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公共方案里的系统方案查10月余额表的时候,科目1到2级查的时候没毛病,查1-3级的时候就是空白的,所有的操作员都是这样的
2017-7-15 0:0:0 用友T1小编用公共方案里的系统方案查10月余额表的时候,科目1到2级查的时候没毛病,查1-3级的时候就是空白的,所有的操作员都是这样的
用公共方案里的系统方案查10月余额表的时候,科目1到2级查的时候没毛病,查1-3级的时候就是空白的,所有的操作员都是这样的可以试试把系统方案另存为公共方案, 用另存的方案试试@畅捷服务刘璐:不行,试来着那备份好账套先尝试装一下最新补丁吧 另外到其他客户端上排查一下是不是浏览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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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票据实例审计及账项调整 应收票据实例审计及账项调整
应收票据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本文根据审计实质性测试程序重点对某公司应收票据的贴现业务进行案例审计。
2003年12月20日,企业将一张票面金额为2000000元、利率为2.16%的带息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该票据出票日期为2003年10月21日,票据期限为90天,开户银行按2.475%的贴现率贴现。
经审计,该企业实得贴现款1 995 852.72元,但记账凭证附件中却无银行出具的相关原始凭证。企业2003年12月20日所作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1 995 852.72元,财务费用4 147.28元;贷:应收票据2000000元。
小灵通买话费送手机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小灵通买话费送手机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问:电信公司小灵通业务,买话费送手机,对赠送的手机可否按照视同销售处理?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215号)文件对电信企业业务销售过程中捆绑提供通信产品和服务优惠的所得税处理做出了如下规定:“电信企业在发展业务过程中,为留住老用户、发展新用户或鼓励用户入网以及推广使用新业务,采用积分计划等多种营销方式,对达到一定消费规模的用户提供一定额度的业务使用时长、流量或业务使用费优惠折扣,以及采用捆绑销售方式提供的话机或其他有价物品、有价通信卡等支出,应作为商业折扣或成本费用允许在税前扣除。对为了宣传推广而随机给予已有用户或潜在客户免费提供有价通信卡或其他有价物品等支出,应作为业务宣传费按规定标准扣除。”可见,小灵通业务捆绑销售赠送的手机成本可以作为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而不是视同销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