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的期初可以在数据库表中修改成0吗?因为调整14年的帐,导致年底的余额为0,但是已经做了15年的年结,在软件中没有办法修改期初了
2019-4-23 8:0:0 用友T1小编15年的期初可以在数据库表中修改成0吗?因为调整14年的帐,导致年底的余额为0,但是已经做了15年的年结,在软件中没有办法修改期初了
15年的期初可以在数据库表中修改成0吗?因为调整14年的帐,导致年底的余额为0,但是已经做了15年的年结,在软件中没有办法修改期初了[]库存期初吗?不能在数据库中修改。如果15年有业务单据了,可以做其他出入库单调整存货的结存数量和结存金额
如果是总账期初,可以反结账用友软件反记账方法">反记账到期初,修改期初余额。--库存期初,这个期初没有办法在数据库表中修改成0吗?不能在数据库中修改--有什么方法修改吗?除了做其他出库单没有其他方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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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问,我前面看了后面就忘。主要是准确了解区分不同资产的内涵和外延。这几个复习的时候可以对比着看,相同点不同点区别开就好了@崔金咪:只有对比着多做题了[/冷汗]@sjx1438776852:资产这章感觉记得东西太多了,要每一章节都理解透彻挺不容易的
营业税应税行为中止后已开具的发票如何处理? 营业税应税行为中止后已开具的发票如何处理? 问:我公司是经营加油站连锁业务,主要是从社会上通过租赁或购买等方式将社会/民营加油站纳入到公司的经营网络。如果两年前我司通过租赁方式将一座加油站从业主手中获得,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我司已支付3年租金。通过与业主再次谈判。业主愿意将加油站卖给我公司,关于之前未摊销完毕的租赁费发票如何处理?我公司要求业主重新按照购买合同的约定全额开具不动产转让发票,是不是符合要求? 答:《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第二十七条规定,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人的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退还已缴纳营业税税款或者从纳税人以后的应缴纳营业税税额中减除。 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国家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营业税改征试点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9号)中关于纳税人发票使用问题规定,纳税人于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提供改征增值税的营业税应税服务并开具营业税发票后,如发生服务中止、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且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的,应于2014年3月31日前向原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营业税红字发票,不得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和红字货运专票。需重新开具发票的,应于2014年3月31日前向原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营业税发票,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或货运专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