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T+12.0我进货单生成凭证没保存,然后进货单的数据不存在了,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2018-3-28 0:0:0 wondial你好。T+12.0我进货单生成凭证没保存,然后进货单的数据不存在了,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你好。T+12.0我进货单生成凭证没保存,然后进货单的数据不存在了,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检查这张进货单联查凭证情况是否存在,如果么有,请
您到服务器上打上产品最新补丁,点击服务器电脑的开始菜单—所有程序—T+—工具箱—T+服务管理器,打开之后全选服务重新启动。
然后清除缓存后重新登录。--后面查又有了,是不是软件操作快了会冲突@胡文峰RY:恩,有这个可能。
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可以到 T+搜索>>上找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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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企业的会计假设 房产企业的会计假设 作为会计核算的一个分支,它应具备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这种前提也被称为会计假设。这些假设分别从空间范围,时间界限和计量单位几个基本方面规定了会计核算会计核算基本假设的内容: 会计基本假设 又称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或会计假定,是指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必须明确是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前提条件,是对会计核算所处时间,空间环境等所做的合理假定分为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 会计主体 是指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空间范围,在会计主体假设下,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反映企业本身所从事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明确界定会计主体是开展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工作的重要前提。首先,明确会计主体,才能划定会计索要处理的各项交易或事项的范围。其次,明确会计主体,才能将会计主体的交易或者事项与会计主体所有者的交易或者事项以及其他会计主体的交易或者事项区分开来 持续经营 是指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企业将会按当前的规模和状态继续不断的经营下去,不会停业,也不会大规模削减业务,即在可预见的未来,该会计主体不会破产清算,所持有的资产将正常运营,所负的债务将正常偿还,它明确了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时间范围。 会计分期 是指将一个企业持续经营的生产经营活动期间划分为若干连续的,长短相同的期间。在会计分期假设下,企业应当划分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货币计量 是指会计主体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采用货币作为计量单位,计量,记录会计主体的经营活动,反映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在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过程中选择货币作为基础进行计量,是由货币本身的属性决定的,货币计量的假设必须以货币的稳定为前提,在币值稳定或相对稳定时,不同时点的资产价值才能具有可比性,不同时点的收入和费用才能进行比较、会计核算的信息才能及时地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而如果币值发生很大的波动,货币计量成立的条件就会丧失。
二手车经营业务如何缴纳增值税? 二手车经营业务如何缴纳增值税? 国家总局关于二手车经营业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3号)(以下简称《23号公告》)对上述问题给予了明确。 一、不征收增值税 按《23号公告》规定,人受托代理销售二手车,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 (一)受托方不向委托方预付货款; (二)委托方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直接开具给购买方; (三)受托方按购买方实际支付的价款和增值税额(如系代理进口销售货物则为海关代征的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 二手车经营业务涉及到三方,一方是委托方即销货方,另一方是受托方即纳税人(二手车经营者),再一方是购买方。 受托方不向委托方预付货款是指受托方不垫付资金;委托方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以下简称《二手车发票》)直接开具给购买方是指《二手车发票》的“买方单位/个人”填开为购买方名称;并另外收取手续费是指受托方指按照二手车交易成交价款(含增值税额)的一定比例向委托方或购买方收取,在实际操作中一般是由委托方支付手续费,但有时候也有购买方支付,具体谁支付手续费由委托方和购买方双方协商解决。受托方收取的手续费主要包括入场费、车辆过户费、办证服务费、车辆检测费等。 二、征收增值税 (一)不同时具备上述不征税增值税条件的,应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也就是说,上述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才能享受不征收增值税政策,否则一律征税增值税,如:受托方向委托方预付货款等。 (二)经批准允许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的有关规定,收购二手车时将其办理过户登记到自己名下,销售时再将该二手车过户登记到买家名下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销售货物的行为,应按照现行规定征收增值税。 三、发票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二手车销售发票式样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693号)规定,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在销售、中介和拍卖二手车收取款项时,必须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发票》)由以下用票人开具:(一)从事二手车交易的市场,包括二手车经纪机构和消费者个人之间二手车交易需要开具发票的,由二手车交易市场统一开具。(二)从事二手车交易活动的经销企业,包括从事二手车交易的汽车生产和销售企业。(三)从事二手车拍卖活动的拍卖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