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能否追究建设方“甲供材”连带责任
2017-4-1 0:0:0 用友T1小编税务机关能否追究建设方“甲供材”连带责任
税务机关能否追究建设方“甲供材”连带责任 在建筑业劳务中,根据《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除装饰劳务外,施工方应按工程所用的全部材料、物资、动力价款作为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因此,如果材料是建设方提供的(俗称“甲供材”),施工方也应该并入自己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 因此,“甲供材”的营业税人是施工方。但是,实际工作中,很多施工方是异地经营,且存在很多情况下施工方并没有就“甲供材”申报缴纳营业税离开劳务发生地了,此时机关如何管理“甲供材“呢?国家税务总局在线咨询栏目2013年6月30日发布的一个在线答疑引起了网上的广泛关注: 问题:我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包一个工程,工程价款1000万元,其中甲方供材800万元,乙方劳务200万元。我公司以800万元发票,200万元建安劳务发票入帐。800万元甲方供材是否需要缴建筑业营业税?由开发商缴还是由乙方缴?有无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的答复:甲供材料是指建筑工程中建设方或工程发包方(合同中的甲方)提供工程用各类材料物资、动力等给工程承接方(合同中的乙方),而工程承接方不垫付采购资金、材料发票交由工程建设方(工程发包方)处理的材料,工程承接方依合同约定负责其工程施工作业,并向工程建设方或工程发包方收取工程款项。营业税的纳税人。《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关于甲供材料缴纳营业税问题。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发包人或者出租人应当自发包或者出租之日起30日内将承包人或者承租人的有关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不报告的,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与承包人或者承担人承担纳税连带责任。 依据上述规定,贵公司与建筑公司签订总价值为1000万的工程合同,其中工程合同内甲供材料800万,无论如何结算,建筑公司应按1000万缴纳“建筑业”营业税并开具建筑业发票。 在建筑业征管中,由于特定甲供材料原因,工程发包方要求承包方在投标报价及工程竣工结算价中不含甲供材料的,工程承包方出具的建筑业专用发票不包括甲供材料的金额。承包方一般以开具建筑业发票金额,缴纳营业税。甲方30日内又不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报告甲供材料金额。因此,甲方发包人应承担纳税连带责任,应缴纳甲供材料费部分(800万元)的营业税额由工程发包方承担。因此,若与建筑公司签订总价值为200万的工程合同,建设单位提供材料情形,建筑公司在开具发票时,甲供材料价款不能作为发票开具金额。 个人观点: 说实话,这个答复让我最感到吃惊的地方是,在施工方没有就“甲供材”申报缴纳营业税的情况下,我们居然用到了《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去追究建设方的“甲供材”营业税的纳税连带责任?《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是:发包人或者出租人应当自发包或者出租之日起30日内将承包人或者承租人的有关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不报告的,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与承包人或者承担人承担纳税连带责任。 我们这里将建设单位定义为发包方,施工方定义为承包方。这个定义似乎没有问题。因为我们对于建筑施工中经常的口头用于就是这么定义的,及建设单位是工程的发包方,施工单位是工程的承包方。但是,我们建筑劳务合同中的合同关系真的是《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所定义的承包关系吗?这个实际就反映了我们立法上的不严谨性。征管法实施条例并没有对发包方和承包方给予明确的法律定义,这就导致了理解上的歧义。从立法精神角度来看,征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所称的承包经营关系应该是《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关于承包经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规定》中所定义的承包经营关系,即属于企业与承包者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将企业的全部或部分经营管理权在一定期限内交给承包者,由承包者对合营企业进行经营管理的一种法律关系。正是由于存在这种内部承包的关系,发包方的经营活动实际是由承包方行使的,且承包方是以发包方名义经营的。因此,征管法实施条例才要求发包方将相关情况向税务机关报告,否则要承担纳税连带责任。而建筑施工合同中,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根本就不是承包经营关系,这里根本就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不相关。所以,我们居然要这条规定去追究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甲供材”营业税的纳税连带责任真是叫人感到无法接受。 看到这个答复,我突然想到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及发票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6〕128号 )。在这个文件中,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规定:各地税务机关应对不动产和建筑业营业税实行项目管理制度。在第二条中规定:税务机关要根据不动产销售和建筑业工程项目进度监控不动产和工程项目的纳税申报、税款缴纳情况,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不动产销售及建筑业工程项目竣工后及时清缴税款,并出具清算报告。同时第四条还规定: 纳税人不动产销售完毕和建筑业工程项目完工注销的,应自不动产销售完毕和建筑业工程项目完工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资料向不动产所在地和建筑业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项目登记。如果基层税务机关严格落实国税发〔2006〕128号 的规定,对建筑业严格按照文件实施项目登记管理,所有工程在完工后都按规定进行税务清算,此时清算的主体是税务机关,则施工方“甲供材”在清算环节就应该准确计算并及时入库了。 因此,我倒在想这个问题,当我们基层税务机关发现外地施工企业来本地施工后,“甲供材”没有申报缴纳营业税就走掉了,此时模糊的用《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去追究建设单位纳税连带责任时,如果人家建设单位根据国税发〔2006〕128号 规定,认为你基层税务机关没有按照总局的要求建立建筑业项目登记制度,或则虽然建立了制度但是没有严格执行制度中关于建筑工程清算的规定导致国家税款流失,从而要追究我们基层税务干部的渎职责任时,此时大家该如何应对?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可以到 T+搜索>>上找一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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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合伙契约书 隐名合伙契约书
隐名合伙人x x x(以下简称为乙方)
出名营业人x x x(以下简称甲方)
兹为隐名合伙经当事人间同意缔行契约条件于下:
第一条 甲方开设x x商行专营x x事业计共资本金人民币x x元整,除甲方自出人民币x x元整外,余人民币x x元整,由乙方于本契约成立同时一次交清甲乙方各自确认。
第二条 乙方投入资本人民币x x元整后,即为x x商行的隐名合伙人而甲方认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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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错过的购物退税:让你省下一大笔钱 你可能错过的购物退税:让你省下一大笔钱 中国人在境外购物后退税的却并不多。数据显示,仅去年一年,中国出境消费者有近30亿欧元的退税款无人认领,白白浪费,数字惊人。分析认为,因为国人对境外购物退税认知不足、沟通不畅、流程不明等原因,让大量的国人放弃了购物退税。 越来越多的国人选择到境外进行旅行购物,去年中国出境游客达9800万人次。然而,中国人在境外购物后退税的却并不多。数据显示,仅去年一年,中国出境消费者有近30亿欧元的退税款无人认领,白白浪费,数字惊人。分析认为,因为国人对境外购物退税认知不足、沟通不畅、流程不明等原因,让大量的国人放弃了购物退税。其实,购物退税并不是那样的复杂,境外购物时又该如何进行退税呢? 问1:什么是购物退税? 国外购物退税是指境外游客在退税定点商店购买随身携运出境的退税物品,按规定退税的政策,买完商品后再退税。退的是和,税费集中在5%-20%。比如,如果一次性购买了3万元的商品,最高能拿回6000多元的退税金。目前有购物退税的国家包括欧盟主要成员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新加坡、泰国等在内的5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实行了这一制度。 问2:海外购物,哪些物品可以购物退税? 各国退税政策各不相同。有资料显示,以欧洲为例,基本除了超市的日用品外,其他的东西都能退税。 美国不收取联邦消费税,所以没有国家级的退税制度。各州、各城市会收取州税、地方税,税率在0%-9%间不等。美国旅游业较发达的纽约州、加州、佛罗里达州和夏威夷州对海外和其它州来的游客都没有退销售税的这一说法。 游客在日本购物大部分都能够退税。日本消费税今年上调至8%?日本规模较大的商场都有专门的退税点。 问3:国外购物如何退税? 退税地点1:商店 购物时候一定要弄清楚所在的城市是否有针对国外消费者退税的相关服务。寻找有“TaxRefund”、“TaxFree”或是“EuroFreeTax”等标示的商家。购物后,填写退税单。如,填写姓名、购物金额、护照号码,退税金额等。有些大百货公司购物,可以在商店里设的退税窗口以信用卡担保,缴纳一定手续费后当场获现金退税。有些可以在商店直接退现金。 退税地点2:海关 要顺利退税,还必须在离开购物国时,向海关官员出示你所购买的未经使用的商品、商店收据和护照,海关官员核准后将在退税单上盖章。如果没有这枚海关印章,退税将半途而废。 最后:退回税款 退回税款有三种方式:境外购物一般有三种退税方法:第一退现金;第二退支票(邮寄回国);第三退到信用卡中。退回现金的话就是退回当地的货币并且要缴纳一定的手续费,一般收取10%。第二种就是退回信用卡,这需要1-3个月的时间。最麻烦的是退支票,要回国后才能拿到,耗时还费事,一定要本人去办理托收。业内专业人士建议,最好选择信用卡,不仅立即生效,更省去了携带零钱的麻烦。 问4:购物退税存在哪些障碍? 实际上,很多中国人外出购物,并没有退税。从数据上就可以直观的看到,仅仅去年一年,我们中国游客在国外购物后,未领取的款项达到30亿欧元。通汇货币总裁惠成昆表示,大量没有退税的中国消费者,有些是压根就不知道在这些国家买完东西还可以退税!还有的因为语言障碍,退税过程中沟通不畅而造成无法退税;有的是因为不熟悉流程而怕麻烦;还有一些人虽熟悉流程,但因为想到手续太过繁琐而放弃;还有的类游客因时间来不及、单据丢失及单据错误等原因而被迫放弃退税。 仅仅去年一年,我们中国游客在国外购物后,未领取的境外购物退税额达到30亿欧元。 购物退税现在也可回国办理 针对中国人的购物,国内很多企业已经瞄准了这块市场。有些企业推出了境外购物退税服务,如果在国外没有完成购物退税,在国内也能完成。 8月20日,海航旗下的通汇货币在北京召开了产品发布会,实行“境外购物-境内退税”模式,携手退税巨头环球蓝联、韩国最大退税集团以及其他四家国际大型退税集团,为中国出境旅游消费者提供服务。 通汇货币总裁惠成昆告诉搜狐财经,国人回国后将单据交给他们,可以零手续费办理退税,单据审核合格后3-5个工作日退税资金即可到账。退税方式包含:现金退税、信用卡退税、外币预付卡退税。 而在上个月的7月14日,支付宝进入退税行业。中国游客在法国、德国、英国、意大利和韩国等五个国家旅游购物,将可直接通过支付宝退税,税金最快10个工作日到账支付宝。 搜狐财经还了解到多家银行可办理国内退税。浦发银行与邮政储蓄银行与境外退税机构卓越合作推出了“代理购物退税”业务,主要涵盖的是欧盟国家。工商银行则是与环球蓝联合作。目前,可以办理阿根廷、奥地利、加拿大、丹麦、意大利、新加坡、韩国等30个国家的27万多家有环球蓝联指定标志的商店购物消费时所支付的消费税。 附:购物退税小技巧 1.同行的同伴一块购物或者集中在同一地点购物更为方便。 各个国家对于退税的金额有不同的限制,有些需要达到各国退税标准所规定的最低消费金额才可以退税。如果一个人在同一家店内无法买足该店规定的退税额标准,购物时应该结伴而行,并且一块结账开发票,就可以同享退税的优惠了。 2. 有些免税店购物也可退税 免税和退税两者所免除或者退回的税种是完全不同的,免税所免掉的是进口环节的,而退税所退的则是消费税和增值税,税率通常不高,多集中在5%到20%。一般情况下,免税商品不能再享受退税。但也有例外,比如在新加坡的DFS免税店,买够一定金额是可以退税的。 3.商品在退税前不能使用或拆封 与免税品不同的是,退税商品在购买的时候是包含了税费的,这些税费需要经过海关的查验以及相关手续才能退回。所以,在离境前,需要持退税单在海关处盖章之后才能进行退税,而海关在查验时通常会比较严格,通常要求这些商品是尚未使用,甚至是保持包装完整的。 (文/钟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