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友U8 减值准备期初=净值-净残值时,提示不能计提,要比(净值-净残值)少一分才能正常计提
2016-1-2 0:0:0 用友NC小编用友U8 减值准备期初=净值-净残值时,提示不能计提,要比(净值-净残值)少一分才能正常计提
用友U8 减值准备期初=净值-净残值时,提示不能计提,要比(净值-净残值)少一分才能正常计提 问题原因:四舍五入 解决方法:先修改表名fa_DeprTransactions,把相应的卡片录入时净残值,月初净残值减一分;修改fa_cards,净残值减一分。再做减值准备期初。后修改以上相应记录到修改前。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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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用途不同,税率不同 房屋出租:用途不同,税率不同
近日,一企业财务人员小张向笔者询问,他们公司今年把十余间闲置宿舍出租给外来务工人员用于居住,每月共收取租金6000元;另有几间以6000元/月的价格出租给某个体业主李某用于食品加工。他问企业如何申报缴纳房产税。另外,他本人也于今年2月以2000元/月价格将自家地处县城一处住房租给某快递公司做办事处。那么该如何计算缴纳营业税和房产税?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出租房屋,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缴纳营业税和房产税,税率分别为5%和12%.外商投资企业按照规定需要缴纳城市房地产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规定: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落实私房政策中带户发还产权并以政府规定租金标准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暂免征收营业税和房产税。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其应缴纳的营业税暂减按3%的税率征收,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根据财税〔2000〕125号等文件精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出租商住两用房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74号)对其具体含义明确为: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其应缴纳的营业税暂按3%的税率征收,房产税暂按4%的税率征收;对于居民住房出租后用于生产经营的,其缴纳的营业税仍应按5%的税率征收,房产税按12%的税率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