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2012-11-6 20:9:48 注册会计师小编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1、购销合同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
2、加工承揽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5、财产租赁合同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 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6、货物运输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7、仓储保管合同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按仓储保管费用千分之一贴花 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8、借款合同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9、财产保险合同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按保险费收入千分之一贴花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10、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11、产权转移书据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12、营业帐簿 生产、经营用帐册 记载资金的帐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13、权利、许可证照 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其他帐簿按件贴花五元 其他规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应税凭证类别 | 税 目 | 范围 | 应纳税额 |
| 纳税人 |
一、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 1.购销合同 |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 按购销金额0.3‰(不含增值税) |
| 立合同人 |
2.加工承揽合同 | 包括加工、定做、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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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 按收取费用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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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 按承包金额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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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财产租赁合同 |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 | 按租赁收入1‰,不足1元贴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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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货物运输合同 | 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 按收取的运输费用0.5‰ |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 ||
7.仓储保管合同 |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 按仓储收取的保管费用1‰ | 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 ||
8.借款合同(含融资租赁合同) |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 按借款金额0.05‰ |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 ||
9.财产保险合同 | 包括财产、这人、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 按保费收入1‰ |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 ||
10.技术合同 |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 按所载金额(不含开发经费)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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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书据 | 11.产权转移书据 |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个人无偿赠送不动产所签定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 按所载金额0.5‰ |
| 立据人 |
三、账簿 | 12.营业账簿 | 生产、经营用账册 | 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0.5‰;其他账簿按件贴花5元 |
| 立账簿人 |
四、证照 | 13.权利、许可证照 | 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4证1照) | 按件贴花5元 |
| 领受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