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特殊行业广告费如何扣除 _0
2017-3-24 0:0:0 用友T1小编部分特殊行业广告费如何扣除 _0
部分特殊行业广告费如何扣除国家税务总局2001年8月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广告费用所得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发[2001]89号)文件规定:
一、自2001年1月1起,对制药、食品(包括保健品、饮料)、日化、家电、通信、软件开发、集成电路、房地产开发、体育文化和家具建材商城等行业的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可在销售(营业)收入8%的比例内据实扣除广告支出,超过比例部分的广告支出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二、从事软件开发、集成电路制造及其他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互联网站,从事高新技术创业投资的风险投资企业,自登记成立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内,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广告支出可据实扣除。
三、上述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企业以及需要提升地位的新生成长型企业,经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核批准,企业在拓展市场特殊时期的广告支出可据实扣除或适当提高扣除比例。
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行业管理规定不得进行广告宣传企业或产品,企业以公益宣传或者公益广告的形式主义发生的费用,应视为业务宣传费,按规定的比例据实扣除。
五、其他企业的广告费用扣除问题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0]8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可以到 T+搜索>>上找一下答案
相关阅读
- 餐饮业要交的税种以及税率2017-3-26 0:0:0
- 餐饮业该如何做好成本控制2017-3-26 0:0:0
- 餐饮业销售外购食品是否缴增值税2017-3-26 0:0:0
- 餐饮业非现场消费的三方两税斗争史2017-3-26 0:0:0
- 餐饮企业主要会计问题及处理2017-3-26 0:0:0
- 餐饮企业会计流程(2)2017-3-26 0:0:0
- 餐饮企业会计流程(3)2017-3-26 0:0:0
- 餐饮企业利润提升方案2017-3-26 0:0:0
- 餐饮企业制作及销售成本的管理2017-3-26 0:0:0
- 餐饮企业合法规避各种餐饮税的方法要点及案例2017-3-26 0:0:0
最新信息
![还没开始启用账套,请问需要怎样处理店里的费用也能显示到这里呢?](http://sto.chanapp.chanjet.com/4a47ecad-3fcd-422b-879b-b2df91606e00/img/2016/06/23/1466655622tVTt.png)
还没开始启用账套,请问需要怎样处理店里的费用也能显示到这里呢? 还没开始启用账套,请问需要怎样处理店里的费用也能显示到这里呢?
可以做一张费用单,表头选择门店。@服务社区刘小艳:做凭证的时候能直接做进去吗@用户1465712552_634:凭证不可以。
- 请问:修改制单人后以前做账的制单人不能同步修改吗?以前做好的账的制单人姓名?
- 请问,我们缴纳的税款入库到哪里了?在哪里可以看出入哪个金库了?三方协议上能看出吗?
- 请问,我先前收到一笔货款,不知道是谁付的,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未知;现在确认是谁付的后,我该怎样调账
- 请问,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供应商开给我们的进项名字开错了,已经被我们认证了,但是客户那边作废重开了一张,重开的未认证,这种进项转出要怎么做的?直接做一张红字红冲就可以了么?
- 请问,我看她写的期限是一年,那么一年以后,现在建立的帐套还在么
- 请问,我进项一个东西含税价是62元,税负率算1.2%,进销都是17%的税钱收,卖出去我要卖多少钱才不会亏呢?有公式吗
- 请问,新版的国税季报利润表里,本期金额和上期金额怎么填,取哪个数呢,谢谢
- 请问,用友建账建筑行业行业性质选哪个?
- 请问,财务做帐时后面附的合同必须是原件吗?
- 请问:店铺转让费10万元放在什么科目核算?新店。如果要摊消,几年摊完比较合理。坐得各位高手解答。谢谢。
![营改增后汽油费是否要区分用途抵扣进项](http://www.kuaiji66.com/t1/zb_users/plugin/MiniTu/noimg.png)
营改增后汽油费是否要区分用途抵扣进项 营改增后汽油费是否要区分用途抵扣进项 根据《部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改征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文件,从今年8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人购入自用的应征的小汽车,其进项税额可抵扣,但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除外。现实中,小汽车发生的汽油费都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该进项税额应如何处理? 一种观点认为,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了5种情况下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对纳税人来说,可以理解为“法无禁止即自由”。只要纳税人小汽车耗油不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列举的5个不准抵扣进项税额外,都可以进行抵扣。 另外,纳税人发生的汽油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无不妥,因为纳税人销售货物,除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和销售货物适用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可见,纳税人按规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不在明确规定不能抵扣范围之内的,应允许抵扣。 必须注意的是,增值税是对消费征税的,纳税人的小汽车既用于生产经营,又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则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发生的汽油费,其进项税额是不能抵扣的。 另一种观点认为,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 理由是:财政部和国家总局在修订增值税暂行条例时,借鉴国际惯例,与企业技术更新无关且容易混为个人消费的自用消费品小汽车所含的进项税额,不得予以抵扣。根据财税〔2013〕37号文件,从8月1日起,专用于不得抵扣项目的小汽车,其进项税额仍然不得抵扣。相应的,其耗油也不得计算进项税额予以抵扣。也就是说,小汽车耗油进项税额是否能抵扣,以小汽车进项税额是否能抵扣为前提条件。 笔者赞同第一种观点。即使小汽车的耗油在多数情况下是消费用途,而且从操作上难以界定哪些属于生产用,哪些属于消费用,但在国家税务总局未明确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之前,应准予其抵扣。建议考虑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及纳税人小汽车耗油难以准确区分用途的特征,为了避免可能产生的税收漏洞,可参照法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的做法,统一按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的60%抵扣进项税额。这样,可以增加政策的可操作性,减轻纳税人的税负,营造公平、公正、和谐的税收环境。 提示:对于上述观点,网友们通过“税务规划官方微博”展开了热烈讨论,网友bigdesert_在路上认为,“汽车是汽车,汽油是汽油,税法不带这样类推的。” 丽羽的世界则认为,“不需要法定的比例,象公司里如果已经考虑到了会有部分私用的情况,应予以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