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都新路-号海吉建康技园
2017-8-7 0:0:0 用友T1小编贵州省贵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都新路-号海吉建康技园
贵州省贵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都新路|号海吉建康技园怎样能看出药真假来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可以到 T+搜索>>上找一下答案
相关阅读
- 这两个单据上的成本价怎么不一样 一张是销货单 一张是销售出库单 是同一批货物 销售出库单上单成本价是正确的 销货单上单不对2017-8-8 0:0:0
- 这个应该怎么办,最好有操作流程2017-8-8 0:0:0
- 这个怎么玩的呢?不会呀2017-8-8 0:0:0
- 这个是什么版本?狗是410090302017-8-8 0:0:0
- 这个是怎么算出来的呢?2017-8-8 0:0:0
- 这是什么情况,工作圈他也加不了。2017-8-8 0:0:0
- 这是标准版还是普及版?麻烦告诉下谢谢2017-8-8 0:0:0
- 这个可以删除吗?2017-8-8 0:0:0
- 这个天要热死了,坐都坐不住了2017-8-8 0:0:0
- 这个报错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2017-8-8 0:0:0
最新信息
- 还没开票的做到预收科目,那成本可以先做进去吗?
- 进入总账提示所选行业性质与科目不相符,去检查表提示数据库严重损坏,修复数据提示成功,再去检测又是严重错误
- 进入总账正常,打开报表,选择报表文件,提示正在使用或被锁定。另存为后,打开正常,但是点打印时提示内容如图。点确定,重新进入财务报表时就提示报表为试用版。重新打补丁后又可以进入,还是一样问题循环。求解??
- 进入报表系统显示
- 进入界面提示:请使用系统维护工具修复数据库:k:-记账宝-zwset.mdb! 是4G的 _0
- 进入系统是提示无法连接服务器
- 进入财务报表模块,总是提示当前运行的是试用版 ,多次注册了还有提示。-报表最多追加4页,-报表不能打印,总是保存下来在打印。-财务报表数据不准,,有时候对,有时候不对,
- 进入账套后,点击编制凭证,出现动态库JZBComp.dll加载失败,点确定,记账宝就退出了。怎么办?我的邮箱为<span class="__cf_email__" data-cfemail="b381858385808385878184f3c2c29dd0dcde">[email protected]</span>
- 进入软件总是要密码,但是在安装数据库的时候没有密码。
- 进入软件提示这个问题 11.5的版本 打了最新补丁。已经成功注册。
不同形式企业作纳税筹划的方案选择 不同形式企业作纳税筹划的方案选择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每天都含有一大批新企业注册产生,同时,也有一大批企业因种种原因被迫关倒闭。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能否取得成功,除与企业进入的行业、市场前景、政策导向、员工素质、管理水平、经营理念等有关系外,很大程度上与企业成立之初的各种筹划有关,而纳税筹划是其中最为重要的筹划之一,因为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在税收方面有着不同的特点,投资者对企业不同组织形式的选择,其投资收益也将产生差别,进而影响企业的整体税收和获利能力。因此,在企业设立之时,很有必要在组织形式的选择上进行一番积极筹划。
用友计划价调整后数据不对计划价调整后数据不对
|
- 问一下增资是不是只要交印花税呀 _0
- 问下 老板的爱人 住院时 是公司付款 但后来发票不见了 一直挂着帐,借-预付 现改挂老板帐上 可以吗 借 其他应付-老板 贷预付 可以吗 _0
- 问下各位老师,招待费和差旅费有什么区别,出差的饮食发票走招待费,还是差旅费呢,谢谢啦!
- 问下各位老师,招待费和差旅费有什么区别,出差的饮食发票走招待费,还是差旅费呢,谢谢啦! _0
- 问下,失业保险,你们有分个人和单位两部分吗?还是失业保险都由公司缴纳?
- 问下,我2016年底报名2017年的初级职称考试我是要看2016年的资料还是要看2017年的呀 _0
- 问个T+外网访问的问题,服务器是固定Ip,也没有被转发,映射了服务器8080端口,telnet端口也正常了,内网可以通过外网Ip访问,外网访问不了,这是为什么呢?
- 问题1、T6启用生产管理模块和委外模块 需要启用成本模块吗?启用和不启用有什么区别?-问题2、生产管理启用之后 怎么单独启用简单生产管理-问题3、T6有没有手机端查看生产进度的功能
- 附加时状态显示“不存在”,附加不成功,这是什么回事?
- 随进夏季,犹如初春,人家都说春雨贵如油,看来我得去外面‘打点酱油了’
税务机关是否有权要求纳税人房产不予过户 税务机关是否有权要求纳税人房产不予过户
【问题】
某人有欠税行为,其用不动产在银行抵押贷款,后无力偿还,银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纳税人未缴清欠税和拍卖所产生的税款。现在拍卖购买方要求对购买的不动产过户,机关可否以该纳税人有欠税和拍卖款项未缴税,而要求房管部门不予过户?
【解答】
您好,总账记账提示运行错误91和440。 您好,总账记账提示运行错误91和440。
你好,440错误,91错误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解决,注意:在做任何操作之前先做好数据备份:
1、用支持网站--维护工具中的注册dll文件工具重新注册一下
2、查看是否是病毒导致,杀一下毒
3、检查登录操作系统的操作员是否有超级管理员的权限,win7系统登录软件时右键单击选择以管理员身份运行
4、设置环境变量。在C盘下建立两个个空文件夹,更名为temp、tmp,然后在‘我的电脑’单击鼠标右键,属性里点高级页签,然后点‘环境变量’,将temp和tmp的值都修改为这两个文件夹的路径。
5、计算机名必须为纯英文,不能以数字开头
6、系统问题,系统和软件控件不兼容,重新做系统(不要使用gost系统)。
7、本网站下载0101号数据库检测修复是否有一致性错误,0103号数据库置疑修复工具检测修复是否有置疑错误。
8、彻底卸载软件重新安装软件,卸载软件后,请手工删除安装目录下ufsmart和c盘下ufcomsql,两个文件夹,然后再重新安装,注意安装时要把杀毒软件等关闭,并将服务器和客户端都打上产品最新补丁,如果使用这个方法还是不行只能重新做系统,操作系统建议安装纯净版,不要安装ghost等版本。
- 经常出现账套年度演示期限已到期,怎么办?
- 麻烦问下,T3升级T6,是不是要先安装6.1,用工具升级,再导出帐套,安装6.5,再升级到6.5?
- 麻烦问下,账簿交接怎么操作
- 麻烦问下:增值税普票次月开了负数发票,做账时是否都要把财务联和发票联附在记账凭证后,另外当月作废的增值税普票怎么处理呢?谢谢!
- 黄色的加密狗驱动不了,在服务社区下载的驱动安装后也是不行,win2003的系统
- 黄色部分的最新成本错了,如何修改
- (-0.2)的2009次方乘(-5)的2010次方
- (时间是11点多的时候还没吃饭)体育考试立定跳远 和跑完50米后 然后走20几分钟去车站搭车
- ,小额纳税企业在营业大厅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点是多少
- 1。T3升级上来,增加了 人事管理模块 ,加密狗刷新了 薪资管理还是系那是演示版……--2.还有就是 登录进去经常会出现登录子系统失败,退出再登录进去就行-请教
香港企业转让内地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征税案例 香港企业转让内地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征税案例 香港H公司将其全资子公司内地B市D公司的部分股权转让给内地A市C公司,C公司依法扣缴香港H公司股权转让所得187万元。 相关事实 1.基本情况 B市D公司成立于2007年1月23日,注册资本2900万美元,以生产高科技精细化工产品为主、以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和研究为辅,集科工贸于一体,是国内最大的偏苯三酸酐、对二乙基苯生产商之一,企业发展前景良好,具有在境内中小板或创业板上市的意向。香港H公司持有B市D公司100%的股权。 2.交易情况 (1) 2011年5月28日,香港H公司与A市C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C公司支付3000万元人民币作为受让B市D公司6%的股权的对价。同时约定股权转让价款应按前一日人民银行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换算支付美元,首期股权转让价款全部支付完毕日为“完成日”。 (2) 2011年6月10日,D公司取得外管针对股权变动批准文书。 (3) 2011年6月13日,人民银行人民币与美元汇率中间价为:1美元兑人民币6.4892元。C公司据此进行换算,同日支付受让股权的相关价款,C公司支付给香港H公司462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000万元)。 (4) 2011年6月13日,D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登记,C公司获得D公司6%的股权。香港H公司获得股权转让收入462万美元,股权转让成本174万美元。
3.股权转让图示
- 请问:修改制单人后以前做账的制单人不能同步修改吗?以前做好的账的制单人姓名?
- 请问,我们缴纳的税款入库到哪里了?在哪里可以看出入哪个金库了?三方协议上能看出吗?
- 请问,我先前收到一笔货款,不知道是谁付的,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未知;现在确认是谁付的后,我该怎样调账
- 请问,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供应商开给我们的进项名字开错了,已经被我们认证了,但是客户那边作废重开了一张,重开的未认证,这种进项转出要怎么做的?直接做一张红字红冲就可以了么?
- 请问,我看她写的期限是一年,那么一年以后,现在建立的帐套还在么
- 请问,我进项一个东西含税价是62元,税负率算1.2%,进销都是17%的税钱收,卖出去我要卖多少钱才不会亏呢?有公式吗
- 请问,新版的国税季报利润表里,本期金额和上期金额怎么填,取哪个数呢,谢谢
- 请问,用友建账建筑行业行业性质选哪个?
- 请问,财务做帐时后面附的合同必须是原件吗?
- 请问:店铺转让费10万元放在什么科目核算?新店。如果要摊消,几年摊完比较合理。坐得各位高手解答。谢谢。
为什么主机好好的,客户端提示找不到加密狗。客户端这里是宽带拨号上网的? 为什么主机好好的,客户端提示找不到加密狗。客户端这里是宽带拨号上网的?[]
客户端是外网还是局域网,软件具体什么版本?加密端口端口是否通?http://service.chanjet.com/zhi ... 5e419,从文档第8页开始排查外网找不到狗@服务社区黄旻: 主机那边重启下 就好了@花卷好吃:[/强]
- 钱流信息-现金银行收支查询-查询结果的明细列表会出现以下错误:-如果收款单中填写了2个收款账户,在查询列表中会出现相同的两条数据。-例,收款单001 账户A 1000元 账户B2000元-明细列表是 :-单号001 账户A 1000元-单号001 账户B 2000元-单号001 账户A 1000元-单号001 账户B 2000元
- 销售业务-业务场景 客户是卖布艺的 材料是平方 购进 卖的时候是以长-宽 得出来的平方,但是软件中 只能填一个数量 能否 把 数量设定公式 =长-宽的值 这样 数量-单价就是最终的金额了
- 销售出库单怎么新增?为何没有增加按钮?是账套有问题?还是操作问题?
- 销售成本明细表里边折后价(只有一个商品)显示0,其他的的都正常,是哪里出了问题
- 销售时,仓库有100个商品,客户购买了50个商品,并支付了50个商品的钱,那我仓库就应该出库50,还剩50。但他是分批拿走货的,我还要知道仓库还剩多少,他拿走了多少,还有多少没拿走?业务流程应该怎么弄?怎么做?
- 采购单据进行正常单据记账生成凭证,销售单据不想生成凭证,手工做凭证,月底核算模块可以正常结账吗?
- 采购订单做完,审核后,新增采购入库单参照订单生成时,含税单价会自动多出0.01分钱,含税总金额就多出好多,与订单就不一样了,这是怎么回事?数量都是完全一样。
- 采购订单流转生成采购入库单时,流转是灰色的,不可用,怎么办?
- 采购退货的红字采购入库单审核提示现存量不足,有什么办法可以把单据审核掉呢?
- 重新计价后好不好恢复
用Excel绘制函数图像 _0用Excel绘制函数图像
函数图像能直观地反映函数的性质,用手工方法来绘制函数图像效果不太好,而用Excel绘制函数图像非常简便,所作图像非常标准、漂亮,具体方法如下:
A、首先打开电子表格的操作窗口,然后用鼠标选择菜单栏中的“新建”命令,这时屏幕上会出现一个空白的电子表格;
B、然后在A列的A1格输入“X=”,表明这是自变量,再在A列的A2及以后的格内逐次从小到大输入自变量的各个值;实际输入的时候,通常应用等差数列输入法,先输入前三个值,定出自变量中数与数的距离,然后点击A2格,按住鼠标拖到A4格选中这三项,使这三项变成一个黑色矩形,再用鼠标指向这黑色矩形的右下角的小方块,当光标变成“+”后,按住鼠标拖动光标到适当的位置,就完成自变量的输入;
- 销售订单,联查都已经没有后续单据了,但是还是一直提示单据已后续执行,不能弃审。
- 销售订单,表头,字段的位置可以移动吗?如何移动控件位置? _0
- 销售费用分摊单,什么情况下适合进行分摊,我方付运费时?还是客户方付运费我方暂时垫付时?
- 销货单已经部分出库,做了出库单,现在想要在不删除出库单的前提下将销货单弃审后修改价格再重新审核能实现吗?还是说一定要把出库单删除后才能够弃审销货单?
- 销售报表上怎么把单据的备注显示出来
- 销售排行榜报表和图表怎么显示
- 销售排行榜统计的数据是扣除退货的吗?
- 销售统计表想某一自定义数值型要显示但不做合计可以吗?
- 销售订单上能不能显示客户应收款?
- 销售订单如何自动带出最新的销售单价?
用友T3用友通总账和核算的收发存汇总表对账不平用友T3用友通总账和核算的收发存汇总表对账不平
所有的购销单据制单都是使用的库存商品的科目,但是出现总账的库存商品的余额不等于存货核算中的收发存汇总表的余额数。理论上,只要所有的业务单据(采购入库单,销售出库单,产成品入库单,材料出库单,其他出入库单,调整单)都制单,并且存货科目都走的是库存商品的科目,两边的余额应该相等。
1、你可以把收发存汇总表的数量、金额><=0的钩选上,但是一定不能选择包含未记账单据
2、可以查询gl_accvouch中的凭证线索号中是否有值,没有值的记录说明是用户手工在总账中生成
3、查询存货明细账(ia_subsidiary)的凭证线索号(cpzid字段)在总账中是否都有对应的记录,而且对应记录的会计科目必须是库存商品这个科目。否则就是数据问题,需要在存货明细账表中清除重新生成凭证。
如有其它问题,请在下面回复疑问,我们将第一时间与您联系,帮助您解决问题。同时您也可以联系用友畅捷服务联盟用友4S店-用友天龙瑞德软件有限公司。用友天龙瑞德软件专业销售用友软件,用友财务软件,维护用友T3、用友T6、用友U8、致远oa软件。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联系电话:010-59798025。网址:http://yun.kuaiji66.com
用友U8.60进系统管理提示SA口令不对U8.60进系统管理提示SA口令不对
U8.60-进系统管理提示SA口令不对
自动编号: | 18282 | 产品版本: | U8.60 |
产品模块: | 其他 | 所属行业: | 通用 |
适用产品: | 860 | 关 键 字: | SA口令 |
问题名称: | 进系统管理提示SA口令不对 | ||
问题现象: | 进系统管理提示SA口令不对 | ||
原因分析: | 环境问题 | ||
解决方案: | 客户系统2003,版本860,替换本机SYSTEM32下的MSADOX.DLL 和MSDOMD.DLL就可以了 温馨提示: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欢迎进入用友云基地。 |
大家好,我是用友软件实施销售 维护有问题可以联系QQ:1358556964 大家好,我是用友软件实施销售 维护有问题可以联系QQ:1358556964[]
你好,请不要连续打广告,我们这里是财务知识交流平台,谢谢合作
审计风险的实证研究 审计风险的实证研究
摘 要:随着实证思想在审计理论研究中的渗透和贯彻,实证审计学的研究将会受到越来越多学者的重视。我们要理解审计,必须把它放入现实中,并观察审计是怎么运行的。解析运行中的各种现象,是需要审计事实(审计主体行为的集合)的,而审计事实的取得要通过收集各种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分析。这就需要借鉴实证法了。本文把审计风险与实证法相结合来对审计风险相关内容进行了研究。
用友U8.51A暂估材料余额表期初显示不正确U8.51A暂估材料余额表期初显示不正确
U8.51A-暂估材料余额表期初显示不正确
自动编号: | 10230 | 产品版本: | U8.51A |
产品模块: | 存货核算 | 所属行业: | 通用 |
适用产品: | U851A | 关 键 字: | 单到补差,暂估材料余额表期初不正确,补丁解决 |
问题名称: | 暂估材料余额表期初显示不正确 | ||
问题现象: | 解决单到补差情况下暂估材料余额表期初显示不正确的问题 | ||
原因分析: | 程序问题 | ||
解决方案: | 补丁解决 温馨提示: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解决,欢迎进入用友云基地。 |
一般纳税人注销库存是否需补税 一般纳税人注销库存是否需补税
问题:纳税人注销库存时需要补税吗?
回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因此,一般纳税人办理注销时,库存未实现销售不需要补税。
以前年度的销售退回能否直接冲减销售收入 以前年度的销售退回能否直接冲减销售收入
问:我公司二月份发生了一笔以前年度的销售退回,我想直接冲二月的销售收入,但听同事说不能直接冲,需要调整以前的损益。请问我们二人的意见谁是正确的呢?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 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三)》的通知》的规定: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企业销售商品发生的销售退回,其相关的收入、成本等一般应直接冲减退回当其的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等。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涉及的报告年度所属期间的销售退回,应当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调整报告年度相关的收入、成本等;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销售退回,只要购货方提供退货的适当证明,可冲减退货当其的销售收入。企业年终申报纳税汇算清缴前发生的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销售退回,所涉及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应作为报告年度的纳税调整。企业年度申报纳税汇算清缴后发生的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销售退回所涉及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应作为本年度的纳税调整。除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销售退回,可能因发生于报告年度申报纳税汇算清缴后,相应产生会计与税法对销售退回相关的收入、成本等确认时间不同以外,对于其他的销售退回,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的规定与税法规定是一致的。
- 经常出现账套年度演示期限已到期,怎么办?
- 麻烦问下,T3升级T6,是不是要先安装6.1,用工具升级,再导出帐套,安装6.5,再升级到6.5?
- 麻烦问下,账簿交接怎么操作
- 麻烦问下:增值税普票次月开了负数发票,做账时是否都要把财务联和发票联附在记账凭证后,另外当月作废的增值税普票怎么处理呢?谢谢!
- 黄色的加密狗驱动不了,在服务社区下载的驱动安装后也是不行,win2003的系统
- 黄色部分的最新成本错了,如何修改
- (-0.2)的2009次方乘(-5)的2010次方
- (时间是11点多的时候还没吃饭)体育考试立定跳远 和跑完50米后 然后走20几分钟去车站搭车
- ,小额纳税企业在营业大厅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点是多少
- 1。T3升级上来,增加了 人事管理模块 ,加密狗刷新了 薪资管理还是系那是演示版……--2.还有就是 登录进去经常会出现登录子系统失败,退出再登录进去就行-请教
将土地使用权归还所有者是否缴纳营业税 将土地使用权归还所有者是否缴纳营业税
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该行为均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不征收营业税。
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案例 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8月29日公布了10件有代表性的人民法院征收拆迁典型案例,这批案件均为2013年1月1日后作出的“民告官”行政诉讼案件生效裁判。这10大案例中,有5件涉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2件涉及房屋征收决定,2件涉及房屋强制拆迁,1件涉及违法建筑拆除。其中,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被法院判决依法撤销或确认违法的有6件。 六、霍某某诉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一)基本案情 上海市顺昌路281-283号283#二层统间系原告霍某某租赁的公有房屋,房屋类型旧里,房屋用途为居住,居住面积11.9平方米,折合建筑面积18.33平方米。该户在册户口4人,即霍某某、孙某某、陈某某、孙某。因旧城区改建需要,2012年6月2日,被告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作出黄府征[2012]2号房屋征收决定,原告户居住房屋位于征收范围内。因原告户认为其户经营公司,被告应当对其给予非居住房屋补偿,致征收双方未能在签约期限内达成征收补偿协议。2013年4月11日,房屋征收部门即第三人上海市黄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向被告报请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被告受理后于2013年4月16日召开审理协调会,因原告户自行离开会场致协调不成。被告经审查核实相关证据材料,于2013年4月23日作出沪黄府房征补[2013]010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认定原告户被征收房屋为居住房屋,决定:一、房屋征收部门以房屋产权调换的方式补偿公有房屋承租人霍某某户,用于产权调换房屋地址为上海市徐汇区东兰路121弄3号204室,霍某某户支付房屋征收部门差价款476,706.84元;二、房屋征收部门给予霍某某户各项补贴、奖励费等共计492,150元,家用设施移装费按实结算,签约搬迁奖励费按搬迁日期结算;三、霍某某户应在收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搬迁至上述产权调换房屋地址,将被征收房屋腾空。 原告不服该征收补偿决定,向上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上海市人民政府经复议维持该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原告仍不服,遂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被诉征收补偿决定。 (二)裁判结果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具有作出被诉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行政职权,被诉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行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规范正确,未损害原告户的合法权益。本案的主要争议在于原告户的被征收房屋性质应认定为居住房屋还是非居住房屋。经查,孙慰萱为法定代表人的上海杨林基隆有限公司、上海基隆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住所地均为本市金山区,虽经营地址登记为本市顺昌路281号,但两公司的营业期限自2003年12月至2008年12月止,且原告承租公房的性质为居住。原告要求被告就孙慰萱经营公司给予补偿缺乏法律依据,征收补偿方案亦无此规定,被诉征收补偿决定对其以居住房屋进行补偿于法有据。据此,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各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 (三)典型意义 本案典型意义在于:对如何界定被征收房屋是否属于居住房屋、进而适用不同补偿标准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实践中,老百姓最关注的“按什么标准补”的前提往往是“房屋属于什么性质和用途”,这方面争议很多。法院在实践中通常依据房产登记证件所载明的用途认定房屋性质,但如果载明用途与被征收人的主张不一致,需要其提供营业执照和其他相关证据佐证,才有可能酌定不同补偿标准。本案中原告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涉案房屋系非居住房屋,故法院不支持其诉讼请求。 七、毛某某诉永昌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一)基本案情 2012年1月,永昌县人民政府拟定《永昌县北海子景区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期满后,作出《关于永昌县北海子景区建设项目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并予以公告。原告毛某某、刘某某、毛某(系夫妻、父子关系)共同共有的住宅房屋一处(面积276平方米)、工业用房一处(面积775.8平方米)均在被征收范围内。经房屋征收部门通知,毛某某等人选定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评估。评估报告作出后,毛某某等人以漏评为由申请复核,评估机构复核后重新作出评估报告,并对漏评项目进行了详细说明。同年12月26日,房屋征收部门就补偿事宜与毛某某多次协商无果后,告知其对房屋估价复核结果有异议可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金昌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毛某某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请鉴定。2013年1月9日,县政府作出永政征补(2013)第1号《关于国有土地上毛某某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对涉案被征收范围内住宅房屋、房屋室内外装饰、工业用房及附属物、停产停业损失等进行补偿,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总补偿款合计人民币1842612元。毛某某、刘某某、毛某认为补偿不合理,补偿价格过低,向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经审查维持了县政府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毛某某、刘某某、毛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征收补偿决定。 (二)裁判结果 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县政府为公共事业的需要,组织实施县城北海子生态保护与景区规划建设,有权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原告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因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未达成补偿协议,县政府具有依法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的职权。在征收补偿过程中,评估机构系原告自己选定,该评估机构具有相应资质,复核评估报告对原告提出的漏评项目已作出明确说明。原告对评估复核结果虽有异议,但在规定的期限内并未向金昌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因此,县政府对因征收行为给原告的住宅房屋及其装饰、工业用房及其附属物、停产停业损失等给予补偿,符合《甘肃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被诉征收补偿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遂判决:驳回原告毛某某、刘某某、毛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各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 (三)典型意义 本案典型意义在于:人民法院通过发挥司法监督作用,对合乎法律法规的征收补偿行为给予有力支持。在本案征收补偿过程中,征收部门在听取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方案的意见、评估机构选择、补偿范围确定等方面,比较充分到位,保障了当事人知情权、参与权,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官释法明理,原告逐步消除了内心疑虑和不合理的心理预期,不仅未上诉,其后不久又与征收部门达成补偿协议,公益建设项目得以顺利推进,案件处理取得了较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八、廖某某诉龙南县人民政府房屋强制拆迁案 (一)基本案情 原告廖某某的房屋位于龙南县龙南镇龙洲村东胜围小组,2011年被告龙南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建设县第一人民医院,廖某某的房屋被纳入该建设项目拆迁范围。就拆迁安置补偿事宜,龙南县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多次与廖某某进行协商,但因意见分歧较大未达成协议。2013年2月27日,龙南县国土及规划部门将廖某某的部分房屋认定为违章建筑,并下达自行拆除违建房屋的通知。同年3月,龙南县人民政府在未按照《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催告、未作出强制执行决定、未告知当事人诉权的情况下,组织相关部门对廖某某的违建房屋实施强制拆除,同时对拆迁范围内的合法房屋也进行了部分拆除,导致该房屋丧失正常使用功能。廖某某认为龙南县人民政府强制拆除其房屋和毁坏财产的行为严重侵犯其合法权益,遂于2013年7月向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法院确认龙南县人民政府拆除其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该案移交安远县人民法院审理。安远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于法定期限内向龙南县人民政府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和举证通知书,但该府在法定期限内只向法院提供了对廖某某违建房屋进行行政处罚的相关证据,没有提供强制拆除房屋行政行为的相关证据和依据。 (二)裁判结果 安远县人民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之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未提供的,应当认定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本案被告龙南县人民政府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和举证通知书后,始终没有提交强制拆除房屋行为的证据,应认定被告强制拆除原告房屋的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不具有合法性。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确认龙南县人民政府拆除廖某某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该判决生效后,廖某某于2014年5月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赔偿诉讼。经安远县人民法院多次协调,最终促使廖某某与龙南县人民政府就违法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失及拆除其全部房屋达成和解协议。廖某某撤回起诉,行政纠纷得以实质性解决。 (三)典型意义 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凸显了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的举证责任和司法权威,对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积极应诉,不断强化诉讼意识、证据意识和责任意识具有警示作用。法律和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行政机关在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不在法定期限提供证据,视为被诉行政行为没有证据,这是法院处理此类案件的法律底线。本案中,被告将原告的合法房屋在拆除违法建筑过程中一并拆除,在其后诉讼过程中又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供据以证明其行为合法的证据,因此只能承担败诉后果。 九、叶某胜、叶某长、叶某发诉仁化县人民政府房屋行政强制案(一)基本案情 2009年间,仁化县人民政府(下称仁化县政府)规划建设仁化县有色金属循环经济产业基地,需要征收广东省仁化县周田镇新庄村民委员会新围村民小组的部分土地。叶某胜、叶某长、叶某发(下称叶某胜等三人)的房屋所占土地在被征收土地范围之内,属于未经乡镇规划批准和领取土地使用证的“两违”建筑物。2009年8月至2013年7月间,仁化县政府先后在被征收土地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张贴《关于禁止抢种抢建的通告》《征地通告》《征地预公告》《致广大村民的一封信》《关于责令停止一切违建行为的告知书》等文书,以调查笔录等形式告知叶某胜等三人房屋所占土地是违法用地。2009年10月、2013年6月,仁化县国土资源局分别发出两份《通知》,要求叶某发停止土地违法行为。2013年7月12日凌晨5时许,在未发强行拆除通知、未予公告的情况下,仁化县政府组织人员对叶某胜等三人的房屋实施强制拆除。叶某胜等三人遂向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仁化县政府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二)裁判结果 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虽然叶某胜等三人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建房未经政府批准属于违法建筑,但仁化县政府在2013年7月12日凌晨对叶某胜等三人所建的房屋进行强制拆除,程序上存在严重瑕疵,即采取强制拆除前未向叶某胜等三人发出强制拆除通知,未向强拆房屋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张贴公告限期自行拆除,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第四十四的规定。而且,仁化县政府在夜间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有关“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行强制执行”的规定。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判决:确认仁化县政府于2013年7月12日对叶某胜等三人房屋实施行政强制拆除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宣判后,各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 (三)典型意义 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充分体现了行政审判监督政府依法行政、保障公民基本权益的重要职能。即使对于违法建筑的强制拆除,也要严格遵循《行政强制法》的程序性规定,拆除之前应当先通知相对人自行拆除,在当地张贴公告且不得在夜间拆除。本案被告未遵循这些程序要求,被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行政强制法》自2012年1月1日起至今施行不久,本案判决有助于推动该法在行政审判中的正确适用。 十、叶某某诉湖南省株洲市规划局、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不履行拆除违法建筑法定职责案(一)基本案情 2010年7月,株洲市石峰区田心街道东门社区民主村小东门散户111号户主沈某某,在未经被告株洲市规划局等有关单位批准的情况下,将其父沈汉如遗留旧房拆除,新建和扩建新房,严重影响了原告叶某某的通行和采光。原告于2010年7月9日向被告株洲市规划局举报。该局于2010年10月对沈某某新建扩建房屋进行调查、勘验,于2010年10月23日,对沈某某作出了株规罚告(石峰)字(2010)第(462)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其建房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属违法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限接到告知书之日起,五天内自行无偿拆除,限期不拆除的,将由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组织拆除。该告知书送达沈某某本人,其未能拆除。原告叶某某于2010年至2013年通过向株洲市石峰区田心街道东门社区委员会、株洲市规划局、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举报和请求依法履行强制拆除沈某某违法建筑行政义务,采取申请书等请求形式未能及时解决。2013年3月8日,被告株洲市规划局以株规罚字(石2013)字第6021号对沈某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沈某某的建房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属违法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限沈某某接到决定书之日起,三日内自行无偿拆除。如限期不自行履行本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四条及株政发(2008)36号文件规定,将由石峰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强制拆除。由于被告株洲市规划局、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未能完全履行拆除违法建筑法定职责,原告于2013年6月5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裁判结果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于2010年12月接到株洲市规划局对沈某某株规罚告字(2010)第004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和株规罚字(石2013)第00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应按照株洲市规划局的授权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组织实施强制拆除违法建设。虽然被告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在履行职责中对沈某某违法建设进行协调等工作,但未积极采取措施,其拆除违法建设工作未到位,属于不完全履行拆除违法建筑的法定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判决被告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在三个月内履行拆除沈某某违法建设法定职责的行政行为。宣判后,各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 (三)典型意义 本案典型意义在于:以违法建设相邻权人提起的行政不作为诉讼为载体,有效发挥司法能动性,督促行政机关切实充分地履行拆除违建、保障民生的法定职责。针对各地违法建设数量庞大,局部地区有所蔓延的态势,虽然《城乡规划法》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违反城市规划、乡镇人民政府对违反乡村规划的违法建设有权强制拆除,但实际情况不甚理想。违法建设侵犯相邻权人合法权益难以救济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和薄弱环节,本案判决在这一问题上表明法院应有态度:即使行政机关对违建采取过一定查处措施,但如果不到位仍构成不完全履行法定职责,法院有权要求行政机关进一步履行到位。这方面审判力度需要不断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