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分三步:第一步在部分行业部分地区试点,第二步在部分行业全国范围,第三步在所有行业全国范围实行营改增试点期间主要涉及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交通运输业把握营改增范围时需重点关注之处陆路运输服务公路运输1、陆路运输服务中不包括铁路运输,但包含了轨道交通运输2、经营快递业务、在旅游景点经营索道业务暂不属于此次改征增值税范围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其他陆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1、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
营改增分三步:第一步在部分行业部分地区试点,第二步在部分行业全国范围,第三步在所有行业全国范围实行营改增试点期间主要涉及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交通运输业把握营改增范围时需重点关注之处陆路运输服务公路运输1、陆路运输服务中不包括铁路运输,但包含了轨道交通运输2、经营快递业务、在旅游景点经营索道业务暂不属于此次改征增值税范围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其他陆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1、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
零税率的征税项目主要涉及跨境提供应税服务的行为,如国际运输服务等。 部分项目难以从海关取得监管信息,因此适用免税政策,如境外工程勘探、境外会展服务等。
①对应税服务适用零税率,意味着应税服务能够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从而提高了本市出口服务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为现代服务业的深入发展和走向世界创造了条件。对于调整完善我国出口贸易结构,特别是促进服务贸易出口具有重要意义。
1、销售额的标准(上海):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含本数)。
2、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指试点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的累计销售额,含免税、减税销售额。应税服务销售额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3、北京市的初步认定标准:不区分是否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以2011年全年、2012年1月至营改增前一个月的营业收入超过500万元以上(含)的纳税人为达标的一般纳税人。
1、定义
试点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
2、核算要求(《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纳税人应分别核算,否则从高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1)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
1、对境内的理解:
《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是指应税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营改增后的个体工商户要到国税局交增值税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了上述各项外,支付的如捐赠现金支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以及以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而由企业直接支付的审计、咨询费用等。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营业外支出——现金捐赠支出”+“长期应付款——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费”减少净额+发行股票、债券的备查登记记录中的“审计、咨询费用”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以及支付给其他投资单位的利润。
计算公式如下: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应付股利”本期借方发生额+“长期借款——应计利息”帐户的借方发生额+“待摊费用——利息” 、“预提费用——利息”帐户的借方发生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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