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3普及版和标准版有什么区别啊
2017-7-14 0:0:0 wondialt3普及版和标准版有什么区别啊
t3普及版和标准版有什么区别啊[]普及版只有核算和总账报表,其他的模块没有只用总账的话,主要区别:标准版可以加站点,可以使用项目核算。价格不一样,功能不一样,具体表现为:普及版一般是一个人同时登陆,标准版支持多人同时登陆,普及版只多只能做到仓库账,标准版除了仓库账还能做进销存及生产。还有工资,更具体的可以看发版说明。@陈伯伟251276285_QQ:又换个小号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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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拆迁补偿契税问题 房地产企业拆迁补偿契税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拆迁过程中,支付给他人的拆迁补偿费如何计征契税? 《部、国家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4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成交价格包括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承受者应支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及其他经济利益。根据以上内容可以得知,契税的计税依据应包括拆迁补偿费。 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被拆迁人的补偿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货币补偿,一般一次性支付。二是实行产权调换,即通常所说的回迁。第一种支付货币补偿的形式,契税如何征收的问题没有争议,房地产开发企业会按照货币补偿金额缴纳契税。关键是第二种形式,有的开发企业并未将产权调换部分作为拆迁补偿款缴纳契税,产权调换所安置的房屋,属于承受者对被拆迁人支付的实物补偿,应该按章缴纳契税。这就又出现一个新问题,使用产权调换方式的补偿金额如何确定?由于国家税务总局并未出台相关文件予以明确,导致税务机关在实际工作中政策执行不一致,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认为应以单位面积支付的拆迁补偿费和安置费用为依据,确定安置房屋缴纳契税的计税价格,这种观点以《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契税政策执行中若干问题的通知》(吉地税发〔2008〕38号)为代表;第二种是认为以新建房屋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安置房屋的契税计税价格。比如大连地税。笔者认为,后一种观点更合理一些,但也需要补充完善,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从拆迁开始到建成楼盘,往往需要一段时间,大部分会持续一年以上,甚至更长,以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在这段时间内,新楼的市场价格基本都会有一定程度上涨,所以会造成契税计税依据不准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规定,对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拆迁补偿如何确认收入进行了明确,由于契税和土地增值税同为财产行为税,具有可比性,所以,笔者认为应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契税计税价格。 1.以房地产开发企业拆迁当时自行建造的同地区、同地段新建房屋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安置房屋的契税计税价格。 2.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当年、同类房屋的公允价格为基础,确定安置房屋的契税计税价格。 由于国家税务总局对拆迁过程中房屋安置补偿部分契税的计税依据在政策上尚未明确,各地在该问题的执行上争议较大。因此笔者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应尽快对该问题进行明确。
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广告费用的纳税筹划 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广告费用的纳税筹划
广告费的纳税筹划重点在于如何增加可列支的费用,以及如何避免被剔除或转列为有限额的交际应酬费,借以达到费用最大化的节税效果。
所谓广告费,是指企业通过各种媒体宣传或发放赠品等方式,激发消费者对其产品或劳务的购买欲望,以达到促销目的所支付的费用。商场如战场,企业寻求生存、发展和盈利,必须树立其事业及产品的形象与知名度,为达到上述的目的,非支付庞大的广告费不可,因此,企业如何能以最大的费用列支,是人们迫切关心的问题。税法规定,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2%的,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粮食类、白酒类广告费不得在税前扣除,纳税人因行业特点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提高广告费扣除比例的,须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