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材料采购的明细分类核算
2016-6-10 0:0:0 用友NC小编房地产开发企业材料采购的明细分类核算
房地产开发企业材料采购的明细分类核算为了确定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并计算材料成本差异,要设置“物资采购——材料明细分类账”和“材料成本差异明细分类账”,对材料采购业务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物资采购——材料明细分类账”的采购记录,根据供应单位发票账单记入;承付记录根据银行托收承付结算凭证记入;借方登记购入材料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购入材料的计划价格成本,根据收料单记入。对于因数量不足,质量不符而要求供应单位或运输机构赔偿的损失,根据“赔偿请求单”在借方用红字登记。对发票账单未到而验收入库的材料,应在月末先根据暂估金额记入借方,在下月收到发票账单、开出商业汇票或支付时,再将暂估登记的借方金额用红字冲销,另按发票账单金额重新登记。月份终了,应分别结出除“在途材料”外的借方栏和贷方栏的金额合计,并计算两栏合计的差额,即材料成本差异,然后将材料成本差异转入“材料成本差异明细分类账”的“本月收入”的“借方成本差异”(当本月购入材料实际成本大于计划价格成本,采购成本超支时)或“贷方成本差异”(当本月购入材料实际成本小于计划价格成本,采购成本节约时)栏,将计划价格成本转入“计划价格成本”栏。为便于计算下月采购材料的成本差异,对于月末“在途材料”,应将它转登下月账页。
“材料成本差异明细分类账”根据“物资采购——材料明细分类账”、“发出材料汇总表”(见下一节图表3-7)进行登记。对清理固定资产所得的残料,还要根据“材料交库单”在本月收入栏登记残料的计划价格成本和成本差异(一般可只在本月收入计划价格成本栏登记残料作价)。在登记“物资采购——材料明细分类账”结转的本月收入材料的计划价格成本和成本差异,以及残料计划价格成本和成本差异后,即可与月初(即上月末)结存材料的计划价格成本和成本差异一起,计算材料成本差异分摊率:
材料成本差异分摊率=(月初结存材料成本差异+本月收入材料成本差异)/(月初结存材料计划价格成本+本月收入材料计划价格成本)×100%
= [(2000+12600)÷(360000+370000)]×100%
= (14600÷730000)×100%=2%
根据材料成本差异分摊率,就可计算本月发出材料的成本差异,并算得月末结存材料的计划价格成本和成本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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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填制凭证的时候 制造费用科目下 没有喷粉车间 是什么情况 确实有这个科目 今天才有的这个问题 原来正常 客户端T+12.0 请问在填制凭证的时候 制造费用科目下 没有喷粉车间 是什么情况 确实有这个科目 今天才有的这个问题 原来正常 客户端T+12.0
因为你喷粉车间这个科目底下还有四级科目,所以填制凭证的时候,会带末级科目的。制造费用 不显示410505 喷粉车间 这个科目有到科目档案上点击查找,狗上班包含停用,查看科目是否被停用了,取消停用就可以选择。没有停用·不显示 原来显示的检查科目是否勾了受控业务系统;是点了受控 现在反选了 还是不显示@丁博霄:取消后清除浏览器缓存后重新登录;清除了 查询明细账有 就是 填制凭证不显示@丁博霄:那您先备份账套后到社区—产品线下载补丁进行修复;
付款方向不一致导致涉税风险 付款方向不一致导致涉税风险 《关于加强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文件规定:“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往往存在以下几种常见的情况会导致付款方向不一致。 1.收付款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不符,如:支付货款时记入“应付账款-某某公司”或“预付账款-某某公司”,但原始凭证中银行单据上记载的收款人名称与某某公司不相符。 2.应付账款、预付账款挂账明细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方名称不一致,如:购入货物冲销“预付账款–某某公司”或记入“应付账款–某某公司”,但原始凭证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销货方名称与某某公司不相符。 3.往来款对冲依据不足,如:不同明细科目的“应付账款”、“预付账款”与“应收账款”、“预收账款”等往来科目对冲,并且没有相关的依据。 以上三种情况在有些企业中确实存在,这会给该企业带来很大的风险。而且,以上三种情况在稽查过程中是很容易被发现的。出于安全和方便方面的考虑,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电汇和通过网上银行收付货款,而银行单据上收付款方会记载得清清楚楚,增值税发票上销货、购货方也记载得相当详尽准确,所以只要翻看原始凭据,问题很快就会被发现。有付款方向不一致的情况发生,进项税额将不予抵扣,对企业来讲,会有很大的经济损失。若在稽查中被发现,不但要做进项税转出的账务处理,还会被处以罚款。 作为专业机构,我们建议企业应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往来款核算管理体系。特别是一般纳税人企业在购进货物或取得应税劳务,如支付运输费用时,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