,能把原先的导入到现在的账户里吗? 三个月之前,试用了好会计。前几天花498购买了,怎么没收到激活码?现在开通了一个新的账套,能把原先的导入到现在的账户里吗?[]
您好,请稍等。正在联系好会计工程师 [/微笑] @畅捷服务江涛您好,如果您是在线购买的话,是不需要激活码的,如果在主界面的时候没有激活字样,并且可以做多套账的话,就证明是已经购买成功的;好会计之间的账套是无法进行导账的。
k3应付账款科目为什么设置核算项目 k3应付账款科目为什么设置核算项目''
ERP管家婆存货核算办法如何批量指定 ERP管家婆存货核算办法如何批量指定''
请问各位老师,4月份补交3月份社保的话,可以在个税前扣除麽?也就是说4月的工资里可以扣除3、4两个月的社保之后计算个税麽 _0请问各位老师,4月份补交3月份社保的话,可以在个税前扣除麽?也就是说4月的工资里可以扣除3、4两个月的社保之后计算个税麽[]
可以,问题不大,非常严格地说有问题,但我觉得那样是纯属找事儿了
欢迎加入会计家园邯郸同城会微信群听课 欢迎加入会计家园邯郸同城会微信群听课
[/强]
用友远程登录服务器后,客户端报错!!!远程登录服务器后,客户端报错!!!
问题版本: | 806-U8.61 | 问题模块: | 28-企业文化 | 所属行业: | 0-通用 | 问题状态: | http://yun.kuaiji66.com公示 | 关 键 字: | 远程登录 | 适用产品: | U861----企业门户 | 补 丁 号: | | 开放状态: | 用友云基地注册用户 | 原问题号: | | 提交时间: | 2008-1-8 | 问题名称: | 远程登录服务器后,客户端报错!!! | 问题现象: | 客户端安装的是XP或2000的系统,我们在客户端登录的服务器名处输入的是客户的固定IP,界面上显示出操作员所能操作的帐套,但当我们点击确定进行门户时,系统报错:末知错误,请重新注册[DBNETLIB][ConnectionOpen(Connect)).]SQL SERVER 不存在或拒绝访问。 | 原因分析: | 网络环境问题 | 解决方案: | 您好,根据您的问题描述很有可能是网络设置或系统环境引起的错误。 首先保证客户端的环境没有问题,建议在客户端本机登陆演示帐套,看能否正常调用进入帐套。 如果确信客户端环境没有问题,请再检查第二个原因,在客户端进行hosts文件的绑定,在客户端用记事本打开这个文件,在最后一行,写上服务器的IP地址空格后在写入服务器的计算机名,试试看。 如果还不行,请检查网络设置,如果客户端和服务器不在同一个网段,请检查防火墙和路由器的设置,在两边都要开放端口,4630,1433,14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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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友 备份 在哪
用友软件提供两种备份方式:手工备份和自动备份,下面我们讲解这两种方式的备份账套数据操作步骤(T6和U8与T3备份恢复方法相同,此处以T3为例):
㈠、手工备份
1、先在硬盘上建立一个空文件夹
打开我的电脑(双击)D(或E、F)盘,(空白处右击右键)新建文件夹,把这个新建的文件夹,改名为如用友数据手工备份。(双击)打开用友数据手工备份,(右击)出现新建文件夹,把所新建的文件夹改名为当天的备份日期如2016-12-16后退出
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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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支付境外商标使用费应代扣增值税 “营改增”后支付境外商标使用费应代扣增值税 甲公司是一家位于“营改增”试点地区的药品生产企业,属于一般人。几天前,该公司与一家境外企业签订了一份商标使用权转让合同,即境外企业将商标提供给甲公司使用,在合同期内甲公司每年向其支付一定数额的商标使用费,涉及的相费由转让方承担。 现在,甲公司作为“营改增”试点企业,企业不知道支付商标使用费需要扣缴还是增值税,所以打电话向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 坐席员答复,《部、国家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附件1《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实施办法)规定,本办法适用于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向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服务的境外单位和个人。试点实施办法所附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规定,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指转让商标、商誉和著作权的业务活动。 因此,境外企业给试点地区的甲公司提供商标使用权,属于应税服务范围,甲公司应按“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扣缴增值税,税率为6%,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另外,甲公司凭通用缴款书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试点实施办定,纳税人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凭通用缴款书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坐席员提醒纳税人,上述境外企业转让商标使用权收入,属于特许权使用费范畴,为法第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所得,所以支付人甲公司在扣缴增值税的同时要扣缴企业所得税,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为此,甲公司应将合同价款换算成不含增值税价格计算应扣缴的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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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友t6怎么反结账 【用友软件U8/T6/T3反结账反记账方法】U8/T6/T3如何取消结账、取消记账(限于篇幅,此处仅以T3为例,U8/T6步骤相同); 一、反结账步骤: ①点击总账下面的期末,选择“结账”
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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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友U8 仓库(A、B)计价方式:移动平均 存货X在仓库A的结存单价为0 存货X在仓库B的结存单价为5 操作如下:做调拨单从A到B,记账后,其他出库单单价为0,而其他入库单单价为5,不是为0 补充:存货选项中的入库金额和零出库金额选择为结存成本 用友U8 仓库(A、B)计价方式:移动平均 存货X在仓库A的结存单价为0 存货X在仓库B的结存单价为5 操作如下:做调拨单从A到B,记账后,其他出库单单价为0,而其他入库单单价为5,不是为0 补充:存货选项中的入库金额和零出库金额选择为结存成本问题原因:同解决方案 解决方法:客户调拨的存货X是赠品,出入库金额应该是0。如果采用特殊单据记账,则即使在调拨单上录入金额0,记账时入库金额仍然为5,无法使入库金额为0。所以,对于这种赠品存货,您可以先在调拨单上录入金额0,并使用正常单据记账,这样其他入库单的入库金额就会取它单据上录入的金额0。 解决方案: 问题原因:同解决方案 解决方法:客户调拨的存货X是赠品,出入库金额应该是0。如果采用特殊单据记账,则即使在调拨单上录入金额0,记账时入库金额仍然为5,无法使入库金额为0。所以,对于这种赠品存货,您可以先在调拨单上录入金额0,并使用正常单据记账,这样其他入库单的入库金额就会取它单据上录入的金额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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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友U8 软件无法登陆,在管理工具的服务中发现SQL无法启动,提示可能是WINDOWS错误用友U8 软件无法登陆,在管理工具的服务中发现SQL无法启动,提示可能是WINDOWS错误问题原因:环境问题 解决方法:将用友软件的文件夹拷贝出来,卸载软件和数据库并重新安装,将以前备份导入,然后把以前文件夹帐套文件夹里05年的数据库文件替换新产生的文件,登陆就可以了 解决方案: 问题原因:环境问题 解决方法:将用友软件的文件夹拷贝出来,卸载软件和数据库并重新安装,将以前备份导入,然后把以前文件夹帐套文件夹里05年的数据库文件替换新产生的文件,登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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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3标准版,在打开“系统管理”的时候提示如图错误,请各位老师帮忙解决一下。
检查计算机名称是否含有特殊字符像‘-’等,如果有,请修改为纯英文名称,修改完成之后请重启电脑;或者更改系统环境变量中用户变量的Tmp变量值。具体方法:首先在C盘下建立一个空文件夹,更名为temp,然后在‘我的电脑处’单击鼠标右键,属性里点高级页签,然后点‘环境变量’,将temp和tmp的值都修改为c:\temp(通过点‘编辑’按钮进行修改;还有检查系统日期格式是否符合下面的要求:短日期格式:yyyy-MM-dd,长日期格式:yyyy'年'M'月'd'日'。(检查方法:点击”开始菜单“-”控制面板“,依次找到”时钟、语言和区域“-”设置时间和日期“-”更改日期和时间“-”更改日历设置“-”日历设置“-【日期】页签中进行查看和修改。) 然后再登录操作 你好,按您的回复进行操作,还是一样的提示。 --按您的回复进行操作,还是一样的提示。 把账套的物理文件拷贝出来保存好,卸载软件,然后重新安装。账套物理文件恢复数据的方式请参照文档中的方法二或方法三: http://www.kuaiji66.com/t3/yongyout3/dVP5Lgy869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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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3固定资产制单删除 用友T3软件固定资产生成的凭证如何删除? 固定资产生成的凭证如何删除? 问题模块: 固定资产 关键字:删除凭证 问题版本:用友T3-用友通标准版10.8plus2 原因分析: 进入固定资产模块,找到对应的凭证点击删除即可。 适用产品:T3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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