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回企业所得税款的会计处理
2016-7-26 0:0:0 用友T1小编退回企业所得税款的会计处理
退回企业所得税款的会计处理【问】在2010年度汇算清缴后,而在2011年退回企业的款怎么?
【解答】在2010年预缴所得税款10000元,上缴时所做分录如下:
计提:
借:所得税费用 1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0000
结转:
借:本年利润 10000
贷:所得税费用 10000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0000
贷:本年利润 10000
注:因预知当年利润须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所以未提取盈余公积。
在2011年局退回税款后,应做如下账务处理:
如果不涉度递延所得税,退回时做如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以前年度调整
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未分配利润
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可以到 T+搜索>>上找一下答案
相关阅读
- 麻烦问下,T3升级T6,是不是要先安装6.1,用工具升级,再导出帐套,安装6.5,再升级到6.5?2018-6-8 0:0:0
- 麻烦问下,账簿交接怎么操作2018-6-8 0:0:0
- 麻烦问下:增值税普票次月开了负数发票,做账时是否都要把财务联和发票联附在记账凭证后,另外当月作废的增值税普票怎么处理呢?谢谢!2018-6-8 0:0:0
- 黄色的加密狗驱动不了,在服务社区下载的驱动安装后也是不行,win2003的系统2018-6-8 0:0:0
- 黄色部分的最新成本错了,如何修改2018-6-8 0:0:0
- (-0.2)的2009次方乘(-5)的2010次方2018-6-8 0:0:0
- (时间是11点多的时候还没吃饭)体育考试立定跳远 和跑完50米后 然后走20几分钟去车站搭车2018-6-8 0:0:0
- ,小额纳税企业在营业大厅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点是多少2018-6-8 0:0:0
- 1。T3升级上来,增加了 人事管理模块 ,加密狗刷新了 薪资管理还是系那是演示版……--2.还有就是 登录进去经常会出现登录子系统失败,退出再登录进去就行-请教2018-6-8 0:0:0
- T+怎么把停用的员工永久显示出来2018-6-8 0:0:0
最新信息
- 还没开票的做到预收科目,那成本可以先做进去吗?
- 进入总账提示所选行业性质与科目不相符,去检查表提示数据库严重损坏,修复数据提示成功,再去检测又是严重错误
- 进入总账正常,打开报表,选择报表文件,提示正在使用或被锁定。另存为后,打开正常,但是点打印时提示内容如图。点确定,重新进入财务报表时就提示报表为试用版。重新打补丁后又可以进入,还是一样问题循环。求解??
- 进入报表系统显示
- 进入界面提示:请使用系统维护工具修复数据库:k:-记账宝-zwset.mdb! 是4G的 _0
- 进入系统是提示无法连接服务器
- 进入财务报表模块,总是提示当前运行的是试用版 ,多次注册了还有提示。-报表最多追加4页,-报表不能打印,总是保存下来在打印。-财务报表数据不准,,有时候对,有时候不对,
- 进入账套后,点击编制凭证,出现动态库JZBComp.dll加载失败,点确定,记账宝就退出了。怎么办?我的邮箱为<span class="__cf_email__" data-cfemail="b381858385808385878184f3c2c29dd0dcde">[email protected]</span>
- 进入软件总是要密码,但是在安装数据库的时候没有密码。
- 进入软件提示这个问题 11.5的版本 打了最新补丁。已经成功注册。
筹办期业务招待费的扣除规定探讨 筹办期业务招待费的扣除规定探讨 实事求是的讲,对于筹办期的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问题,本身不是一个原则性问题,实际就是一个很具体的操作性问题。大家对这个问题可以有不同的看法,类似这种问题在中也很常见,只要总局明确了观点,全国都按同意的意见执行就可以了。比如,就这个问题,有的税务机关就认为,筹建期发生的费用,虽然上可以作为开办费选择在生产经营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扣除。但是,根据以及商业常规,企业仍处于筹建期,不应该发生业务招待费。因此,筹建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由于筹建期没有收入,而且也不合理,就不允许计入开办费,永远不允许扣除。当然,这种说法可能细细去推敲,也有一些可商榷的地方。但是,总体也没有太大问题啦,本身这类问题就有模糊地带,大家可以有不同观点。但类似这种问题,我们只要大家明确一个统一的处理规则,都按统一的规则执行就可以了,这就是税法的确定性。最怕的就是大家都是执行的国家税收政策,但这个地方这么理解执行,那个地方那么理解执行,这个就让叫人发晕了。因此,在我们强调依法行政、强调维护人权益的当下,提升税法的透明度和执行层面的确定性,应该是我们追求的一个政策目标。总局对于公告出台文件解读,大企业司推行大企业复杂事项的事先裁定等等都应该是在做类似的努力。 对于筹办期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问题,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15号公告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从文件的表述来看,我们基本确定了第一个问题就是,筹办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不是永远不能扣除,而是将其60%先计入企业筹办费,这个总局明确了,各地税务机关就不应该再有什么不同理解。你可以有不同意见,但是既然政策解释权在总局不在你,你就需要严格按总局文件执行。不能说你认为总局这个规定不合理,我就不执行。第二个问题就是,这部分业务招待费60%计入筹办费,如何在前扣除呢?15号公告来了依据“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问题就在这个地方,“有关规定”究竟是什么规定,具体指哪一条规定呢。这里可能涉及到的规定会有如下几方面: 1、《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费用扣除的原则性规定; 2、《实施条例》关于业务招待费扣除的具体规定,即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中60%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扣除; 3、由于你将筹建期的业务招待费的60%计入筹办费,那筹办费扣除的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的规定,企业可以选择在经营开始年度一次性摊销或平均三年摊销。那我现在的问题就是,“按有关规定”究竟是按照什么规定呢。业务招待费计入筹办费了,是否在生产经营当年扣除时,仍然要依据《实施条例》的规定和当年业务招待费合并计算扣除限额呢?还是业务招待费计入筹办费了,性质就变为筹办费,“按有关规定”就是依据的国税函[2009]98号规定可以据实扣除,不再受到销售(营业收入)的限制呢? 对于这种具体的操作问题,公告可能从行文规范或习惯来看,不能写的如此具体。但不具体又导致执行层面的不确定性。此时,公告解读的作用就来了。总局办公厅对于15号公告的解读对这个问题是这么表述的:根据《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以按企业当年收入情况计算确定扣除限额。但是,对于在筹办期间没有取得收入的企业发生的上述费用如何进行税前扣除,未作具体规定。考虑到以上费用属于筹办费范畴,《公告》明确,企业筹办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直接按实际发生额的60%、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按实际发生额,计入筹办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的筹办费税务处理办法进行税前扣除。应该来讲,15号公告解读对“按有关规定”的解释是非常明确的了。首先,解读中“考虑到以上费用属于筹办费范畴”这句话表明,15号公告的观点是,筹办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性质上已经变为筹办费。其次,对这个筹办费,“按有关规定”,就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第九条规定是 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也就是说,筹办期的业务招待费,只要60%计入筹办费,就作为开办费在税前扣除了,并不再受销售(营业)收入比例的限制。 但是,在《纳税人不可不知的所得税新政》中,对这个问题的表述为:“15号公告第五条规定,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筹办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筹办费。企业生产经营开始后,其按照国税函[2009]98号文规定摊销的筹办费中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数额,加上当年度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之和,作为该年度企业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总额,按照《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计算扣除。”如果没有总局办公厅15号公告的解读,这篇文章表达的观点没问题,因为这篇文章使我们了解到了15号公告中这个“按有关规定”究竟是依据什么样的规定。但是,有了15号公告的解读后,该文观点似乎和公告解读就有点冲突了。 从合理性的角度来讲,筹办期的业务招待费即使60%计入筹办费,你也应该要保持他的性质不变,不能一计入筹办费就改变了性质,这个可能会导致避税问题。比如,税务机关如果没有加强对餐饮开票环节的管理情况下,纳税人可以在筹办期买餐饮预售卡,开具餐饮发票作为筹建期的业务招待费,并在筹建期后慢慢消费。但是,公告解读承担着提升税法透明度和确定性的任务。如果没有新的政策规定去否定他,个人观点是实际执行中还是应该按照公告解读表达的意思来执行更为妥当。 齐洪涛: 一、《实施条例》第七十条明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上述规定明确了以下内容: 1、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若企业此费用摊销年限为2年,当年要进行纳税调增处理;若企业此费用摊销年限为5年,税法上亦应按5年作为摊销年限,会计和税法没有差异,因此也不需要纳税调整。 2、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15号第五条关于筹办期业务招待费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对15号公告的解读:根据《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以按企业当年收入情况计算确定扣除限额。但是,对于在筹办期间没有取得收入的企业发生的上述费用如何进行税前扣除,未作具体规定。考虑到以上费用属于筹办费范畴,《公告》明确,企业筹办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直接按实际发生额的60%、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按实际发生额,计入筹办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的筹办费税务处理办法进行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15号及其解读明确了以下内容: 1、企业在筹建期间存在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纠正了之前部分业内人士主张的企业筹建期间没有开展生产经营,不存在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错误理解。 2、企业筹办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直接按实际发生额的60%、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按实际发生额,计入筹办费,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按不得低于3年的期限平均摊销,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因此,企业按实际发生额60%计入筹办费的业务招待费在扣除时不应受当年销售(营业)收入5‰的限制;筹办期间发生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在扣除时也不应受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限制。 三、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的《纳税人不可不知的所得税新政》一文,对筹办期间发生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在扣除的解读,我认为和上述文件有抵触。 1、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的《纳税人不可不知的所得税新政》一文,对企业在筹办期发生的包括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的费用费用的摊销表述为: 企业可以选择在经营开始年度一次性摊销或平均三年摊销。 此文对分期摊销的表述和《实施条例》规定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是有抵触的,仍应按《实施条例》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的《纳税人不可不知的所得税新政》一文解读:企业生产经营开始后,其按照国税函[2009]98号文规定摊销的筹办费中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数额,加上当年度发生的业务招侍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之和,作为该年度企业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总额,按照《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计算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的《纳税人不可不知的所得税新政》解读和15号公告解读是有很大差异的。15号公告解读:企业筹办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直接按实际发生额的60%、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按实际发生额,计入筹办费,按照《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的筹办费税务处理办法进行税前扣除。也就是将上述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按不得低于3年的期限平均摊销。而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的《纳税人不可不知的所得税新政》要求将计入开办费的业务招侍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和当年度发生的业务招侍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相加后按规定比例扣除,这样处理很可能造成部分业务招侍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能在当期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虽然在当期不能税前扣除,还可以想以后年度无限期结转扣除,但业务招待费却成了永久性差异,失去了税前扣除的机会。 我认为,在实际操作中仍应按国税函[2009]98号规定处理开办费的业务招侍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即开办期间发生的业务招侍费的60%和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实际发生额,企业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按不得低于3年的期限平均摊销;当年度发生的业务招侍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按照《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计算扣除。
营改增后建筑安装业和房地产业有哪些部分可以抵扣? 营改增后建筑安装业和房地产业有哪些部分可以抵扣?[]
首先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均可抵扣。
土地增值税和增值税不是一个税种,所以不能抵扣。
能抵扣的有:
建安企业和房地产企业其实分属两类企业,房地产企业拿地之后,通常通过出包的方式将工程交付于建安企业建造完成。所以分两类举例。
建安企业:砂石土料等建筑安装材料购进时可以取得专票抵扣。等。
房地产企业:购买建安企业的建筑安装服务可以取得专票抵扣。外购的营销宣传等现代服务业可以取得专票抵扣。等等。
- 经常出现账套年度演示期限已到期,怎么办?
- 麻烦问下,T3升级T6,是不是要先安装6.1,用工具升级,再导出帐套,安装6.5,再升级到6.5?
- 麻烦问下,账簿交接怎么操作
- 麻烦问下:增值税普票次月开了负数发票,做账时是否都要把财务联和发票联附在记账凭证后,另外当月作废的增值税普票怎么处理呢?谢谢!
- 黄色的加密狗驱动不了,在服务社区下载的驱动安装后也是不行,win2003的系统
- 黄色部分的最新成本错了,如何修改
- (-0.2)的2009次方乘(-5)的2010次方
- (时间是11点多的时候还没吃饭)体育考试立定跳远 和跑完50米后 然后走20几分钟去车站搭车
- ,小额纳税企业在营业大厅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点是多少
- 1。T3升级上来,增加了 人事管理模块 ,加密狗刷新了 薪资管理还是系那是演示版……--2.还有就是 登录进去经常会出现登录子系统失败,退出再登录进去就行-请教
我国物流企业税收负担研究报告 我国物流企业税收负担研究报告 为全面了解我国物流企业负担情况,深入反映物流行业税收政策诉求,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物流学会于2013年对927家物流企业2008-2012年5年税收支出情况进行了统计调查。被调查企业涉及运输、仓储、货代、快递和其他等5大物流业务板块,样本取自国有、民营、外资和中外合资企业等不同类型,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一、物流企业税收支出增长快于营业收入和利润增长速度 我国物流企业的税收支出主要在三个环节:一是提供服务环节,涉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印花税;二是收益实现环节,涉及和;三是服务设施的持有和使用环节,涉及车辆购置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和契税。 近年来,物流企业税收支出增长较快。样本数据显示,样本物流企业2008-2012年税收支出平均增长9.81%,而同期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分别增长4.56%和3.29%。对比计算,税收支出增幅比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分别高出5.25和6.52个百分点,大大快于同期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的增长速度。 从税收支出结构来看,2008-2012年样本物流企业最大的税收支出税种是企业所得税,其次是营业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税收支出占总税收支出的80.75%。从2008-2012年变动趋势来看,受部分地区“营改增”试点影响,2012年营业税支出占比有4.07个百分点的下降,增值税支出占比有所上升。土地使用税税收支出占比呈先升后降趋势,反映出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的政策效应。 物流企业各业务板块税收支出结构差异较大。运输业的营业税支出占比最高,货物代理业、仓储业和快递业的企业所得税所占比重较大。仓储业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税收支出,运输业的车船税支出占比明显高于其他板块。 二、物流企业税收负担高于全国宏观税负水平 评价物流业税收负担水平的高低,需要与社会平均水平进行比较。本次调查,将全国宏观税收负担水平(全国税收收入/GDP)作为比较依据;同指标的物流业税负水平计算公式为:物流业税收负担水平=物流业的税收支出/物流业增加值。 样本数据显示,2008-2012年样本企业五年间的平均税收负担水平为20.19%,高于全国同期宏观税负水平(18.26%)1.93个百分点,且税收负担水平呈逐年递增趋势。如果考虑到物流企业不作为人但实际负担的隐性税收支出,五年间样本企业实际税负平均水平为26.79%,比宏观税收负担均值高出8.53个百分点。 对于不同业务板块,考虑隐性税收支出的情况,运输业是税收负担最重的板块,仓储业次之,然后是货代和快递业,且物流业所有板块税负水平均高于全国宏观税负水平。 三、现行税收制度对物流业发展的影响 物流业是新兴的服务业。通过整合社会资源,进行一体化运作,网络化经营,提供专业化、社会化的物流服务,是其基本的运作模式。现行税收制度与这种新的模式还不能够完全适应,必然影响物流业发展。 一是物流业税负偏重,不利于企业成长壮大 物流业是充分竞争的行业,物流企业平均利润率呈逐年下降趋势。仓储企业为3%-5%,运输企业为2%-3%,货代和一般物流服务的利润率仅为2%左右。而企业税收负担却高于全国宏观水平,税收支出的增长速度又快于营业收入和利润增长。较低的利润率和较高的税收负担,导致大型企业缺乏发展后劲,小型企业难以为继。 2012年以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逐步在全国推开,物流企业税收负担进一步加重。特别是交通运输服务税率设置,从营业税体制下的3%上升到增值税体制下的11%,再加上抵扣不足,导致物流业尤其是从事交通运输服务的企业税负增加较多。与原来的营业税体制相比,多数企业增加一倍左右。物流企业处于产业链条的下游,很难通过提高服务价格来弥补税率升高带来的负担。虽然有的地方采取了补贴的方式,但这种临时性办法也很难复制和延续。这就进一步加重了物流企业的税收负担,削减了利润空间,不利于企业成长壮大。 此外,财政部和国家总局2010年发布的《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提出,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不仅形成了房产占地实际上的重复纳税,也进一步加重了企业的税收负担,而且在执行中也会产生地价确定标准不统一等征管问题,不利于仓储型物流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是增值税税率不统一,对物流业一体化运作形成制约 整合运输、仓储等各个业务环节,通过一体化运作降低社会物流总成本,是物流业基本的运行特征。而物流业各环节税目不统一、税率不相同是长期困扰行业发展的瓶颈问题。营业税制度下将物流业务划分为交通运输业和服务业两类税目,分别实行3%和5%的税率。为此,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办发〔2011〕38号,业内称“物流国九条”)明确指出:“要结合增值税改革试点,尽快研究解决仓储、配送和货运代理等环节与运输环节营业税税率不统一的问题。”而2012年开始的“营改增”试点政策,仍然对物流业设置了“交通运输服务”和“物流辅助服务”两个税目,税率分别为11%和6%。这不仅与国务院要求不相符合,不适应现代物流业发展的需要,也增加了税收征管工作的难度,增大了物流企业的纳税风险。 三是跨区域统一纳税无法实现,对物流业网络化经营形成障碍 网络化经营也是物流企业基本的运行模式之一。2008年新的《企业所得》实施后,取消了对物流企业所得税统一缴纳的规定。在全国范围内经营,设置分支机构的物流企业执行《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办法》(财预〔2012〕40号)。企业分支机构按照规定,应分别就地按月或者按季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不得总机构统一纳税。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方式,不利于企业及时在集团内部统筹盈亏,割裂了物流企业的网络关系,增加了集团运营成本和税负,制约着物流企业做强做大。 物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集团型企业也面临着不能合并纳税的问题。大型物流企业普遍具有集团统一管控,分子公司分散经营的组织结构。随着集团内部集中采购和专业化运作,极易形成同一企业集团内不同纳税主体间的进销项费用严重不匹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2011年12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中国东方航空公司执行总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11〕132号),允许中国东方航空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合并缴纳增值税,但是没有在全行业推开。 四是物流业所属行业边界模糊,适用税目、税率认定不清 现代物流业是一个复合型产业,涉及运输、仓储、货代、快递、配送、信息等多种业态,目前我国尚未统一物流行业认定标准,导致对物流业所属业态适用的税目、税率认定不清。如,“营改增”之前,对于快递业务各地按营业税中的交通运输业、服务业、邮电通信业三个不同税目征收营业税。由于三个税目的税率相差不大(3%、5%),因此矛盾不太突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矛盾开始凸显。快递企业或被认定为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适用11%的税率缴纳增值税;或被认定为提供物流辅助服务,适用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或依然按提供邮电通信服务,缴纳3%的营业税。《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虽然增加收派服务税目,但是收派服务与交通运输服务很难界定,势必增加纳税征管难度。 五是针对物流业的税收支持政策不多,力度不足 “十一五”和“十二五”两个五年规划,都把物流业作为独立的产业门类单设一节,要求“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但物流业的产业地位并没有在税收政策中得到充分体现。近年来虽有个别税收支持政策出台,但都是零散的、适用面不大的规定。针对整个物流业的政策只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物流企业有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208号)和《关于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3号)。到目前,国税发〔2005〕208号政策已于2013年8月1日失效,而财税〔2012〕13号,将于2014年12月31日到期,同样面临后续政策的跟进问题。 已出台的税收支持政策落实不够。对于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政策,有企业反映,部分地区对物流企业认定和政策执行人为设限,导致符合条件的企业无法享受该项政策。对于专业建造并出租仓储设施的企业,部分地区不予认定为物流企业。还有的地区重新调整了土地级别,提高了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导致政策减负效应大幅削弱。 刚刚出台的财税〔2013〕106号文,明确提出国际货代服务政策,但是在政策落实中存在较大问题。由于没有统一明确的政策解释,加上对行业情况和运作模式不够了解,各地税务机关在地方解释和操作中存在较大偏差,一些地方要求提供国际运输合同作为备案材料,不符合行业实际情况,国际货代免税政策也没有得到有效落实。 四、完善我国物流业税收制度的政策建议 物流业是是支撑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加快物流业发展,对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国民经济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办发〔2011〕38号,业内称“物流国九条”)明确提出,“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根据物流业的产业特点和物流企业一体化、社会化、网络化、规模化发展要求,我们建议,把物流业作为独立的服务产业看待,统筹完善有关税收政策。 (一)统一物流业各环节增值税税率 建议将“货物运输服务”和“物流辅助服务”统一执行6%的税率。此举不仅符合国务院“物流国九条”基本精神,有利于物流业一体化运作,体现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导向;而且符合“营改增”试点中“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的指导思想,有效解决了试点中交通运输业税负大幅增加的问题;同时,减少了操作层面的麻烦,有利于降低征管成本,适应物流业一体化运作、网络化经营的特点。建议设立“综合物流服务”税目,对运输、仓储、货代、配送等物流业务各环节实行统一税率、统一发票。 (二)允许物流企业集团统一纳税 建议允许集团型物流企业实行企业所得税总分机构统一申报缴纳,取消对跨省市总分机构物流企业实行“就地预缴”的政策。允许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物流企业集团总机构纳税人实行增值税合并纳税。 (三)进一步落实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政策 建议进一步明确物流企业认定范围。凡是专业化、社会化的仓储设施用地均可享受该项政策。明确将专业建造并出租仓储设施的企业和提供仓储服务的仓库企业视同专业物流企业。进一步明确物流基础设施平台建设类单位(物流园区、物流中心、货物中转站)享受该项政策。 由于该项政策2014年即将到期,考虑其对物流业发展的积极作用,建议将该项政策长期实施。 (四)调整和修订不合理税收政策 为解决交通运输业“营改增”后税负增加的问题,建议对于交通运输业近五年内购置的存量资产(如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允许每年计提的折旧额中包含的进项税额核定为可抵扣进项税额;或者按照合理的折算比例折算企业期初留抵进项税额。对于物流业一些相对固定的支出(如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按照行业平均水平测算应抵减比例,将这些项目的支出作为减计收入处理,计算销项税额。 在房产税方面,建议对于已经统一缴纳了土地使用税的专业物流企业,不再将地价再次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专业物流企业使用的房产地价不再计入房产原值。 对于国际货代免税政策,建议取消以国际运输合同作为备案材料的规定,要求国际货代企业保存运输单据(提单、运单、分单、货物清单等)或国际航行船舶出口岸许可证以及相关的结算单据作为备案材料。对于从事国际货代业的企业,按照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列示的“国际货运代理、国际船舶代理”认定其可从事国际货代业务。 (五)出台支持物流业发展的长效税收政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一节中提出,要完善税收制度,按照统一税制、公平税负、促进公平竞争的原则,加强对税收优惠特别是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的规范管理。建议将物流业纳入重点支持的现代服务业领域,在税收政策中体现物流业的产业地位。根据产业特点和企业发展要求,统筹协调多部门关系,统一出台物流业综合税收政策,发挥财税政策的支持和引导作用,促进我国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建设,为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提供物流服务保障。
- 请问:修改制单人后以前做账的制单人不能同步修改吗?以前做好的账的制单人姓名?
- 请问,我们缴纳的税款入库到哪里了?在哪里可以看出入哪个金库了?三方协议上能看出吗?
- 请问,我先前收到一笔货款,不知道是谁付的,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未知;现在确认是谁付的后,我该怎样调账
- 请问,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供应商开给我们的进项名字开错了,已经被我们认证了,但是客户那边作废重开了一张,重开的未认证,这种进项转出要怎么做的?直接做一张红字红冲就可以了么?
- 请问,我看她写的期限是一年,那么一年以后,现在建立的帐套还在么
- 请问,我进项一个东西含税价是62元,税负率算1.2%,进销都是17%的税钱收,卖出去我要卖多少钱才不会亏呢?有公式吗
- 请问,新版的国税季报利润表里,本期金额和上期金额怎么填,取哪个数呢,谢谢
- 请问,用友建账建筑行业行业性质选哪个?
- 请问,财务做帐时后面附的合同必须是原件吗?
- 请问:店铺转让费10万元放在什么科目核算?新店。如果要摊消,几年摊完比较合理。坐得各位高手解答。谢谢。
年度数据恢复失败 年度数据恢复失败
问题号: | 2045 |
---|---|
解决状态: | 临时解决方案 |
软件版本: | 其他 |
软件模块: | 总账 |
行业: | 通用 |
关键字: | 年度数据恢复失败 |
适用产品: | ACCESS产品 |
问题名称: | 年度数据恢复失败 |
问题现象: | 数据库被停电损坏,用软件恢复后关系等数据恢复不完整。 |
问题原因: | 数据库损坏严重,恢复软件无能为力。 |
解决方案: | 采取在系统SYSTEM/TMP文件夹中找以前系统备份的数据库的方法,找到以前年度的TMP临时备份数据库,恢复回相应的年度文件夹中。 |
补丁编号: | |
录入日期: | 2016-03-16 15:23:45 |
最后更新时间: |
- 钱流信息-现金银行收支查询-查询结果的明细列表会出现以下错误:-如果收款单中填写了2个收款账户,在查询列表中会出现相同的两条数据。-例,收款单001 账户A 1000元 账户B2000元-明细列表是 :-单号001 账户A 1000元-单号001 账户B 2000元-单号001 账户A 1000元-单号001 账户B 2000元
- 销售业务-业务场景 客户是卖布艺的 材料是平方 购进 卖的时候是以长-宽 得出来的平方,但是软件中 只能填一个数量 能否 把 数量设定公式 =长-宽的值 这样 数量-单价就是最终的金额了
- 销售出库单怎么新增?为何没有增加按钮?是账套有问题?还是操作问题?
- 销售成本明细表里边折后价(只有一个商品)显示0,其他的的都正常,是哪里出了问题
- 销售时,仓库有100个商品,客户购买了50个商品,并支付了50个商品的钱,那我仓库就应该出库50,还剩50。但他是分批拿走货的,我还要知道仓库还剩多少,他拿走了多少,还有多少没拿走?业务流程应该怎么弄?怎么做?
- 采购单据进行正常单据记账生成凭证,销售单据不想生成凭证,手工做凭证,月底核算模块可以正常结账吗?
- 采购订单做完,审核后,新增采购入库单参照订单生成时,含税单价会自动多出0.01分钱,含税总金额就多出好多,与订单就不一样了,这是怎么回事?数量都是完全一样。
- 采购订单流转生成采购入库单时,流转是灰色的,不可用,怎么办?
- 采购退货的红字采购入库单审核提示现存量不足,有什么办法可以把单据审核掉呢?
- 重新计价后好不好恢复
加密狗服务启动项启动不了,软件修复了也不行 加密狗服务启动项启动不了,软件修复了也不行
首先要卸载电脑管家、安全卫士之类的软件,重新安装软件,如果还不行则只能重做系统了@李日国_大桐江电子: 没有杀毒软件,软件修复了不行。是不是系统原因?对,系统中有某些程序阻止服务启动,系统优化时常常见到,建议重做系统!祝好运!您先看下服务列表里有没有其他商贸宝的服务启动了,如果有把服务停止掉再启动这个服务,如果没有尝试重启下电脑,还是不行备份数据,卸载重装软件,修复安装没有用的要把之前的删除干净,这个是必须的。@服务社区黄旻: 谢谢@李日国_大桐江电子: 谢谢@服务商_周健_用友远程服务: 卸载干净试了也不行,估计是系统原因了@芜湖云友软件顾金妹:如果删除干净肯定可以的。注册表及安装目录什么的都要删除干净。如果不行,把数据库也删除@芜湖云友软件顾金妹:不客气的[/可爱]
某物料今天入了一笔入库单,但是出库单昨天已经做出库了。入库单审核后再审核昨天的入库单系统可以审核通过,查询存货明细账结果显示也是先出库后入库,请问该如何控制存货出入库时间呢? 某物料今天入了一笔入库单,但是出库单昨天已经做出库了。入库单审核后再审核昨天的入库单系统可以审核通过,查询存货明细账结果显示也是先出库后入库,请问该如何控制存货出入库时间呢?[]
需要如何控制存货按照出入库时间先后顺序呢?@ruirui1433514084:报表中的日期是根据单据日期排列的,不是根据审核日期排列的,所以是这样的显示。这个没有办法按您想的设置。这是系统现有的机制。如果您对这个有强烈的要求,可以联系您的服务商提交支持网问题。谢谢!选项设置-库存-可用量设置为控制,同时单据设计中日期设置为不能修改。@长沙企创tanglin0:我的意思是我昨天没入库就做了一笔入库单且单据日期为昨天的,今天发现了结果做了一笔单据日期为今天的结果先审核入库单然后再审核出库单结果都可以审核通过,那么问题就有了,系统没有按照单据日期控制可用量@畅捷服务姚培德:已经选择了可用量控制的,在没有入库且审核入库单的时候,出库单是没办法审核的,但是审核顺序变化了既先审核入库单再审核出库单,即使是入库单时间晚于出单单的单据时间系统都可以审核通过,且查询库存明细账会出现先出库后入库的情况是的目前审核是查的现存量和可用量的。@ruirui1433514084:如果实在纠结的话,可以联系服务商提交个支持网的需求,看一下需求经理是否会进行规划这个功能。
- 销售订单,联查都已经没有后续单据了,但是还是一直提示单据已后续执行,不能弃审。
- 销售订单,表头,字段的位置可以移动吗?如何移动控件位置? _0
- 销售费用分摊单,什么情况下适合进行分摊,我方付运费时?还是客户方付运费我方暂时垫付时?
- 销货单已经部分出库,做了出库单,现在想要在不删除出库单的前提下将销货单弃审后修改价格再重新审核能实现吗?还是说一定要把出库单删除后才能够弃审销货单?
- 销售报表上怎么把单据的备注显示出来
- 销售排行榜报表和图表怎么显示
- 销售排行榜统计的数据是扣除退货的吗?
- 销售统计表想某一自定义数值型要显示但不做合计可以吗?
- 销售订单上能不能显示客户应收款?
- 销售订单如何自动带出最新的销售单价?
用友U8.61产品定额每月变动表全展时效率太低U8.61产品定额每月变动表全展时效率太低
U8.61-产品定额每月变动表全展时效率太低
自动编号: | 2551 | 产品版本: | U8.61 |
产品模块: | 销售管理 | 所属行业: | 通用 |
适用产品: | U861--管理会计--成本管理 | 关 键 字: | 产品定额每月变动表全展效率问题 |
问题名称: | 产品定额每月变动表全展时效率太低 | ||
问题现象: | 已打上86268,86516,86850补丁,在8月30日产品定额每月变动表全展时效率太低,展开了两次,一次是在上午耗时1个半小时,下午又展开一次,从14:40分开始到17:40分才结束,效率太低。 | ||
原因分析: | 同解决方案 | ||
解决方案: | 此问题研发人员已经出具相关补丁,由于【861、860sp版本】补丁,现已通过【补丁自动更新系统】发布,此问题的补丁在自动更新系统中编号为【KB-U861-0389-060920-90759.msi】 请使用下载中心【补丁编号1835:补丁自动更新工具】安装补丁解决此问题;该补丁完善了产品定额每月变动表全展效率问题。 【友情提示】 补丁自动更新工具的安装及使用说明,请参见补丁中的详细说明 温馨提示: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欢迎进入用友云基地。 |
用友U8.51存货生成凭证的数据与单据上的记录不一致_0U8.51存货生成凭证的数据与单据上的记录不一致
U8.51-存货生成凭证的数据与单据上的记录不一致
自动编号: | 3824 | 产品版本: | U8.51 |
产品模块: | 存货核算 | 所属行业: | 通用 |
适用产品: | U851 | 关 键 字: | 凭证 |
问题名称: | 存货生成凭证的数据与单据上的记录不一致 | ||
问题现象: | 生成凭证时有两条分录,在选择两条分录生成凭证时出现一条分录与刚选择的分录无关且税金不对,借贷两方不平衡。 | ||
原因分析: | 该凭证应在上月生成,跨月生成凭证造成的问题 | ||
解决方案: | 进入存货恢复月末结帐到上月,重新生成凭证,问题解决 温馨提示: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欢迎进入用友云基地。 |
用友U8.51取数公式保存后,不同单位的报表公式均变成了最后一家单位定义的公式U8.51取数公式保存后,不同单位的报表公式均变成了最后一家单位定义的公式
U8.51-取数公式保存后,不同单位的报表公式均变成了最后一家单位定义的公式
自动编号: | 6650 | 产品版本: | U8.51 |
产品模块: | 合并报表 | 所属行业: | 通用 |
适用产品: | 851 | 关 键 字: | 合并报表公式 |
问题名称: | 取数公式保存后,不同单位的报表公式均变成了最后一家单位定义的公式 | ||
问题现象: | 只在集团公司服务器上安装了合并报表,各客户端没有安装,集团公司下的各子公司有五种不同行业性质的子公司:有房地产业,旅游饮食业,中小学,普通事业单位和新会计制度。我在服务器上选择各子公司来定义报表,对于各报表的公式保存有没有影响? | ||
原因分析: | 因为合并报表的公式保存时按客户端保存,导致确有此问题。 | ||
解决方案: | 在同一机器上,可以在取数公式定义中进行样表公式的导入和导出。请记录不同单位的导出的文件名,选择某个公司后,需要取数时,再导入该公司的公式进行计算。 温馨提示: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欢迎进入用友云基地。 |
- 经常出现账套年度演示期限已到期,怎么办?
- 麻烦问下,T3升级T6,是不是要先安装6.1,用工具升级,再导出帐套,安装6.5,再升级到6.5?
- 麻烦问下,账簿交接怎么操作
- 麻烦问下:增值税普票次月开了负数发票,做账时是否都要把财务联和发票联附在记账凭证后,另外当月作废的增值税普票怎么处理呢?谢谢!
- 黄色的加密狗驱动不了,在服务社区下载的驱动安装后也是不行,win2003的系统
- 黄色部分的最新成本错了,如何修改
- (-0.2)的2009次方乘(-5)的2010次方
- (时间是11点多的时候还没吃饭)体育考试立定跳远 和跑完50米后 然后走20几分钟去车站搭车
- ,小额纳税企业在营业大厅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点是多少
- 1。T3升级上来,增加了 人事管理模块 ,加密狗刷新了 薪资管理还是系那是演示版……--2.还有就是 登录进去经常会出现登录子系统失败,退出再登录进去就行-请教
请问!单位进项票比较多!该怎么弄!既可以保证税务局的税负率!又可以让我的库存显示的没有那么大!怎么做帐务处理,欢迎分享 请问!单位进项票比较多!该怎么弄!既可以保证税务局的税负率!又可以让我的库存显示的没有那么大!怎么做帐务处理,欢迎分享[]
不要全部认证掉啊,以后少开点首先你需要知道当月开票多少,然后你需要缴纳多少税才与前面税负率持平,再进行倒推多少票据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