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已经使用了,现在想增加一个辅助计量单位,在辅计量单位处增加是灰色的
2015-1-29 0:0:0 用友T1小编商品已经使用了,现在想增加一个辅助计量单位,在辅计量单位处增加是灰色的
商品已经使用了,现在想增加一个辅助计量单位,在辅计量单位处增加是灰色的问题模块: 总账
关键字:辅助单位不能录入
问题版本:用友用友T1-商贸宝批发零售版
原因分析: 该商品信息是在查看状态下,而不是可修改状态,所以增加不了
适用产品:T1系列
问题答案:在商品信息界面,选中该商品信息,点击左上角的编辑按钮,再到辅助单位处点击右键——增加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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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工资如何记账? 应付工资如何记账?
应付工资是企业对职工个人的一种负债,是企业使用职工知识、技能、时间和精力而给予职工的一种补偿(报酬)。“应付工资”科目核算企业应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在工资总额内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等,不论是否在当月支付,都应当通过本科目核算。不包括在工资总额内的发给职工的款项,如医药费、福利补助、退休费等,不在本科目核算。
企业应按照劳动工资制度的规定,根据考勤记录、工时记录、产量记录、工资标准、工资等级等,编制“工资单”(亦称工资结算单、工资表、工资计算表等),计算各种工资。“工资单”的格式和内容,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农村信用社对农户提供小额贷款有哪些税收优惠 农村信用社对农户提供小额贷款有哪些税收优惠
问:农村信用社对农户提供的小额贷款有哪些?
答:《部国家总局关于农村金融有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比例减计收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农村金融机构营业税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11〕101)号文件规定:“为支持农村金融发展,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号)第三条规定的‘对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所在地在县(含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金融保险业收入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政策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