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包”收入应纳增值税
2016-5-30 0:0:0 wondial“三包”收入应纳增值税
“三包”收入应纳增值税我们是一私营商业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经营各类中、高、低档家用电器。我企业在2001年共从各家用电器生产厂家取得家用电器“三包”收入24万元,未计销售,直接计入当年利润,近日,国税局检查人员在增值税执法检查中,检查人员指出这是错误的。要求我企业将2001年取得的24万元“三包”收入计入当期销售额中并申报缴纳增值税。检查人员这样作对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1995年6月2日印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288号)文件规定:经销企业从货物的生产企业取得“三包”收入,应按“修理修配”征收增值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7%。显然,此商业企业取得的“三包”收入符合上述国家文件的有关规定。因此,该单位取得的24万元的“三包”收入应按17%的税率向当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可以到 T+搜索>>上找一下
相关阅读
- “营改增”后支付境外商标使用费应代扣增值税2021-4-29 16:40:42
- 用友t6怎么反结账2020-4-26 23:26:22
- 在打印明细帐时(非套打)科目名称打不下时,_02019-4-23 8:0:0
- 在打印明细帐时(非套打)科目名称打不下时,2019-4-23 8:0:0
- 在采购入库单参照订单生成时候出错2019-4-23 8:0:0
- 域用户需要的权限2019-4-23 8:0:0
- 域网络环境下增加仓库、存货等档案提示错误2019-4-23 8:0:0
- 月末结账应付账款对账不平2019-4-23 8:0:0
- 月末结账时提示总账与明细账对账不平2019-4-23 8:0:0
- 有一个仓库出现部分存货负单价2019-4-23 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