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友软件首页

香港居民转让内地公司股权是否缴税-

2016-7-27 0:0:0 用友T1小编

香港居民转让内地公司股权是否缴税-

香港居民转让内地公司股权是否缴税? 问:国内居民企业A持有C公司25%股权,并为香港B公司的母公司,香港B公司持有国内居民企业C公司25%的股权,为了明晰股权结构,现在想对香港B公司持有C公司的25%股权分二次超过一年期的时间内转让给A公司下属的子公司,根据中国香港协定,股权转让是否可以享受税收协定?   答:《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第十三条财产收益中第四条规定,转让一个公司股份取得的收益,而该公司的财产主要直接或者间接由位于一方的不动产所组成,可以在该一方征税。   《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第二议定书》规定,第四条《安排》第十三条第四款及议定书第二条提及的公司财产不少于百分之五十由位于一方的不动产所组成,按以下规定执行:在股份持有人转让公司股份之前三年内,该公司财产至少百分之五十曾经为不动产。   第五条规定,取消《安排》第十三条第五款的规定,用下列规定代替:“五、除第四款外,一方居民转让其在另一方居民公司资本中的股份或其他权利取得的收益,如果该收益人在转让行为前的十二个月内,曾经直接或间接参与该公司至少百分之二十五的资本,可以在该另一方征税。”   《国家总局关于〈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有关条文解释和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403号)第七条关于第十三条财产收益规定:   (一)转让主要财产为不动产所组成的公司股份取得的收益   第十三条第四款及议定书第二条,关于转让公司股份取得的收益,如该公司的财产主要由不动产所组成,则该不动产所在方拥有征税权的规定中“主要”一词,根据议定书的规定为50%以上。对该规定暂按该股份持有人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账面资产曾经达到50%以上为不动产理解及执行。   (二)转让其他公司股份取得的收益   第十三条第五款,关于转让公司股份取得的收益,该项股份又相当于一方居民公司至少25%的股权时,可以在该一方征税的规定,执行时暂按以下原则掌握:即如香港居民曾经拥有内地公司25%以上的股份,当其将该项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并取得收益时,内地拥有征税权。   (三)虽有上述规定,双方可以通过磋商对“曾经”另行商定具体时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第二议定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85号)规定:   二、关于公司财产主要由不动产所组成的判定问题   第二议定书第四条有关股份持有人转让公司股份行为前三年内公司财产至少百分之五十曾经为不动产的规定,换函第二条明确执行时按年度终了时的账面数据进行判定。   三、关于转让公司股份或其他权益的税收处理问题   根据第二议定书第五条规定,执行《安排》第十三条第五款规定时,凡香港居民转让其在内地居民公司中的股份或其他权益取得的收益,如果该收益人在转让行为前的十二个月内,曾经直接或间接拥有上述内地公司25%以上的股份,内地有权按相收法律的规定予以征税。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香港B公司为香港居民且为受益所有人的条件下,如果B公司转让C公司股权之前三年内,C公司的财产至少百分之五十曾经为不动产的,B公司转让所持C公司的股权取得收益仍应在境内缴纳;如果B公司转让C公司股权之前三年内,C公司的财产不是主要直接或间接由不动产构成的,并且B公司转让C公司股权前的十二个月内直接或间接持有C公司25%以下(不包括25%)股权的,B公司可享受税收安排待遇,免予在境内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香港B公司不属于香港居民,以及属于香港居民但不属于受益所有人的,转让C公司股权应在境内缴纳企业所得税。   再问:C公司在国内资产50%以上为不动产,如果我现在先将香港B公司持有的2%的C公司股权转让,一年之后再转让23%的股权,第二次转让是否要在大陆纳税?   答:C公司的财产主要为不动产,B公司第二次转让C公司股权取得的所得仍需在境内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可以到 T+搜索>>上找一下答案

分享到:

微博关注

bj用友软件

最新信息

#挑战每日一步#

#挑战每日一步# #挑战每日一步#

刚刚好 [/龇牙]
共勉
一步和一万步,差距有点大[/白眼]#挑战每日一万步#
@服务社区窦佳:哈哈,我在手机上发的,少了一个字。

系统上一季度的申报数据有错误,现在账上已更正,可和现在利润表的本年累计金额不符,这个问题要怎么解决呢?请专家老师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系统上一季度的申报数据有错误,现在账上已更正,可和现在利润表的本年累计金额不符,这个问题要怎么解决呢?请专家老师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系统上一季度的申报数据有错误,现在账上已更正,可和现在利润表的本年累计金额不符,这个问题要怎么解决呢?请专家老师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账目已经更正,接下来,就是在本季度申报时,将差额部分调整即可。不过,涉税部分如果发生了扣款,上季度的错误,一定要到大厅更正。

使用技巧

  • 经常出现账套年度演示期限已到期,怎么办?

    经常出现账套年度演示期限已到期,怎么办?

         最近经常有用户在使用用友财务管理软件的时候提示“演示期限已到期”,如下图。特别是T3用户,T+、T6和U8用户也会出现类似问题。越是报税期越出现的频繁,越是着急越是出问题,出现这种问题, 不能做账填制会计凭证了,也出不了财务报表,很多会计都非常的着急。该怎么办呢?别着急啦,本文会详细讲解决方案。全心全意为用户排忧解难是用友天龙瑞德公司的服务宗旨。

     image


  • 麻烦问下,T3升级T6,是不是要先安装6.1,用工具升级,再导出帐套,安装6.5,再升级到6.5?

    麻烦问下,T3升级T6,是不是要先安装6.1,用工具升级,再导出帐套,安装6.5,再升级到6.5?

    麻烦问下,T3升级T6,是不是要先安装6.1,用工具升级,再导出帐套,安装6.5,再升级到6.5? 麻烦问下,T3升级T6,是不是要先安装6.1,用工具升级,再导出帐套,安装6.5,再升级到6.5?[]

    [/强]
    您好!您理解的是对的,要在T6 6.1环境下使用T3升级T6的工具,升级完成后,恢复到6.1环境,备份出6.1的数据,安装6.5,再升级到6.5

知 识 库

  • 最新文章排行
  • 热门文章排行

培训教程

  • 还没开票的做到预收科目,那成本可以先做进去吗?

    还没开票的做到预收科目,那成本可以先做进去吗?

    还没开票的做到预收科目,那成本可以先做进去吗? 还没开票的做到预收科目,那成本可以先做进去吗?[]

    有收入才能结转成本的
    那成本挂哪个科目啊?
    其他应收款吗?
    @若只如初见520:要是销售的产品的话,产品本来做在库存里啊,要是人工施工的话,做在工程施工里,等有了收入在结转成本的
    成本与收入相对应,确认收入才能结转成本
    我们是人力资源公司,签了一份人事代理协议,代缴五险一金。之前收到他们的钱做了预收账款,还没给开票,现在给他们缴纳了五险一金,这些费用是入到成本吗?
    @若只如初见520:代付代缴应该走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
    @口袋的天空焕:那我做到其他应收款,等到开票了,有收入后,把预收的转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应收款转入主营业务成本,,这样对吗
    @若只如初见520:代缴的五险一金你们也给开票么?
    @口袋的天空焕:开在一张发票上面,昨天还一直纠结这个问题,受累帮忙看看
    代缴的五险一金你们不是已经说到客户的款项了么,那个不应该作为你们的成本吧?
    @口袋的天空焕:我现在也纠结是做成本还是其他应收款冲了,税务局说这张发票的开票金额都要入营业额,那我支出的是不是成本
    @若只如初见520:。。。那要是代缴的五险一金都算是收入的话,那你们为客户缴纳五险一金的时候也走的是管理费用啊

  • 进入总账提示所选行业性质与科目不相符,去检查表提示数据库严重损坏,修复数据提示成功,再去检测又是严重错误

    进入总账提示所选行业性质与科目不相符,去检查表提示数据库严重损坏,修复数据提示成功,再去检测又是严重错误

    进入总账提示所选行业性质与科目不相符,去检查表提示数据库严重损坏,修复数据提示成功,再去检测又是严重错误 进入总账提示所选行业性质与科目不相符,去检查表提示数据库严重损坏,修复数据提示成功,再去检测又是严重错误[]

    反复执行修复工具,直到修复到没有错误为止。建议备份好之前数据,损坏严重的情况下,也有可能修复不好,无限报错。
    use ufdata_071_2015
    select * from code执行这语句时报上述错误
    @廖深根:构架损坏可能很难修复。尝试使用工具下载中的数据库修复工具,进行修复。
    然后还有个账套也是提示所选行业性质与科目不相符,经检查无误,但是进入账套还是提示不符
    @廖深根:根据您的描述,一致性错误导致的行业性质与科目不相符,您先修复成功,再来解决这个问题吧。
    修复数据库?
    @廖深根:请参考之前给您的回复。尝试使用工具下载中的数据库修复工具,进行修复。但是结构错误很难修复,工具只能修正一些简单错误。不保证工具一定管用。如果持续报错,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数据修复公司尝试修复。
    @服务社区窦佳:工具使用前,请注意备份账套。

关于我们 | 公司动态 | 获奖记录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用友产品中心 | 用友云基地
Copyright ©  www.kuaiji6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天龙瑞德
京ICP备11046295号-1 技术支持 北京天龙瑞德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海淀上地十街辉煌国际大厦3号楼6层 总机:010-59798025   售后:4009908488
北京天龙瑞德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