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友软件首页

会计管理体制在现阶段的作用

2017-10-13 0:0:0 用友T1小编

会计管理体制在现阶段的作用

会计管理体制在现阶段的作用写论文用的
会计管理体制就是一定的国家或地区在一定的时期根据自己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介入会计活动,对会计活动进行干预、干涉、控制所作出的一系列制度和机制上的安排,以及据此所制定的一系列会计规范。这一定义所要强调的是以下三点:其一,会计管理体制是一定的国家或地区在判断自身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的基础上所作出的选择;其二,任何会计管理体制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都是如何干预、干涉、控制会计活动;其三,会计管理体制具有动态性,即它可以根据社会经济环境进行不断的调整和改革。
世界上所有国家都无一例外地运用一定的方式对会计活动进行干预、干涉或控制,也就是说;各国实际上都存在会计管理体制的问题。然而,会计活动并不是一开始就受到干预、干涉或控制的。十九世纪以前,国家对会计活动是不加干预的,巴其阿勒在《算术、几何、比与比例概要》中指出,账簿处理被认为是商人的秘密,不可示众,政府官员对帐簿所作的检查,只是检查帐簿记录的真实性;乔伊和米勒在其所著《国际会计》中,认为那个时期:“会计人员值得他们在干什么。”只要记帐正确,资产负债表平衡,那就无可非议。直到18世纪英国“南海公司事件”爆发后,英国政府颁布了1844年《股份公司法》对股份公司的会计记录作了明确要求,国家对会计活动的干预才真正开始。在1929一1933年世界性经济危机之后,随着凯恩斯主义的出台,政府对会计活动的干预便流行开来,“加强对会计行为的管制,借助会计管制来达到市场运行的有效,是国家干预市场运行的一个重要手段。”
国会计管理体制家对会计活动进行干预,也就是会计管理体制的形成,有着深刻的原因。归纳起会计管理体制与社会经济环境来,有以下几个方面:1、满足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国家调控宏观经济的手段包括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其中经济手段有两个层次,一是通过国家的战略规划和经济计划进行事前调控。二是通过财政、金融等政策进行事中调控。事后调控主要是通过信息反馈来改善战略规划和计划。会计信息是这些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为了更为有效地进行宏观调控,必然要求会计所提供的信息能满足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国家对会计话动进行干预也就成为一种必然。美国会计学家藏维·霍斯盆斯说过:国家和联邦政府执行机构“越来越清楚公司报告(即财务报表)的行为性方面及其对宏观经济的影响。相应地,他们将要求那些负责制定公司报告ZS则的人们所制定的准则将能引导各个体的经济行为与宏观经济目标相一致。经济政策制定者的这一认为,促使会计准则制订转而成为政治经济学领域的一个部分”。2、协调利益关系的需要:会计信息反映了企业一定时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这些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体现了一定的经济利益关系。会计所反映的经营成果,不汉是企业向国家交纳所得税的依据,而且还是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的依据,是企业能否如期偿还债务的衡量依据。为了协调有关利益关系人和利益集团之间的利益关系,保证整个社会经济的良性运行,有必要对会计活动进行有效的约束与引导。3、稳定资本市场的需要:资本市场在整个市场体系中处于中介地位和轴心地位,它的稳定与否,直接影响着一国的整体经济。1929年到1933年间资本市场的崩溃导致了世界性的经济危机。事实证明,会计信息与资本市场之间的关系甚为密切:美国会计学者Ball和BNwnl968年的研究报告认为,会计收益的变化方向与证券价格的运动方向正相关,而且证券价格运动可以预计收益结果,在收益发布后的一个月内,价格不会作不正常的运动;1972年B;arer,1973年Suder,1982年Biddle和Undal的研究表明,将先进先出法改为后进先出法会影响证券价格。于是,基于这一点;各国为了稳定资本市场,防止证券价格的剧烈波动,相继对会计活动加以干涉,以保证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可靠性和可比性。

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可以到 T+搜索>>上找一下答案

分享到:

微博关注

bj用友软件

最新信息

@赵树峰 请问老师:企业向民间个人的借款利息支出需要开具正式发票入账才能做税前扣除吗?

@赵树峰 请问老师:企业向民间个人的借款利息支出需要开具正式发票入账才能做税前扣除吗? @赵树峰 请问老师:企业向民间个人的借款利息支出需要开具正式发票入账才能做税前扣除吗?[]

我认为是的,不然拿什么做凭证呢 要取得合理支出的票据啊
需要正规的发票才行
开具什么发票呢,个人怎么开发票
@宋军鑫087: 好的 谢谢老师!
@阿猛1472830661: 可以由收款方个人到税局申请代开 以前是地税 现在是国税了

营改增后“国际货代费用”抵扣问题的探讨

营改增后“国际货代费用”抵扣问题的探讨 营改增后“国际货代费用”抵扣问题的探讨 出口企业取得的由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以下简称“国际货代”)企业开具的,劳务名称是“代理费”、“海运费”、“国际运费”等的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一直是一个颇具争议的话题。主要原因是由于《部国家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七条第(三)项规定:“一般人取得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不得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营改增后,“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作为现代服务业中的物流辅助服务的组成部分纳入了“营改增”试点的范围,而据笔者了解,目前各地税务机关对该问题的理解和执行情况也不太一致。本文拟从增值税的基本抵扣原理、货物的基本原理等方面来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一、从增值税抵扣的基本原理的角度来分析   增值税从本质上来说是对消费课征的一种税,进项税抵扣机制是增值税制度的核心,所以从原则上来说只要上一环节已经缴过增值税,到了下一个环节就应该准予抵扣,这样就避免了重复课税。而这也正是营改增的一个重要原因。   营改增后,“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作为现代服务业中的物流辅助服务的组成部分纳入了“营改增”试点的范围,适用于6%的税率,自2012年1月1日起先后在上海、北京等地开始实施,并将在2013年8月1日起推向全国试点。接受企业的委托,负责为企业办理货物出口和报关业务的国际货代业务也在试点范围之内。   既然国家把国际货代业务纳入了“营改增”的范围,就说明政策制定的出发点应该是把国际货代业务纳入到抵扣链条中。因此,国际货代业务已经缴纳过增值税了,到了下游的企业就应该准许进项税金抵扣,并且企业采购的国际货代服务并非是最终的消费环节,否则就会出现重复征税的问题,同时也和本次应“营改增”的出发点相冲突了。此外,如果国际货代业务的进项税不能抵扣的话,就没必要把这个行业纳入到“营改增”的试点中了,更没有必要给予111号文中的差额征税待遇了。   财税[2005]165号文之所以规定“国际货代业和国际运输发票不得进行进项税金抵扣”,主要原因我认为应该有以下两个:   第一,货代业务属于的征收范围,不属于交通运输业,因此,无法构成虚拟抵扣的范围。   第二,我国对“国际运输业务”给予的是免征或者不征营业税的待遇,也就是说国际运输业务并不在我国缴纳营业税,因此,同样也不能纳入到虚拟抵扣的范围之中。   “营改增”后,“国际运输业务”适用零税率或者不征收增值税的政策,但是货代企业在代收运费时已经缴纳过增值税了,因此,也就无需考虑国际运输企业的具体增值税问题了,出口企业的上一环节是货代企业,而不是国际运输企业,因此,只要是国际货代企业缴纳了增值税,就应该准予出口企业抵扣进项税金。实际操作中,如果企业取得了国际货代增值税专用发票,无论其开具项目为“代理费”还是“海运费”等,均应准许抵扣进项税金。   二、从货物出口退税的原理来分析   除另有规定外,一般来说货物出口适用的增值税政策是零税率。(《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这是因为,增值税的一个基本征收原则就是消费地征收,也就是说,商品的最终消费地政府有权力征税。因此,对于出口商品最终是在进口国实现的消费,应由进口国征收增值税,出口国应该将出口前的各个环节所缴纳的增值税予以退还,这就是出口货物的零税率政策。   零税率政策不是一种,而是由增值税的基本征收原则所决定的,也是一种国际惯例。因此,无论从核算角度还是角度,并不把出口退税款作为或者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来处理。   增值税中的项目属于一项增值税优惠,是指免除本环节的销项税,同时所取得的进项税金不能抵扣,这也就意味着只是免除了本环节应该缴纳的增值税,但是还有承担以前环节所缴纳的增值税,也就是说增值税的免税项目仅仅是某一个环节免税,那么也就会使整个增值税链条发生断裂,这种链条断裂的后果就是在下游变本加厉的重复征税,因此,增值税的免税项目并不是真正的免税,仅仅是某个环节免税而已,整个链条上会出现重复征税的。由于增值税的特殊性,某一环节免税很难起到效果,只有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返等才是真正的优惠,属于财政补贴。   从上述分析可知,企业发生的用于商品出口的货代费用,并不是属于用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所称的“免税项目”,这两者的性质是不同的,因此,也就不涉及不得抵扣的问题了。换个角度来看,在生产企业计算出口退税时,其生产过程中所耗用的原材料也都是可以抵扣的,也没有做进项税转出处理,那么,作为一项费用的货代用费也是不应该不让抵扣的。   另外,从出口退税政策来看,虽然相关的出口退税政策中规定,计算出口退税的依据为离岸价(FOB),而不是到岸价(CIF),如果以CIF作为出口收入在计算退税依据需要做冲减处理。政策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计算出口退税的依据是企业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而CIF中所包含的不仅仅是货物的销售额,还包括出口企业所承担的运费等,因此,这些承担的费用不属于企业销售额,也就不能作为计算退税的依据。但是,这些费用在中国是已经缴纳过增值税的,所以,就应该允许其做进项税抵扣处理。   综上所述,无论是从增值税抵扣原理还是出口退税的原理来分析,出口企业取得的货代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该同其他成本费用的扣税凭证一样,都应该准予进项税金抵扣。

使用技巧

  • 经常出现账套年度演示期限已到期,怎么办?

    经常出现账套年度演示期限已到期,怎么办?

         最近经常有用户在使用用友财务管理软件的时候提示“演示期限已到期”,如下图。特别是T3用户,T+、T6和U8用户也会出现类似问题。越是报税期越出现的频繁,越是着急越是出问题,出现这种问题, 不能做账填制会计凭证了,也出不了财务报表,很多会计都非常的着急。该怎么办呢?别着急啦,本文会详细讲解决方案。全心全意为用户排忧解难是用友天龙瑞德公司的服务宗旨。

     image


  • 麻烦问下,T3升级T6,是不是要先安装6.1,用工具升级,再导出帐套,安装6.5,再升级到6.5?

    麻烦问下,T3升级T6,是不是要先安装6.1,用工具升级,再导出帐套,安装6.5,再升级到6.5?

    麻烦问下,T3升级T6,是不是要先安装6.1,用工具升级,再导出帐套,安装6.5,再升级到6.5? 麻烦问下,T3升级T6,是不是要先安装6.1,用工具升级,再导出帐套,安装6.5,再升级到6.5?[]

    [/强]
    您好!您理解的是对的,要在T6 6.1环境下使用T3升级T6的工具,升级完成后,恢复到6.1环境,备份出6.1的数据,安装6.5,再升级到6.5

知 识 库

  • 最新文章排行
  • 热门文章排行

培训教程

  • 还没开票的做到预收科目,那成本可以先做进去吗?

    还没开票的做到预收科目,那成本可以先做进去吗?

    还没开票的做到预收科目,那成本可以先做进去吗? 还没开票的做到预收科目,那成本可以先做进去吗?[]

    有收入才能结转成本的
    那成本挂哪个科目啊?
    其他应收款吗?
    @若只如初见520:要是销售的产品的话,产品本来做在库存里啊,要是人工施工的话,做在工程施工里,等有了收入在结转成本的
    成本与收入相对应,确认收入才能结转成本
    我们是人力资源公司,签了一份人事代理协议,代缴五险一金。之前收到他们的钱做了预收账款,还没给开票,现在给他们缴纳了五险一金,这些费用是入到成本吗?
    @若只如初见520:代付代缴应该走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
    @口袋的天空焕:那我做到其他应收款,等到开票了,有收入后,把预收的转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应收款转入主营业务成本,,这样对吗
    @若只如初见520:代缴的五险一金你们也给开票么?
    @口袋的天空焕:开在一张发票上面,昨天还一直纠结这个问题,受累帮忙看看
    代缴的五险一金你们不是已经说到客户的款项了么,那个不应该作为你们的成本吧?
    @口袋的天空焕:我现在也纠结是做成本还是其他应收款冲了,税务局说这张发票的开票金额都要入营业额,那我支出的是不是成本
    @若只如初见520:。。。那要是代缴的五险一金都算是收入的话,那你们为客户缴纳五险一金的时候也走的是管理费用啊

  • 进入总账提示所选行业性质与科目不相符,去检查表提示数据库严重损坏,修复数据提示成功,再去检测又是严重错误

    进入总账提示所选行业性质与科目不相符,去检查表提示数据库严重损坏,修复数据提示成功,再去检测又是严重错误

    进入总账提示所选行业性质与科目不相符,去检查表提示数据库严重损坏,修复数据提示成功,再去检测又是严重错误 进入总账提示所选行业性质与科目不相符,去检查表提示数据库严重损坏,修复数据提示成功,再去检测又是严重错误[]

    反复执行修复工具,直到修复到没有错误为止。建议备份好之前数据,损坏严重的情况下,也有可能修复不好,无限报错。
    use ufdata_071_2015
    select * from code执行这语句时报上述错误
    @廖深根:构架损坏可能很难修复。尝试使用工具下载中的数据库修复工具,进行修复。
    然后还有个账套也是提示所选行业性质与科目不相符,经检查无误,但是进入账套还是提示不符
    @廖深根:根据您的描述,一致性错误导致的行业性质与科目不相符,您先修复成功,再来解决这个问题吧。
    修复数据库?
    @廖深根:请参考之前给您的回复。尝试使用工具下载中的数据库修复工具,进行修复。但是结构错误很难修复,工具只能修正一些简单错误。不保证工具一定管用。如果持续报错,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数据修复公司尝试修复。
    @服务社区窦佳:工具使用前,请注意备份账套。

关于我们 | 公司动态 | 获奖记录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用友产品中心 | 用友云基地
Copyright ©  www.kuaiji6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天龙瑞德
京ICP备11046295号-1 技术支持 北京天龙瑞德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海淀上地十街辉煌国际大厦3号楼6层 总机:010-59798025   售后:4009908488
北京天龙瑞德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