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做好了,现在要结,结转不了
2018-3-22 0:0:0 wondial3月份做好了,现在要结,结转不了
3月份做好了,现在要结,结转不了点击期间损益结转后面的放大镜参照按钮,进入期间损益结转设置界面,选择好本件利润科目,使下面的损益类科目后面的本年利润一列都显示本年利润科目,再结转
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可以到 T+搜索>>上找一下
相关阅读
- 年结的时候出现,本机已经运行【系统控制台程序】,请退出再运行2020-4-28 8:53:21
- 填制凭证类别时显示互斥站点2020-4-28 8:40:34
- 用友软件访问数据库是要通过SA来访问的,是否可以用其他的用户名2020-4-26 23:40:53
- 产成品入库单删除报错, 查询联查没有任何单据2019-5-22 8:0:0
- 12.0普及版,盘点单保存报“计量单位2必须为空”。经检查是某个存货单计量,在盘点单带出了计量单位2,在别的单据不会带出单位2.怎么解决,有补丁解决么?2019-5-22 8:0:0
- 更新了最新补丁提示微信结算方式与其他结算方式冲突是什么原因2019-5-22 8:0:0
- 版本号-12.100.001.0076.0514 票据类型无法记忆,设置单据中已经打开票据类型记忆功能,同客户无法实现记忆,升级到新版之后,出现的问题!2019-5-22 8:0:0
- 为啥客户端老是提示这个2019-5-13 9:0:0
- T3 卸载不了,怎么解决2019-4-30 8:0:0
- 安装T3后没有服务启动项,点击卸载就又是安装,安装时没有任何报错,请问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怎么解决2019-4-30 8:0:0
最新信息
- 用友t3怎样取消审核
- 用友t6如何取消审核凭证
- 请问下,我建账选择的是小企业会计准则(2013年)行业性质,但是为什么在会计科目那里显示的都是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
- 前台收银程序T+pos启动后,提示数据库错误,编号11,绑定数据库错误。如何处理啊?
- 老师请问:怎么样才能把不能够按照默认供货商为单位来查询诸如销量、库存等等各类参数的问题反馈给开发团队??我们超市这单是和各个供货商对接库存和销售量都快疯了。这样一个带前端销售的软件怎么会这个基本的功能都没有……还需要做什么自定义项那么麻烦
- 请问t3标准版为什么从系统卸载不掉,请问怎么才能卸载掉?
- 请问这是怎么一回事,老是说登录不上服务器,防火墙都已经关闭了,提示下面这种
- 为什么卸载的时候提示这个??
- T3卸载不了提示这个是什么意思?
- 我用的是用友T3普及版 ,现在我点击注册登录时输入密码之后没有账套出来,我确定密码和用户名都是对的!还有点击系统管理的时候电脑没有反应,打不开系统管理!这个是什么原因呢?
房产税改革的立法取向:应以调节功能为主 房产税改革的立法取向:应以调节功能为主 有关房产税的改革在2003年就已经提出,直到2011年1月28日上海和重庆进行房产税改革试点,我国房产税改革才算是正式拉开序幕。10多年来,房产税问题不断发酵,在社会上持续引发热议。人们对房产税的认识在深入,同时,争议也依然很大。改革要于法有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提出了“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的要求,房产税改革进入了以立法来推进改革的新阶段。如何立法,这取决于房产税的立法取向。 征收个人房产税是否合理 房产税改革的核心是对个人非营利性住房征税。这由此引发征收个人房产税在我国是否合理的问题,房产税立法首先要回答这个问题。 从长远看,房产税改革有利于完善整个税制、完善地方税体系和开辟地方政府新的收入来源,有利于地方公共服务提供与辖区居民建立更紧密的联系。但任何问题都不仅仅是收入问题,尤其是在“税收焦虑症”蔓延的情况下,房产税已经变成社会问题,乃至政治问题,仅仅从税收本身着眼来谈合理性和必要性是不够的。对普通老百姓来说,诸如完善税制和地方税体系,替代地方土地等之类的说法有如雾里看花,不知所云。在减税呼声很大,且社会对税的“厌恶感”越来越明显的情况下,把房产税改革直接定位到增加地方政府收入是不合适的。个税调高免征额(即媒体误解的起征点)至今,要求进一步上调的呼声仍不少,再通过房产税从广大老百姓口袋里掏钱将是十分危险的事情。任何立法,既要有前瞻性视野,更要考虑法律实施的社会、经济等方面的约束条件。为什么要征收个人房产税,一定要对老百姓说清楚征收房产税的目的。 我觉得有两点是老百姓可以接受的:一是让占有房产多的人交税。占有越多,交税越多。我国当前房产占有状况十分悬殊,有的几套,甚至几十套,而有的一套住房也没有。房产占有状况也反应出我国个人财富差距的状况。房产占有多,意味着享有的公共服务也越多,占有的社会资源也越多,交税是应该的,也是合理的。二是抑制在住房消费上的奢靡,为社会节约住房资源和土地资源。这实际上是对住房消费行为的一种调节,同时也具有对社会财富再分配的作用,还可对住房投机预期产生影响。因此,依据我国的国情,房产税扩展到个人非经营性住房是必要的,也是合理的。 房产税改革立法:从调节功能入手 根据上述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的目的,我们就不能简单地从房产税是财产税,是对财产保有环节征税这样的学术定义来理解我国的房产税改革的立法取向。我认为,我国的房产税应该定位为“调节税”,而不是普遍征收的“国民税”,不能将房产税设计为“见房就征”的所谓财产税,从而变为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一个当前措施。从税制整体来看,按照收入功能来设计是基本原则,但这并不妨碍个别税种按照调节功能来设计。按照调节功能设计个人房产税,主要体现在三方面的调节:对住房资源配置的调节、对贫富差距的调节和对住房投机的预期性调节。同时,将经营性房产的征税和非经营性房产的征税分开来考虑,不宜一锅煮,以利于房产租赁市场的培育和发展。 为什么应将非经营性房产的征税定位为住房调节税呢?这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中国的现实国情决定了房产税改革不能简单地照搬国外房产税的做法。所谓把房产税打造成为地方的主体税种,成为地方的重要收入来源在现阶段是不现实的。目前房地产税占地方税收入的比重不到7%,更不要说房产税一个税种。现行房地产税占税收收入和地方税收收入的比重非常低。如果把土地出让金包括在内计算,该比重将更低。即使对个人住房全面征收房产税,要使房地产税成为地方主体税种或地方政府主要收入来源,至少在20年之内是无法实现的。 其实,税收都有一个自然的演进过程,不是凭想象通过改革就可以强力实现的。例如我国的,也是从调节税演变而来,至今也未能成为普遍征收的税种,因为我国人均收入水平处于较低的阶段。等到中产阶层壮大了,橄榄型收入结构形成的时候,个税才谈得上是普遍征收的国民税。现行的个税实际上是“白领税、金领税”,与蓝领阶层基本无关,纳税人数占工薪人数7%左右,93%左右的工薪所得者不缴税。如果进一步提高免征额,个税将只是一个调节金领阶层的“金领税”。缴纳房产税依靠现金收入,如果个税都不交纳,要让其缴纳房产税显然是不现实的。一般而言,房产税的缴税面无法大于个税的缴税面,否则,居民无力负担。可见,我国房产税现阶段不将筹集收入作为改革的主要目的,是更符合国情的定位。 第二,对国内居民普遍征收房产税的条件不具备。税制的功效要真正实现,依赖于征管能力。若是做不到,税制设计得再好,也是纸上谈兵,毫无意义。房产税面向家庭征收,是对征管的一个极大挑战。这是一种个性化的征收,因为每一个家庭的房产情况不同,家庭状况也不一样,征收机关必须上门一户一户地去核实、评估、征缴,加上人口流动,其工作量之大将是难以想象的。更不要说,如何定义家庭、给予优惠和照顾。此外,住房基础信息碎片化,整合管理能力低,房地产价值评估基础薄弱,还有争议的仲裁,以及仲裁的公正性和可信性等等。在任何一个国家,房产税都是一个小税种,但征收成本都很高。同时,需要法治的大环境。我国当前的税收征管能力有限,普遍开征房产税存在巨大的操作性风险,尤其是在行政法治、税收法治还不健全的情况下,甚至可能扩大社会的不稳定性。从这个角度看,房产税定位为个人住房调节税,可以大大降低房产税征管过程中的操作性风险以及由此带来的社会公共风险。 第三,需要正确评估和认真对待房产税改革的公共风险。对个人或家庭征税,其公共风险很高。尤其在社会对税收十分敏感的情况下,更要对房产税改革做出全面的公共风险评估,这包括对经济、政治、社会等方面可能导致的负面影响。在立法决策上,应先评估风险,然后再看是否有利。如果颠倒顺序,可能只是看到了改革的好处,而忽略改革引发的巨大公共风险。从情景分析看,房产税普遍征收,社会能否接受这种方案,不确定性很大;而对少数人征税(投机、奢侈),不触及大多数人,风险小。在征收管理上,前者难度大,操作风险大;后者难度小,便于实施,操作风险小,而且对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有很强的正面作用。 实际上,上海和重庆两地的房产税改革试点运行情况也在一定程度上能佐证上述分析。两地的房产税改革试点尽管在制度设计上有差别,但都遵循了一个思想,即保护大多数人的既得利益,改革只涉及少数人。重庆房产税征收范围只涉及约10%的人群,主要针对高端业主和投机炒房客,并不针对普通老百姓。同时,两地都考虑个人的住房需求,给予面积扣除。这种定位主要是发挥房产税的调节作用。也正因为这一点,房产税改革在上海和重庆的试点没有引发社会震动,公众没有抵制。此外,由于纳税人数量少,也能够取得较高的征管质量,重庆市在个人住房房产税上实现了97%的征缴率。 总之,在现阶段,中国特色的非经营性房产税只能是个人住房调节税,也可以说是住房消费奢侈税。即这个阶段的房产税是对少数人拥有的非经营性住房(包括自住的和闲置的房产)征收,或者说是对富人拥有的多套住房和高档住房征收,比照人均收入水平比我国高十倍的发达国家的做法,对有房产的人普遍征收,隐藏着很大风险。
定量分析显疑点 抽丝剥茧破税案 定量分析显疑点 抽丝剥茧破税案
一、基本情况
2010年7月,江苏省昆山市地税局根据企业所得税纳税与评估系统导出数据进行建筑安装业企业所得税税负率比对,发现某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税负率为0.26%,远低于同行业的企业所得税负担率,遂将其确定为评估对象开展纳税评估。
该公司成立于2001年9月,主要从事水电、电气仪表、空调通风设备安装等。
二、案头分析
评估人员采集了该公司2008年、2009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纳税申报记录,利用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进行分析比对,发现了以下涉税疑点。
1. 营业税税负分析
该公司税务会计核算使用的是小企业会计制度,不设立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科目,如收取预收工程款,则可能通过往来科目进行核算。评估人员判断,其他应收款本年变动金额为3747516元,按其营业收入规模,用来核算预收工程款的可能性不大;应付账款的变动金额为-248860.4元,且期末余额为负数,数据相对比较异常;其他应付款的变动金额为14914410元,很有可能用来核算预收工程款内容。
2.所得税税负分析
评估人员选取该公司2008年、2009年财务报表相关数据,综合主营业务收入与利润总额变动比率、主营业务成本与主营业务收入变动比率2个指标的情况,该公司存在多结转主营业务成本的可能。
评估人员选取该公司2008年、2009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的相关明细数据进行纵向比对分析。2009年业务招待费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率由2008年的1.03%下降到0.34%,而职工福利费用快速增长,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率由2008年的0.25%上涨至2009年的1%。
三、举证约谈
根据评估分析掌握的疑点,评估人员对该公司发放了《询问核实通知书》,要求其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对涉税疑点进行解释说明。企业财务人员承认了只按开票金额申报缴纳营业税及相关税费,预收工程款记入其他应付款及应付账款科目且未申报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的事实。对于企业所得税税负低、成本费用占收入比例较高的涉税疑点,企业解释为竞争激烈,生意难做,因此报价低、利润薄。对于评估人员提出的职工福利费增长较快的涉税疑点,企业财务人员说主要是医药费的开支。
评估人员根据其提供的成本核算明细账页,进行成本收入核算的关联分析。该公司“银瑞科技”工程项目的主营业务收入为800万元,占全年主营业务收入的近50%;主营业务成本为700万元,成本收入比率为98.86%,毛利率不足2%。如考虑到营业税金及附加因素,该工程项目的利润为负数,该公司其他工程项目的毛利率最低也在15%以上,因此,评估人员分析认为“银瑞科技”工程项目最可能存在多结转成本的情况。
根据其提供的职工福利费用的明细记录,与原始单据进行逐笔核对,评估人员发现该公司企业福利费用开支中绝大多数为业务招待费餐费,医药费只占很小一部分。
四、实地核查
根据再次分析的结果,评估人员组织开展了实地核查。经对材料明细进行逐笔核对,评估人员发现该工程项目预估材料成本达60万元,无相关原始凭证入账。另有一张金额为209450元的电力工程费发票,收款单位存在涂改痕迹。
在证据面前,该公司财务人员承认了将业务招待费转移到职工福利费以减少纳税调整额,以及因资金周转困难、未取得合法发票而预估部分施工成本的事实。
五、评估处理
经过深入调查核实,该公司存在以下涉税问题:
1.2009年收到工程预收款4357441元记入其他应付款,未申报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
2.在应付福利费中列支业务招待费共计124355.3元,未按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3.已结转主营业务成本的工程施工科目中不合法凭证以及预估成本共计809450元,未按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于是,评估人员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进行了评估处理。
1.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他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该公司少报少缴营业税130723.23元。
2. 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该公司少报少缴城建税9150.63元。
3.根据税法相关规定,该公司少报少缴教育费附加3921.7元,地方教育费附加1307.23元。
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应调增该公司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884740.16元,少报少缴企业所得税221185.04元。
该公司已补缴了上述税费,并按规定加收了滞纳金。
作者:陈煜 杜龙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