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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赠非货币性资产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2017-3-28 0:0:0 用友T1小编

受赠非货币性资产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受赠非货币性资产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企业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确定的入账价值,是指按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计入受赠资产成本的金额,包括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的价值(不含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和因接受捐赠资产另外支付的构成受赠资产成本的相关税费。企业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捐赠,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及相关税费作为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的入账价值;捐赠方未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其市价或同类、类似非货币性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及相关税费作为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的入账价值,借记“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科目,一般纳税人按规定如涉及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应按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接受捐赠待转的资产价值,贷记本科目(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按因接受捐赠资产支付或应付的除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应税收入,是指根据有关凭据等确定的、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的价值和由捐赠企业代为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含按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应计入受赠资产成本的由受赠企业另外支付或应付的相关税费。

  对接受非货币性资产捐赠的处理又分以下两种情况。

  1、接受非货币性资产捐赠收入并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规定,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接受非货币性资产捐赠收入,占应纳税所得小于50%,应将接受非货币性资产捐赠收入全额并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例: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17%,所得税率33%,2005年7月接受商品捐赠100万元,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款17万元,截至年末该存货尚未处置。2005年度乙公司利润总额为250万元,假定除接受捐赠资产外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

  (1)7月接受商品捐赠时:

  借:库存商品1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

   贷: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117

  (2)非货币性资产捐赠收入占应纳税所得额的比率=(100+17)÷250×100%=46.8%<50%,则非货币性资产捐赠收入应并入接受捐赠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2005年应纳税所得额=250+117=367(万元)

  应纳税额=367×33%=121.11(万元)

  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117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117×33%)38.61

     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78.39

  注:若下年将该商品耗用或售出时,再作:

  借: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78.39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78.39

  2、接受非货币性资产捐赠收入分五年并入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转让所得、债务重组所得、捐赠收入,占应纳税所得50%及以上的,并入一个纳税年度缴税确有困难,才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

  经纳税调整后,若纳税人当年发生亏损,则可以认定上述所得(收入)超过当年应纳税所得的50%;若纳税人当年有应纳税所得,则以上述所得(收入)与当年应纳税所得之比确定。当年实现应纳税所得是指,上述所得(收入)未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的应纳税所得。实际中,当上述比率等于或大于50%时,纳税人一般会选择在五年期间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

  例: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17%,所得税率33%,2005年9月接受某企业捐赠的已使用锅炉一台,据捐赠方提供的有关凭据该锅炉原值100万元、已提折旧20万元,丙公司为运输锅炉支付10万元,当月作为固定资产投入使用。2005年度丙公司利润总额为100万元,假定除接受捐赠资产外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

  (1)9月接受资产捐赠时:

  借:固定资产90

   贷: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80

     银行存款10

  注意: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为90万元,是依据《企业会计制度》:“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按税法规定确定的接受捐赠资产的价值是80万元,是依据财会[2003]29号规定:“有关凭据等确定的、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的价值和由捐赠企业代为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含按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应计入受赠资产成本的由受赠企业另外支付或应付的相关税费。”

  非货币性资产捐赠收入占应纳税所得额的比率=80÷100×100%=80%>50%,则非货币性资产捐赠收入可按5年期限平均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2005年应纳税所得额=100+80÷5=116(万元)

  应纳税额=116×33%=38.28(万元)

  账务处理为:

  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16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16×33%)5.28

     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10.72

  假定在接受锅炉捐赠的第2~5年度分别实现利润0、-6、-16、-26万元,则:

  第二年:

  应纳税额=16×33%=5.28(万元)

  账务处理为:

  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16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5.28[(16×33%)]

     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10.72

  第三年:

  应纳税额=(16-6)×27%=2.7(万元)

  账务处理为:

  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16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2.7

     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13.3

  第四年:

  应纳税所得额=16-16=0,不纳税。

  账务处理为:

  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16

   贷: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16

  第五年:

  应纳税所得额=16-26=-10,不纳税,其亏损10万元可由企业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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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模块如何制单

应收模块如何制单 应收模块如何制单

通知识库
问题号:35237
适用产品:T6系列
软件版本:T6-企业管理软件V6.1
软件模块:应收管理
问题名称:应收模块如何制单
问题现象:在应收模块如何制单?
问题原因:见问题答案
关键字:应收模块如何制单
解决方案:<P class=kadov-p>按以下步骤操作:<BR>1、日常处理-制单处理,进入查询界面</P>
<P class=kadov-p>2、单击选择‘制单类型’,制单类型包括发票制单和应收单制单、结算单制单、核销制单、票据处理制单、并账制单、现结制单、坏账处理制单、转账制单、汇兑损益制单</P>
<P class=kadov-p>3、在单据列表中,选择需要生成凭证的单据,点‘制单’</P>
<P class=kadov-p>4、保存后,当前凭证会传递到总账系统。</P>
行业:通用
补丁编号:
解决状态:最终解决方案
录入日期:2016-03-16 15:23:45
最后更新时间:

营改增试点扩围后邮政业如何申报缴纳增值税

营改增试点扩围后邮政业如何申报缴纳增值税 营改增试点扩围后邮政业如何申报缴纳增值税 《部、国家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改征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文件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月1日起,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由于铁路运输业增值税实行的是汇总缴纳,性质比较特殊,这里不再赘述。但对于邮政业来说,缴纳增值税会面临新的问题。那么,作为邮政业2014年该如何申报缴纳增值呢?   依照财税〔2013〕106号文件规定:邮政业,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邮件寄递、邮政汇兑、机要通信和邮政代理等邮政基本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   邮政普遍服务,指函件、包裹等邮件寄递,以及邮票发行、报刊发行和邮政汇兑等业务活动。函件,指信函、印刷品、邮资封片卡、无名址函件和邮政小包等。包裹,指按照封装上的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独立封装的物品,其重量不超过50千克,任何一边的尺寸不超过150厘米,长、宽、高合计不超过300厘米。   邮政特殊服务,指义务兵平常信函、机要通信、盲人读物和革命烈士遗物的寄递等业务活动。   其他邮政服务,指邮册等邮品销售、邮政代理等业务活动。   小规模人的涉税处理   某县邮政局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假如2014年1月,按照国家规定的业务范围、服务标准和资费标准,向我国境内用户提供邮政普遍服务,取得邮政服务收入8万元。与此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机要通信、国家规定报刊的发行,以及义务兵平常信函、盲人读物和革命烈士遗物的免费寄递等特殊服务业务,取得特殊服务收入6万元。另外,该邮政局还取得邮册等邮品销售、邮政代理等其他邮政服务收入20.6万元。假定该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了增值税手续,那么,该邮政局2014年1月应如何申报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3〕106号文件,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的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特殊服务,免征增值税;提供其他邮政服务,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这样,该邮政局当月提供的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特殊服务不缴纳增值税。因此,该邮政局2014年1月应申报缴纳增值税为0.6(20.6÷1.03×3%)万元,其他服务收入14(8+6)万元按免入申报,不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计算   某市邮政局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假如2014年1月,按照国家规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取得邮政服务收入价税合计290万元;按照国家规定提供特殊服务业务,取得服务收入价税合计300万元。同时,提供其他邮政服务,取得服务收入价税合计111万元;提供收派服务,取得服务收入价税合计106万元。另外,该邮政局为其他企业出口货物,提供邮政业服务和收派服务收入价税合计80万元;给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代办业务取得代理收入价税合计60万元;为金融机构代办金融保险业务,取得代理收入价税合计70万元。已知该邮政局当月共取得符合抵扣条件的增值税进项税额30万元,但无法准确划分征免税进项税额。假定该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了增值税免税手续,那么,该邮政局2014年1月应如何申报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3〕106号文件,邮政业在境内提供的其他邮政服务,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邮政业在境内提供的收派服务,属于物流辅助服务,就其收派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而收派服务,指接受寄件人委托,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函件和包裹的收件、分拣、派送服务的业务活动。收件服务,指从寄件人收取函件和包裹,并运送到服务提供方同城的集散中心的业务活动;分拣服务,指服务提供方在其集散中心对函件和包裹进行归类、分发的业务活动;派送服务,指服务提供方从其集散中心将函件和包裹送达同城的收件人的业务活动。   与此同时,财税〔2013〕106号文件还规定,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的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特殊服务,免征增值税;境内的单位和个人为出口货物提供的邮政业服务和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另外,财税〔2013〕106号文件还延续了邮政业服务原营业税优惠政策规定,即自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含各级分支机构)代办速递、物流、国际包裹、快递包裹以及礼仪业务等速递物流类业务取得的代理收入,以及为金融机构代办金融保险业务取得的代理收入,免征增值税。   据此,该市邮政局2014年1月份增值税计算过程如下。   1.免税收入部分: 290+300+80+60+70=800(万元);   2.应税收入价税合计:111+106=217(万元);   3.应税收入不含税收入:111÷1.11+106÷1.06=200(万元);   4.进项税额转出:30×[800÷(800+200)]= 24(万元);   5.应申报缴纳增值税:(111÷1.11×11%)+(106÷1.06×6%)——(30——24)=11(万元);   6.应申报增值税免税收入800万元。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财税〔2013〕106号文件,邮政储蓄业务按照“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不属于这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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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
    您好!您理解的是对的,要在T6 6.1环境下使用T3升级T6的工具,升级完成后,恢复到6.1环境,备份出6.1的数据,安装6.5,再升级到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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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怎么看到的都是一样的是583.03叻。
    [/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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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收入才能结转成本的
    那成本挂哪个科目啊?
    其他应收款吗?
    @若只如初见520:要是销售的产品的话,产品本来做在库存里啊,要是人工施工的话,做在工程施工里,等有了收入在结转成本的
    成本与收入相对应,确认收入才能结转成本
    我们是人力资源公司,签了一份人事代理协议,代缴五险一金。之前收到他们的钱做了预收账款,还没给开票,现在给他们缴纳了五险一金,这些费用是入到成本吗?
    @若只如初见520:代付代缴应该走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
    @口袋的天空焕:那我做到其他应收款,等到开票了,有收入后,把预收的转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应收款转入主营业务成本,,这样对吗
    @若只如初见520:代缴的五险一金你们也给开票么?
    @口袋的天空焕:开在一张发票上面,昨天还一直纠结这个问题,受累帮忙看看
    代缴的五险一金你们不是已经说到客户的款项了么,那个不应该作为你们的成本吧?
    @口袋的天空焕:我现在也纠结是做成本还是其他应收款冲了,税务局说这张发票的开票金额都要入营业额,那我支出的是不是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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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复执行修复工具,直到修复到没有错误为止。建议备份好之前数据,损坏严重的情况下,也有可能修复不好,无限报错。
    use ufdata_071_2015
    select * from code执行这语句时报上述错误
    @廖深根:构架损坏可能很难修复。尝试使用工具下载中的数据库修复工具,进行修复。
    然后还有个账套也是提示所选行业性质与科目不相符,经检查无误,但是进入账套还是提示不符
    @廖深根:根据您的描述,一致性错误导致的行业性质与科目不相符,您先修复成功,再来解决这个问题吧。
    修复数据库?
    @廖深根:请参考之前给您的回复。尝试使用工具下载中的数据库修复工具,进行修复。但是结构错误很难修复,工具只能修正一些简单错误。不保证工具一定管用。如果持续报错,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数据修复公司尝试修复。
    @服务社区窦佳:工具使用前,请注意备份账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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