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固定资产的废旧材料产生的运费能否抵扣?
2017-3-18 0:0:0 用友T1小编拆除固定资产的废旧材料产生的运费能否抵扣?
拆除固定资产的废旧材料产生的运费能否抵扣?问:我公司因固定资产报废,拆除了一批废旧材料,需要从固定资产所在处,拉回到废旧物资库后,用于重新生产用,产生的运费能否抵扣?为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规定:
“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规定:
“第十九条 条例第九条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因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符合规定的运费,除上述规定范围内不能抵扣外,是可以按规定进行计算抵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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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帐款查询明细帐和对帐单的时候问题? 应收帐款查询明细帐和对帐单的时候问题?
问题号: | 14138 |
---|---|
解决状态: | 临时解决方案 |
软件版本: | 8.60sp |
软件模块: | UFO |
行业: | 通用 |
关键字: | 账表查询 |
适用产品: | U860SP–财务会计–应收款管理 |
问题名称: | 应收帐款查询明细帐和对帐单的时候问题? |
问题现象: | 客户在使用了应收款管理,在查询应收帐款明细帐和对帐单的时候,系统在余额一列没有把期初余额加入到余额上。 |
问题原因: | 查询条件分组汇总项小计必须打上勾。 |
解决方案: | 查询条件分组汇总项小计必须打上勾。 |
补丁编号: | |
录入日期: | 2016-03-16 15:23:45 |
最后更新时间: |
营业税会计处理方法 营业税会计处理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已经国务院颁发?现对有关会计处理办法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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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应缴纳的营业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金融保险企业、旅游饮食服 务企业、邮电通信企业、民用航空企业、农业企业)、“经 营税金及附加”(房地产开发企业)、“营运税金及附加”(交通运输企业)、“运输税金及附加”(铁路运输企业)、“工程 结算税金及附加”(施工企业)、“营业成本”(外经企业) 等 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上缴营业税时 ? 借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