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税务登记范围、营改增税务登记要求
2012-9-20 23:21:8 注册会计师小编从事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范围包括:交通运输业(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文化创意服务(设计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会议展览服务)、物流辅助服务(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鉴证咨询服务(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询服务)。
营改增政策二、税务登记要求
为简化手续,对不同情形的试点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的要求,分别规定如下:
(一)2012年9月30日(含)之前,地税机关已向国税机关移交的试点纳税人的税务登记信息,由主管国税机关根据《调查核实确认表》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查核实,试点纳税人需要对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并可于9月25日起向主管国税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属于国地、税局共管户的无需领取)。
(二)对2012年9月30日(含)之前仅在地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且尚未向国税机关确认登记信息的试点纳税人,应主动向国税机关确认登记信息,主管国税机关以简易方式为其办理:向试点纳税人发放《调查核实确认表》,纳税人对相关登记信息进行填报、确认,并可于9月25日起向主管国税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证件。
(三)10月1日后,新设立的试点纳税人直接到国税机关或当地国、地税局联合办证机构办理税务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件。
试点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应填报和提供的相关资料如下:
1.设立登记(单位纳税人)
(1)填报资料:
①《税务登记表》1份(国、地税联合办证的填报2份)
②《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联合办证的需填报2份)
(2)提供资料(各1份):
①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个体登记还需提供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个人合伙企业还需提供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②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③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
④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⑤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
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⑦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
⑧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
⑨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件的复印
⑩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商务部门批复设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设立登记(个体经营)
(1)填报资料:
①《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1份(联合办证的填报2份)
②《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2份(联合办证的需填报)
(2)提供资料(各1份):
①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个体)
③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个人合伙企业)
④房产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⑤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加油站、个人合伙企业及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个体工商户)
3.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1)填报资料:
①《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1份
(2)提供资料(1份):
①银行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
4.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1)填报资料:
①《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1份
(2)提供资料(各1份):
①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核算办法
②财务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使用计算机记账的纳税人)
5.委托银行扣缴税款协议书签署
主管国税机关发放《委托银行扣缴税款协议书》,其中需要纳税人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确认相关信息:地址、电话、税务登记号码、缴税账户全称、开户银行全称、缴税账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