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证券公司管理的资产属于什么资产
2018-3-2 0:0:0 wondial
委托证券公司管理的资产属于什么资产
委托证券公司管理的资产属于什么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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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四个股东,我在公司里的股权是30%,也是最大股东,其余的人各二十几。他们联合起来要把我的董事 公司有四个股东,我在公司里的股权是30%,也是最大股东,其余的人各二十几。他们联合起来要把我的董事公司有四个股东,我在公司里的股权是30%,也是最大股东,其余的人各二十几。他们联合起来要把我的董事资格免除,这样公司法是怎么规定的,允许吗?
这是一个如何在企业中如何取得决定权的问题 主要从拉拢下级下手把对手权力架空让其只有股权没有实权 这个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解决的 先从财务下手 控制财政权 主要是拉拢各部门掌权的人会议时有发言权的人 拉拢不了就想法排挤 提拔你的亲信 但是不能影响公司正常运行 不然权力有了公司没了就损失大了
易代帐 库存增加的时候麻烦了。现在在新增会计凭证的时候,可以新建科目,但是库存商品只能建明细科目,不能设置数量金额核算。还需要去设置那边从新编辑一下,才能用。很不方便,是我操作不到位吗?还是就这样,可不可以改进下呢 易代帐 库存增加的时候麻烦了。现在在新增会计凭证的时候,可以新建科目,但是库存商品只能建明细科目,不能设置数量金额核算。还需要去设置那边从新编辑一下,才能用。很不方便,是我操作不到位吗?还是就这样,可不可以改进下呢[]
企业版是有数量金额核算功能的,先要从科目期初-编辑科目中设置好,新增凭证录入该科目时就会弹出数量金额对话框的我知道,但是用起来稍显不便。有时候增加凭证的时候才知道那是新科目。既然可以增加新科目,为什么不连带数量金额核算以其显示勾选呢?忘了先谢谢你回答我的问题了,不好意思哦
用友U8其他16收发存汇总表U8其他16收发存汇总表
U8其他-16收发存汇总表
自动编号: | 17956 | 产品版本: | U8其他 | 产品模块: | 存货核算 | 所属行业: | 通用 | 适用产品: | U816 | 关 键 字: | 收发存汇总表 | 问题名称: | 16收发存汇总表 | 问题现象: | 更新最新补丁后,收发存汇总表进入时报错,提示ChhsSQL.exe出错。但是在演示帐套中查询正常。 | 原因分析: | 经检查数据发现数据查询过程运行正常,所需的数据也都查出来,但在输出到界面时出错,跟踪发现收发存汇总表的ia_tblrcsetm.ccwidth(存货报表显示列宽设置表的宽度)为0。 | 解决方案: | 更新收发存汇总表的显示列宽度(可参照演示账套)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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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友U8 存货与总帐对帐不平_0用友U8 存货与总帐对帐不平
问题原因:数据问题 解决方法:经查差异为当月调拨单的调拨出库单和调拨入库单的差异,是因为没有对调拨单进行特殊单据记帐,并且是分开生成了凭证,恢复单据记帐,按特殊单据记帐生成凭证即可
解决方案:
问题原因:数据问题 解决方法:经查差异为当月调拨单的调拨出库单和调拨入库单的差异,是因为没有对调拨单进行特殊单据记帐,并且是分开生成了凭证,恢复单据记帐,按特殊单据记帐生成凭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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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友T3-用友通采购订单中想要输入不同税率的商品能否实现 用友T3-用友通采购订单中想要输入不同税率的商品能否实现
客户在实际业务中总是有不同税率的商品想要填写到一张采购订单中,这样的业务能否实现?可以实现,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1、采购订单中表头和表体都有税率,如果在表头填写,则表体中的税率默认与表头相同;如果在表体中填写,则反映的是这一行的税率。
2、客户的要求是将不同税率填写在一张单据上,只要在表体中填写需要的税率即可。比如表头填写的税率为17%,如果在表体中如果有不同的税率(比如是13%),那么只要修改这一行的税率为13%,系统则会根据税率自动计算出本行相应的本币税额和价税合计。
如有其它问题,请联系在线客服咨询。用友云基地
凭证打印问题 _8凭证打印问题
U8知识库问题号: | 4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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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状态: | 最终解决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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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版本: | 8.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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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模块: | 总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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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 | 通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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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 凭证打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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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产品: | V8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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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名称: | 凭证打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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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现象: | 凭证打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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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原因: | 凭证打印字体超大,打印不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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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案: | 添加打印机驱动EPSON-1900K,重新定义自定义纸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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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丁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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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日期: | 2016-03-16 15:2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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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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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股票买卖业务是否征收营业税谜题的考量 _0对股票买卖业务是否征收营业税谜题的考量
关于股票买卖业务是否征收的争论由来已久,理论上尚无定论,中却已有人摸着石头前行。特别地,国家总局服务司2011年4月18日对“企业买卖股票的行为是否缴纳营业税”问题的网上答疑所做出的肯定性答复,更是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许多省市纷纷以此为依据对企业股票买卖业务开始了征收营业税的清理工作。 连锁反应,一时间风声鹤唳,草木皆兵,行业震动。但其中存在着许多误解与误读,下面笔者对此进行进一步的探讨! 一、三段式推论,得出现阶段企业股票买卖业务应该普遍开始征收(缴纳)营业税的结论 (一)小前提:股票买卖业务属于“金融商品转让”业务范围。 1.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第三条将转让外汇、有价证券或非货物期货的所有权的行为统称为金融商品转让,归入“金融保险业” 税目。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国税发〔2002〕9号)第七条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或非货物期货的所有权的行为,包括股票转让、债券转让、外汇转让、其他金融商品转让。 3.《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九)项规定,金融商品范围包括“股票、债券、外汇及其他金融商品”。 根据上述、规章的规定,现行已明确股票买卖(转让)业务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税目为金融保险业——金融商品转让。 (二)大前提:自 2009年1月1日起,所有单位和个人金融商品转让业务都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都应征收营业税。 1、修订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3〕第40号)第三条规定,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买卖外汇、有价证券或期货,不征收营业税。而2009年开始实施的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40号)第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第十八条规定,纳税人从事的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所称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指纳税人从事的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 至此,买卖金融商品应税行为适用主体由“金融机构”扩大到“所有单位或者个人”,适用范围增加了“其他金融商品”。修订后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所有纳税人买卖金融商品均应征收营业税,取消了原来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买卖金融商品不征收营业税的规定。 2、买卖股票业务营业额(计税依据)的确定及特殊计算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此规定,股票买卖业务的营业额为股票卖出价减去买入价的差价收入即余额;买卖股票业务适用5%的税率。 计 算营业额时应注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股票买入价指购进原价,不得包括购进股票过程中支付的各种 费用和税金。卖出价指卖出原价,不得扣除卖出过程中支付的任何费用和税金。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股票、债券、外汇和其他四大类划分,股票买卖业务作为金融 商品转让业务中的一个大类,股票买卖业务出现的负差不得与债券、外汇和其他三大类的买卖收益相抵。但是,不同股票买卖出现的正负差,在同一个纳税期内可以 相抵,相抵后仍出现负差的,可结转下一个纳税期相抵,但年末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年度;其买入价,可以选定按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法核算,选 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 (三)推导结果 从2009年1月1日开始,所有的单位和个人的股票买卖业务均已纳入营业税征税范围并开始征收营业税。 (四)排除事项 1、个人买卖股票业务暂免征收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下同)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2、所有经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封闭式和开放式证券基金运用基金资产买卖股票、债券仍不征收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78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对证券投资基金的有收政策通知如下: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 3、转让非股权不属于金融商品买卖,不征收营业税。 根据财税[2002]191号文的规定: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因此,无论是金融机构还是非金融机构,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都不征收营业税。 (五)调整后的结论 自2009年1月1日起,所有的单位和个人的股票买卖业务均已纳入营业税征税范围并开始征收营业税。个人买卖股票业务、证券投资基金运用基金资产买卖股票、企业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除外。 以 上,为理论界及实务中认为纳税人股票买卖业务已经纳入营业税征税范围并开始普遍征收营业税观点的主要依据及理由。但笔者认为,上述三段论推理过程再完美也 不能得出对纳税人股票买卖业务已经纳入营业税征税范围并开始普遍征收营业税的结论。因为,行政法虽然不完全排斥逻辑推理,但是对某项经济活动征税与否的结 论仅有逻辑推理得出是远远不够的,更何况三段式推论存在致命的缺陷(不周延、偷换概念等逻辑问题)。 免税需依法,征税更需依法,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而擅自决定税收的征纳不是擅权便是渎职。 二、股票买卖业务尚未开始普遍征收营业税的理由 (一)税收法定主义 建 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我国法制建设的终极目标,在税收上推崇税收法定主义已是普遍共识。税收法定主义包括税种法定、税收要素法定(税收要素具体包括:税 种,征税主体,纳税主体,征税对象,税率,纳税环节、期限和地点,减免税,税务争议和税收法律责任等内容)、税收程序法定。各税种清晰、各要素准确、各程 序明确是税收法定主义的应有之意。只有税收法定,明白无误,才能顺利执行。 股票买卖业务普遍征收营业税在纳税主体,征税对象,税率,纳税环节、期限和地点等税收要素的一个或多个方面存在模糊不清的地方,没有正式厘清以前就征收营业税,纳税人无所适从,征税机关难以实施,势必造成混乱局面。 (二)法律解释 法律解释主体多元化,但只有有权机关的正式解释方为有效解释。个人解释、部门解释等都不是有权解释,都属于无效解释。类推解释在行政法上更是被绝对禁止的。 对股票买卖业务已经纳入营业税征税范围并开始普遍征收营业税的三段论式推论属于典型的类推解释,是于法律精神相悖的,具有行政法上的不法性,因而是不能作为征税的法律依据的。 (三)从营业税的立法目的看 营 业税是对提供劳务的(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项目除外,下同)经营活动征税,这也是其归类为流转税的原因。一般企业及个人的股票买卖业务从本质上看仍属 于投资范畴,尽管在实务中出现炒买炒卖的资本运营现象(这与股票本身特点及股票市场的特殊性有关),但到底是投资还是资本运营,在两者之间是无法准确划分 的。 营业税是对劳务流转而不是对资本增值征税,旧营业税暂行条例“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从事外汇,有价证券和期货买卖不征收营业税”的规定正是营业税这一立法意图的具体表现。 (四)现行《营业税条例》及细则个别字句的修订并不表明非金融企业各类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必须全部缴纳营业税 《营业税条例》及细则的修订,将所有单位的所有金融商品转让业务纳入营业税征税范围,并不必然就是对一切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就即时开始征收营业税,这只是为以后条件成熟时对尚未开始征收营业税的特殊的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开征营业税所做的铺路之举。 大家都知道权证、利率、汇率掉期产品等都属于其他金融商品的范畴,其买卖行为也并未开始征收营业税。对这些虽归属为其他金融商品范围的金融衍生品是否课征营业税还需明确的,一定级别的权力机关的,具体的文件支持。属于金融商品之有价证券的股票的买卖业务是否普遍征收营业税也是同样道理。 随着金融创新,新的金融衍生品还会不断出现,它们虽然自然归类为其他金融商品范围,但却不是自然就归属于营业税金融商品转让税目的可以即时课税的对象,这是税收法定主义原则的必然要求。 (五)从国际上的实践看 无 论是征收的英国,还是征收货物与劳务税的新西兰和澳大利亚,这些国家都是对金融市场交易给予免征流转税的待遇的。因此,对于金融商品买卖征收营业税 是否有利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还有待观察。同时,对各种复杂的衍生金融产品的监管本身就是一个难题,就是在发达国家,对此的监管也没有成熟的措施,同样也 在边干边摸索。因此,现阶段在我国,在央行和证券监管机构对各种衍生金融商品监管都存在困难的情况下,税务机关如何有效实施对各种金融商品买卖的税收管理 也是一个棘手问题,更不用说征税机关单方面凭逻辑推论就开始对股票买卖业务普遍征收营业税了。 (六)对部分现行政策的理解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下同)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将其解读为“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从事股票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是一个误读,是建立在对所有企业和个人股票买卖业务已经普遍征收营业税的前提下的想当然的理解。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78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对证券投资基金的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该政策规定没有作废,目前仍在执行。也就是说,2009年1月1日后,所有经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封闭式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运用基金资产买卖股票、债券仍不征收营业税。 证券投资基金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对此单独明确不征收营业税也反证作为非金融机构的企业和个人从事股票买卖业务是不征收(缴纳)营业税的。 3、根据财税[2002]191号文的规定: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因此,无论是金融机构还是非金融机构,转让股权都不征收营业税。 根 据《公司法》,股权是指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并从中享受财产利益的、具有可转让性的权利。有限责任公司 和股份公司的股东因出资而获得的公司的份额就是股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是用出资证明书来证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是用股票来证明而已。股份是股权的一种 表现形式,股权和股票的转让都是对出资额的转让,其在本质上是一样的,股份与股权在一级市场上没有区别的。在二级市场上股票表现出特殊性,成为代表财产权 利的虚拟资本,其价格更多地受到政治、宏观经济和货币政策等金融市场因素的影响。公开市场的股票买卖更多的是追求金融商品的增值及运营获利,而不是为了参 与公司的经营,具有金融商品的特征,因而在《证券法》上被界定为有价证券。但是股份代表股权的本质是没有变化的,也就是说股份具有双重性,在没有特别指明 的情况下股权是包含股份的。 三、在股票买卖业务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上存在的“三难”状况 1、假如股票买卖业务自2009年1月1日起已经纳入营业税征税范围并开始普遍征收营业税,那么截止现在仍未对该类项目营业税进行普遍征收管理的有关省市的税务机关,就存在渎职行为; 2、假如截止现在,股票买卖业务已经纳入营业税征税范围但未开始普遍征收营业税,那么已经对该项目开始普遍征收营业税的有关省市的税务机关,就存在擅权行为(滥用行政权利); 3、截止现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股票买卖业务营业税征否问题沉默不语,不置可否,任由下级税务机关自行其是,那么就存在不作为的违法行为。 四、结语 税非其它,乃是双刃利剑,关乎民权民利,关乎国运民生。这也是我国《立法法》将基本税收政策的制定列为十项保留事项之一的主要原因。对某类经济活动决定开始 课税是一件非常严肃重大的事情,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各方各面,需反复论证调研并经有权机关批准立法或决定,绝不应是仅凭隐晦草率的推论就能决定 的。
发生应计未计费用如何调整账务 发生应计未计费用如何调整账务
问:我公司2002年1月向某金融机构贷款1000万元,贷款期限为3年,2004年12月到期。贷款合同约定,到期后一次性还本付息,每年利息为50万元,合计150万元。由于是2004年底一次性支付利息,我公司财务人员2002年度和2003年度均未预提利息费用,只在2004年12月支付利息时才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财务费用 1500000元
贷:银行存款 1500000元
对如何协调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间存在问题的建议 对如何协调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间存在问题的建议
纳税评估作为一种税收监控的有效管理手段,对完善税收征管、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堵塞税收征管漏洞,优化新征管模式方面展现出了独特的优势。纳税评估是一项管理活动,是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事中的监督,对纳税人自查补税一般不作处罚。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等情况所进行的检查和处理的总称。税务稽查是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事后监督,侧重于打击偷税活动,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对查出的问题既补税又罚款,符合移送标准的还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本文笔者就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间存在的问题及协调途径等方面谈谈粗浅的认识,仅供参考。
一、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间存在的问题
1、权责不清。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均可以进行案头调账审核和实地核查。税务稽查是专业性质的检查,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而纳税评估是一项管理活动。在实际工作中,评估部门往往从本地区或本单位的利益出发,将该移送稽查部门的案件,自己作补税处理,导致少数纳税人为缓解资金的压力,当期不如实申报纳税,自行调节税款,待纳税评估再把税款补缴入库,致使个别纳税人对偷逃税款产生侥幸心理,长此以往,既淡化了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意识,使犯罪分子得不到应有的惩处,又使纳税评估人员的渎职得不到应有的责任追究,极大地降低税法的严肃性。
2、衔接不畅。纳税评估作为一种新的税收管理手段。纳税评估工作是建立在深化征管改革的基础之上,若没有一定征管基础,纳税评估将是无源之水,而评估工作反过来又对加强税收监控,提高税收稽查选案的质量,促进查深查透,起到重要的作用。评估工作是介于管理与稽查之间,能够解决一般性税收违规问题,缓解稽查压力,增强选案准确性,有利于稽查“重点打击”作用的充分发挥。目前,在管理与稽查的关系上,因工作衔接、资料传递等程序没有一种明确的机制加以限制,常常出现一些问题,具体表现为评估要件不传递,关系户的信息不传递,实质性的问题不传递,使税收稽查不能及时准确地掌握纳税人的涉税信息,增大了税收稽查的难度。
3、定位不准。纳税评估对完善税收征管、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堵塞税收征管漏洞起到了较好的作用。在实际工作中,一部分人认为,纳税评估应立足于税务机关内部,以案头审核为主,不调账、不实地核实,也不向纳税人发出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书,遇到疑点问题仅限于与纳税人进行约谈。另一部分人则认为,纳税评估应作为管理环节的检查,对于靠案头资料和约谈无法证实的疑点问题,有必要进行调账核查,也可以进行实地核查,纳税评估其实质就是二级稽查。由于对纳税评估案件的处理,一般不进行税收处罚,因而导致部分纳税人由侥幸发展到肆意偷税。
4、界定不明。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等情况所进行的检查和处理的总称。纳税评估是一项管理活动,侧重于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事中监督,对纳税人自查补税,一般不作处罚。而税务稽查是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事后监督,侧重于打击偷税活动,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对查出的问题既补税又罚款,符合移送标准的还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当前实际工作中,纳税评估已成为正常申报与税务稽查之间的一个中间环节,甚至是一种“协商式的稽查”,管理局实质上已经成为“管、查”一体的全能局,严重削弱了税法的刚性、执法的严肃性。
二、协调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关系的对策
1、明确纳税评估的法律地位。纳税评估是征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此税务人员倾注了很大的精力,其目的是为了帮助并促进纳税人自觉、如实、全面准确的申报纳税。因此,从法律上应给予纳税评估明确的法律地位,完善纳税评估制度,规范纳税评估操作规程,明确岗位职责,加大责任追究,以切实解决评而不补、评而不报、评而不移的弊端。
2、明确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的关系,从制度上保证两者既不越位,也不缺位。纳税评估主要是根据企业生产经营、财务管理、成本核算等方面的情况,通过这种关口前移的管理活动,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能力和自觉性,对在评估过程中发现纳税人非故意偷逃税款、且情节较轻微的,由税源管理部门提请纳税人自行改正。对需要纳税人补充纳税资料,以及需要纳税人补正申报、补缴税款、调整账目的,税源管理部门应监督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逐项落实。发现纳税人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税源管理部门必须移交稽查部门处理,对隐瞒不交的,追究其执法责任。
3、加强业务培训。为提高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的质量打下坚实基础 ,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是一项业务性较强的综合性工作,要求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人员对纳税人的涉税信息全方位、大容量、多角度地搜索和掌握,依据国家的税收政策及自身综合知识和素质,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保证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的质量,对此,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是做好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工作的必要前提,各级国税机关要充分认识培养政治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适应复杂工作的干部队伍的紧迫性。因此国税部门应通过各种形式,强化干部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力量,充实一批精通税收政策、财务知识、会查账、熟练计算机技术知识的税务人员到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岗位上来。要强化内部岗位责任制的考核,切实将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工作落实到位。
4、健全有效机制,明确各环节间资料传递的步骤、时间限制、责任单位,纳入征管流程,并以严格的督查考核促进落实。具体为:一是要征收监控、管理服务、税务稽查及时将纳税申报资料、发票稽核、财务资料等有关资料传递到评估岗位;二是要做好评估结论,相关环节要配合落实并将结果及时向评估岗位反馈;三是对在评估中发现的涉嫌重大偷税案件及时移交稽查环节处理,支持稽查打击职能的高效发挥。
根据工作实际目前尚有几个问题急需给予明确规定。
1、纳税评估是不是税务违法案件的调查。《征管法》第五十八规定,税务机关调查税务违法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像和复制。所以说纳税评估是不是税务案件的调查,决定其有没有权力对纳税人的情况和资料,进行记录等手段。
2、纳税人收到纳税评估通知后,在实施纳税评估前,自查补申报的税款,应不应该罚款,是否加收滞纳金。
3、纳税人在约谈过程中或在约谈后才申报税款,是否视为偷税给予处罚,只有明晰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的区别和联系,制定相关制度,明确各自职责,规范各自执法行为,才能使税收执法更趋文明。
用友无法输出备份无法输出备份
知识库详细内容
问题版本: | 611-用友T6-企业管理软件5.1 | 问题模块: | 1-总账 | 问题状态: | 2-最终解决方案 | 关 键 字: | 账套数据 | 适用产品: | T6系列 | 补 丁 号: | | 问题名称: | 无法输出备份 | 问题现象: | 账套数据无法输出备份 | 原因分析: | 数据库路径不对 | 解决方案: | 1、用SQL做数据备份用。 2、把ufsystem库表UA_account中的cacc_path字段修改正确。再做输出备份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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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税收筹划的理论探讨_税收筹划_税收筹划基础 对于税收筹划的理论探讨_税收筹划_税收筹划基础
在现代经济条件下,税收作为企业的客观理财环境之一,如何依法纳税并能动地利用税收杠杆,谋取最大限度的经济利益,成为企业理财的行为规范和基本出发点。一个企业如果没有良好的税收筹划,不能有效地安排税务事项,就谈不上有效的财务管理,也无法达到理想的企业财务目标。对于追求价值最大化的企业来说,如何在税法许可下,实现税负最低或最适宜,也就成为企业税收筹划的重心所在。因此,深入探讨企业税收筹划的理论依据和筹划思想,就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
用友U8 您好! 我在工资分摊中出现错误94,NULL值无效,我想直接删除分摊表,但进入工资系统时各项设置还在,我重新删除时提示已使用?请问有无其他办法?用友U8 您好! 我在工资分摊中出现错误94,NULL值无效,我想直接删除分摊表,但进入工资系统时各项设置还在,我重新删除时提示已使用?请问有无其他办法?
问题原因:因为工资分摊的几个相关表中的默认值缺失造成的解决方法:请您与演示帐套的对应表对应检查该帐套的对应表的默认值是否正确,如没有,则设置对应的默认值,并在已有的数据中补上该值。对应的表为WA_FT_Sum,WA_FTInfo,WA_FTName,WA_GZFT,WA_GzsumComCfg,一般出现 在WA_FTName表。 解决方案: 问题原因:因为工资分摊的几个相关表中的默认值缺失造成的解决方法:请您与演示帐套的对应表对应检查该帐套的对应表的默认值是否正确,如没有,则设置对应的默认值,并在已有的数据中补上该值。对应的表为WA_FT_Sum,WA_FTInfo,WA_FTName,WA_GZFT,WA_GzsumComCfg,一般出现 在WA_FTName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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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实务# @赵树峰 您好老师,我想问驾校的会计怎么处理。主要是收到了学生交的款。怎么处理。还有练车的场地按固定资产核算还是按无形资产核算 #财税实务# @赵树峰 您好老师,我想问驾校的会计怎么处理。主要是收到了学生交的款。怎么处理。还有练车的场地按固定资产核算还是按无形资产核算[]
直接做收入,场地应该按固定资产核算算@宋军鑫087:如果场地按固定资产核算的话无法计提折旧,企业的税负较高@142857ARr:按无形资产怎么核算[/微笑]@易记1465268533:我们这边说的场地是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无形资产。土地上的建筑物才是固定资产吧,我就这么觉得,请您指教
依赖组未启动,服务数据库都无法启动。 依赖组未启动,服务数据库都无法启动。
重新安装软件吧重装T3软件吧!必要的话数据库也要重装鼠标右键T3产品服务,然后看依存关系,看里面有sql server依赖服务么?如果没有 的话,就只能备份账套,重装软件了
金软餐饮管理软件如何实现内部调拨 金软餐饮管理软件如何实现内部调拨''
用友t3新建帐套录入期初余额怎么修改 _0用友t3新建帐套录入期初余额怎么修改''
公司3月刚注册,一直都没有收入,只有费用,那申报的时候是怎么操作的,求指教 公司3月刚注册,一直都没有收入,只有费用,那申报的时候是怎么操作的,求指教[]
没有收入报表里填零@雷立平:老师,我们现在没有营业,那费用是不是先记录管理费用-开办费,到时候在转入管理费用下面@鱼儿1314:不能资产化的都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资产化的,如固定资产,直接计入固定资产
用友T3通2005版2005年度查明细账总账第一列日期显示1999年用友T3通2005版2005年度查明细账总账第一列日期显示1999年
请将控制面板上的区域设置的短日期格式改为'yyyy-mm-dd'
用友天龙瑞德010-59798025
T+2015年12月结账后做了期间结转,再想要修改期初,发现很多期初都无法修改,想要修改12月的账,取消财务结账,提示如下图。 T+2015年12月结账后做了期间结转,再想要修改期初,发现很多期初都无法修改,想要修改12月的账,取消财务结账,提示如下图。
结转后期初可以直接修改,是不是做了单据或是记账了。 期间结转后想修改期间结转前账套中的数据可以修改吗? 答:不可以,因为已经期间结转的账套没有办法返结账,所以不可以修改期间结转前的数据。 5、问:T+期间结转后是否可以反年期间结转操作? 答:期间结转后在数据库后台是2个数据库,所以不可反年结,只有利用之前备份账套恢复后重新进行期间结账。如果之前没有备份数据的话,系统在期间结转的时候会自动备份一个数据放在软件安装目录下的:x:\Chanjet\TPlus11600\DBServer\data下。@畅捷服务黄思源:若是客户不想用2015年的账,只要15年的期末余额,不要单据,还要再修改16年期初的科目,该如何操作,是做期间结转吗?@潍坊天行信息:无法达到客户要求,重新建账手工操作吧@畅捷服务黄思源:若是不平滑结账,12月份结账自动建立新账套,是不是可以反年结?@潍坊天行信息:平滑年结可以反结账,期间结转不可以。
用友在没有金额权限下代入上次价格在没有金额权限下代入上次价格
问题版本: | 49-用友通标准版10.1PLUS2 | 问题模块: | 1-总账 | 所属行业: | 0-通用 | 问题状态: | http://yun.kuaiji66.com公示 | 关 键 字: | 代入上次价格 | 适用产品: | | 补 丁 号: | | 开放状态: | 用友云基地注册用户 | 原问题号: | | 提交时间: | 2007-7-27 8:44:00 | 问题名称: | 在没有金额权限下代入上次价格 | 问题现象: | 在使用仓库无金额显示权限的操作员填制采购入库单后,用有仓库显示金额权限的人进去查这张入库单,没有带出上次价格 | 原因分析: | 在使用仓库无金额显示权限的操作员填制采购入库单时,在表体中不显示金额项,所以无法带出。 | 解决方案: | 在使用仓库无金额显示权限的操作员填制采购入库单时,在表体中不显示金额项,所以无法带出。如果希望代入,可以在进行单据记账的时候代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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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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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支付境外商标使用费应代扣增值税 “营改增”后支付境外商标使用费应代扣增值税 甲公司是一家位于“营改增”试点地区的药品生产企业,属于一般人。几天前,该公司与一家境外企业签订了一份商标使用权转让合同,即境外企业将商标提供给甲公司使用,在合同期内甲公司每年向其支付一定数额的商标使用费,涉及的相费由转让方承担。 现在,甲公司作为“营改增”试点企业,企业不知道支付商标使用费需要扣缴还是增值税,所以打电话向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 坐席员答复,《部、国家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附件1《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实施办法)规定,本办法适用于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向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服务的境外单位和个人。试点实施办法所附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规定,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指转让商标、商誉和著作权的业务活动。 因此,境外企业给试点地区的甲公司提供商标使用权,属于应税服务范围,甲公司应按“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扣缴增值税,税率为6%,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另外,甲公司凭通用缴款书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试点实施办定,纳税人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凭通用缴款书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坐席员提醒纳税人,上述境外企业转让商标使用权收入,属于特许权使用费范畴,为法第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所得,所以支付人甲公司在扣缴增值税的同时要扣缴企业所得税,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为此,甲公司应将合同价款换算成不含增值税价格计算应扣缴的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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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友t6怎么反结账 【用友软件U8/T6/T3反结账反记账方法】U8/T6/T3如何取消结账、取消记账(限于篇幅,此处仅以T3为例,U8/T6步骤相同); 一、反结账步骤: ①点击总账下面的期末,选择“结账”
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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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友U8 仓库(A、B)计价方式:移动平均 存货X在仓库A的结存单价为0 存货X在仓库B的结存单价为5 操作如下:做调拨单从A到B,记账后,其他出库单单价为0,而其他入库单单价为5,不是为0 补充:存货选项中的入库金额和零出库金额选择为结存成本 用友U8 仓库(A、B)计价方式:移动平均 存货X在仓库A的结存单价为0 存货X在仓库B的结存单价为5 操作如下:做调拨单从A到B,记账后,其他出库单单价为0,而其他入库单单价为5,不是为0 补充:存货选项中的入库金额和零出库金额选择为结存成本问题原因:同解决方案 解决方法:客户调拨的存货X是赠品,出入库金额应该是0。如果采用特殊单据记账,则即使在调拨单上录入金额0,记账时入库金额仍然为5,无法使入库金额为0。所以,对于这种赠品存货,您可以先在调拨单上录入金额0,并使用正常单据记账,这样其他入库单的入库金额就会取它单据上录入的金额0。 解决方案: 问题原因:同解决方案 解决方法:客户调拨的存货X是赠品,出入库金额应该是0。如果采用特殊单据记账,则即使在调拨单上录入金额0,记账时入库金额仍然为5,无法使入库金额为0。所以,对于这种赠品存货,您可以先在调拨单上录入金额0,并使用正常单据记账,这样其他入库单的入库金额就会取它单据上录入的金额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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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友U8 软件无法登陆,在管理工具的服务中发现SQL无法启动,提示可能是WINDOWS错误用友U8 软件无法登陆,在管理工具的服务中发现SQL无法启动,提示可能是WINDOWS错误问题原因:环境问题 解决方法:将用友软件的文件夹拷贝出来,卸载软件和数据库并重新安装,将以前备份导入,然后把以前文件夹帐套文件夹里05年的数据库文件替换新产生的文件,登陆就可以了 解决方案: 问题原因:环境问题 解决方法:将用友软件的文件夹拷贝出来,卸载软件和数据库并重新安装,将以前备份导入,然后把以前文件夹帐套文件夹里05年的数据库文件替换新产生的文件,登陆就可以了
产品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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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3标准版,在打开“系统管理”的时候提示如图错误,请各位老师帮忙解决一下。
检查计算机名称是否含有特殊字符像‘-’等,如果有,请修改为纯英文名称,修改完成之后请重启电脑;或者更改系统环境变量中用户变量的Tmp变量值。具体方法:首先在C盘下建立一个空文件夹,更名为temp,然后在‘我的电脑处’单击鼠标右键,属性里点高级页签,然后点‘环境变量’,将temp和tmp的值都修改为c:\temp(通过点‘编辑’按钮进行修改;还有检查系统日期格式是否符合下面的要求:短日期格式:yyyy-MM-dd,长日期格式:yyyy'年'M'月'd'日'。(检查方法:点击”开始菜单“-”控制面板“,依次找到”时钟、语言和区域“-”设置时间和日期“-”更改日期和时间“-”更改日历设置“-”日历设置“-【日期】页签中进行查看和修改。) 然后再登录操作 你好,按您的回复进行操作,还是一样的提示。 --按您的回复进行操作,还是一样的提示。 把账套的物理文件拷贝出来保存好,卸载软件,然后重新安装。账套物理文件恢复数据的方式请参照文档中的方法二或方法三: http://www.kuaiji66.com/t3/yongyout3/dVP5Lgy869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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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3固定资产制单删除 用友T3软件固定资产生成的凭证如何删除? 固定资产生成的凭证如何删除? 问题模块: 固定资产 关键字:删除凭证 问题版本:用友T3-用友通标准版10.8plus2 原因分析: 进入固定资产模块,找到对应的凭证点击删除即可。 适用产品:T3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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