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国税:“四结合”提高纳税评估质量
2016-4-25 0:0:0 用友NC小编临沭国税:“四结合”提高纳税评估质量
临沭国税:“四结合”提高纳税评估质量临沭县国税局努力做好“四结合”,不断提高纳税评估质量,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税源管理新方法。
个案评估与综合评估相结合。针对同一行业纳税人生产经营、生产工艺流程相似的特点,注重对分税种、分行业的税负变化趋势进行综合评估。通过对某行业其中一个或几个纳税人进行深度剖析,找出其共性指标数据,以此指导整个行业的纳税评估,进而解决同行业的类似问题。
普遍评估与重点评估相结合。在年初制定了纳税评估总体计划,每月申报期结束后,根据系统申报明细信息编制企业税收收入统计表,依据企业税收收入统计表生成的数据,综合比对应税销售收入、应纳税额、税负、留抵税额等相关信息,将重点税源户、税负异常变化、长期零税负申报、纳税信用等级低下、日常管理和税务检查中发现较多问题的纳税人列为评估重点对象,集中时间和精力进行重点评估。
一般评估与专项评估相结合。在对纳税人进行一般性评估的同时,针对征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适时组织开展专项评估,取得了显著成效。
现实评估与后续管理相结合。在对一户或是一个行业纳税评估结束后,一方面及时维护评估信息源,对经评估需要调整发票使用、资格认定、政策享受等管理事项的,及时进行调整;另一方面,针对评估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行之有效的后续管理办法,真正达到以评促管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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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国税解读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福州国税解读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征收管理,规范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福州市国税局出台了《关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福州市国家局公告2010第2号),对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一、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的基本原则
企业所得税征管的基本原则可以用“依法治税、依率计征”八个字来概括。帐簿、凭证是企业核算的基础,也是计算企业所得税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人,必须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帐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帐,进行核算。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查帐征收,一种是核定征收。当前福州市国税局普遍推行查帐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