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清算定义
公司清算指公司解散后,为最终了结现存的财产和其他法律关系,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以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从而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公司除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
二、公司清算的分类
第一,普通清算和特别清算。
法定清算可以分为普通清算和特别清算。
普通清算是指由公司自行组织清算机构依法进行的清算。普通清算一般适用于自愿解散的情况,往往是针对那些资产能够抵偿债务,并且公司机关能够自行组织清算工作的公司而采取的清算形式。按照我国《公司法》第190条规定,在公司自愿解散的情况下,公司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司清算。
第二,自愿清算和强制清算。
自愿清算是公司按照自己的意愿解散公司,清算公司债权债务,消灭人资格的清算。因股东会关于解散公司决议和公司章程规定解散公司事项出现而进行的清算就是自愿清算。
强制清算是指公司因违法行为被主管机关依法责令关闭而进行的清算而进行的清算。
第三,正常清算和破产清算。
正常清算也称公司清算,是指公司除因合并、分立或破产的原因解散外,公司被其他一切原因解散而适用的清算程序。
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时适用的清算程序。
正常清算和破产清算虽然都是终结现存公司的关系,消灭法人资格的行为,但它们两者有以下的区别:
(1)发生清算的原因不同。适用公司清算的原因是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破产清算的原因是破产解散。
(2)决定清算组成员的机关不同。公司清算组成员,如果是自愿解散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公司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强制解散的,由作出强制解散的主管机关决定清算组人选;破产清算组的组成人员必须由人民法院决定。
(3)适用清算的程序不同。正常清算适用一般的清算程序,破产清算适用破产清算程序。
(4)适用的不同。正常清算适用公司法,破产清算适用破产法。
第四,任意清算和法定清算。
任意清算也称自由清算,即指公司按照股东的意志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的清算。此种清算一般没有先后程序规定,也无论是否能足额清偿,不能清偿的债权不因清算结束而消灭。任意清算通常适用于人合公司、无限公司。
法定清算是指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清算。法定清算对公司财产的清算有顺序规定,法定清算结束,公司法人资格依程序消灭。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清算均是法定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