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销售业务中如果同时存在现金折扣和销售折让时,应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在核算时还应该注意哪些条件?
2012-10-15 21:26:14 注册会计师小编如果销售业务中既有现金折扣又有销售折让,应先计算销售折让,以销售折让后的价格计算现金折扣。销售折让发生时还要区分是在确认收入前还是在确认收入后,如果是确认收入前,那么就直接按照扣除销售折让后的金额确认收入,如果是在确认收入后发生的销售折让那么就再做一笔销售退回的账务处理;在计算现金折扣时要区分是否考虑增值税。
【例题】2007年10月1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赊销A产品100件,单价为1 000元,单位销售成本为500元,约定的付款条件为:2/10,n/20。10月21日,乙公司收到A产品后,发现有少量残次品,经双方协商,甲公司同意折让5%。余款乙公司于10月21日偿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要求编制甲公司的会计分录。
【解析】现金折扣和销售折让同时存在时,应先计算销售折让,以折让后的价格计算现金折扣。
(1)10月15日销售产品时:
借:应收账款 117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50 000
贷:库存商品 50 000
(2)10月21日乙公司发现有少量残次品,给予销售折让,由于是确认销售收入后发生销售折让,则应在发生时直接冲减当期的销售商品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 5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0
贷:应收账款 5 850
(3)10日内收到款项,给予2%的现金折扣,题中给出了不考虑增值税,则现金折扣的金额=(100 000-5 000)×2%=1 900(元):
借:银行存款 109 250
财务费用 1 900
贷:应收账款 111 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