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福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吗?
2016-6-13 0:0:0 用友NC小编对福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吗?
对福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吗?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免纳。(《个人所得》第四条四项)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说的救济金,是指国家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条例》第十四条)
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补助,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国税发[1998]1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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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送销售信息到部门负责人 发送销售信息到部门负责人
问题号: | 28923 |
---|---|
适用产品: | T3系列 |
软件版本: | T3-用友通标准版10.8 |
软件模块: | 消息中心 |
问题名称: | 发送销售信息到部门负责人 |
问题现象: | 如何每天将每日、每月累计、每年累计的销售额发送给销售部门负责人。 |
问题原因: | 进行消息模板设置。 |
关键字: | 销售信息发送 |
解决方案: | 设置方法:<BR>1、点击“基础设置”–“消息模板设置”–“指标模板设置”。<BR>2、选择“销售额”–点击“新增”按钮,新增“销售额指标模板”。<BR>3、录入“指标编码”、“指标名称”,查询权限勾选“部门负责人”,选择例如“销售部门负责人”。<BR>4、勾选“启用自动发送”。<BR>5、发送时间选择如“08:00”,选择“按天”,自动接收人选择“部门负责人”。<BR>6、点击“保存”按钮,这样每天早上8点,软件会自动将所公司总的销售业绩发送给销售部的部门负责人。<BR> |
行业: | 通用 |
补丁编号: | |
解决状态: | 临时解决方案 |
录入日期: | 2016-03-16 15:23:45 |
最后更新时间: |
房地产企业:销售方式影响利润大小 房地产企业:销售方式影响利润大小
房地产业开发周期长,业务复杂而且要占用大量的资金。而房地产的销售作为投资者回收成本和获取收益的关键环节,其销售状况直接关系到房地产投资回报率的高低。因此,运用税收筹划的原理,正确处理房地产销售活动中的定价以及销售方式的选取等问题,合理合法地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具有重要意义。
控制房地产的增值率房
地产的增值率是指房地产的增值额与扣除项目的比率。《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增值税实行4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是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率超过100%但未超过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率超过200%的部分税率为60%.此外,该条例还特别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率未超过20%的免缴土地增值税。因此,降低房地产销售中的土地增值税负担的关键,就是控制房地产的增值率,在足额计算扣除项目的基础上,特别注意在制定房地产的销售价格时,对处于土地增值税临界点附近的情况,事先一定要进行必要的筹划。也就是说,此时要考虑税收成本对企业销售利润的影响。尤其在临界点附近,究竟把价格制定的高一些还是稍微低一些,要进行认真的计算和比较,正确处理销售价格和税收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