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友软件首页

营改增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

2012-9-20 23:34:23 注册会计师小编

 

为便于广大试点纳税人准确掌握新增值税申报表填报方法,本章重点介绍试点新增一般纳税人和兼有应税服务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的填报。

一、新申报表启用时间:

根据营改增政策《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江苏省于2012101日(所属期)启用修改后的增值税申报表。(其他省市依据当地财政部门通知)

二、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资料包括: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主表》);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以下简称《附表一》);

(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以下简称《附表二》);

(四)《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明细,以下简称《附表三》);

(五)《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注:根据表间数据的逻辑关系,建议纳税人按照“附表三、附表一,固定资产抵扣明细表,附表二、主表”的顺序进行填写。

三、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服务而未兼有销售货物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情形下,按以下说明填写纳税申报资料:

(一)《主表》

1.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只填写本表“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的相关栏次;如纳税人有“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管道运输服务”、“经批准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等“即征即退”优惠项目,应填写本表“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的相关栏次。

2.1栏“(一)按适用税率征税销售额”填写应税服务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销售额,选择适用本行业营改增税率 ,如果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与《附表一》的逻辑关系:

1)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表一》第9列第2.4.5行之和-第9列第7行;

2)本栏“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表一》第9列第7行。

3. 23栏、第6栏、第910栏、第22栏、第2527栏、第2933栏、第3538栏不需填报。

4.4栏“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填写纳税人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一般计税方法在本期计算调整的销售额。如果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需要注意:

1)如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应税服务,经纳税检查发现的,不得填入“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应填入“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

2)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表一》第7列第245行之和。

5.5栏“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销售额”,属于按税法规定实行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按简易计税方法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填报。如果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与《附表一》的逻辑关系:

1)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表一》第9列第12行-第9列第14行;

2)本栏“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表一》第9列第14行。

6.8栏“免税销售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不包含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销售额)。如果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与《附表一》的逻辑关系:

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表一》第9列第18行。

7.11栏“销项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征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如果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填写扣除之后的销项税额。与《附表一》的逻辑关系:

1)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表一》第14列第245行之和-14列第7行;

2)本栏“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表一》第14列第7行。

8.12栏“进项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与《附表二》的逻辑关系:

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表二》第12栏“税额”。

9.13栏“上期留抵税额”的“本月数”:试点新增一般纳税人所属期201210月份本栏为0;以后各期按上期申报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的“本月数”填写。“本年累计”填“0”。

10.14栏“进项税额转出”填写纳税人已经抵扣但按税法规定应作进项税转出的进项税额。与《附表二》的逻辑关系:

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表二》第13栏“税额”。

11.16栏“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填写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征税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的增值税税额。本栏与《附表一》、《附表二》的逻辑关系:

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表一》第8列第2.4.5行之和+《附表二》第19栏。

12.17栏“应抵扣税额合计”填写纳税人本期应抵扣进项税额的合计数。按表中公式“17栏=12栏+13栏-14栏-15栏+16栏”进行填写。

13.18栏“实际抵扣税额”的“本月数”,按表中判断条件“如第17栏<第11栏,则为第17栏,否则为第11栏”进行填写,“本年累计”填“0”。

14.19栏“应纳税额”按表中公式“19栏=11栏-18栏”填写。

15.20栏“期末留抵税额”“本月数”,按表中公式“20栏=17栏-18栏”计算填写。“本年累计”填“0”。

16.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填写本期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并应缴纳的增值税额,不包含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如果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后的应纳税额。与《附表一》的逻辑关系:

1)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表一》第14列第12行-第14列第14行;

2)本栏“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表一》第14列第14行。

17.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填写纳税人发生按照税法规定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包括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注意:该栏数据不得大于第19栏与第21栏之和)。

18.24栏“应纳税额合计”按表中公式“24栏=19栏+21栏-23栏”计算填写。

19.28栏“①分次预缴税额”填写纳税人预缴的税款所属期为本期的增值税额。本栏填写内容包含:

1)独立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在本地或异地预缴且准予抵减本期应纳税额的增值税额;

2)汇总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在异地预缴且准予抵减本期应纳税额的增值税额。

20. 34栏“本期应补(退)税额”按表中公式“34栏=24栏-28栏+29栏”计算填写。

21.35栏“即征即退实际退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符合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规定,而实际收到的税务机关退回的增值税额。

(二)《附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1.仅从事应税服务的纳税人,第245712141618行相应栏次可以填写,其它行次不填写。

2.245行按不同税率分别填写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应税服务的销售情况(包含即征即退应税服务),第7行填写其中即征即退应税服务的销售情况。注意本栏与主表有关栏次间的逻辑关系(见主表说明第2项)。

3.111列填写应税服务未进行差额扣除前的销售情况。其中:第9列为第1357列(此5列均为不含税销售额)的合计数,第10列为第2468列的合计数,第11列为第910列的合计数。

4.12列“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纳税人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据实填写;应税服务无扣除项目的,本列填写“0”。本列第245121618行数据分别与《附表三》第5栏第16行数据相等;本列第714行数据应根据即征即退项目的实际情况填写。

5.13列“扣除后—含税(免税)销售额”,纳税人发生应税服务的(245712141618行),本列各行次=第11列“价税合计”对应行次-第12列“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对应行次。

6.14列“扣除后—销项(应纳)税额”,纳税人发生应税服务的按以下方法计算:

按一般计税方法征税的(2.4.5.7行),本列各行次按第13列“扣除后含税(免税)销售额”除以“100%+对应行次适用税率”计算出“扣除后不含税销售额”,再用“扣除后不含税销售额”乘以对应各行次税率,计算出应税服务“扣除后—销项税额”。

按简易计税方法征税的(1214行),本列各行次按第13列“扣除后含税(免税)销售额”除以“103%”换算出“扣除后不含税销售额”,再用“扣除后不含税销售额”乘以3%,计算出应税服务“扣除后—应纳税额”。

(三)《附表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1.1栏“(一)认证相符的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纳税人取得的认证相符本期申报抵扣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发票票面“金额”填写本栏“金额”;按发票票面“税额”填写本栏“税额”。

如果纳税人取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栏为“***”或发票票面左上角注明“代开”字样的,为税务机关代开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按发票票面“价税合计”数据填写本栏“金额”,按发票票面“价税合计”栏数据乘以7%扣除率计算填写税额。

2. 7栏“代扣代缴税收通用缴款书”由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应税服务的境内接受方填写本期申报抵扣的代扣代缴税收通用缴款书的增值税额。

3. 8栏“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仅填写取得铁路运输及非试点地区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中的运输费用与建设基金。

4.21栏“上期留抵税额抵减欠税”填写按照有关规定,本期经税务机关批准抵减欠税的上期留抵税额中实际抵减额。

5.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填写按照有关规定,本期经税务机关批准的上期留抵税额中退税额。

(四)《附表三》(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明细)

1.1栏“本期应税服务价税合计额(免税销售额)”填写扣除之前的本期应税服务价税合计额(包括应税服务免税销售额)。本栏各行次等于《附表一》第11列对应行次。

2.2栏“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期初余额”所属期201210月份本栏为“0”;以后各期按上期“期末余额”填写。

3.3栏“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本期发生额”填写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本期取得的允许扣除单据的金额,应与《应税服务减除项目清单》中的“金额”栏的“合计数”相等。

4.4栏等于第23栏的合计数。

5.5栏“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填写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的金额,本栏数据应小于第1栏与第5栏数据。

6.6栏等于第4栏减去第5栏。

(五)《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按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项目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分别填写。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填入增值税专用发票栏内。

四、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情形下,除当期取得进项税额外,应当分别核算并按表内与表间关系在申报表各栏次填写。需要注意发生应税服务同时兼有销售货物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纳税人,税款所属期20129月份的《主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列“本月数”大于零,此部分的留抵税额按规定须“挂账”处理,只抵减以后各期应税货物及劳务部分的销项税额。

按以下说明填写纳税申报资料:

(一)主表

1.13栏“上期留抵税额”,依规定留抵税额须挂帐处理的纳税人,按以下要求填写本栏的“本月数”和“本年累计”:

1)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税款所属期201210月份填写“0”;以后各期按上期申报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填写。

2)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年累计”,税款所属期201210月份按所属期9月份申报表的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列“本月数”填写;以后各期按上期申报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年累计”填写。

3)本栏“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税款所属期201210月份按所属期9月份申报表的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列“本月数”填写;以后各期按上期申报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填写。本栏“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年累计数”不需要填写。

2.17栏“应抵扣税额合计”的“本月数”填写纳税人本期应抵扣进项税额的合计数,不包括2012930期末留抵税额按规定须挂帐的留抵税额。“本年累计数”不需要填写。

3.18栏“实际抵扣税额”,依规定留抵税额须挂帐处理的纳税人,按以下要求填写本栏的“本月数”和“本年累计”。

1)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按表中所列判断公式填写。

2)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年累计”,需要将“挂帐留抵税额本期期初余额”与“一般计税方法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应纳税额”两个数据相比较,取二者之中小的数据。

挂帐留抵税额本期期初余额=第13栏“上期留抵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年累计”;

一般计税方法的一般货物及劳务应纳税额=(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一般货物及劳务销项税额比例

一般货物及劳务销项税额比例=(《附表一》第10列第1.3行之和-第10列第6行)÷第11栏“销项税额”的×100%。

3)本栏“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4.19栏“应纳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年累计”。

19栏“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

5.20栏“期末留抵税额”,依规定留抵税额须挂帐处理的纳税人,按以下要求填写本栏的“本月数”和“本年累计”:

1)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2)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年累计”:反映挂帐留抵税额本期期末余额(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年累计”=第13栏“上期留抵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年累计”-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年累计”)。

3)本栏“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二)附表

附表一、附表三、附表二,固定资产抵扣明细表按上述规则填写。

四、试点新增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重点事项说明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1.仅从事“应税服务应”业务,不从事“应税货物及劳务”业务的,只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应税服务”栏目,“应税货物及劳务”栏目不需填报。

2.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数据,填写应征增值税服务的不含税销售额,不包含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征增值税的不含税销售额、免税服务销售额、出口服务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

本栏数据为减除应税服务扣除额后计算的不含税销售额,其数据与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附列资料》第8栏对应。

3.2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数据,填写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金额”(不含税)合计数。

4.3栏“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数据,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应征增值税服务的普通发票票面金额换算的不含税销售额的合计数,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5.4栏“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数据,填写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目录中所列的固定资产(不动产除外)和销售旧货的不含税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6.5栏“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数据,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不动产除外)和销售旧货的普通发票金额换算的不含税销售额。

7.6栏“免税销售额”数据,填写销售免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服务的销售额(未扣除“应税服务扣除栏目”的销售额)。

8.7栏 “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销售额”数据,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销售免征增值税服务的普通发票票面金额。

9.8栏“出口免税销售额”数据,填写出口免税货物、服务的销售额(未扣除“应税服务扣除栏目”的销售额)。

10.9栏“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销售额”数据,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出口免税服务的普通发票票面金额。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附列资料》

1.1栏“期初余额”数据,纳税人申报所属期201210月份时,本栏为“0”,以后为上期第4栏“期末余额”栏转入本期的数额。

2.2栏“本期发生额”数据,填写本期发生的根据税收政策规定差额征收的,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价款数额。

3.3栏“本期扣除额”数据,填写应税服务扣除栏目本期实际扣除的价款数额(本栏≤第1栏“期初余额”+第2栏“本期发生额”之和,且≤第5栏“全部含税收入”)。

4.4栏“期末余额”数据,填写应税服务扣除额的期末余额(第4栏“期末余额”=第1栏“期初余额”+第2栏“本期发生额”-第3栏“本期扣除额”)。

5.5栏“全部含税收入”数据,填写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数额。

6.6栏“本期扣除额”数据,按第3栏“本期扣除额”填写。

7.7栏“含税销售额”数据,填写应税服务的含税销售额等于第5栏“全部含税收入”减去第6栏“本期扣除额”。

8.8栏“不含税销售额”数据,填写应税服务的不含税销售额,等于第7栏“含税销售额”数据除以103%

本栏数据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的“本期数”中“应税服务”列。

五、混业经营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重点事项说明

混业经营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并按表内、表间关系在申报表各栏次填写。

六、本说明仅针对我省试点增值税纳税人纳税申报需要关注的重点事项。填表详细说明请阅读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其附列资料填表说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及其附列资料填表说明。

七、案例说明。

C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假设该企业既从事计算机硬件的销售业务,又兼有技术服务的应税服务。201210月份发生如下业务:

(一)期初留抵税额

★业务一:2012930日,“一般货物或劳务”列第20栏“留抵税额”100万元。

(二)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情况

★业务二:20121010日,销售PC机一批,开具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100万元,销项税额17万元。

★业务三:20121016日,取得技术服务费收入106万元,开具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100万元,销项税额6万元。

(三)进项税额的情况

★业务四:20121015日,购进PC机一批,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认证通过,金额10万元,税额1.7万元;

★业务五:20121015日,购进货车一台(固定资产),取得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已认证通过,金额20万元,税额3.4万元。

■本期应补(退)税额的计算

1.上期留抵税额(本月数)=0

2.期初挂帐留抵税额=上期留抵税额(本年累计)=1000000

3.销项税额=业务二+业务三=170000+60000230000

4.进项税额=业务四+业务五=17000+3400051000

5.应抵扣税额合计(本月数)=上期留抵税额(本月数)+进项税额=0+5100051000

6.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51000

7.货物的销项税额比例=170000÷230000×100%=73.91

8.未抵减挂帐留抵税额时,货物的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货物的销项税额比例=(230000-51000)×73.91%=132298.90

9.期初挂帐留抵税额本期抵减数=实际抵扣税额(本年累计)=未抵减挂帐留抵税额时货物的应纳税额与上期留抵税额(本年累计)比较,取小值=132298.90

10.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实际抵扣税额(本年累计)=230000-51000-132298.9046701.10

11.期末留抵税额(本月数)=应抵扣税额合计(本月数)-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51000-510000

12.期初挂帐留抵税额期末余额=期末留抵税额(本年累计)=上期留抵税额(本年累计)-实际抵扣税额(本年累计)=1000000-132298.90867701.10

13.本期应补(退)税额=应纳税额合计-预缴税额=46701.10-046701.10

分享到:

微博关注

精彩会计生活

相关阅读

最新信息

用友产品选型中心

会计实务

  • 管理办法之库存物资 2

    管理办法之库存物资 2

    管理办法之库存物资 2管理办法之库存物资 2 科技公司

      第三章 垛码摆放方法和要求

      第五条 物资需按其属性分区、分类、定位保管,库管工接收物资后,及时归位垛码,确保苫垫标准,垛码整齐。

      第六条 苫垫:物资堆垛必须下垫,防止地面潮气侵蚀,根据地理环境、季节气候和物资的理化性能,料场垫垛要高出地面300至500毫米,库房和料棚一般垫高200至300毫米。存放在料场的物资,为防雨、雪、露水、日光的侵蚀照射,除下垫外还必须加以苫盖。苫盖时垛顶必须平整并适当起脊,以免积水渗入垛内。苫盖材料不能苫盖到地面,以免妨碍垛底通风。

      第七条 垛码:按物资的理化性能、结构形状、包装状态及仓储设施等条件选择垛码方法。

      1、垛码必须遵循货垛的“五距”原则,即保证留有一定的墙距、柱距、顶距、垛距、灯距。货垛不能依墙靠柱,相互间不能挤扎太紧,不能与屋顶和照明设备相连无间。

      1.1墙距:留出墙距,能起到防止墙壁潮气对物资的影响,便于开关窗户,通风散潮,检点货物,进行消防工作和防止货垛挤靠墙壁而影响仓库建筑安全等作用。墙距一般规定为封闭库房0.5-1米;料棚、料场0.8-3米。

      1.2 柱距:留出柱距,能起到防止物资受柱子潮气影响和保护建筑物支柱受潮。柱距一般规定为0.1-0.3米。

      1.3顶距:留出顶距,能起到通风散潮,查漏接漏,隔热散热,便于进行消防工作和装卸操作等作用。顶距一般规定不得低于0.5米。

      1.4 垛距:是指货垛与货垛之间的必要距离。留出垛距,能起到进出方便,避免包装受损,通风、散热等作用。

      1.5:灯距:是指货垛与照明灯之间的必要距离。留出灯距,可防止照明灯接近货物而引起火灾,并保证货物在正常温度下储存,确保安全。

      2、垛码方法:常用的方法有正码法、骑缝压码法、纵横交错法等。车轴一般采用分层垛法,电缆应原轴直立。根据包装形状、批量大小及仓库的装卸搬运机械化程度的不同可分为三大类。

      2.1 整件货物垛码,适用于有箱、包、捆等包装的货物。

      2.1.1 利用货物及外包装直接于地面叠高垛码。凡是有木箱、铁桶等包装的物资可直接于地面垛码。

      2.1.2 利用托盘实行单元化垛码,托盘垛码必须保证货物不得伸出托盘边缘。托盘垛码有两种方法:一是平面托盘垛码,适用于包装整齐并有一定承受压力的货物;另一种是立柱折叠式托盘垛码,适用于包装不规则、经不起压力或带有滑性无法叠高的货物。

      2.1.3 利用适当的材料垫底后进行垛码,适用于胶合板、不家具及因库房存储面积的影响无法上托盘进行垛码的物资。

      2.2 货架垛码,适用于整件小批量、拆零分装、贵重物资等。

      2.3 散装货物垛码,适用于货场存放的钢材等。

      3、垛码要求:

      3.1 合理:按照物资的理化性能、结构形状、包装状况等特点及其存放场所,选择合理的垛型及类别。

      3.2 安全:要考虑地面和下层物资的承受能力,保持垛码的最大稳定性,保证不下陷、不倒塌。

      3.3定量:根据物资的特点,以五为基本单位,每垛总数为“五”或“十”的倍数,每垛物资保持数量一致,层次分明,零头向上。确保便于清点,过目成数,提高效率。

      3.4 整齐:各垛物资应垛码整齐,成行成列,标识向外。

      3.5 节约:合理占用有效面积,节约使用苫垫材料和节省劳动力。

      3.6方便:堆垛要便于装卸、搬运和收发保管作业。

    本文未完待续

  • “流程型“,解惑协同OA

    “流程型“,解惑协同OA

    “流程型“,解惑协同OA“流程型“,解惑协同OA


    一些人误认为 "流程型 "协同OA就是指流程生产企业适用的协同OA,其实不然, "流程型 "协同OA是指以工作流为核心的协同OA。下面针对 “流程型“,解惑协同OA 我们做个具体的了解。

    北京奥博信达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是用友软件授权合作伙伴,拥有用友产品全线代理权。公司自成立以来已为上千家客户提供用友产品的售前咨询、产品维护、系统实施及售后服务。2008年,公司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包括用友通系列、U8系列、NC系列。公司拥有60多人的专业销售、实施、服务团队,至今已为两千余家客户提供用友产品的售前咨询、产品维护、系统实施及售后服务。

    协同的礼赞与质疑

    "流程型 "协同OA并非指流程生产企业适用的协同OA,而是指以工作流为核心的协同OA。这一思想的提出,是在 "以工作流为核心 "这一思想被广泛采纳的基础之上,具备了业界和用户广泛认可的前提。

    协同软件从本世纪初兴起,几年来发展非常迅猛,34.45% 的复合增长率,以及市场总规模将超过ERP的预期,使得业界对协同软件的关注度高于以往任何一款新型管理软件的出现。

    协同软件因为能够实现连通、互动的协作应用,充分发挥IT潜能,有效增强管理执行力和员工生产力,成为其井喷式发展的内在动力。

    在协同软件被广受赞誉的同时,也遭受到质疑。06年元月,国际权威IT研究分析机构ZDNet,以 "协同软件规模将超ERP "为标题,将协同软件列为中国软件产业十大发展趋势之一,使协同软件再一次受到业界极度关注。在分析协同软件发展趋势时,复旦协达被列为中国主流协同软件厂商首位。与此同时,点击、用友等其他四家国产协同软件厂商也随后被提及,与协达一并被认为是推动协同软件产业在中国发展的重要力量。列入该报告的协同软件厂商除用友外,其他都是在中国软件领域崭露头角的 "新秀 ",正当这些新秀们忙着在春季播种时,一股料峭春寒悄然袭来……

    06年春季,中国另一家知名IT媒体《信息周刊》,将协同列为十大高估技术之一,《信息周刊》评语指出: "尽管协同应用确实已经开始在一些企业内部署,但实际上协同应用并没有像软件厂商和媒体所期待的那样,成为应用热门 "。随后,有人以《列十大高估技术2006后协同应用走向灭亡?》为惊悚标题,对《信息周刊》关于协同软件的评语作了分析和阐述。作者对协同软件为什么是被高估了,做出自己的推断: "目前业内对协同的介绍存在一个误区,那就是重结果、轻过程,对于如何实现协同轻描淡写,所以这么长时间了,仍然让很多企业用户感到茫然。 "

    协同软件标准正在形成

    确实,汗牛充栋的协同软件相关资料,乃至于协同软件产品中,如何协同成为一个薄弱环节,对协同软件的理论思想尚不统一,是形成这一薄弱环节的根本原因。综合目前国内主流的协同软件产品来看,工作流和即时通讯是两个主要方向。IT产业发展与应用服务研究所王建平先生在《软件世界》发文指出: "依据产品的开发技术、功能、操作等方面,对软件进行综合评价,北京点击和复旦协达是国内较为成熟的两款协同软件产品,其中点击侧重于即时消息管理,协达侧重于工作流管理,分别代表了协同软件的两个主要应用方向。 "

    虽然协同软件的两个主要方向是工作流和即时通讯,但并不表明协同软件仅仅是这两个方面的功能。协同软件知名专家,清华大学史美林教授在《协同工作理论与应用》中,认为协同软件有四大功能,除了工作流和即时通讯外,协同写作(主要是文档编辑与知识管理)和协同出版(主要是信息发布与集成)是另外两大功能。

    以上可以看出,协同软件在理论与应用层面,其实早已经有了约定成俗的标准,这些标准支撑了协同软件的产品开发研究与实施应用,许多产品领先的协同软件功能都基本都围绕着这四个方面。像北京点击以即时通讯为主的同时,也研发了工作流系统。复旦协达在以工作流为核心功能的同时,即时通讯、协同写作、信息发布与集成等方面,也都有比较完善的功能,成为应用最为广泛的协同软件产品之一。

    纵览协同软件的各项功能,以市场中常见的协同软件产品为样本来分析,工作流已经成为协同软件产品最为关注的重点。工作流以其对协同工作的完善支持,成为协同管理思想创新OA(办公自动化)应用的重要力量,以工作流为核心的 "流程型 "协同软件和OA应用,渐渐成为市场主流。

    "流程型 ",直面协同OA的质疑

    从以工作流为核心的思想提出,到 "流程型 "协同OA渐成市场主流,期间不过两年左右。这当中,即时通讯、文档编辑与知识管理、信息发布与集成功能,并没有被消亡,只是其逐渐成为工作流的从属地位而已。另外一些与协同软件理论相悖的产品,哪怕其打上了协同的标签,在协同软件用户逐渐成熟的大环境下,仍然面临着产品难以被认可的巨大困难。这些打上协同标签的产品,主要是以客户、人事为中心,以关联应用、资源计划为思想。

    客观来看,关联应用、资源计划、人事管理都有其应用价值,甚至是与协同齐驾并驱的重要管理思想和应用软件。但以此作为协同的核心,会造成协同软件与企业关系管理(客户关系管理)、企业资源计划(制造资源计划)等管理思想和应用软件的混淆,由此带来用户实施难度和应用风险。选购了标注为协同的非协同软件,甚至因为功能重叠、定位错误等原因,会造成企事业单位信息化建设的浪费,情况严重的,还会打乱用户整个信息战略框架与管理软件应用部署。

    "流程型 "协同OA并非指流程生产企业适用的协同OA,而是指以工作流为核心的协同OA。这一思想的提出,是在 "以工作流为核心 "这一思想被广泛采纳的基础之上,具备了业界和用户广泛认可的前提。 "流程型 "协同OA适时地解答了对协同软件产业发展的诸多疑问,正确引导了协同软件产业发展方向,为协同软件产业的长远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财税问答

基础会计

关于我们 | 公司动态 | 获奖记录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精彩会计生活白皮书
Copyright © kuaiji6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精彩会计生活
京ICP备11046295号-1 北京天龙瑞德 版权所有   北京海淀上地十街辉煌国际大厦3-609 总机:010-59798025   售后:4009908488
精彩会计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