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们:在不在啊,为什么手机App的会计家园视频课程看不到了
2017-9-18 0:0:0 wondial老师们:在不在啊,为什么手机App的会计家园视频课程看不到了
老师们:在不在啊,为什么手机App的会计家园视频课程看不到了[]我可以看哦
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可以到 T+搜索>>上找一下
相关阅读
- T3标准版,在打开“系统管理”的时候提示运行时错误-2147319779 automation错误2021-6-16 9:2:54
- 普及版,正常的年结步骤,为什么年结后没有总账期初余额2021-6-16 8:59:38
- T3固定资产卡片上自动带出折旧科目2021-4-26 17:18:14
- 用友T3标准版和速达的区别2020-4-30 10:20:48
- 用友软件期初余额里面没有没有年初余额和累计借方金额、累计贷方金额2020-4-28 12:37:13
- T1待摊费用如何处理?2020-4-26 13:12:33
- 请问下,我建账选择的是小企业会计准则(2013年)行业性质,但是为什么在会计科目那里显示的都是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2019-5-25 7:0:0
- 前台收银程序T+pos启动后,提示数据库错误,编号11,绑定数据库错误。如何处理啊?2019-5-22 8:0:0
- 老师请问:怎么样才能把不能够按照默认供货商为单位来查询诸如销量、库存等等各类参数的问题反馈给开发团队??我们超市这单是和各个供货商对接库存和销售量都快疯了。这样一个带前端销售的软件怎么会这个基本的功能都没有……还需要做什么自定义项那么麻烦2019-5-22 8:0:0
- 怎么删除已经单据记账的单子2019-5-22 8:0:0
最新信息
- 用友t3怎样取消审核
- 用友t6如何取消审核凭证
- 请问下,我建账选择的是小企业会计准则(2013年)行业性质,但是为什么在会计科目那里显示的都是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
- 前台收银程序T+pos启动后,提示数据库错误,编号11,绑定数据库错误。如何处理啊?
- 老师请问:怎么样才能把不能够按照默认供货商为单位来查询诸如销量、库存等等各类参数的问题反馈给开发团队??我们超市这单是和各个供货商对接库存和销售量都快疯了。这样一个带前端销售的软件怎么会这个基本的功能都没有……还需要做什么自定义项那么麻烦
- 请问t3标准版为什么从系统卸载不掉,请问怎么才能卸载掉?
- T3卸载不了提示这个是什么意思?
- 请问这是怎么一回事,老是说登录不上服务器,防火墙都已经关闭了,提示下面这种
- 为什么卸载的时候提示这个??
- 我用的是用友T3普及版 ,现在我点击注册登录时输入密码之后没有账套出来,我确定密码和用户名都是对的!还有点击系统管理的时候电脑没有反应,打不开系统管理!这个是什么原因呢?
![房屋转租如何缴税?](https://www.kuaiji66.com/nc/zb_users/plugin/MiniTu/noimg.png)
房屋转租如何缴税? 房屋转租如何缴税? 问:出租房屋后,承租人(企业)将房子转租出去,此时房屋所有人(企业)出租人是否需要缴纳何种税?承租人也就是转租人是否需要缴税?如果转租人缴款,其与出租人缴纳的税款有何不同? 答:产权所有人作为出租人应缴纳及附加、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所得税。转租人再出租房产时,原出租人并未取得所得,不用就转租人再出租取得的收入纳税,转租人涉及的税费如下: 1、营业税及附加 《国家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76号)第五条关于转租业务征税问题规定,单位和个人将承租的场地、物品、设备等再转租给他人的行为也属于租赁行为,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 因此,转租应按“服务业——租赁业”计缴营业税。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转租人取得的转租收入应按收入全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按《城建税暂行条例》及《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等规定,按缴纳的营业税计算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印花税 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一款规定,财产租赁合同为应纳税凭证。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企业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应缴纳印花税。按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规定,该合同的税率为千分之一。 3、 《企业所得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因此,企业取得的转租收入属于租金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六款的规定,租金收入属于企业的收入总额,该收入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征入,也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收入,该转租收入应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支付的房东的租赁费、相金等可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4、房产税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 转租人不是房产的所有权人,理论上不用缴纳房产税,但各地有不同的规定。以下地方文件供参考: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租房产的租金收入停止征收房产税的通知》(沪地税地〔1996〕42号)规定,房产税属于财产类税,不同于流转税,根据规定应由房产的产权所有人或代管人为纳税义务人。现对出租房产已由产权所有人或代管人按租金收入缴纳房产税,是否要再对承租人将租入房产进行转租按收取租金高于原支付租金的差额征收房产税的问题,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司后,现我局决定,本市关于转租房产按其收取租金高于原支付租金的差额征收房产税的规定停止执行。 《关于明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吉地税发〔2006〕42号)第二条关于转租的房屋计算缴纳房产税问题中规定,承租人转租的房屋,按转租人取得的租金收入减去支付租金后的余额计算缴纳房产税。 5、土地使用税 《国家税务局关于签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1988〕国税地字第15号)第四条关于纳税人的确定中规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根据上述规定,若房东不在土地所在地,房东未缴纳土地使用税的,企业应按上述规定缴纳房产的土地使用税。
![我服务器 与 数据确实是在同一台电脑啊! 怎么还提示这个啊-](https://www.kuaiji66.com/nc/zb_users/plugin/MiniTu/noimg.png)
我服务器 与 数据确实是在同一台电脑啊! 怎么还提示这个啊- 我服务器 与 数据确实是在同一台电脑啊! 怎么还提示这个啊?[]
提示哪个?那个啊您好,这个应该是改过计算机名称了,改过的话,重启电脑,然后到商贸宝服务器里用新的计算机名称重建进行连接测试。抱歉 忙昏了[/衰][/可爱]辛苦了[/西瓜]如果还不行呢? 多给个解决方案被。就是这个原因,无例外。@畅捷服务黄旻:这回答好霸气,给32个赞[/坏笑]我能说 还不行么?
重启过了。选择的服务器也是该电脑名称、把查看计算机名称的截图和数据库连接测试的截图发过来看下@李松稳Rji:呵呵呵呵呵OK.你们是不是觉得很神奇啊?!黑 说话哎 求救!!!@李松稳Rji:我说的是用这个测试,你这提示就是没经过测试,到电脑又下角,商贸包服务器里,用这个计算机命进行测试,测试成功进行保存,就可以@畅捷服务黄旻:美女 么么哒一个[/亲亲][/流汗]@李松稳Rji:人家给你解决了问题还占人家便宜,真是的@李松稳Rji:不跟你么么哒,记得以后操作起来乖点啊,看清了按步骤来哈 [/可爱][/偷笑]是感激!! 不是要站便宜! 你这思想 哎。。。。
好的美女 我记住了。![/调皮]回复 李松稳Rji:[/偷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