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友U8软件期初委外材料出库单不参与运算
2019-3-25 8:0:0 wondial用友U8软件期初委外材料出库单不参与运算
期初委外材料出库单不参与运算期初委外材料出库单不参与运算
原因分析:期初委外材料出库单需要审核,审核后的这些记录才能在委外结算报表中参与结算。软件默认期初委外材料出库单是未审核状态。问题解答:1. 打开期初委外材料出库单2. 表头录入委外供应商、委外订单号,这样此委外订单对应的期初材料才会显示出来。3. 对这些期初委外材料出库记录审核。按照以上操作后,委外结算报表结算的时候就能结算到期初委外材料的成本了。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可以到 T+搜索>>上找一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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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信息
土地增值税计征情况综合稽查案例二 土地增值税计征情况综合稽查案例二
【案例2】
1.案例简介:某国家机关将一幢办公楼同A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一幢写字楼交换,合同中约定办公楼作价3250万元,写字楼作价2300万元,A公司再向该国家机关支付价格差额950万元,以上价格均经过税务机关的审定。办公楼为80年代所建,八成新,重置价格为1500万元,该国家机关交换该办公楼时补交国有土地出让金250万元。A公司为取得建写字楼的土地使用权支付380万元,支付房地产开发成本850万元,A公司的利息支出不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证明。
2.案例分析及税务处理:在上述案例中,双方进行了房地产的交换,既有房地产产权、土地使用权的转换,又有实物收入与货币收入,所以应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交换双方都应缴纳土地增值税。需要注意的是,在本案例中由于双方交换的房产价值不相等,使得双方的转让收入也不相等,在计算税款时应予以分区。
(1)国家机关应纳税额的计算。
①该国家机关通过交换取得一幢写字楼,作价2300万元。还取得了950万元的货币收入,所以收入总额为3250万元。
②计算扣除项目金融。
A、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在此即为该国家机关补交的土地出让金250万元。
B、房地产的评估价格。
1500×80%=1200(万元)
C、可扣除的税金。
营业税3250×5%=162.5(万元)
城建税以及教育费附加:162.5×(7%+3%)=16.25(万元)
印花税(3250+2300) ×5‰0=2.775(万元)
但其中可计入该国家机转让办公楼扣除项目金额的,只有对应于办公楼价款的部分:
2.775×3250÷(3250+2300)=1.625(万元)
可扣除税金的总额为:
162.5+16.25+1.625=180.375(万元)
D、扣除项目的总金额为:
250+1200+180.375=1630.375(万元)
③计算增值额及其与扣除项目的比率。
增值额=3250-1630.375=1619.625(万元)
增值额与扣除项目的比率为:
1619.625÷1630.375=99.34%
按税法规定,这时适用的税率为40%,速算扣除系数为5%。
④计算应纳土地增值税额
应纳税额=1619.625×40%-1630.375×5%=566.33(万元)
(2)A公司应纳税额的计算。
①A公司的收入为一幢办公楼,作价3250万元,同时又付出950万元作为补偿,所以A公司实际的转让收入为2300万元。
②计算扣除项目金额。
A、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380万元。
B、房地产开发成本为850万元。
C、可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由于A公司的利息支出不能出示金融机构的证明,所以不能单独据实扣除。
可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380+850)×10%=123(万元)
D、可扣除的税金
营业税2300×5%=115(万元)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15×(7%+3%)=11.5(万元)
由于A公司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印花税已按规定计入管理费用。此处不再扣除。
可扣除的税金总额=115+11.5=126.5(万元)
E、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380+850)×20%=246(万元)
F、扣除项目的总金额为:
380+850+123+126.5+246=1725.5(万元)
③计算增值额及其与扣除项目的比率。
增值额=2300-1725.5=574.5(万元)
增值额与扣除项目的比率为:
574.5÷1725.5=33.29%
按照税法规定,这时适用的税率为30%。
④计算应纳土地增值税额。
应纳税额=574.5×30%=172.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