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友U8 更换服务器或者改变计算机名后,远程配置无效,只能每次在登录框中手工输入服务器名
2016-1-9 0:0:0 用友NC小编用友U8 更换服务器或者改变计算机名后,远程配置无效,只能每次在登录框中手工输入服务器名
用友U8 更换服务器或者改变计算机名后,远程配置无效,只能每次在登录框中手工输入服务器名 问题原因:软件对机器名修改没有检测 解决方法:可以修改注册表中主键:HKEY_LOCAL_MACHINE--->SOFTWARE---->UFSOFT--->WF--->V8.51---->LOGIN,以及此LOGIN下的GL、FA等右边的注册表键值中SERVER的名字改为新服务器的名字即可。解决方案:
问题原因:软件对机器名修改没有检测 解决方法:可以修改注册表中主键:HKEY_LOCAL_MACHINE--->SOFTWARE---->UFSOFT--->WF--->V8.51---->LOGIN,以及此LOGIN下的GL、FA等右边的注册表键值中SERVER的名字改为新服务器的名字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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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拆迁补偿契税问题 房地产企业拆迁补偿契税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拆迁过程中,支付给他人的拆迁补偿费如何计征契税? 《部、国家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4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成交价格包括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承受者应支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及其他经济利益。根据以上内容可以得知,契税的计税依据应包括拆迁补偿费。 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被拆迁人的补偿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货币补偿,一般一次性支付。二是实行产权调换,即通常所说的回迁。第一种支付货币补偿的形式,契税如何征收的问题没有争议,房地产开发企业会按照货币补偿金额缴纳契税。关键是第二种形式,有的开发企业并未将产权调换部分作为拆迁补偿款缴纳契税,产权调换所安置的房屋,属于承受者对被拆迁人支付的实物补偿,应该按章缴纳契税。这就又出现一个新问题,使用产权调换方式的补偿金额如何确定?由于国家税务总局并未出台相关文件予以明确,导致税务机关在实际工作中政策执行不一致,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认为应以单位面积支付的拆迁补偿费和安置费用为依据,确定安置房屋缴纳契税的计税价格,这种观点以《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契税政策执行中若干问题的通知》(吉地税发〔2008〕38号)为代表;第二种是认为以新建房屋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安置房屋的契税计税价格。比如大连地税。笔者认为,后一种观点更合理一些,但也需要补充完善,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从拆迁开始到建成楼盘,往往需要一段时间,大部分会持续一年以上,甚至更长,以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在这段时间内,新楼的市场价格基本都会有一定程度上涨,所以会造成契税计税依据不准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规定,对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拆迁补偿如何确认收入进行了明确,由于契税和土地增值税同为财产行为税,具有可比性,所以,笔者认为应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契税计税价格。 1.以房地产开发企业拆迁当时自行建造的同地区、同地段新建房屋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安置房屋的契税计税价格。 2.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当年、同类房屋的公允价格为基础,确定安置房屋的契税计税价格。 由于国家税务总局对拆迁过程中房屋安置补偿部分契税的计税依据在政策上尚未明确,各地在该问题的执行上争议较大。因此笔者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应尽快对该问题进行明确。
房地产业用好委托贷款可节税 房地产业用好委托贷款可节税
案例ZD股份公司为境内上市的综合型企业,其核心产业为房地产开发,由其控股子公司ZD房产集团实施。目前已在国内多个大中型城市拥有房地产开发项目,并皆在当地设立控股的项目公司,各地的项目开发由ZD房产集团统一集中管理,资金由集团统筹调配使用。
2008年1月,ZD房产集团在Z省F市通过公开拍卖取得一块商住楼项目的开发权,按当地政府的要求,于2008年2月成立了Z省F市ZD房产公司(内资企业),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其中,ZD房产集团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60%;J省ZD房产公司(同为ZD房产集团控股公司的内资企业)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30%;F市城投公司2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2%;自然人C某8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