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报警系统
2016-6-2 0:0:0 用友NC小编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报警系统
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报警系统指建立全国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库及其查询系统,供基层国家税务局(区、县级国家税务局)审核企业报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时使用。
该系统的建设分为两部分:
一是全国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库的建立、传递与更新。该数据库由国家税务总局建立和管理,每月更新一次。信息传递工作方式为:各区、县国家税务局接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报告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被盗信息后,按月汇总上报到所属地市国家税务局,地市国家税务局再汇总上报给各省国家税务局,省国家税务局汇总后上报到国家税务总局;则国家税务总局将接受的信息装人全国丢失被盗发票数据库系统中,并层层下传至各基层国家税务局使用。
二是全国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查询系统。其工作方式是:各基层税务机关使用国家税务总局下传的丢失被盗发票数据库,在企业报送的抵扣联发票中确认为有疑点的,按关键信息在丢失被盗数据库中查询认其是否为丢换被盗发票,打印查询结果并按月产生相关的统计报表。建设上述计算机应用系统的关键是建立一个及时迅速的信息传输通道,即在全国各级国税局间建立一个计算机广域网络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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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单据客户丢失要求补单,请问在补单上能不能提现出补打日期,或者补打标志 销售单据客户丢失要求补单,请问在补单上能不能提现出补打日期,或者补打标志[]
您手工在打印报表设计中,双击一个单元格,输入补打,然后补打日期取字段,系统变量,日期即可
最后点击文件,另存为样式保存下
最后再打印出来@服务社区李珊:任意单元格都行吗?我双击了页注脚那个单元格输入补单,点字段-系统变量-日期-确认,另存为报表样式,打印预览还是和以前一样 没什么变化@王红霞1455592738:是的
您设置不对吧,看下图我的设置@服务社区李珊:谢谢,改过来了,还有两个问题,第一,是不是只有在补打情况下才能用这个样式,平时制单不能用?第二,我发现如果制单时候用的不是这个样式,就不能输出到excel不能打印,是什么原因@王红霞1455592738:不客气的,不是补打就不要使用这个样式
这是因为您其他样式是空白的,您可以切换到其他样式,再点击打印报表设计,里面肯定只有几个单元格,没有任何内容
那么您将该模板修改下之后,点击文件,另存为样式,选择其他样式就可了@服务社区李珊:我打印出来那个补打字样和单子边框离得很远,如果单子小就打不上,我看你发的第二张图上就离得很近,这个那修改吗@王红霞1455592738:我的补打和时间是在一个单元格中的
您将最后一行业注脚 右键,拆分单元格,给补打多一点单元格,然后将补打和时间放在一起就好了 [/龇牙]
然后将其他单元格还是 右键合并单元格@服务社区李珊:好的,谢谢@王红霞1455592738:不客气的,祝您工作愉快![/微笑]
辅导期期满后未达标准是否取消资格 辅导期期满后未达标准是否取消资格
【问题】
辅导期一般人期满后应税销售额达不到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是否会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
【解答】
根据《国家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第十五条规定,纳税辅导期内,主管税务机关未发现纳税人存在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违法行为的,从期满的次月起不再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主管税务机关应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发现辅导期纳税人存在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的,从期满的次月起按照本规定重新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主管税务机关应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