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薪+提成”薪金结构避税失败案例
2016-5-30 0:0:0 wondial“底薪+提成”薪金结构避税失败案例
“底薪+提成”薪金结构避税失败案例 A公司以名义,采用“底薪提成”薪金结构,每月给员工低底薪,客户支付款项则50%归公司、50%归个人,公司仅就其取得部分缴税,员工个税也仅按底薪计缴。被机关责成补税并处罚款。税官提醒:税收筹划要科学,底线不可碰,知识要细学,刻意逃税不可取。 案情概况: A公司是一家从事现代服务业的机构,主要客户对象为个人消费者。为了贯彻激励机制,同时降低税负成本,公司进行税收筹划,施行了员工收入“保底提成”的薪资方式。即员工每月从公司领取较低的保底工资,在与客户签订协议后,将协议金额的50%上缴公司,剩下50%则归员工个人所有。而A公司仅就其取得的50%确认公司收入并申报缴纳各项税收,对于员工的收入,则只按底薪申报缴纳。 税务稽查部门在调查中通过调取公司银行资金收付情况,走访部分客户,掌握了充分证据,责成A公司补缴相收并处以罚款. 案情分析: A公司承认将协议金额的50%直接付给员工,不列入公司收入确实不符合规定,是少计收入;但对稽查员提出付给员工的50%金额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表示异议。他们认为,既然公司已经同意将这50%的金额计入公司收入,计缴,说明该收入是公司收入,既然是公司收入,为何还要按个人收入缴纳个税? 稽查员认为,根据增值税和相关法规规定,上述业务中企业应将协议金额全额计入公司收入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这没问题。而对于个人所得税,从实质上看,企业员工以“50%”提成的方式取得了这笔钱,这笔钱实际上是企业给予员工的绩效工资,应视作员工的薪酬,当然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一现象在中十分普遍,很多往往通过这种方式来“控制税负成本”,但这种操作实际上已经违法。 法规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7号)第二条关于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问题的规定,……扣缴义务人违反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税务机关除按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其给予处罚外,应当责成扣缴义务人限期将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的税款补扣或补收。 处理结果: 依据相关规定,向A公司追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各类税收30余万元,并处应缴税款50%的罚款15万余元。同时,责成A公司补扣补缴员工个人所得税10余万元,并处补扣补缴个人所得税的50%罚款5万余元。 税官建议 增加企业活力和利润,需要采用合理合法的手段,降低税负成本,可以科学税收筹划,但千万不能触及法规底线.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可以到 T+搜索>>上找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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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记账的销售发票,如何查询出库成本 对于未记账的销售发票,如何查询出库成本
问题号: | 11918 |
---|---|
解决状态: | 临时解决方案 |
软件版本: | 8.61 |
软件模块: | 存货核算 |
行业: | 通用 |
关键字: | 出库成本 |
适用产品: | U861–供应链–存货核算 |
问题名称: | 对于未记账的销售发票,如何查询出库成本 |
问题现象: | 在查询收发存汇总表时,客户希望包括未记账业务时,将未记账业务成本反应在表中。如未包括未记账业务时余额为:数量100,单价10,金额1000,如有一笔未记账出库业务,数量10,核算单价为10,金额100,在查询收发存汇总表时包括未记账单据时,希望结果为结余数量90,金额900 |
问题原因: | 同解决方案 |
解决方案: | 【用户希望查询包括未记账单据的最新结存的参考成本。通过库存的收发存汇总表可查询最新结存的参考成本。方法:在过滤条件中选择金额计算依据,就可在报表中查询到以参考成本计算的结存金额。】 |
补丁编号: | |
录入日期: | 2016-03-16 15:23:45 |
最后更新时间: |
调整T形账户法的编制步骤 调整T形账户法的编制步骤 第一步 将资产负债表每个项目增设差额一行,将期初数的差额计入资产负债表相应栏次。对其差额进行复核,即:资产差额=负债差额+所有者权益差额。 第二步 开设各栏次项目的T形账户。如:“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支付其他与经营有关的现金”。 第三步 从利润表出发,将利润表的各栏次过入相应T型账户的各方。如:主营业务收入全额过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营业成本全额过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营业费用全额过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支付其他与经营有关的现金”;所得税全额过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支付所得税”。 第四步 根据资产负债表所有非现金项目的差额,逐个依据其账户记录调整计入或过入重新开设现金流量表各项目的 T型账户的借方或贷方。如逐个将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调整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的借方或贷方。值得注意的是: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应付工资、应交税金等可能涉及多个T型账户,其差额应依据明细账余额分别调整计入。 第五步 依据账务记录在现金流量表 T型账户中调整余额。如:计提的经营性职工的工资和福利费以及保险费由“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支付其他与经营有关的现金”的借方过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支付职工的现金”的贷方;计入营业费用的各项税金由“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支付其他与经营有关的现金”的借方,过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支付的其他税金”的贷方。 第六步 根据现金流量表项目T形账户的余额编制正式的现金流量表。 第七步 根据“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各个T形账户发生情况结合资产负债表的差额,编制补充资料中的“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即: 1.凡是T形账户调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项目(资产负债表项目)均应计入补充资料,非调整项目不计入补充资料。如:其他应付款中有偿还的债权,这一部分由于在调整时已计入了“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偿还的债权”。因此,在做补充资料时,予以剔除。 2.凡是利润表中已列作“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项目不再计入补充资料,未列入的即计入补充资料。如:收到的利息如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有关的现金”则在补充资料中不再计入“财务费用”栏。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过入步骤,可以通过分录来实现,第四步与第五步亦可结合在一起调整现金流量T形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