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坏账准备如何做会计分录?
2012-10-20 17:10:44 注册会计师小编提取坏账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1) 应提数小于坏账准备账面余额的差额
借:坏账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2)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批准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预付账款
应收票据
长期应收款
应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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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信息
两者都是商业销售环节中的处理方法,区别在于:
1、发出商品:在一般销售方式下,企业对于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通过“发出商品”科目进行核算。即企业对于发出的商品,在确定不能确认收入时,应按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借记“发出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新会计准则没有取消发出商品科目。
2、委托代销商品:是企业委托其他企业代销商品的一种销售方式。企业委托代销发出的商品作为委托代销商品处理,借记"委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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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负债,是因或有事项可能产生的负债。根据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企业应将其确认为负债:
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这里的“很可能”指发生的可能性为“大于50%,但小于或等于90%”;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例:2004年10月20日,甲公司涉及一起诉讼案。2004年12月31日,法院尚未做出判决。根据公司法律顾问的职业判断,公司败诉的可能性为60%.如果败诉,企业需要赔偿30万元。假定公司2004年收入总计200万元,费用总计100万元(不包括预计负债涉及的费用,无其他调整事项),所得税税率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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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纳税人营改增之前收取的营业税应税劳务订金或预收款,营改增后提供服务的,应如何处理?
纳税人营改增之前收取营业税应税劳务订金或预收款时,根据营业税规定尚未发生纳税义务,不缴纳营业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企业提供该项应税服务时,应按照《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的相关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