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821销售系统发货单不能保存
2014-5-10 0:0:0 wondial
对应版本:用友U其他
对应产品线:供应链
对应模块:销售管理模块
问题现象:U821销售系统发货单不能保存
问题原因:现存量表中有重复记录,当保存发货单时要改写现存量表,当改写重复的存货时报错。
解决方案:整理现存量后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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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中的有形动产租赁指什么?房屋租赁属于么? 营改增中的有形动产租赁指什么?房屋租赁属于么?
有形动产租赁,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1. 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有形动产租赁业务活动。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有形动产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设备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照残值购入有形动产,以拥有其所有权。不论出租人是否将有形动产残值销售给承租人,均属于融资租赁。
2. 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物品、设备等有形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
远洋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光租业务,是指远洋运输企业将船舶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他人使用,不配备操作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活动。
干租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飞机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他人使用,不配备机组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活动。
房屋租赁不属于有形动产租赁,属于不动产租赁。未纳入营改增范围。
有谁知道,三证合一后组织机构代码证还要年检吗?我试着去年检,结果出现以下的画面,是怎么回事呢? 有谁知道,三证合一后组织机构代码证还要年检吗?我试着去年检,结果出现以下的画面,是怎么回事呢?
按指示处理啊,新政策各地都在磨合吧,系统都是新的。@戴崇恩:这代码窗口是指哪里呢,工商局吗?我早上打电话到工商局说要找质量监督局,一个推一个的,有点窝火关注@以后如是:一大早别生气啊,你当时在那领的这玩意啊。还是找质监局的@戴崇恩:当初不是我办理的,应该是在质监局那,我打他们的号码没接,真想杀过去问@以后如是:那你问问经办人啊,不会离职了吧?不需年检,现在,质监部门对逝去的制约有些酸溜溜的,所以一个推一个的。@凤爪:嗯组织机构代码就是他们管的,打了几个电话都没接@戴崇恩:是啊,她估计也不知道唉@人生豪迈:真的吗,不要年检?@以后如是:在那个部门办理的总知道吧。@戴崇恩:组织机构代码证应该就是质监局管的吧@以后如是:是的。工商不年检了、税务本来就不需年检,质监部门还年检?记得有个简政放权的文件讲这个问题了,没找到呢?@人生豪迈:我也是这么想都三证合一了,可是心里就是不踏实。没找到@以后如是:一点可以肯定,你不年检,质监部门不会难为你,处罚你。@以后如是:得到确认,三证合一后,组织机构代码证也不需年检。@人生豪迈:工商还需要网上填报年报备案吗?@人生豪迈:是的,我也去问了,说是不要了。只要工商那年检了
对应版本:用友U其他
对应产品线:财务系统
对应模块:应收模块
问题现象:应收应付核销凭证不平:U821数据,年度结转后,在应收应付中作核销处理,生成凭证不平。业务明细账的数据也不对。使用采购发票和销售发票重算工具后,如果是整单核销,数据是平的,但是如果不是整单核销,数据还是不平,并且取消核销后数据差额翻倍。检查后发现数据库中采购发票子表和销售发票子表中缺少纪录,就是说同一张发票有多条纪录,在Ap_detail表中记录是全的,但是在PurBillVouchs、SaleBillVouchs中只有这张发票的第一条记录。(只有期初发票是这样)用户不能重新结转年度帐。需要解决办法。(例:应付核销,“通辽AA印刷有限公司”)
问题原因:数据库中采购发票子表和销售发票子表中缺少记录,就是说同一张发票有多条记录,在Ap_detail表中记录是全的,但是在PurBillVouchs、SaleBillVouchs中只有这张发票的第一条记录。
解决方案:参照执行如下脚本:--1、修复采购发票子表数据:createviewtemp2asselectibvid,sum(icamount_f)assum1,sum(icamount_f-idamount_f)asiamount_f,sum(icamount)assum2,sum(icamount-idamount)asiamountfromap_detailwhereccovouchtypein(’01’,’02’)andiflag
对应版本:用友U8.51
对应产品线:其他
对应模块:其他模块
问题现象:无法连接到服务器
问题原因:服务器无DNS,工作站有设
解决方案:由网管在服务器加上DNS
用友U8软件关于“扣除收入”的特殊核算关于“扣除收入”的特殊核算
关于“扣除收入”的特殊核算原因分析:见答案问题解答:处理:(1)增加虚拟存货,名称就叫“扣除收入”(2)在核算--科目设置--供应商往来科目--产品科目设置里把“扣除收入”存货的采购科目设置为“其他业务收入”(3)采购入库单100元正常,生成采购发票也是100元,然后再增加一张红字的普通发票。这样结算的话,只要把采购入库单和蓝字采购入库单结算即可。因为“扣款收入”存货是“费用”属性,也不会形成在途货物。这样:采购入库单制单:借:原材料100 贷:物资采购 100 采购发票制单中把这两张发票都选中,制单:借:其他业务收入-10 物资采购 100 贷:应付账款 90。 把这张凭证手工修改为 借:物资采购 1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 应付账款 90(修改:在其他业务收入行,按空格再按减号就可以)
用友U8 打印凭证和帐簿,打印机走纸都很慢,而且打出的字体异常大用友U8 打印凭证和帐簿,打印机走纸都很慢,而且打出的字体异常大
问题原因:用户使用的打印机是Epson LQ-1600K3+,且安装的驱动程序也是Epson LQ-1600K3+ 解决方法:将打印机驱动程序改为Epson LQ-1600K后,打印即正常
完善我国反避税规则的几点思考 完善我国反避税规则的几点思考
我国的反避税规则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设立的“特别调整”一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总局出台的《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其他涉及反避税内容的相关规定中。应该说,在借鉴相关国家比较成熟的立法和实践经验、遵循国际惯例的基础上,我国的反避税立法还是相当成功的,对有效防范和规制避税行为发挥了重大作用。不过,我国的反避税制度并不是完美无缺的,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本文拟对转让定价规则适用范围的扩大、受控外国企业规则适用程序和一般反避税规则的改进这三方面的问题进行分析。 一、关于扩大转让定价规则的适用范围 我国的转让定价规则赋予税务机关有权对关联企业之间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交易价格予以调整,其内容主要涉及关联方的认定、独立交易原则、转让定价方法、预约定价安排管理、成本分摊协议管理。值得注意的是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在转让定价的适用范围上有从关联企业交易扩展至非关联企业交易的倾向。 (一)从关联企业交易扩展至非关联企业交易 1.我国对关联关系的认定。与许多国家相同,我国的转让定价规则只适用于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条例》第一百零九条对关联方的认定给出了基本标准,即与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1)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2)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3)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办法》第九条通过列举和概括的方式给出了八项具体的定量标准,包括股权控制、融通资金依赖、特许权依赖、高管委派、高管兼任、购销控制、劳务控制以及其他实质控制关系。因此,我国在反避税规则中对关联方的认定着重强调实质控制和利益相关的标准,尤其是实质控制标准。 2.非关联方之间避税行为的存在。传统关联关系的认定已经成为转让定价规则适用的障碍。因为实践中,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也存在较多形式的避税行为。对此,一些国家对转让定价制度进行了调整,不再以联属企业为限,而是规定凡不符合公平独立原则的跨国交易,一般均应受转让定价制约。同时,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判定跨国交易是否具有以避税为“目的”的“实质”,而不仅仅关注其是否具有关联关系的“形式”。[1] 不过,有观点认为,在此种情形下,转让定价规则不必强行扩展至非关联企业,可以寻求民法上的支持。非关联方之间的此类行为可以根据民法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规定予以规制即可。虽然这一观点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值得商榷。首先,所掩盖的“非法目的”尽管限定在避税这一目的上,不过,应该注意的是“非法”一词。根据民法相关规定,也就是说,避税的合法与否须依法律、行政法规判断。在我国,这一判断标准基本上只体现在相关的立法上尤其是反避__税规则当中,既然如此,再适用“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规定就毫无必要。其次,在民法上,适用“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结果是被认定为行为无效的。而转让定价规则的适用不是单纯认定交易行为的无效,而是赋予税务机关调整避税目的下的交易价格。两相比较,后者更能体现鼓励交易原则的精神,也符合实际情况。因此,本文认为,非关联方之间的避税行为也应当明确纳入反避税规则的调整。 (二)对关联关系的再认识 有学者建议扩展传统“关联关系”的定义,按“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与“商业目的”原则,将“所有不符合正常市场交易原则”以及有避税倾向的跨国交易都纳入我国转让定价法规调整的范围,以对付各种形式的避税行为。[2]事实上,《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七条赋予税务机关有权对企业不符合合理商业目的的避税安排予以调整。《办法》第九十三条也规定了税务机关应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审核企业是否存在避税安排。应当注意的是,作为一般反避税规则,这两条都没有特别指出审核的对象仅限于关联企业。也就是说,与其他特别反避税规则相比,一般反避税规则规制的范围扩大到了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因此,尽管我国也规定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但这只适用于一般反避税管理中,而不适用于关联方转让定价制度中。关联方转让定价的规制主要还是适用独立交易原则。同时,即使转让定价规则没有扩展适用于非关联企业之间的避税交易,根据现行立法,也可以根据一般反避税规则加以规制。 另外,《条例》第一百零九条将“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认定为关联关系,但《办法》第九条却没有给出更明确的界定。综合来看,《办法》第九条给予解释的应该是第八项规定:“……或者双方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包括虽未达到本条第(一)项持股比例,但一方与另一方的主要持股方享受基本相同的经济利益,以及家族、亲属关系等”。对这一规定,从法律解释的角度来看,至少可以得出两种解释:第一,如果把“包括”后面的内容理解为纯列举性的,实际上仅仅是重复规定,而没有给予解释。那么就可以这样理解:非关联方之间具有避税目的的交易构成利益上的关联关系。因为在这一避税交易中,双方可以形成共同的利益联系,尤其是获取税收上的利益。这就扩展了传统意义上关联关系的界定,从这个层面来看,关联交易转让定价规则还是仅规制关联关系,只不过关联关系的界定范围包括了传统意义上的非关联方之间具有避税目的的交易。第二,如果把“包括”后面的内容理解为限定性列举,即双方之间存在持股利益或家族、亲属关系上的利益联系,那么,若将“非关联方之间具有避税目的的交易”解释为“构成利益上的关联关系”就有些牵强附会。 因此,本文认为,《办法》第九条实际上并没有对《条例》第一百零九条的“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做出有价值的解释。而且,如果严格从立法目的来看,对“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不应作出第一种解释。所以,还是应通过明文规定将非关联方之间具有避税目的的交易纳入转让定价规则的规制中,而不是通过一般反避税规则进行规制。 二、完善受控外国企业规则的适用程序 近几年我国资本输出逐年增多,据商务部《2008年中国对外直接统计公报》显示,2002~2008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年均增长速度为65.7%。而且2008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超过5亿美元的七个国家中就有五个是国际避税地。2008年末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前二十位的国家(地区)中前三位就是传统避税地的中国香港、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尽管这些投资并不都是基于避税目的,但实践中利用国际避税地进行避税的行为还是大量存在的,通过在避税地或低税国设立子公司并对事务进行安排,使所得由子公司纳税以获取税收利益。因此,对受控外国企业的延期纳税或避税行为进行有效规制,对维护我国税收利益具有重大作用。而首当其冲的就是对受控外国企业规则的适用对象进行严格的界定,一方面可以有效打击具有避税目的的对外投资,切实保护我国的税收利益;另一方面能避免打击范围的扩大,鼓励和保护我国企业对外正当投资的积极性。 (一)受控外国企业规则适用对象的认定标准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五条、《条例》第一百一十六条~一百一十八条和《办法》第七十六条、七十七条的规定,受控外国企业规则的适用对象须符合三个条件:第一,中国居民股东对该外国企业构成股份、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的实质控制;第__二,该外国企业设立在实际有效税率低于12.5%的国家(地区);第三,并非由于合理的经营需要而对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同时,《办法》第八十四条又规定了受控外国企业规则适用的三种例外情形,即设立在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非低税率国家(地区)、主要取得积极经营活动所得、年度利润总额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我国的受控外国企业规则适用标准是比较严格的,而例外条款的制定又可使征纳双方的成本达成某种平衡。不过,例外条款所规定的“主要取得积极经营活动所得”还应进一步细化。参照国外立法,积极经营活动所得达到何种程度才符合“主要”的要求,关系到受控外国企业规则的适用与否。例如,阿根廷、芬兰、法国、意大利、日本、韩国、挪威和英国,要求受控外国公司的所得中超过50%以上部分属于积极营业活动所得;澳大利亚和葡萄牙要求受控外国公司的营利性活动所得占全部所得的比例至少是95%和75%;丹麦规定,受控外国公司所得或资产的2/3以上不是金融所得或金产时方可得到豁免。[3]因此,我国也可以对积极经营活动所得与全部所得之间的比例做出规定,以此判断其所得是否主要来自于积极经营活动所得。同时,还应要求积极经营活动所得必须主要来自受控外国企业的所在国,对此,也可以作出一定的比例要求。 (二)受控外国企业规则的适用程序 受控外国企业规则作为转让定价规则的备用措施,其比较不利的是低税国家(地区)可能抵制转让定价的调查。因此,受控外国企业规则的适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中国居民股东提供的相关对外投资信息资料、证明文件等材料进行书面审查。根据受控外国企业规则适用对象的认定标准,纳税人要提交大量的材料,在我国对外投资逐年增加的背景下,税务机关的此类审查核实工作将十分庞杂。因此,如何提高受控外国企业规则适用程序的效率,避务机关陷于过多的资料审核事务,许多国家通过制定“黑名单”、“白名单”或“灰名单”来简化审核程序。 “黑名单”一般把低税负国家(地区)列入其中,包括一些因实行优惠税收措施导致低税负的国家或地区。但考虑到我国以前也曾为吸引外资而大规模实行措施,如果现在也把为吸引外资、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而实行低税负优惠措施的国家(地区)列入所谓的“黑名单”,似有不妥。实际上是有些国家将此列入制定的“灰名单”中(我国也可以通过与之签订相收协定等途径加以解决)。不过,对那些传统国际避税地,尤其是OECD相关报告指出的符合国际避税地判断标准的国家(地区),我国可以根据受控外国企业积极经营活动所得的来源情况进行对比,将那些特别是当地企业没有任何经济实质或当地不可能存在实质性交易活动的国家(地区)列入“黑名单”。凡是中国居民股东实质控制的外国企业位于这些地方,可以直接按照《办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在税收上否认该企业的法人资格。也就是说,如果要制定“黑名单”,应在对当地企业的经济实质有较高要求的基础上,严格限定其范围。 我国目前没有制定“黑名单”,只有“白名单”。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简化判定中国居民股东控制外国企业所在国实际税负的通知》(国税函[2009]37号)中规定,中国居民股东能够提供资料证明其控制的外国企业设立在美国、英国、法国、德国等12国的,可免于将该外国企业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的利润视同股息分配额,计入中国居民企业的当期所得。另外,部、国家税务总局在《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号)里制定了法定税率且其实际有效税率明显高于我国的境外所得来源国(地区)(所列名单)的税率,包括美国、阿根廷、古巴、法国、日本等15个国家(地区),同时规定此类名单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适时调整。 因此,在制定“黑名单”或“白名单”的情况下,加之中国居民股东承担的提供同期资料以及相关证明资料的义务,对有资料确切证明的设置在“黑名单”或“白名单”规定的国家(地区)的企业,税务机关可直接适用相关规定。这样,税务机关可以简化受控外国企业的审核程序,以便将重点放在“实质控制”和“积极经营活动所得”的相关分析判断上。 三、一般反避税规则的完善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七条确立了我国的一般反避税规则,当然,虽然此处将其冠以规则,实际上其具有原则的性质。《条例》第一百二十条和《办法》第十章对其进行了简要解释。这些内容在一定程度上消减了一般反避税规则所具有的不确定性,对税务机关的自由裁量权进行了一定的规范和限制,但相对来说还存在不足之处。 首先,对相关避税术语的使用缺乏一致性。《企业所得税法》并没有使用“避税”一词,自然也没有对“避税”概念进行界定,这实际上是立法技术和立法现实的反映,毕竟当前各国立法基本上都没有阐释“避税”概念。但《办法》第十章却出现了较多的“避税安排”这一术语,而这一术语在《企业所得税法》中却不曾出现;同时,何谓“避税安排”也没有明确的概念界定,只是将滥用税收优惠、滥用税收协定、滥用公司组织形式、利用避税港避税等避税行为统称“避税安排”。 其次,《办法》第十章所涉避税行为与前面几章规定的避税行为相比,都是实践中常见的避税行为。既然受控外国公司、资本弱化等避税行为都能专章进行细化规定,这些归置在一般反避税条款中的避税行为也可以分设专章给予详细规定。一方面可以更好地规范约束税务机关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另一方面,对征纳双方来说,也能增加税收征管的可预见性。 因此,笔者认为,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应将滥用税收优惠、滥用税收协定、滥用公司组织形式、利用避税港避税等避税行为纳入特殊反避税规则中,进一步予以细化。同时,要保持相关术语使用上的一致,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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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 浏览器 是否32位。
操作系统是否 win7 or win10.
win8 IE 11 暂不支持cell插件。
尝试360浏览器兼容模式。@畅捷支持侯椿寳: win764位浏览器,没有32位的浏览器...开始菜单里有 32位浏览器的 打开程序位置。
亦可C 盘下 找x86程序集文件夹 找到IEexe。@畅捷支持侯椿寳: 在c盘目录下找到了,谢谢
对应版本:用友U其他
对应产品线:其他
对应模块:其他模块
问题现象:客户需要在一台装有win2000pro的客户端中通过远程桌面控制装有win2000ser的服务器。
问题原因:操作方面需要。
解决方案:1、在winxp或win2003中system32下把mstsc.exe和mstscax.dll拷入win2000pro系统文件中,再直接运行mstsc.exe即可。2、在win200ser中把.\\WINNT\\system32\\clients\\tsclient\\net\\中把安装文件拷入win2000pro中,运行桌面安装程序也可。注:装有win2000ser的服务器必须装有终端服务(在添加或删除组件中)。
对应版本:用友U其他
对应产品线:其他
对应模块:其他模块
问题现象:安装用友软件时选定总帐及其他几个模块后屏幕提示“c:\\winnt\\system32\\msvbvm50.dll”,下方提示确定,然后就提示重启计算机,尝试安装几次依然如此
问题原因:这个链接文件msvbvm50.dll可能和其他软件有冲突,导致不可用
解决方案:A.尝试将c盘下的msvbvm50.dll文件删除,重新启动计算机,提示缺少文件,不必理会B.重新安装软件成功,远程调用数据即可!
对应版本:用友U其他
对应产品线:供应链
对应模块:库存管理模块
问题现象:这套账在库存管理做材料出库单时,单据表体里的实际数量一栏,“小数点前”只有输入两位数。
问题原因:由于数据库中单据模版中对于实际数量的最大输入有限制,小数后位数与小数前的位数加起来为6位,该帐套的数量的小数位数为4位,所以之前只能输入两位
解决方案:可以使用下列语句修改最大输入位数在查询分析器中针对该帐套执行updateKCHSItemsetmaxlength=16whereCardNum=‘0412‘andCardsection=‘b‘andcarditemnum=‘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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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 1-及以上站点: ([点数]-1)*6000元
总账 13000元
应收管理 7800元
应付管理 7800元
固定资产 7000元
UFO报表 5600元
费用预算 30000元
网上银行 20000元
出纳管理 5000元
医药费用管理 59800元
网上报销 1-及以上站点: ([点数]-1)*2300+20000元
管理会计 1-及以上站点: ([点数]-1)*23000元 资金管理 62800元
成本管理 69000元
标准成本 42800元
项目成本 48800元
成本分项管理 49800元
预算管理-企 1-及以上站点: ([点数]-1)*23000+69000元
供应链 1-及以上站点: ([点数]-1)*11000元 采购管理 16800元
销售管理 16800元
库存管理 16800元
存货核算 16800元
合同管理 32000元
售前分析 25800元
质量管理 32000元
委外管理 26800元
GSP质量管理 42800元
进口管理 29800元
出口管理 29800元
VMI管理 34800元
序列号 15800元
部门用料计划 35800元
进程管理 45000元
服装行业样品管理 49800元
服装行业销售业务 62000元
服装行业采购委外业务 18000元
服装行业库存业务 46000元
按质计价 49800元
质量管理-流程 58000元
售后服务 35800元
品控报表 12800元
采购询报价管理 11800元
借用归还 12800元
农户收购 62800元
运输管理 58000元
寄售 29800元
服装行业二维表单 9600元
电商订单中心 69600元
库存条码—PC版 42800元
库存条码-无线版 1-及以上站点: ([点数]-1)*15000+52800元
GMP基础应用 42800元
会员管理 39800元
生产制造 1-及以上站点: ([点数]-1)*21600元 物料清单 36000元
主生产计划 47800元
需求规划 47800元
产能管理 47800元
生产订单 47800元
车间管理 62800元
设备管理 48800元
工程变更管理 48800元
工序委外管理 35800元
服装行业车间管理 56000元
服装行业生产计划通知 86000元
服装行业计件工资 38000元
有限排产 200000元
有限排产模具算法 100000元
模具管理 79800元
生产用料分摊 32800元
物料重计 39800元
LED分光分选 39800元
生产线日计划 29800元
GMP管理 150000元
人力资源 1-及以上站点: ([点数]-1)*9600元 人事管理 12800元
人事合同管理 12800元
薪资管理 12800元
计件工资 22000元
集体计件 22000元
保险福利管理 13800元
考勤休假管理 43800元
招聘管理 22000元
培训管理 22000元
员工自助 1-30站点: 22000元
31-及以上站点: ([点数]-30)*500+22000元
经理自助 1-10站点: 20000元
11-及以上站点: ([点数]-10)*800+20000元
绩效管理 1-及以上站点: ([点数]-1)*9800+88000元
集团管理 1-及以上站点: ([点数]-1)*21000元 集团财务 56000元
合并报表 56000元
结算中心 56000元
预算管理-集 90000元
网上结算 1-及以上站点: ([点数]-1)*8000+12000元
内部审计 1-及以上站点: ([点数]-1)*20000+98000元
CRM 0元 CRM营销管理 1-及以上站点: ([点数]-1)*9800+59800元
CRM服务管理 1-及以上站点: ([点数]-1)*9800+51800元
呼叫中心-坐席端 1-及以上站点: ([点数]-1)*6000+100000元
呼叫中心集成 0元
PLM 0元 PDM-Professional7.x 1-760站点: 0元
PDM包 5-及以上站点: ([点数]-1)*13000元
基础功能包 30000元
文档管理 20000元
零部件管理 20000元
产品结构管理 30000元
变更管理 40000元
PLM项目管理 60000元
产品工艺管理 60000元
军工行业插件 150000元
AutoCAD集成 1-及以上站点: ([点数]-1)*1000+10000元
CAXA集成 1-及以上站点: ([点数]-1)*1000+10000元
SolidWorks集成 1-及以上站点: ([点数]-1)*2000+20000元
CATIA集成 1-及以上站点: ([点数]-1)*2000+20000元
SolidEdge集成 1-及以上站点: ([点数]-1)*2000+20000元
Pro/E集成 1-及以上站点: ([点数]-1)*2000+20000元
UG集成 1-及以上站点: ([点数]-1)*2000+20000元
Inventor集成 1-及以上站点: ([点数]-1)*2000+20000元
Protel集成 1-及以上站点: ([点数]-1)*2000+20000元
PADS集成 1-及以上站点: ([点数]-1)*2000+20000元
Project集成 1-及以上站点: [点数]*3000+30000元
CAD集成平台 30000元
对应版本:用友U8.51
对应产品线:供应链
对应模块:销售管理模块
问题现象:打印销售明细帐提示错误‘107’
问题原因:打印机设置问题
解决方案:更改边距设置,或重新选择纸张
对应版本:用友U8.52
对应产品线:财务系统
对应模块:总账模块
问题现象:预览所有账表提示重复列太多,修改打印机默认值无效,修改gl_myinput表的值也不能解决问题
问题原因:用户在选项项设置中的账薄打印,把摘要列宽设成了99个汉字
解决方案:将其改为16个汉字即可解决问题
医院的会计制度,医疗费用明细表的本年累计数 函数用那个呢 是LFS还是select 医院的会计制度,医疗费用明细表的本年累计数 函数用那个呢 是LFS还是select[]
您好,本年累计数用lfs的函数取数就可以了@畅捷服务王思梦:查询本年累计数应该核对哪张表?余额表?@Caroline23:余额表,选择月份后查看本期发生额@畅捷服务王思梦:这样能看到本期数,本年累计数是借-贷么@畅捷服务王思梦:期初余额里损益类科目没有录入累计借方和累计贷方 报表取数就取不到本年累计数了吧@Caroline23:您这种费用类的科目月底也是要结转的吧,那应该借方=贷方啊@畅捷服务王思梦:不大明白,本期数对了,本年累计数lfs的公式月也改成全年了,可是两边取数都是本月数@Caroline23:不需要,只需要把本月数公式单元复制到本年累计下,把fs改成LFS就可以了@畅捷服务王思梦:十月份建账的,期初里没有录入累计借方和累计贷方对本年累计数的取数有没有影响?@Caroline23:有影响,这样就取不到1-9月份的累计发生额了,那您10月份的报表,本月数肯定=累计数
对应版本:用友U8.52
对应产品线:财务系统
对应模块:应收模块
问题现象:应收发票生成的凭证税额与单据税额不一致
问题原因:使用设置问题
解决方案:应收单上没有将销售收入与税额分开
点资产增加,没有反应,什么都不出来,然后资产增加那个按钮,就又不显示了。 点资产增加,没有反应,什么都不出来,然后资产增加那个按钮,就又不显示了。[]
您的ACCINFORMATION变的值有问题,您检查一下最新会计期间等是否跟实际相符请问有没有工具可以用?谢谢!这个没有工具的,要看您的具体错误值是什么,每个值是不一样的,需要看数据的
T+12.0进货单打印!第二页没有表头和表尾 T+12.0进货单打印!第二页没有表头和表尾
打印模板设置~文件~页面设置~表头表尾页签设置一下@畅捷服务刘璐:谢谢!解决问题
对应版本:用友U8.50
对应产品线:供应链
对应模块:存货核算模块
问题现象:1.存货模块中自行设计了一自定义报表,但在打印设计时,选用自定义纸张宽:2420高:933后却无法保存;2,想在报表的右上方自行输入一类似单据编号,或由系统自动编号更好,在打印出来后,以便于根据编号来加以区分;
问题原因:帐表打印格式问题咨询。
解决方案:1.可在预览界面下设置好格式后,可到“文件\\保存页面设置”。另外,如果有些格式不能保存下来,还可使用“文件\\将当前格式输出成文件”,下次预览时,再使用“文件\\从文件导入格式信息”功能。2.可在自定义报表的格式状态下,在页标题区域或页脚注区域增加一个标签,定义标签。
尾差造成成本不对尾差造成成本不对
问题现象:在拷贝采购入库单生成采购发票时会自动更改部分单价的尾数,但有时尾数不变,因为会回写入库单,会造成与手工并行时要客户修改很多单据,且会影响出库成本
问题版本:U8
问题模块:采购管理
问题原因:使用问题
解决方案:对于采购入库单生成普通发票时,因为入库单中单价为无税的,而普通发票中为含税的,因此生单时拷贝入库单的本币无税金额为普票无税金额=4.27,普票税价合计=普票无税金额/(1-税率/100)=4.27,普票含税单价=普票税价合计/普票数量=4.27/3.456=1.2355,这样计算的原因是为了保证生单过程中入库单的无税金额=普票的无税金额,产生尾差的原因是通过普票的含税金额重新计算了普票的单价,属于正常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