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探讨
2016-4-30 0:0:0 wondial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探讨
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探讨一、经济责任审计审前阶段的审计范围确定
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有两方面的范围:一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范围,二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范围。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范围
目前对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说法不一,做法也不一。有关资料显示,列入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主要有这样几种类型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一般为董事长企业行政一把手,即经理(厂长)以及所属单位(事业部、分公司、子公司)的行政一把手;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的正职。
我们认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与审计的主体与目的相对应。如果审计的主体是各级政府,其主要目的是代表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利益,加强对受托管理国有资产的国企领导人员的管理与监督,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那么审计的对象应为国企的法定代表人,因为国企的法定代表人是受托管理国有资产的第一责任人如果审计的主体是企业的董事会,即代表企业的决策层,为加强对经营管理层的监管,促进改善经营管理,则审计的对象应为企业的总经理及其经营班子如果审计的主体是企业的总经理,审计的目的就是为了加强内部管理,完成经营目标,则审计的对象可以为所属单位或部门的行政领导(一把手)。
《暂行规定》中所指的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以各级政府为审计主体的。就企业的内部审计而言,其对象的范围远不止一个。作为企业的内部审计,因其服务对象是企业的董事会与总经理,因此,由内部审计机构所实施的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主要应是企业所属单位或部门的行政领导(一把手),有时,也可以是本企业的总经理及其经营班子,即当董事会要求对总经理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范围
就总体而言,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是企业领导人员任职期间的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与效益性。但是;由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有所不同,审计的内容应视审计对象的责任范围而有所侧重,有所区别。
1.如果审计的对象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则审计的主要内容是,其任职期间所在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情况,对外投资和资产的处置情况,收益的分配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与有效性,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重点应关注被审计对象在任职期间所作的经营决策是否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所制定的经营目标是否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在同行业中处于什么水平,企业有无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问题以及被审计对象个人有无侵占国家资产和其他违法违纪的问题。
2.如果审计的对象是企业的总经理,审计时应在对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真实性审计的基础上,重点把握以下几个内容是否贯彻执行董事会所作的各项有关经营管理的决议及其效果;是否完成董事会所制定的经营目标以及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注意有无为达到经营目标和完成经济指标只注重当期效益而忽视长远发展的短期行为,甚至弄虚作假,造成企业潜亏和资产质量、财务状况恶化的情况;是否着力于建立、健全企业的内部控制,使企业管理流程质量有效,运作规范,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企业与个人有无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问题。
3.如果审计的对象是企业所属单位的行政领导,包括下属事业部、分公司(分厂)以及子公司的行政一把手,要以资产、负债、损益真实性审计为基础,重点检查是否执行集团总部下达的经营目标,有无人为调节成本和利润,随意改变会计政策,报假帐的现象,各项经济指标在同行业中是否先进,是否达到和超过历史最好水平,企业动作是否规范,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有无以国有资产流失为代价换取小团体和个人利益的问题以及其他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问题等。
二、经济责任审计审中阶段的经济责任界定
对于企业领导人员,其经济责任表现为任职期间对其所在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所负有的责任,可以通过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作出重大经营决策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以及执行国家财经法规情况等方面所反映。
为了对企业领导人员任职期间的业绩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我们认为在对企业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时,关键是要界定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是否属于其任职期间应负的,还要分析是主管责任还是直接责任。
对企业领导人员任职期间经济责任的认定,我们在实务中一般实施三个步骤首先是要确定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是否真实、合法,挤掉水份和虚假成份。其次是进行横向与纵向比较,将主要经济指标横向与同行业水平相比,纵向与历史先进水平相比,如调查企业资本的保值增值情况,主要采取编制比较资产负债表的方法,将企业领导人员任职期初的资产负债情况同任职期末或经济责任审计之日的资产负债情况作一比较,初步反映资本保值增值状况。三是对比较的结果作进一步调查分析,比较的结果是保值或增值,要分析主客观原因,确实通过企业领导人员的主观努力,使生产发展、经营改善而扩大了效益;从而使资本达到保值增值的,可认定为企业领导人员的经营业绩;假如由于政策面改善如通过享受优惠政策、接受捐赠或上级拨入等因素而使资本增加的,不可认定为企业领导人员的经营业绩。比较的结果是减值,也要进一步分析原因,假如是由于领导人员的经营业绩。比较的结果是减值,也要进一步分析原因,假如是由于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造成行业性亏损或效益滑坡而使资本减值的,不能归咎于企业领导人员如果由于企业领导人员经营不善或玩忽职守造成的损失而使资本减企的,企业领导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还有一种情况是本任企业领导人员在任职期间处理了前任遗留的不良资产,从而使资本减值的,不应属于领导人员的失职,相反,处理了不良的资产,使资产的质量有所改善,提高了资本的营运能力,则可认定为是企业领导人员的经营业绩。
在实际操作中有些业务发生的时间跨度较大,涉及到前后两任或几任企业领导人员的经营期,责任界定的难度较大。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如果不考虑这些情况,审计结果就会失真,并且降低审计质量,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经营业绩就难以作出正确评价。在审计实践中经常碰到以下一些较难把握的问题。
例如,对应收帐款坏帐责任的认定。企业产生应收帐款的坏帐,多数帐龄在三年以上,而且可能是前任企业领导人员的经营期内发生的应收帐款,在后任企业领导人员的经营期内形成了坏帐。我们认为,无论是前任或现任的企业领导人员对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企业的应收帐款无论是什么时间发生的,在任的企业领导人员都有责任对其加强管理,积极清欠。在审计中对前任遗留的应收帐款坏帐责任认定时,视在任企业领导人员实施应收帐款清欠工作是否有相应的措施为认定依据。如在任企业领导人员已经努力清欠并有应收帐款催款函证,又能说明形成坏帐的愿因,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我们认为这不属于现任企业领导的责任。但如果清欠的力度不大,不积极催讨,使债务无法收回,特别是当债务人破产时,企业未及时向法院提出追偿债务请求,导致应收帐款变为坏帐的,现任企业领导人员应负有主管责任。
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可以到 T+搜索>>上找一下
相关阅读
- “营改增”后支付境外商标使用费应代扣增值税2021-4-29 16:40:42
- 用友t6怎么反结账2020-4-26 23:26:22
- 暂存凭证做什么用?为什么不让保存?2019-4-23 8:0:0
- 在打印明细帐时(非套打)科目名称打不下时,2019-4-23 8:0:0
- 在打印明细帐时(非套打)科目名称打不下时,_02019-4-23 8:0:0
- 在采购入库单参照订单生成时候出错2019-4-23 8:0:0
- 域用户需要的权限2019-4-23 8:0:0
- 域网络环境下增加仓库、存货等档案提示错误2019-4-23 8:0:0
- 月末结账应付账款对账不平2019-4-23 8:0:0
- 月末结账时提示总账与明细账对账不平2019-4-23 8:0:0
最新信息
- 用友t3怎样取消审核
- 用友t6如何取消审核凭证
- 请问下,我建账选择的是小企业会计准则(2013年)行业性质,但是为什么在会计科目那里显示的都是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
- 老师请问:怎么样才能把不能够按照默认供货商为单位来查询诸如销量、库存等等各类参数的问题反馈给开发团队??我们超市这单是和各个供货商对接库存和销售量都快疯了。这样一个带前端销售的软件怎么会这个基本的功能都没有……还需要做什么自定义项那么麻烦
- 前台收银程序T+pos启动后,提示数据库错误,编号11,绑定数据库错误。如何处理啊?
- 为什么卸载的时候提示这个??
- 请问t3标准版为什么从系统卸载不掉,请问怎么才能卸载掉?
- T3卸载不了提示这个是什么意思?
- 请问这是怎么一回事,老是说登录不上服务器,防火墙都已经关闭了,提示下面这种
- 我用的是用友T3普及版 ,现在我点击注册登录时输入密码之后没有账套出来,我确定密码和用户名都是对的!还有点击系统管理的时候电脑没有反应,打不开系统管理!这个是什么原因呢?
废旧物资收购、加工可筹划 废旧物资收购、加工可筹划
新税制实施以来,国家为了节约有限的资源,鼓励废旧物资的综合利用,在税收方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从事废旧物资经营及加工行业的纳税人如果能充分利用这些优惠政策,就能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犤2001犦78号)规定:自2001年5月1日起,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文件中明确了免征增值税的对象必须是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的单位。所谓单位是指国有、集体、股份制、私营、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等经济组织,不包括个体经营者或其他个人。针对这一政策,新办废旧物资经营者的注册类型可注册为集体、股份制、私营等公司或企业;已经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可采取扩大经营规模或联合经营、独立核算的方式改变现有的注册类型,从而达到免税的条件。在笔者所在的地区,有一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2002年联合了其他两个个体工商户,共同投资成立了一家有限公司,继续从事废旧物资经营,获免增值税1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